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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玉] 王怜花《古金兵器谱》评论金庸的所有章节

本主题由 隆吾猬 于 2008-11-19 14:02 设置高亮

王怜花《古金兵器谱》评论金庸的所有章节

2.走过大地 不留痕迹,那无名的老僧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地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像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

  “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像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万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惟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21:40:16编辑过]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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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着,三个不一般的和尚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旧作《厌倦十四行》

   我读初中时使用的英语课本中,常会有一些格言或谚语,是用来帮助理解某些单词、语法或惯用法的。我记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We eat to live,not live to eat.——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饭。”那是为了加强对一个句式和“eat、live”这两个单词的理解吧,同时,当然了,话中还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要我们自己领会。1991年的某一天,在写《厌倦十四行》时,我觉得我领会了这句话。在诗中,我写道: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我认为我理解得很深刻了。在古金的江湖上,除了无花和无名老僧外,有三个不一般的和尚,也以各自奇异的命运和态度,帮助我们理解“活着”和“吃饭”的意思。他们是老实和尚——一个集虔诚老实的圣徒、心狠手辣的杀手和油滑狡黠、装疯卖傻的老江湖于一身的古怪和尚;虚竹——一个想一辈子做和尚最终却被逐出空门的老实人;不可不戒大师——一个压根就没想做和尚最终却被逼做了和尚的采花大盗。

  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凤》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象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凤》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尚黑吃黑死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件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像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姗姗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像,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作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惟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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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湖情色之一,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西川

  1984年我还年轻,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作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情色小说”、“情色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色情,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情色”。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遗孀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情色课。

  “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

  “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

  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倒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得无动于衷,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

  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地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与段正淳有私情,那倒没什么;对付段郎的手段,就叫当时的我开眼了。

  桌上一个大花瓶中插满了红梅。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炕边点着的两支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这是调情的起兴。紧接着,

  马夫人道:“……我只是记挂你……我身在信阳,这一颗心,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在你的身边?”她越说越低,萧峰只觉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的,说不出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萧峰虽感诧异,脸却也不由自主地红了。

  狐媚偏能惑主,骆宾王所言不虚。金庸书中少有此类尤物,能与之匹敌的,只有《鹿鼎记》中的洪教主夫人。接下来的调情颇为情色。

  马夫人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嗯,你不过是又来哄我空欢喜一场。”段正淳笑道:“怎么是空欢喜?我立时便要叫你真正的欢喜。”

  然而这一回叙事的主动权在马夫人手里。她知道得不到她的段郎,便早早下了毒,又绑了段郎,然后一口一口咬段郎的肉,重新体验一次小时用剪刀剪那得不到的花衣裳的快感。绑和咬的真谛,后来看多了西片才明白。恐怖的是,马夫人做这些事时,却是“口中呜呜呜地腻声轻哼,说不尽的轻怜蜜爱”。这等情景,没有亲历是很难体会的。

  之后白世镜出场,我们又知道了马夫人喜欢被叫“贱人”,喜欢被打巴掌,像《鹿鼎记》中的建宁公主。之后在她和萧峰的对答中,我们除了知道大骂脏话也能给她快感外,还知道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只因萧峰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洛阳百花会中没看她一眼而心生怨恨:

  “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以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别忘了此时马夫人已被阿紫整成废人,她竟还以说出“带头大哥”的名字为诱饵,要萧峰抱她吻她。

  这就是马夫人,金庸书中绝无仅有的人物。古龙书中虽多情色描写,但也只有林仙儿可以匹敌。马夫人,她的段郎叫她“小康”,“老色鬼”白世镜叫她“贱人”,萧峰叫她嫂夫人,而她是有名有姓的,她叫康敏。

  1984年金庸的马夫人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1989年当我读完《多情剑客无情剑》后,我想马夫人终于找到了对手:林仙儿。说起来金庸书中的情色女子真是绝无仅有(可能只有马夫人和洪夫人),绝大多数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中毒者,比如阿朱,阿紫,小昭,赵敏,程灵素,郭襄,仪琳……比比皆是。古龙书中的情色女子是很多的,不过写得好的,能与马夫人匹敌的,大概惟有林仙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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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献给小昭的诗

