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讨论]古龙——我收回给予你的敬意 熊耀华
——从《风云第一刀》看伟大而著名的武侠大师古龙,生平留下无数(其实还是有数的,据不完全统计约70)部武侠著作,在江湖一度掀起阵阵汹涌澎湃、风云变幻的波涛,席卷了海内外华语文坛。
他的小说,也连同他的性情、名声,终于帮他确定了自己武侠界北斗的地位。于是他与金庸这位泰山并驾齐驱、并行不悖携手双双步入武林名人堂,坐上了万众瞩目、万人垂涎的宗师级宝座。(此时我们可以想象,在武林名人堂的最上方的位置,两宝座上分别是:正襟危坐着的金庸;一只腿翘在中间桌子上、另一只腿坐在座位上的古龙。
因此,对于古龙的赞颂之言、溢美之辞至今已如漫天飞血铺天盖地,甚至还出现了以模仿其风格为主的「拷古学」,且此学问日渐繁荣,大有盖过与之齐名的「镀金学」走向泛滥成灾的趋势。但是众多的古迷们不知道的是,此人虽在武侠世界开辟了一定领域、树立了一定风范、建立了一定功劳,但在武侠运动进行的过程中亦犯下了种种属于深重级的罪过。故为避免广大「筋骨凉」爱好者及全体华语文字爱好者、武侠影视观摩者受到此类言论和行为的蒙蔽,本文特列举古龙同志生前的罪过若干,对此人加以批判。(此时金庸在一旁偷笑,手指这位同志:你也照样有!别乐!因为篇幅有限在此不予讨论你罢了!)
这么做纯粹是为了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各界人士的关心和重视,以进一步将古龙本人分析地更全面更深刻,彻底地暴露在广大群众面前(金庸开始不笑,做冷眼旁观、熟视无睹状)。
罪行1:太多的情节变化给人以目不暇接、应接不暇、措手不及、无所适从、无中生有、无事生非甚至无聊透顶的感觉,例如在《风云第一刀》(以下简称《风》)这部小说中,古龙同志描写五毒童子毒害李寻欢的情节:李寻欢在客栈中发现菜中有毒,四少林僧立即被毒死,田七去查毒时发现做饭师傅又被毒死,发现毒下在锅里,心眉、田七吃的食物和李寻欢一样的食物,赶车的吃饽饽——没事,田七买下给狗吃——出事(狗死了),田七用买来的油饼换两个小孩的饽饽吃——中毒!(类似这样千变万化、千奇百怪的情节不胜枚举、充斥其书)如此,围绕一个「毒」字弄出这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情节变化来。智商一般者看到中途,必定因误解或脑筋转不过弯来当场七窍流血倒地身亡;智商稍微高一点点者,可暗自庆幸没有性命只有之忧,但也不免要付出留鼻血的代价;智商更高一点点者,会在经历一场头脑大爆炸后勉强知道这其中的缘由,但经过了十八年后又忽然醒悟:不是这么回事,肯定是我猜错了,古龙怎么会让五毒童子这样下毒呢,到底是怎样下的毒呢?于是继续想,最后也因出汗过多,虚脱而死。——古龙的险恶用心,由此可见一斑。他这种利用快速离奇而反常的情节描写来蛊惑人心、杀人于无形的手段,严重侵害了我们读者的人身权利!为此,他应该付出严厉而惨重的代价(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当然真正的有识之士是不会被这种的刁虫技俩所迷惑,而应该从他所故意营造的带有杀气的气氛中挺住胸膛走出来,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如此才能继续看清他的诸多过分罪行,以达到共同批判和复仇的目的。
罪行2:太快的打斗技术削弱了武打应该带给人们的一种血雨腥风、畅快淋漓、刀剑相合、拳脚相加、铿锵有力、吆喝有声、慢条斯理以及快意恩仇的精彩。例如在《风》中,描写阿飞与荆无命相遇的情节,这是一场万众期待且无数人已经望眼欲穿的相遇——这两个人具有非常相似的外貌、性情,且两者皆使剑,阿飞右手剑,荆无命左手剑,两人插剑的方式也无比相仿,所以给人的感觉是,这两位很像自己的高手相见,必定会有一场惊天地、泣鬼神、天昏地暗、天崩地裂的厮杀,起码也得先从中原杀到大漠,再从从大漠杀到雪山,最后从雪山杀回来。但是,没想到古龙在营造了一种「木叶凋零」「天地萧索」的氛围之后,来了一句「突然间,寒光闪动!十余道寒光带着尖锐的风声击向阿飞!龙啸云竟出了手。」此举实在令观众大失所望,大倒一片。且荆无命没有跟阿飞打(这种打确实已经够快了),反而救了他一命,还在说了句「因为你是阿飞,所以我让你走。」等之类的标准古式废话之后,让决斗还没发生就早早结束。列位,古龙这么做,明显是在故意吊人胃口,动人心弦,却不给食物,不让搭弓放箭!他这种上不应天意,下不顺民心的作法是否超级卑鄙可耻?!这还不算咧,如果他让两个高手打了的话,那么打斗技术的寒碜更是令人惨不忍睹,例如《天涯.明月.刀》中,傅红雪出刀时,对方总是在还没有出手前就忽然身体中间出现一道血痕,然后分成两半向两边倒下。而再看傅的手,「还按在刀柄上」,「刀还在鞘里,彷佛未曾出鞘过」。这给人的感觉好像是那人昨天晚上喝酒过量或者中毒过深,今天碰到傅红雪把手按在刀柄上的样子忽然想笑,却因为笑神经大断裂引起全身血管膨胀,皮肉从身体中间分开迸裂而死——由此可见傅红雪这人确实具有让人致命的力量!这样描写不是吊人胃口,而是直接往别人胃里放一条热肥肠或者一个大冰块!残忍!
