可能还是她说得清楚些吧 转给你们看看
藤萍,你为什么不说话?--关于《名刀》
昨晚睡觉前,我又把《名刀》看了一次。我坦承第一次看《名刀》时,是很惊喜的。武侠中最爱古龙,自十二岁初识至今,为古龙笔下的江湖和侠客倾倒十几年,尚无法自拔。常恨古龙笔下儿女情短,而今《名刀》中古龙式的侠客在恋爱,原是最合我意的。可是,我越看就越觉不妥。像这样以古龙的经典风格、加上他笔下的某些著名人物,再加进古式经典句子为主菜,洒上一些从金庸那里拿来的调味料,混炒一盘,就当成一道藤萍你的原创菜式出来卖给我等食客,那真是抱歉了,请恕我无法接受。尤其是,我一向听人说藤萍你最是恶古,既是如此,你拿我等所爱来开涮,所为何故?
藤萍,我之前并不敢说你是在抄袭,即使现在,我也仍然不是很敢肯定地大声说“藤萍你在抄袭”。因为我是法盲,从来不知道法律上的抄袭定义是什么,即使有观花同学在另一个贴子摘录了很多相关法律条文,我仍是有看没有懂,正如很多你的粉丝所说,你有没有抄袭自有律法定义,我们看客无权论定,你和你的粉丝明知道早已仙去的古龙不可能会跳出来跟你理论,而金庸想来也不会跟你计较,于是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到底是不是抄袭,我没有能力细细去辩,而身为中大法律系的才女,你应该比我们任何一个网友都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抄袭。
好吧,退开来讲,我们现在不说你到底是不是抄袭的,我们只说所谓的“恶搞”。是的,你的粉丝都说你是在恶搞。但已经有很多朋友都已经说过了,恶搞可以,把恶搞当原创拿来出版盈利就是构成违法,就是侵权。我对恶搞文章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也有看过恶搞古龙的文章,像那些每个论坛里都总会有人贴《夫妻夜话》、《黛玉葬花古龙版》等网文,我总是看得大笑,那种调侃让人愉快让人不禁回忆古龙的妙处。
而看你《名刀》,却只让我生出一种古龙文章被QJ的感觉,是的,没错,是QJ,请原谅我用这么强烈的字眼,可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一种不尊重的巧取豪夺!你凭什么对古龙这样?!不喜欢古龙而强把他书中的名句和人物移来已用,不喜欢古龙却整本书套用他的风格,这种行为不是QJ是什么?!藤萍,你,QJ的不止是古龙的文章,还有我们古龙迷,更甚至,还有我口袋里的钱!再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你喜欢古龙,那又怎么样?!老话一句:事情总是客观存在的。
而今,言情小说圈里,已为此事闹得沸沸扬扬,被伤害到的读者固是百般愤慨,而你的粉丝为你百般辩解,连“古龙不如藤萍,藤抄古龙是给古龙面子”这种言论都出来了。不知道你是否知道郭敬明事件,知道“捧杀”这个词不,如果你不想被你的粉丝所“捧杀”,不想成为言情圈中的郭敬明,不想让我们这些愤不可言的读者成立“藤草教”宣扬藤草古龙精神以示抗议的话,那么,藤萍,你该出来说话了,该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或者,至少,给像我这种掏了钱买了你的书的读者而一个说法!
古龙已逝,金庸想是不会和后辈计较,即使你已经构成抄袭和侵权,按我所仅知的那一点微薄的法律知识,应该是当事人不提出告诉,你就会安然无事(如果有错,请纠正我)。可惜,我们心中自有一把秤!而我们要求真的并不高,只是希望你给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