  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旧作《赠别的歌谣》

  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有清平送我的一首绝句:“太白枝头看,花开不计年,杯中浮日月,楼外是青天。”我很喜欢。同时他还写了他的志趣:武侠,睡觉。这是1988年的事。我和清平在1984年冬就已一见如故,按郁文的说法是:缘诗,缘酒,缘武侠。在《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我提及过清平曾经三天三夜躺在被窝里读金庸的事迹。清平最喜爱的人物是小昭,他一直跟我说要给小昭写一首诗。我很耐心地等着,终于在1990年冬天等到了,诗刊发在当时我们自办的同人诗刊《发现》第一期上,全诗如下:

  小昭[金庸人物之一]

  海水的颜色已不如当年了中国的草木在为另一些人流泪小昭,小昭你处女的眸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么你腮边的泪痕还灿若桃花么

  你的公子娶了另一位胡女痴心的阿离走在了佛的前头周姑娘依旧浪迹江湖小昭,小昭你在那张锦椅上坐了这么久离你的公子更远了么

  光明顶的圣火早已熄了大都城里换了个中国皇帝不是你的公子,他与伙伴们已失散多年那两把宝刀宝剑也成了两堆废铁小昭,小昭那首小曲,急急流年,滔滔逝水唱起来还是从前的调子么

  这里,对小昭的感情已不仅仅是喜爱;这里有心痛的感觉,有无可挽回的深深叹息,有不堪回首的悲凉思绪;这里是长歌当哭,远望当归。这是黯然销魂的别赋——为小昭的生离别。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我特别偏爱《倚天屠龙》,小昭、赵敏、黛绮丝、谢逊,都是我喜欢的人物。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还来不及多想,小昭姑娘一生的幸福已被断送,他们之间已是东西相隔永参商。金庸在书中给小昭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一次书写都为小昭的命运做着令人心悸的铺垫。终于结局来了,小昭姑娘变成了圣处女。那可能是人间最悲惨的命运安排,其凄婉哀绝,惟七心海棠程灵素可堪比拟: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而生离痛于死别,当小昭走时,金庸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风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最后一句令人绝望。而时过境迁,中国的草木已是在为另一些人流泪了……深情如清平者,寥若晨星。

  清平原打算写一系列金庸人物,后来不知何故未见他篇。1992年我收到他给我的一首诗《秋天的酒:寄蔡》:

  离别了家乡告别了姑娘一支歌唱到今天已不能再唱兄弟啊,你可知秋天已经到来天蓝得像酒,我们往日痛饮的酒窖藏到今天还剩最后一缸这缸酒流淌我们也流淌这缸酒芬芳我们也芬芳这缸酒是神农一生的心血呀,这缸酒是献给戒酒的酒徒的,这些一言难尽的好人就是我们呀,这些在秋天走散的兄弟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好的人

  清平最惊艳的诗句是《我们》中的两行:

  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她说:青丝,青丝啊。

  我以为这也是献给小昭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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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世事如棋,何足道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琴棋书画,这本是中国文人的美好装饰,然而在尚武的江湖,人们也喜欢附庸风雅。 
名震天下的《笑傲江湖》,原来只是一纸琴谱,可笑那洛阳王家,以为内藏武功秘籍,不免贻笑大方。早先汉人精英的最高理想是内圣外王,个人修养是一生的重中之重。养吾浩然之气,明心见性,格物致知,这是最重要的,如能文武双修,进而文武双全,那更是最好不过了。出将入相,是多少精英梦寐以求的荣耀。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王阳明王大师修有精湛的内功,某夜在中军帐里发声长啸,敌军闻声丧胆,估计谢逊在王盘山岛那一啸也要稍逊一筹。在琴棋书画中,惟有棋(围棋)是智力竞技,最终一定要分出胜负(除了三劫循环外),因此在文本中棋逐渐成为争霸的象征物,而江湖上的棋局也就成为寓意深远的传奇了。金庸书中多次写到棋局,古龙则没有多少具体的描写,那大概是因为金庸棋力不错,并且深谙棋局中的江湖烽火吧。

  在《倚天屠龙记》中,何足道是一个未及展开的人物,也是一个合乎标准的理想人物,因琴剑棋三绝而圣,江湖人称昆仑三圣,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性情中人。他的一生,因两个棋局而改变。第一个棋局是他画地自弈,因寂寞而自己和自己左右手互搏。其时情景如下:

  白子不肯罢休,当下与黑子在左上角展开剧斗,一时之间妙着纷纭,逐步争到了中原腹地。郭襄看得出神,渐渐走近,但见白子布局时棋输一着,始终落在下风,到了第九十三着上遇到了个连环劫,白势已岌岌可危,但他仍勉力相争……郭襄棋力虽然平平,却也看出白棋若不弃子他投,难免在中腹全军覆没,忍不住脱口而出:“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那人一凛,见棋盘西边尚自留着一大片空地,要是乘着打劫之时连下两子,占据要津,即使弃了中腹,仍可设法争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这是何足道和郭二小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时郭二正因暗恋大哥哥杨过而愁肠千结,而何君对郭二则是一见之下,情愫暗生。然而天意如刀,郭二一句“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竟然一语成谶,何君的后半生只得偏安昆仑山一隅。不过当时何君尚未参透玄机,几天后他和郭二来到少林寺前,他随手以一块尖角石块划青石为棋局,正当少林众高僧叹服于他这手惊天绝技要认输时,觉远禅师用双脚抹去了何君划下的棋局。这个时候何君终于明白了命运的安排:中原虽大,却已没有他的立锥之地了。少年张君宝那一套自学的罗汉拳更令何君心灰意冷,从此他绝迹中原,虽创昆仑一派,不免终生郁郁。而少年张君宝也暗恋上了郭二小姐,那同样是一段不了情。何君和张君对郭二的感情,是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一切都还来不及细说,就已成匆匆往事。它有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感,又有着“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惆怅。后来张君宝成了张三丰,创办武当派,终生未娶;郭二小姐削发为尼,创办峨眉派,终生未嫁。只因这一段夙缘,又演绎出四十回的《倚天屠龙记》,真是世事如棋啊。

  何足道这两局,金庸讲的是一个“弃”字。名缰利绳,当弃则弃;儿女情长,当断则断。道理是不错,但此类事从来是当局者迷,尤其男女情事,明知情深不寿,而像李莫愁这样的人还是要发出“情是何物”的天问。作为东方智慧的象征,围棋确是一项意味深长的游戏,西方的游戏中可能只有桥牌可比。这个观点我想我的师兄邱小刚和同学范山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兼通围棋和桥牌的高手。不过,一个阿根廷的智者通过观察国际象棋得出了令人震惊的诗句:

  棋子们并不知道其实是棋手伸舒手臂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棋子们并不知道严苛的规则在约束着自己的意志和退进

  黑夜与白天组成另一张棋盘牢牢将棋手囚禁在了中间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我没读过比这更透彻的关于世事如棋的文字。然而,金庸通过逍遥子的玲珑局却也喻示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其实,我以为那已不是道理,而是直面生活的勇气了。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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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心惟危,东方不败和任我行

  我播下的是龙种

  收获的却是跳蚤

                            ——海涅

  王枫博士在读本科的某一段时间,老爱唠叨八个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后来的某一天,我忽然想到,这八个字正好用来说《笑傲江湖》。这是一本充满妖气的书,我知道它写得很好,但是它让我越看越怕。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有同感。我的这种感觉很强烈。特别是,重读的次数越多,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有一段话不知大家是否注意过,那是东方不败和任我行、令狐冲、向问天、任盈盈决战前的一番话,他说:

  “我初当教主,那可意气风发了。说什么文成武德,中兴圣教,当真是不要脸的胡吹法螺。直到后来修习《葵花宝典》,才慢慢悟到了人生妙谛。其后勤修内功,数年之后,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

  我反复揣摩过这段话,颇为惊心。也许从中可以猜想到从秦始皇开始历史上多少雄才大略励精图治的帝王晚年的内心生活。在常人看来,他们的晚年会不可理喻地不爱搭理政务,而迷恋于种种怪异的东西,宠幸身边的一两个小人物,而从他们嘴里偶尔会说出一两句微言大义的话来。在他们看来,那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的。“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那是何等深远高蹈的境界。东方不败的这番话,虽是对着那几个人讲的,却有着浓重的自言自语的味道,是对他自己人生的总结。在他看来,任我行虽然是大人物,但一定不懂他所妙悟的真谛,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在任我行等看来最重要的教中事务,在东方不败看来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戏而已。最重要的事是参透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获得充沛丰盈的内心生活。同时,由于一人独行,他的内心又注定寂寞而凄凉。

