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畅游之且行且歌]——兰特夫人的剑
我耗尽了所有的积蓄,请私家侦探和警方,只要能帮得上忙的人来寻找已经失踪三年的小景的下落。但是,没有丁点儿的消息,小景患有轻度的精神分裂症。他正常的时候,和我嘻嘻哈哈,勾肩搭背;一旦犯起毛病,便格外的热衷自杀游戏,这种倾向逐次增加,并且乐此不疲。有几次,我在他身边,好歹性命才挽救过来。他脸色苍白的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捂着脑袋,一脸迷茫,他根本不记得他犯病时做过的一切。
我猜想,这次小景的出走,有可能将他的自杀又付诸于行动了。在渺无音讯的打探中,我把调查的要求降到最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但是,这死要见尸……又何其之难。就算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他选择游戏的方式,时间,地点,起因。还有两种可能,他根本没有毛病,他的医院证明是伪造的;或者他有病,却已经康复。他一次次的自杀是逢场作戏,他想要脱离开我。
都怪我对他说,我喜欢你。他的表情很奇怪。我忙说,只是开个玩笑。自从那时起,我们之间有了一条发丝细的代沟。肉眼可能看不到,可是仔细想想那些制作微雕的艺术家,这一根发丝于是就成了阳关大道。
三年来,我的身体每况愈下,我得了一种患得患失的毛病。说起来奇怪,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身心拖累这被分割的三个八小时中。清晨四点到正午十二时,我预见到别人的未来,我认识的人,我不认识的陌生人,他们日后的一举一动都像电影一样映在我脑中。我想依靠这种未卜先知的能力寻找小景,但是什么都看不到。我看到小吕和小段成为幸福的一对儿。盗贼潜入了某人的卧室,偷出一只钱包,几张银行存折。小王和一个未成年少女在地下室里搞性爱初体验,等等。然后我又处于失忆状态,我的记忆力只能维持十分钟,上午看见的大部分,我都忘记了。现在,我所记录的这篇东西,是靠断断续续的回忆拼凑起来的。写完之后,我虚脱了。可怜的是,那正常情况下的八个小时,我却要在睡眠中渡过。于是,有的时候,我不得不交换时间,用田忌赛马的方法,拆东墙补西墙。如此折腾,我的身体和神经永远处于不必要的紧绷状态,更容易消耗体力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大夫说,我的病极其罕见,全世界迄今为止只出现过三十七例,医学上的名称叫做“万氏间歇性神经雀跃综合症”。由于它需要极度损伤脑力和体力,我的将生命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甚至说不定,死亡说来就来。
我现在所担心的倒不是这个毛病,而是小景。它还是没有音讯。在我临死之前,我只想找到他,告诉他我心里藏着的爱。
我是一个小说家,确切来说,近几年,我根本没有出版过什么优秀的作品。我的经济来源靠市场上卖的不错的处女小说集《兰特夫人的剑》和散文集《蓝眼灵魂》所赚来的稿费在生活着。我觉得人一旦有了些小小的成就就难免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所以我常常谴责利欲熏心,让自己写不出更加出挑的作品了。幸好,那个时候,我一点也不担心,因为小景在身边。
他是个快递员,每天忙忙碌碌的发送货品。走东到西,他的收入不高,基本上依靠我支撑。我的朋友们都很羡慕我们是如此一对有着纯真友情的异性朋友。说道这一点,我真的很自豪。我们从小就是好兄弟。我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逢年过节在一起混。上了学,我们同校,同班,又同桌,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如此。考入大学后,我念历史学,他读的是经济学。我们仍在一起。就这样过了许多年,别说是小吵小闹,连面红耳赤都没有过。我们是多年的好兄弟了,我对他知根知底,他对我也了如指掌。
小景从性格上来说是无可挑剔的,但在某些方面却彻底颠覆他的为人。他的女朋友就像走马灯似换了又换。我在赚得了《兰特》一书稿费后,租了一件公寓,小景搬过来住。我常常看见他房间里进进出出的女人。她们个个都美到令人呼吸停止,热血沸腾。关于小景选妃的眼光,和他性格一样无可挑剔。
我说,你能不能给我收敛一下。这里是我的家,你要疯,到红灯区好了。没想到一句玩笑的话,他竟然真的在那地方呆了四天三夜。回到家里,他的人睡倒在地上。我又气又好笑,费了好大力气把他拖到床上。
没劲。小景说,我还年轻。趁着年轻要好好享受一番。
其实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纯粹的异性友谊,再说他和我孤男寡女同居一屋。就算没有事,也会被人误解。但是,我的心里,真的,对小景藏着一份真实的爱。不管,他的生活有多么落拓不堪,他始终是我的NO.1。读书那会儿,因为要考试,复习功课到很晚。我总是收听一档午夜的谈心节目,里面的女主播有非常温柔的声音。我在她暖暖的话语中熟睡过去。醒来时,只听见收音机沙沙作响。我曾经听见一名听众向她询问关于友情的种种问题。我把它录了下来。
当有一天,喝得烂醉的小景和几个人斗殴,被打成重伤。住进医院时,我才发现我对于他的感情有多深了。我握住他缠满绷带的手,眼泪断线似的落下。
