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第三部分之【班沙克】第二部分之韦好客的春天
乙酉年的冬,白雪降临京城。
韦好客,比预期早两个月,在身体尚未健全的情况下,随同这一夜的瑞雪降临到这个卐恶的世界上。
他应该感到自己是个幸福的人了,衣食都不愁,穷人家的孩子因为大雪发愁,路有冻死骨。而他和小伙伴们一起打雪仗。但是,出身豪门真的快乐吗?即使快乐,这样的快乐夜未能维持很久,至少对于韦好客来说。
十三岁,别人家的孩子不论贫富都处于青春萌动的大好时光,而自小身体虚弱的我便在那一年停止了生长,保持着原本就矮于别家孩子的身高,四尺八寸三。我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下,孱弱不堪的放肆成长。我低下头颅,仿佛它已经不属于我了,不属于我的身心。我的伙伴们不再和我玩耍,他们都比我高,最矮的也要比我高出半个头。不论我走到哪里,他们跟在我的身后,拍手嘲笑。
韦好客注定是要孤独的,直到最后,他只剩下了三个好朋友,他们分别是慕容秋水,花错和丁宁。
我,一直都存在于自卑和寂寞的影子里。我尽可能做到不被别人注目,我希望别人越是看不见我,越是好。日后我,我世袭刑部的官位,在如日中天的时代里,我仍然避开那些不必要的出场和应酬。不是我自命清高,而是呆在屋里,看书喝酒下棋,这些都挺好的,为什么要走到众目睽睽中和别人嘲笑针锋相对呢?
身高一向是我最忌讳的话题,我见不得比我高的人低下头来和我说话。年少时,我曾有过如此可笑的想法。我向佛祖祈祷,佛祖请你让我再长上半尺,只要半尺,我就心满意足了。我愿意用我的灵魂和我毕生的财富来交换。当然,这是我的一厢情愿,佛祖怎会被打动?
偶然间,我在父亲的书房里翻到一本残缺的谱笈,凭借着这几张荒废的黄纸,我的手成了一种可怕的器刃,只要轻轻一抓,世间被人以为铜墙铁壁的东西都成为粉末,更不用说人的血肉之躯。
“班沙克,班沙克。去年人离合,今昔月更缺。试问谁人最好色,为何不问韦好客?!”
班沙克在我的脑海中已经形成一团遥远而模糊的金灰色蘑菇云朵。我几乎快忘了如何撞击和碾女人的身体。在我眼里,她们无异于从“醉仙楼”干角桶里倾倒入护城河的垃圾。
这是如今,十五年之后,韦好客的观点。但在此之前,众所周知,他对于女人的渴望有多么迫切。我是个矮子,但不是天阉,我的生理很正常。所以,我亦喜欢漂亮的女人。我享受着躲在自己的密室里,掌握冰凉的美酒,躺在铺盖波斯羊毯的藤榻上,眯起眼睛看女人们水蛇样扭动的腰肢。我的感觉像是飞出了九霄云外。
那个时代,丁宁不叫我韦好客,他们叫我韦好色。我承认,有时我的确比浪子花错还要好色。
对于女人,韦好客从来都是逢场作戏的。他仅仅喜欢他们天使的容貌,魔鬼的身体,还有高高抬起双腿间的交叉点。直到有个女人对他说,我喜欢你,韦好客才开始省视自己的想法,我是不是应该改变我的态度,真心诚意的爱一场呢?!
被爱的滋味,不同于亲情之爱,友谊之爱,是如此充满诱惑和幻想。
当我认为我改变我人生寒冷冬季的春天已经来临时,街道旁的树叶却又开始凋零。我发现了她和花错不为人知的奸情。他们竟然在我的府中,我的床第上快乐的欢愉。花错的手抚过女人的乳房,女人的长腿像盘根错节的菩提缠绕花错的腰。——撞击和碾,这种我曾经熟悉惯用的伎俩。
他选择离开,站在庭院的月桂树下,阳光冰冷。我是个什么东西,他的自卑又一次冲袭而来,我是个矮子,短腿,体弱单薄?花错是谁,他妈的杂种,有柔情似水的蓝眼,有结实的肌肉,有伟岸的身材!我有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我拿什么和他比较?!
我的心发酸,不知不觉中,我尝到了苦涩的泪水。
佛祖,为什么?为什么你让我是个侏儒,若是如此,我出身世家又有什么用?连喜欢的女人都争取不到,我又为什么生存下来?
韦好客,男,三十三四岁,刑部第一高手。
现在的我根本无心于风月上的事情了,哪怕是十二个脱的精光,卖弄风骚,淫水直流的女人在我眼前,我也没有一丝感觉。女人哪,就是垃圾,该死!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人,越是漂亮,越是水性杨花。我把我所有的精力都消耗在如何惩罚犯人上。在他们的肉体,心灵上。我要让他们后悔降生于世。
就算花错是我的朋友,他也犯了罪,淫人妻子!他和姜断弦的决斗正是我一手策划安排的。直到他死,他还是以为我是他的好朋友。这正是我希望的,有的人可能聪明一世,缺糊涂一时。花错便是如此,只要一叶可以障目,就足够了。
他死,因为他抢走了我心爱的女人。我的生命中就只给予了这么一个女人。任何人都可以和我抢夺功名利禄,却决不能抢我的女人。
关于那个女人,我也要给她一点小小的惩罚。她不是喜欢男人吗?我送她去了一个地方。那里都是如饥似渴的豺狼虎豹,每一刻钟都有一个男人在她身体里发泄苦闷的精力。
在世间万物中,最可恶的便是人了,人知书达理,却常常禽兽不如。所以我所做的,只是在我能达到的范围内履行替天行道的义务。当今圣上,赐我雅号,“好客先生鬼见愁”。是的,我非常满意这个绰号,我不在乎钱与权,我要用铁和血证明我实力,侏儒又如何,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同样可以和其他站在同样的高度,甚至超越他们。
我再次重申一次,我叫韦好客,不是当年的那个登徒好色的王孙了。我是刑部的第一高手,但凡犯了罪的囚人,来到我的雅居,我都会让她好好享受特别的待遇——我是很好客的。
“班沙克,班沙克。去年死一个,今天死一个。若问何年才死光,为何不问阎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