  令狐冲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见证者。刚刚听完东方不败这段内心独白,马上又目睹了令他感到惊怖的一幕,那是他们合力杀了东方不败后:

  任我行伸手到东方不败衣衫袋中,摸出一本薄薄的旧册页,随手一翻,其中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他握在手中扬了扬,说道:“这本册子,便是《葵花宝典》,上面注明,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老夫可不会没了脑子,去干这等傻事,哈哈,哈哈……”随即沉吟道:“可是宝典上所载的武功实在厉害,任何学武之人,一见之下决不能不动心。那时候幸好我已学得吸星大法,否则跟着去练这宝典上的害人功夫,却也难说。”他在东方不败尸身上又踢了一脚,笑道:“饶你奸诈似鬼,也猜不到老夫传你《葵花宝典》的用意。你野心勃勃,意存跋扈,难道老夫瞧不出来吗?哈哈,哈哈。”令狐冲心中一寒:“原来任教主以《葵花宝典》传他,当初就没怀善意。两人尔虞我诈,各怀心机。”见任我行右目中不绝流出鲜血,张嘴狂笑,显得十分的面目狰狞,心中更感到一阵惊怖。

  任我行对付东方不败的心机如此之深,不由令狐冲不感到惊怖。这不仅仅是小说,也不仅仅是历史,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想一想,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这样的事还少吗?在书中,更令令狐冲惊怖的,应该是他的师父岳不群。他对付左冷禅、林平之、令狐冲乃至他的女儿和老婆的手段心机,更让人不寒而栗。可怜的令狐冲,幸好他没可能读到《连城诀》,否则铁锁横江戚长发“落泥招大姐,马命风小小”的“躺尸剑法”会让他手脚冰冷。

  周润发在李安的《藏龙卧虎》中很认真地和杨紫琼讨论人生哲理,他感慨道:“人心中的江湖也是藏龙卧虎。”且看汉语中“人心”的后缀都是些什么:人心叵测,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过最精确的还是王枫博士曾经唠叨的“人心惟危”,幸好后面还有一句“道心惟微”。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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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如此啊,好兄弟——胡一刀和苗人凤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旧作《如此啊,好兄弟》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沉迷于看碟,一天至少一片。我喜欢那些讲男人之间、特别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的片子,比如《红潮风暴》、《刺激1995》、《七宗罪》。在漫长的重温古金的日常生活中,我常常想,在胡一刀和苗人凤,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李寻欢和郭嵩阳,阿飞和荆无命,傅红雪和叶开,楚留香和无花,沈浪和王怜花,乃至于我想像中的萧峰和萧十一郎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和心路呢?

  《雪山飞狐》是一本结构精致的小说,其叙事模式类似黑泽名的《罗生门》,即由不同的人讲述同一件事,结果各不相同。不过,也仅仅是类似而已。黑泽明要探讨的是人性中很深层的隐秘的东西,而金庸的叙事不过是当事人从个人利害出发的趋利避害的手段。虽然如此,《雪山飞狐》仍然是一部“逸品”级的奇书。而我所感兴趣的,是书中两个主要人物胡一刀和苗人凤之间的故事——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胡一刀和苗人凤这两个当世武功最高者,因为一个误会的世仇而不得不一战。交战前,刚刚分娩才三天的胡夫人执意为胡一刀做了一桌菜,胡一刀正吃时,金面佛苗人凤到了,以下是宝树和尚(也就是跌打医生阎基)的叙述:

  胡一刀头也不抬,说道:“吃罢。”金面佛道:“好。”坐在他的对面,端起碗就要喝酒。田相公忙伸手拦住,说道:“苗大侠,须防酒肉中有什么古怪。”金面佛道:“素闻胡一刀是铁铮铮的汉子,行事光明磊落,岂能暗算害我?”举起碗一仰脖子,一口喝干,挟块鸡肉吃了……

  胡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胡一刀哈哈笑道:“妹子,你是女中丈夫,你也算得上一个。”夫人向金面佛道:“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说着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

  金面佛似乎不爱说话,只双眉一扬,又说道:“好。”接过酒碗。范帮主一直在旁沉着脸,这时抢上一步,叫道:“苗大侠,须防最毒妇人心。”金面佛眉头一皱,不去理他,自行将酒喝了,夫人抱着孩子,说道:“苗大侠,你有什么放不下之事,先跟我说,否则若你一个失手,给我丈夫杀了,你这些朋友,嘿嘿,未必能给你办什么事。”