罪行3:草菅人命。关于这一点真的不用我多说了。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古龙让李寻欢前后共杀死四十八个人,而自己逍遥法外;难道这四十八个人的命抵不上李寻欢一条命?既然他自己也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但却肆无忌惮地犯下了这样滔天的罪行,其罪孽实在是太重、太重啦!傅红雪杀人也不少,他们两个杀死许多堪称绝种的希奇古怪的人。傅红雪杀天王、斩鬼刀,李寻欢杀得更多:五毒童子、蓝蝎子、大欢喜女菩萨等等——这些人都是个中高手 ,但是一上来就被杀了,让人得出一个结论:和主人公作对的人,死是肯定的,只不过是早出来晚出来的问题了。还有一些高手,一上场,连和主人公对对眼神,对对话的机会都没有,就一命呜呼了。——严重视人命如草芥!另外,古龙还有严重的排外倾向,对于一些西洋武士(一般都是号称西洋第一的,想必是因为在东岛呆的太寂寞而踏足中原),更是从来不给说话的机会,上来只是让其摆个POSE,然后一招死于李某某等主人公的手下。也有不死的,但是其像也是比死犹过之而无不及,——一般都必定无颜见江东父老。例如《楚留香传奇》里面的一个叫作春雷伊次郎的武士(当时看到他的名字时,我莫名地暴笑了15秒),一个春雷过后,也不知道楚香帅是怎么出手的,他就败了,而且败得满身泥泞。可以想象回头他借个草船东渡回国的样子,很可能因为郁闷而想不通(不是因为屈辱,因为这倒还在其次)而引剑自杀了!这样岂不是比当场被杀更惨?!从这里可以看出,古龙是除了主人公以外,视任何其它人的生命为无物的人,他把主人公当作自我来充分陶醉一番后,将其它人的生命或抛开或践踏,其残忍度溢于言表!特别是对于高手,更是让其从中间分开,头颅飞走,拦腰斩断,断臂、断腿、断手(如写《七种武器》里的某一种的开头)、剜心甚至自残(如《风》中的小孩龙小云,注意,还是小孩)。古龙他如此残忍歹毒,大家是不是已经义愤填膺、血脉喷张、无法自拔了,对,对于他这种人实在应该使尽任何手段进行严厉报复,越严厉越好啊 !(虽然他已经死了)
罪行4:摧残人性。古龙在小说里善于对主人公的人性进行摧残。这与他前一项罪行相得益彰。譬如在《风》中,第二十章,描写道「林仙儿...她的唇如火...她颤抖着...她的肌肤细致、光滑,火一般...她已完全(郑钧成名曲去最后一字),他(阿飞)压在了她...」然后「但就在这时,林仙儿忽然推开了他...」如此这般让阿飞饱受折磨、受尽男人的痛苦。对傅红雪的描写也是如此,程度有多无少。这种摧残人性的行为简直是.....(此处略去500字).....不提也罢~~~
罪行5:诗词歌赋的运用一方面守护了中国传统文化,但另一方面有套用的嫌疑,因此,有些诗词的运用非但没有起到传播的有益作用,反而因其篡改而误导了广大读者。比如,他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写成「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杯空对月」;将「停车坐爱枫林晚」改成「停车醉爱枫林晚」还居然将它作为一个酒店的名字;将「草长莺飞二月天」弄成「羊欢草长」硬是篡改两个字丢弃三个字;更有甚者,还将「醉眼看花花不语」改成「醉眼看别人成双作对,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一首好词被他改得体无完肤,昨是今非,今非昔比,面目全非!对于此行为,我们应该鼓励并支持李白等人对他的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以及因急功近利而造成的误导广大知识青年、知识少年,误人子弟,贻笑大方,贻害大众等等罪行进行深刻的批评和严肃的控告!
罪行6:描写女性的词汇太单一。他大量而频繁地使用以下三个词汇:「胴体」、「皮肤像绸缎一样光滑」、「她的小腹依然平坦」除此之外没有其它新的东西。试想,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描写女性的词汇,或赞颂、或向往、或爱慕、或浮想.....简直如牛毛一样多,而古龙却只会这三个!这说明他看的书实在是太少了,文化修养太低了,也太不爱国了。一个文化修养如此低又没有爱国心的人竟然跑来写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俗大雅的武侠小说,实在是太罪孽深重了,而且由此产生的副作用更是令人扼腕长叹也不能自已!