傻瓜,他说。你哭什么?这次主要喝了点酒。改天一定回去把他们揍的半死。
今夜,我失眠了。打开收音机,再次那档节目,可是主播换人了,我连忙关闭它。没办法,我找出已经掉磁的卡代,在沙沙声中轮盘缓缓运转,我慢慢寻找过去消逝的感觉。
小景,我该怎么说。你是我择偶的标准,我单身到如今,等的就是生活中可以出现你这样的男人。我躺在宽大的软床上,仰望漆黑的天花板。借着落地长窗外的月光,外面展翅飞翔的蝙蝠,叽叽喳喳叫嚷着。我记得有天我在沐浴,偶然看见这种黑色的小东西在浴室里没头没脑的乱飞。我连忙冲到外面,幸亏小景他把它捉了出去。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时什么都没穿就逃出去了,实在有趣的很。
当我认为在我生命慢慢燃尽,我将再也不知道小景何去何从时,事情发生了一些细微的转机。这种转机是无意识的。如果不是不小心,我会死不瞑目的。我进入小景的房间清扫,不小心撞破了他心爱CD的架,唱片撒满了一地。在零零碎碎,五光十色的唱片封套中,我发现了一张折成方胜形的白纸。
我将它展开,关于小景的去向,我终于有些明白了。
“致:小夏——我的密友
我的不告而别可能让你伤透了心,可是小夏,我没有办法了。我的另一个自己总是不停的对自己说,离开她,离开那个女人。跟我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现在才能醒悟过来,之前我的种种叵测的行为都是由另一个自我在控制着。
如下,是我的一些感受。我知道或许不入你的法眼,但它们都是我最真实的表白。你会明白我是有苦衷的,谢谢——
我的双腿奔跑在黑色的森林中,我在寻求一种方式,得以解脱。我以前曾不止一次这样做过。当我认为我已经爱上我最要好的朋友之后。我本以为,我们的友情将会很纯,很美,很简单。但最终,它还是蒙上了一层世俗的色与欲的阴影。
我曾经对你说,小夏,你应该找个男朋友了吧。你说,我才不要!我要一个人生活,单身多好啊。我觉得你那时的表情真可爱。当时的我,左拥右抱,我把我的吻留给左手边的少妇,我把我的身体献给未成年的少女。可是,你知道吗?我心里有多痛?每每我和她们完成协议之后,我都觉得恶心。他们如此令人讨厌,我没法子拒绝。我一直告诫自己,我和你最好的朋友,仅此而已。
记得吗?有天你在洗澡,看见一直蝙蝠,吓得花容失色。你什么都没穿跑了出来。我吓了一跳,心头撞鹿一样。我从来不敢去想你的身体,你和她们不同,你明眸善睐,我的梦中女孩。我不曾对你有过任何的非分之想,那是一种亵渎。所以,我只有去找其他的女人。
我们是多年的邻居,同桌,同学,朋友,现在又在同一个屋檐下。你总是拍着我肩膀说,我们是好兄弟,好哥们。是的,我们永远都是。
我有一个很坏的习惯,喜欢挑刺,尤其是朋友的。我的朋友也着实很少,因为和我相处一长,我可能从到到脚数落出一身的毛病。比如说,小武,他吃饭时总是咂吧咂吧发出声响,很没教养;还有小傅,老气横秋的,我看不过去。哪怕是些芝麻绿豆的小毛病,也会令我不快。只有你,你是完美的。有些时候,碍于你的面子,我必须和他们打成一片。说到底,你才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喜欢上你,大概是一个梦。梦里面,我隐约听见你说,小景,我等了你十年。我一惊,醒来‘飘飘然,宝贝,我就这样爱上了你。’可是,我实在不知该如何说出口。我拨通了一个情感专线,他告诉我说,我应该勇敢的追求你。
是的,我正准备这么左。身体里的另一个我,他苏醒了,却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杀。他在嫉妒我,他说,我属于他一个人的。他不允许其他人把我抢走。我没有办法抑止他占据我的大脑。他说有个地方才适合我。
怎么办才好。我问我。直到两个我看到报纸上的一则新闻:正题是《艺术家手铐铐树力气自杀》,副标题是《戴着手铐的骷髅3年后被发现》。我们都认为这是个有个性的好法子,他以为我死后归属于他;我则想,只有死亡,才能让心魔不再作祟。
小夏,我知道不论早晚。你一定会看见这封遗书的。当你知道真相时,我可能如新闻中描述的那样成了骨架。但请别为我担心。不要难过,你要好好活下去,找个好男人。别像我这样的,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我们是最亲密的朋友。
谢谢。再见了,小夏。”
原来,原来,我们彼此都爱着对方,却从来没有人把这层薄纱挑破了。这难道不正是我所写的《兰特》一样吗?我在小说中写道,“剑,是一种尊贵的兵器,一种身份的体现。兰特夫人嫁给她不爱的男人,因为她的头顶有一柄剑。这柄剑指引她往东往西,但是摸摸兰特夫人的良心,她认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呢?”为什么我不早些发现这封绝笔呢?
小景的信随着那一声“谢谢”轻飘飘滑落下来。笨重的座钟突然应声而响。我闭上眼睛,竟然看见了一副场景,一片漆黑的树林里,一具白色的骷髅被铐在树干上,歪曲着头颅。那表情一定是痛苦的,饥饿,寒冷,恐惧,蚊虫的叮咬,内心的煎熬。他嘶吼,他挣脱,最终都无济于事——死亡,死亡慢慢渗透他的灵魂。于是,两个小景共同消失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晚才知道呢?算命的人都知道别人的旦夕祸福,却偏偏算不到自己的死期呢?!我跪伏在地上,双手支撑着地面,不让身体瘫痪下去。我早已泪流满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