  苗人凤说出一件未了之事,是一个叫商剑鸣的仇人。之后,胡一刀拜托后事,读来颇为惊心:

  金面佛道:“胡一刀,你心中有什么放不下之事?”胡一刀抹抹嘴,站起身来,说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我[宝树]心里想:“常言道:斩草除根,金面佛若将胡一刀杀了,哪肯放过他妻儿?他居然还怕金面佛忘记,特地提上一提。”哪知金面佛说道:“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孩子一般看待。”

  这里面有一种东西是宝树和尚、田相公、范帮主这样的人不能想像和理解的。当天夜里,胡一刀狂奔三百里,割了八卦刀商剑鸣的头回来,第二天和苗人凤打完后才把人头给他。两人就这样惺惺相惜地打了数日,晚上还抵足长谈。后来苗人凤的刀划破胡一刀的手臂,因刀已被人喂了毒药,胡一刀中毒而死,以下是苗若兰的叙述:

  那时我爹爹也知道是刀口上喂了剧毒的药物。胡伯母见我爹爹沉吟不语,说道:“苗大侠,这柄刀是你向朋友借的,咱家大哥固然不知道刀上有毒,谅你也不知情,否则这种下流兵刃,你两人怎能用它?这是命该如此,怪不得谁。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日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相照,义重如山,你既答应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说着横刀在颈中一割,立时死去。

  在汉人的精神传统中,一直有“季札挂剑”、“雪夜访戴”、“倾盖如故”这样的情结,讲的都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故事。这也是汉人的精神中令人神往的部分。“义”之一字,在汉语中是一个关键词,但却只可意会,难于言传。事实上,它就是通过这些故事来代代相传的。我的朋友范山,对萧峰的评价就是四个字:义薄云天。他也用这四个字评价我们的另一朋友邱小刚。我记得邱曾经和我说过这样的话: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是最深的,其次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而女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真正的关系的。

  《武林外史》是古龙转折期的开山之作,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沈浪和王怜花之间由敌而友的故事,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故事的另一种经典叙事。这里先不表,留待后话。现在我想起的是1988年大学毕业时写给范山的一首歌谣体短诗《如此啊,好兄弟》:

  在肮脏的街角

  我们相依而眠

  呼吸那么安详

  如此啊,好兄弟

  纵马跃过市场

  怀抱心爱礼物

  爱人那么美好

  如此啊,好兄弟

  在古老的村庄

  我们漫步而行

  歌声那么瘦弱

  如此啊,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范山一直固执而自私地认为,这是我写的最好的诗篇。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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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快意恩仇,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

  我和你之间的友情

  虽然时常令我痛苦

  却正是这种痛苦证明了它是高尚的

                           ——麦芒

  我的朋友范山是一个血性男儿,他读古金读出了八个字:前四字上回已说到,是“义薄云天”;后四字便是“快意恩仇”。喜欢快意恩仇的人,一定也喜欢我行我素,多半是那些矫矫不群的性情中人,而要能做到快意恩仇,除了要有绝顶武功外,还要心意决绝,比如黄药师,比如谢烟客,比如任我行,比如萧十一郎。婆婆妈妈之人,比如段誉;阴险虚伪之人,比如岳不群;都做不到快意恩仇。恩怨分明,以牙还牙,决不做以德报怨的事,此其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决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此其二;心意决绝,手起刀落,决不做婆婆妈妈的事,此其三。否则,就谈不上“快意”两字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首推谢逊和金花婆婆在灵蛇岛“割袍断义”那一段。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谢逊却要金花婆婆先帮他找到张无忌。一个是明教的金毛狮王,一个是明教的紫衫龙王,双方谈不拢,终于不得不动手了。其时张无忌就藏在旁边草丛中,是这一片段的目击者,金庸在叙事时用的就是张无忌的视角。两人动手之前,是一段状物的白描:

  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于凶险的情势之中,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两人相向而立,相距不过丈许,谁也不先动手。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将那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为文之道,张弛有度,在这紧张的氛围下,高手如金庸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果然,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