罪行7:道理(哲理)的自相矛盾。古龙很喜欢在小说中讲人生道理、哲理,但说的话从来都是前后蹩脚相互打架。比如,他先说:「对于喝酒的人来说,喝得越多,眼睛越亮。醉得也越快。」后又说:「有时候,你越想醉反而醉不了。」——既然喝的多就会醉了,想醉就喝上一车两车 ,干吗还醉不了?他还说:「一醉解千愁,醉了就可以忘掉所有的痛苦和烦恼」接着又说:「越醉反而越清醒,越清醒反而越令人痛苦」——到底是要别人醉好还是不醉好呢?可见,对于喝酒这档子事,他自己都没有一个主见,虽然他平生喝过不少的酒还特喜欢喝洋酒——不用想都知道全部白喝了。换个角度来讲,他是一个没有逻辑感的人,又有一个观点不能坚持到底的习惯,所以也是个没有恒心的人!比如说,他说:「没有人能够将他摧毁,除了他自己,因为他自己彷佛已是个死人!」还说:「他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将别人都看作死人!」——好像他的作品里没有一个活人!
罪行8:爱写悲剧。他明明知道大家不喜欢悲剧,却偏偏动不动就写悲剧,也不知道赚了多少痴情人的眼泪。自己也不想想中国的悲剧实在是太多了 ,什么梁山泊与祝英台,许仙人和白娘子,罗蜜欧与朱丽叶,小孩子随手都能掰出一大堆,还犯的着他来写吗?而且他一写上悲剧就死活不肯写喜剧甚至连笑话也不肯写一句;例如,在《风》中,他从头到尾只让里面的人开过一次玩笑,还是个副主人公开的,而主人公是在一旁做一下陪衬而已:李寻欢对孙小红说:「你真是个高人。」孙小红回答:「我还没有你肩膀高,怎么能算是个高人呢?」——他这样做(专写悲剧,多写痛苦,不写喜剧,少写快乐)严重损害了读者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且对之造成的精神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因此,就算他还活着,也是赔不起的。
罪行9:为了凑篇幅赚稿费,竟以字为句,以字为段!像什么.....
「剑。
一柄很薄的剑。
剑锋锐利,可怕。
但更可怕的是这双握剑的手。」
「夜。
夜市。
夜市永远是热闹的。」
等句子比比皆是,层出不穷。这些句子如果被某些小学和中学老师看到后肯定当场死亡。因为这让他们根本无法看出这些所谓句子的主、谓、宾、定、状、补在哪,更不用谈这些所谓段落的结构,中心句子在哪了。——古龙他太懒了!是他开辟了如此这般写文造字的不良风气,导致后来的照猫画虎照虎画皮依样画葫芦重蹈覆辙者不计其数!所以我们一定要赶快禁止它的蔓延!否则大量工作者将会失业,诸如:老师,教授,出版商,发行商,售货员.....后果不堪设想!
罪行10: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太多!譬如,在《风》中,荆无命跟郭嵩阳之间的决斗,以及天机老人跟上官金虹这两个超重量级人物之间的决斗居然都未曾着有丝毫笔墨!还有最精彩、最震撼的李寻欢与上官金虹,也是让两人关起门来躲在屋子里打的——让人不禁猜测:究竟是李寻欢杀了上官金虹,还是上官金虹自己闲着没事,玩小李飞刀时不小心自己把喉咙给戳了!——这难道不是古龙到关键时刻才力枯竭的表现吗?就算他不是,那也绝对是美其名曰的留给读者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空间,想让大家痛不欲生!如果读者到此时还没有萌生让古龙复活然后把他砍死的念头的话,那么他(她)根本就不是读者!
以上简单列举了一下古大侠古龙的10项罪行,简称「十恶不赦」。当然关于他的其它罪行加起来也据不完全统计超过1000项!随便拈一下像什么「重复」、「前后不照应」、「人物形象塑造得太单纯太过分」、「人物对话太简洁太有力,太模式化,彷佛都不是人而是大脑被一定语言程序编辑过的机器人在说话一样」等等,简直是尽纸难表,罄竹难书!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被江湖上的某些表面现象所蒙骗,更不要被他的所谓的宗师级地位所吓到,该批判的时候就一定要批判,一定要将这项运动继续广泛而良好地开展下去,做到毫不留情,专门无情!批判,批判,再批判!直到取得决定性胜利!同志们,这已经不仅仅是一场运动 ,而是一场战争,一场艰苦持久而没有硝烟的战争;一场需要大家摩拳擦掌、前仆后继的革命性的战争;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将它打赢,打好!
有约白云来唤渡
且邀明月共开樽
欢迎论剑白云城——美人如玉剑气惊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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