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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推荐]还吾庄子(注逍遥游)沈善增 著

[推荐]还吾庄子(注逍遥游)沈善增 著

还吾庄子

               沈善增 著

很好的一本书,将古往今来许多注庄的错误都扭正了。也是一本很具有野心的书,以庄注庄,作者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古往今来读懂庄子的第一人!

喜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 16:01:02编辑过]

[glow=255,red,2] 一根断枝的呻吟 比天空还远 [/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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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注庄子》到《还吾庄子》
 

代 序


  本书原来没计划要写《序》,当第一章《逍遥游》注到一半时,我突然觉得没《序》不行。经过一番挣扎,终于屈服于内心的强烈要求,搁下正文,回过头来写《序》。

  那篇《序》是这样的:

  写作本书,我又一次遭遇灵感——一种令人意外而又兴奋的状态。

  在原先的五年计划中,根本就没这本书。半年前,我去访友,那位仁兄告诉我,他正在读《庄子》、教《庄子》,准备写一本有关《庄子》的书。他这一句话,竟蓦然点燃了我重读《庄子》的愿望。我回家后便从书橱中翻出《庄子》来读,一读便感慨万千,相见恨晚。尚未读毕,就生出要写这本书的强烈冲动。于是,我就读第二遍。我读的本子是《诸子集成》中的《庄子集解》(王先谦注)与《庄子集释》(郭庆藩辑),这回是较详细地看了各家的注疏。而第一遍读,我是抱着一贯的“好读书不求甚解”的态度,但求妙契于心,不顾望文生义的。另外,我还找来陈鼓应的《庄子今注今译》、流沙河的《庄子现代版》等不同的《庄子》注释本比较着读。这样,一方面是了解古人与今人对《庄子》已说过些什么,还有没有我置喙之余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我的写作热情冷却一下,看看这个选题经时间焠火后到底如何。第二遍读毕,我非但没有打退堂鼓,反而热情更为高涨。不仅坚定了写作本书的决心,而且把它摆到了计划日程的第一项。我觉得对《庄子》岂但有很多话可说,更有一些极重要的话尚未说。看上去,历史上《庄子》受世人的重视,与禅学在中土的兴起有关,庄子思想,是先秦诸子中最具禅味的,这已经是一种共识与定评;但从各家的注疏来看,对庄子禅意的理解,还是肤浅的多,深入骨髓者少,有些关键之处,还存在着严重的甚或有意的误读。最重要的是,我发现,倘若仅根据日常经验,用“格物致知”的方法,是很难领会庄子的华美夸张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甚深义理的,强解之,难免会南辕北辙、刻舟求剑。我如果没有这八、九年在气功实践与佛理研讨中所获得的体证感悟,一样会买椟还珠,与《庄子》中真正的神妙之处交臂错过。因此,我感到此番读《庄子》中得到的启示与灵魂的欢愉是极其珍贵的,这样的好处应该让大家来分享。

  所以写作本书让我非常兴奋,但我也知道极其艰难。即便我领悟到的义理真实不虚,要用浅近的语言生动地说出来又谈何容易。禅宗说“一说就错”。以前的注家也许并没有理解错,却是说错?我怎么能保证自己不会说错,甚或错上加错?即便我能说得很正确、很通俗、很生动,庄子宁静致远的声音能与喧嚣的摇滚乐相匹敌吗?

  但我又想到,无论何时何地,不安的灵魂需要抚慰,迷失的灵魂需要指引,干渴的灵魂需要滋润,飘泊的灵魂需要家园。以我内心的体验,灵魂的种种需要是真实有的,这抚慰、指引、滋润与家园也是真实有的。庄子便是“这一个”。我怀着灵魂的种种需要走向他,从他那里得到了我想得到的。我应该为有各种灵魂需要的其他人树一块路标。也仅只是一块路标。禅宗高僧有云,以指指月,不要认指为月。说到底,庄子的文字又何尝不是通向他精神堂奥的路标?注庄子,应该学一点庄子的洒脱。不是穷经皓首做学问,而是无拘无碍抒性灵。不求学术上有所建树,只求人生中有点用途。作如是想,我似乎看到庄子在向我招手,而我则放手散脚地飞了起来。

  我正是在这种真诚的激情的支配下,写下了《逍遥游》的注解。请读者看一段我很得意的原《逍遥游》第一节的开头部分:

  “逍遥游”,居《庄子》第一章,以开宗明义,我觉得这是庄周先生苦心孤诣之所为。

  就像老子著《道德经》,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列为第一章,是有着整篇结构的考虑的。此举为整个体系奠下了一块基石。