  谢逊退了一步,声调忽变柔和,说道:“韩夫人,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那日我做哥哥的生病,内子偏又产后虚弱,不能起床。你照料我一月有余,尽心竭力,我始终铭感于心。”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又道:“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你给我缝这身衣衫,里里外外,无不合身,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你去罢,从此而后,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做哥哥的足感大德。”金花婆婆凄然一笑,说道:“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不瞒你说,自从银叶大哥一死,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谢三哥,光明顶上那些人物,任他武功了得,机谋过人,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谢逊抬头向天,沉思半晌,摇头道:“谢逊庸庸碌碌,不值得贤妹看重。”金花婆婆走上几步,抚着一块大石,缓缓坐下,说道:“昔年光明顶上,只有阳教主和你谢三哥,我才瞧着顺眼。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惟有你们两人,没怪我所托非人。”……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呼吸可闻,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说道:“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缠绵至今,总是不能痊愈吗?”金花婆婆道:“每到天寒,便咳得厉害些。嗯,咳了几十年了,早也惯啦。谢三哥,我听你气息不匀,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须得多多保重才是。”

  行文至此,旧时情义已然溢于言表,溢于纸上,再叙就显多余了,于是又到急转直下的时候。当阿离说张无忌已死时,谢逊知道金花婆婆骗了他,于是恩断义绝的时候到了:

  (谢逊)轻轻将殷离推在一旁,嘶的一声,将长袍前襟撕下,向金花婆婆掷了过去,这叫作“割袍断义”。

  之后两人就动手了,双方毫不留情,与之前的娓娓叙旧形成鲜明对比。且看金庸如何下笔:

  但见谢逊的一招“千山万水”乱披风势斩出,金花婆婆更向左退,谢逊大喝一声,宝刀上粘着的十余朵金花疾射而出。金花婆婆啊呀一声,足下一个踉跄,向后纵了几步。谢逊是个心意决绝的汉子,既已割袍断义,下手便毫不容情,纵身而起,挥刀向金花婆婆砍去。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在短短的片刻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于刀光剑影中,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从建功立业到滥杀无辜再到立地成佛,他都是心意决绝的——他也是金庸笔下惟一一个做人做事都绝不拖泥带水的读书人。在古金的江湖中,快意恩仇的人不少,但能集“义薄云天,快意恩仇”八个字于一身的,当推萧峰。相信很多人看到《天龙》第二部第十九回《虽万千人吾往矣》时,都会有血脉贲张的感受,至少我和范山是这样。萧峰为了替阿朱找薛神医救命,去了聚贤庄,那里正聚集着无数要取他性命的武林高手。下面这一段,讲的应该是“义薄云天”吧:

  (薛神医)问道:“这位姑娘尊姓,和阁下有何瓜葛?”乔峰一怔,他和阿朱相识以来,只知道她叫阿朱,到底是否姓朱,却说不上来,便问阿朱道:“你可姓朱?”阿朱微笑道:“我姓阮。”乔峰点了点头,道:“薛神医,她原来姓阮,我也是此刻才知。”薛神医更是奇怪,问道:“如此说来,你跟这位姑娘并无深交?”乔峰道:“她是我一位朋友的丫鬟。”薛神医道:“阁下那位朋友是谁?想必与阁下情如骨肉,否则怎能如此推爱?”乔峰摇头:“那位朋友我只是神交,从没见过面。”

  这一段文字着实令人折服。惟一令人遗憾和不快的是萧峰那位“神交的朋友”实在不怎么样。后来金庸安排了一个场景,让我等痛快了一下,那是在少林寺前,萧峰一把捉住慕容复的后背,说道:“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振,将他掷了出去。闲话休表,言归正传。且说萧峰在聚贤庄中,面对群雄,杯酒断交:

  乔峰说道:“两位游兄,在下今日在此遇见不少故人,此后是敌非友,心下不胜伤感,想跟你讨几碗酒喝……小杯何能尽兴?相烦取大碗装酒……这里众家英雄,多有乔峰往日旧交,今日既有见疑之意,咱们干杯绝交。哪一位朋友要杀乔某的,先来对饮一碗,从此而后,往日交情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见证。”

  当绝交酒喝到五十余碗时,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出现了:

  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言语之中,颇为无礼。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碗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和我有什么交情?”说到这里,更不让他答话,跨上一步,已抓住他胸口,手臂震处,将他从厅门中摔将出去。

