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你从哪看出来我没有情!
只不过情不可以跃居理之上,没有约束的情是盲目的,人会被它拖着干下一件又一件的蠢事,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理性,而感性是人的自然本性,理性应该控制感性。
我没有和兄弟争女人,也没有把什么情至于什么情之上,对于我来说任何情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情可以抛开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而成立。
在这件事里,关键就在于林爱得是李,这就够了,不存在什么争不争的问题,假如林爱的是龙,那假如是我,无话可说,就该让龙和林结合,“爱是互相的,不是一相情愿,必须成全相爱的人”这就是这件事体现出来的基本原则,明白?
在看看李是如何做的,因为龙是他兄弟,对他有救命之恩,龙喜欢他的爱人,他既无法答应,又无法拒绝,于是选择逃避,一走了之。他的根本错误就在于,他把爱情完全看作他个人的事,该答应还是拒绝龙,都由他决定,完全不关林的事,林只是他爱情中的一个附属品。这是大错特错,这就是违背“爱情双方原则”,至始至钟,林被蒙在鼓里,她是爱情中的另一方,她的感受,她的选择,竟然完全被忽略,所以我要说李做错了,虽然他出发点是好的。
最后说一句,假如我无情,需要考虑这些吗?我可以直接对他说:对不起,林是我的女人!那才是不顾友情的行为,我只是依理而行,不是不讲情,而是不乱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