  我记得韩卫东常常跟我和范山说起这一段,说道“那个向望海”就大笑不止。此后是一场经典的以一敌众的战例,可堪和张无忌光明顶一战匹敌。多年来,范山兄念兹在兹的,就是萧峰“义薄云天,快意恩仇”的气概了。多年过去了,而今我更偏爱“唾脸自干”这四个字,也努力以此来为人处世。我已不喜欢说快意恩仇了,就像已不再吟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但我也不喜欢“人若打我左脸,我将右脸也送上去”。我喜欢“唾脸自干”,是喜欢“自干”二字。是的,不要用手去擦,让唾沫在脸上慢慢自己晾干,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和境界呢?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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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淡如菊,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

  他们确曾在风中感受过风

                           ——西川

  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是汉语诗学史上的不朽篇章,其中的《典雅》一章更是千年传颂的绝唱: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

  眠琴绿荫,上有飞瀑。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是这一章的关键词,也是汉人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品格。在司空图写作《诗品》后一千年,一个叫亦舒的女人以《人淡如菊》为名写了一本言情小说,一个叫金庸的男人用《人淡如菊》作为他的一本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回目标题。这本武侠小说叫《连城诀》,其第三回即是《人淡如菊》。若干年后,一个叫王怜花的人又用《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演绎了一回《兵器谱》。历史和现实就是这样血肉相连。《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欢乐英雄》在古龙是个另类一样。《连城诀》中所写到的人心阴险和人性卑劣,在金庸的作品中惟《笑傲江湖》庶几可比。这是一本完全令人绝望的书,在这本书中,金庸对人类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因此读《连城诀》殊无欢乐可言。但是,在金庸的作品榜单上,《连城诀》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连城诀》中,惟有丁典和凌霜华的悲惨爱情故事,显现了人性的光辉,是这本如同暗夜一般的书中惟一耀眼的星光。“人淡如菊”,在书中是丁典用来形容凌霜华的,其实,这用来形容他们的爱情、他们的人生态度也许更为恰当。在弥留之际,丁典追忆了他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倾听者是全书的主人公狄云:

  “那是在九年之前,九月上旬,我到了汉口,向药材店出卖从关外带来的老山人参。药材店主人倒是个风雅人,做完了生意,邀我去看汉口出名的菊花会。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剪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玉楼春。”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地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丁典初见凌霜华这一幕,就像范遥初见黛绮丝时一样:“那是一见钟情,终于成为铭心刻骨的相思。”从当天午后到天快黑,丁典徘徊于凌府前,不能自持: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是我心中想的,只是放这两盆花之人。就在这时候,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之后丁典受伤,凌小姐的父亲凌翰林凌退思,带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到荆州当了知府。丁典历尽一年多的追寻,终于探到凌霜花的踪影: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到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吗?可瘦得多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是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的朋友还更知己。”

  幸福到此为止。凌退思为了得到丁典的“连城诀”以便寻宝,设下毒计,用“金波旬花”毒倒丁典,穿了他的琵琶骨,定期严刑拷打。凌小姐在丁典牢房可见的高楼上每天放一盆鲜花,作他的伴侣。当丁典终于练成神照功,当晚便越狱去见霜华,怎知霜华已因抗婚而自毁容颜,决意终生不下楼了。这一夜,肝肠寸断。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高楼窗槛前的花谢了却没有人换。当丁典扑倒在凌霜华的棺材上悲恸欲绝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有一件真相他并不知道,否则会更加死不瞑目。那是全书快结束时狄云为合葬丁凌两人时发现的:凌霜华是让他爹活着关进棺材的……人心之毒,竟至于斯。不过丁典临死前却说出了人与人的不同: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只可惜人和人确实不一样,而世上多的是凌退思(枉自有如此儒雅的名字)这样的人,像书中的戚长发、万震山、言达平三个师兄弟,像“落花流水”四大侠,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而像丁典和凌霜华这样的人,从来就不多。说来奇怪,这两人,始相遇于菊花,中相逢于蔷薇,终丧身于金波旬花,是为因花成谶。他们的故事,也像花一样,开了,谢了,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根本没发生过。惟一真实的,是花的名字——就像伟大的智者所说,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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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爱人同志之二,赵敏

  黄鹂久住浑不识[戎星]

  青鸟西飞意未回[李商隐]

  帘前春色应须惜[岑参]

  楼上花枝笑独眠[刘长卿]

  我知道我是一个性情多变的男人,但绝不是因为我精于易容。经常变幻面具,只不过想体验生活的多种可能性。但我终于骗不了自己,我深知这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啊,我又怎能穷尽生活的可能性呢?我多变,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了解我。每当夜阑人静,我从血雨腥风的江湖回到李商隐,我的心事就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我在等什么:我希望我能走进《夜雨寄北》,和我的良人一起,絮絮私语。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就是我的梦,不过没有人知道我的良人她在哪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在江湖上遇到一个叫金庸的人,他送了我一本名叫《倚天屠龙记》的书。那天夜里我看到天亮。我知道我的良人是谁了。

  是的,就是赵敏。不过我喜欢叫她敏敏。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见到她,因为我没有月光宝盒。如果我能见到她,我一定会跟她说一句话: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

  那时候我和沈浪已经相逢一笑泯恩仇,化敌为友了。我陪着他和朱七七远游海外,算是结伴归隐,淡出江湖了。那时江湖已是李寻欢的时代。我每天翻看《倚天屠龙记》,慢慢地,敏敏的影子在我心里映得很深很深。我无以排遣,于是开始重写我一生的终结之书《怜花宝鉴》。终于有一天,沈浪看出了我的心事,他单独请我喝酒。我认为很复杂的问题,他却很简单地解决了。他说,你易容成张无忌,就能见到赵敏,你和她,确是绝配,但是,一个叫亦舒的女人常在她的书中说,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你好自为之吧。

  我看着沈浪,突然明白一件事:沈浪爱的并不是朱七七,而是白飞飞——只有白飞飞才是他的下联。他能够很简单地解决别人的问题,但却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我脱口而出,用范遥安慰敏敏的话来安慰沈浪: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在书中,当时敏敏的回答是:我偏要勉强。我喜欢这样的回答,为了爱情要在所不惜,但我知道沈浪做不到这样,他的内心软弱,没有这样的勇气。对此我也无能为力。我们杯酒言别,我易容为张无忌,然后我就见到了我的敏敏。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金庸的大胆,《倚天屠龙记》全书总共四十回,他却忍得住把赵敏这么重要的人物安排在第二十三回才初次出场。对我来说,这却再好不过,省得我从头做起,因为我只想见到敏敏。

  现在我是张无忌,不,应该是现在张无忌身上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傻小子,一个是王怜花。吸引敏敏的,是张无忌身上的王怜花。只有王怜花知道敏敏喜欢什么,想要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敏敏时她女扮男装,在神箭八雄的簇拥下英姿飒爽。当时我就想,如果她真是男的,就是我在江湖上最好的对手。第二次见面在绿柳山庄,我看了她刚柔相济的书法,错落有致的园艺,确信她胸中大有丘壑。这些事张无忌是不懂的,但《怜花宝鉴》的作者是一个艺术家,他有一颗敏感的心,深深懂得敏敏身上的狂野和无邪。于是,我默许了弱智的周颠拔出奇鲮香木剑,让我的随从们中毒,然后借机单独去找敏敏要解药。唉,那不过是几棵醉仙灵芙的球茎而已,是王难姑《毒经》中的解法,其实,《怜花宝鉴》中有更好的解法。

  我回到绿柳山庄找解药,这样我就第三次见到了敏敏。凡事不过三,我想,于是我下了绝招:我脱下敏敏的鞋袜,手握那双完美的纤足,在她的身心中种下了一生无解的情愫之毒。这不是我在《武林外史》中对朱七七用过的销魂手段,那只是纯粹的生理手段,而我要得到的,是敏敏的芳心。

  当我听到敏敏对我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时,我想可能事就这样成了。作为叙事人的金庸当时是这样描写赵敏的:

  她一声不响地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

  自然,我无从知道敏敏的内心活动,但是,当我接过事后敏敏差钱二败送来装着那两朵珠花的金盒时,我知道事确已成了。此后的一切,只不过是我和敏敏联手演绎的爱情故事。有时是我欲擒故纵,有时是她别出心裁,其间有多少令我意乱情迷的经典时刻啊:

  只见赵敏一人站在当地,脸带微笑,其时夕阳如血,斜映双颊,艳丽不可方物。

  这是金庸的妙笔生花,我已看出,金庸在行文时对敏敏不知不觉中也是有所偏爱的,虽然他在后记中说赵敏虽美丽但不可爱。这是作家们的惯伎,那个叫托尔斯泰的老头不也说他不喜欢安娜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1:02:17编辑过]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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