  但据马王堆出土文物看,汉代的《道德经》其实是《德道经》,上篇是《德经》,下篇才是《道经》。然而这个考古发现对《道德经》整篇有结构考虑这一点来说,无关乎宏旨。而恰恰从《道经》与《德经》可以相互换位,更说明《道德经》是很讲究结构的,整体由《道经》与《德经》两个子系统组成。《道经》可以说是讲基础理论的,《德经》则是讲应用理论的。由应用理论引出基础理论,还是由基础理论导出应用理论,本是两可的。也许在汉初,人们(主要是统治者及他们的智囊团)认为老子的体系还有较大的政治实用价值,故而把《德经》放在前面。到了后来,老子学说在政治方面越来越不实用了,倒是他的形而上的世界观引起了人们越来越浓厚的兴趣,于是《道经》就顺时应势地往前挪了。至于老子当初作五千言,是《道德经》还是《德道经》,我想,这将永远是个谜。

  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像老庄那样有明确的结构意图,是颇为少见的。其他如《论语》、《孟子》、《墨子》、《管子》、《晏子》、《荀子》、《韩非子》等,都是无结构的。无结构如今叫解构,在眼下的西方是一种时髦。这正应了中国一句古话,“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或曰,“六十年风水轮流转”。

  但是,老庄著作的结构,与西方的学术著作那种条分缕析、层层递进、金字塔式的结构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采用纲目式的结构,纲举而目张。先提纲挈领地把基本观点摆出来,然后几乎平行交叠地从各种不同角度来分目阐述、论证,使之丰富与具体。这种结构法,也渗透到中国古代的长、中篇小说之中。《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儒林外史》等无不是以这种方法结构起来的。《三言两拍》中的中篇小说,差不多都是上来一段说教,“有诗为证”,或引一段意义相近的小故事以“比兴”之。看来主题先行,很笨拙,实则在“文以载道”的背景下,非这样不能体现”纲举目张”的结构思想。这种结构,借用绘画术语来比喻,是种“散点透视法”。相对而言,西方通行的结构法则可以称之为“焦点透视法”。

  “散点透视法”符合心理的真实,是种内在的真实。“焦点透视法”符合视觉的真实,是种外在的真实。这两种结构法的差异,从文化积淀角度看,也许正透露出了一者更重视内心(主体),一者更重视环境(客观)的东西文化差异的消息。

  我沿着这条思路探究下去,发觉,西方的结构法,是以制造业(佛家谓之“工巧明”)为经验来源的。

  制造产品,必须把对象整体拆解成一个个零部件,确定它们的位置与功能,以及和相邻部件的关系,分别制成,然后把它们组合起来,做成一件东西,发挥它的效用。这种认识方法搬到哲学上,就是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就是目的论,就是所谓定性定量的科学实证主义。这种认知态度推而广之,就是以制造者对待机器的态度来看待生命及世界的一切现象。如活生生的人,在这种眼光的透视下,变成了由细胞到组织到器官到系统的合成,精神活动只是一些信息在神经细胞之间窜来窜去而造成的一系列的生理与生化反应。难怪搞电脑的科学家们,不少怀着复制人的精神的勃勃野心。又如西方神学家们证明上帝存在的理由为:我们能见的世界多么井井有序,多么和谐合理;星星都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地球上的生物一物降一物,构成了生物链……这一切,如果没有一个主体来创造、安排,怎么可能呢?所以非得有个主体,作为这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与调节者。这个主体就是上帝。所谓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就是说上帝是这个世界总目的的体现。认为没有目的是不可想象的,这正是一切制造者的集体无意识。这种集体无意识,可以称之为造物意识。

  这种造物意识发展到极端,第一个结果,就是认为世界上无论什么东西都是有可能被制造出来的。阿基米德的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正是这种狂妄自得的心态的写照。“人的认识能力是无穷的”,这在西方文化系统中,似乎是条不证自明的公理。但西方的科学思维遵循这样一条认识论的原则,理论的真理性要由实验不断地来加以验证。而所谓实验,就是要制造与理论预期相关的诸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制造出的必要与充分的条件下,实现了理论的结果,理论才能被认定是正确的。这种观念,已经通过中学的物理、化学实验课,灌输到了青少年的头脑中,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故而,说“人的认识能力是无穷的”,等于是说“人的制造能力是无穷的”。这样,能制造就成了绝对的、先验的条件,也可以说是一切科学最基本的信念,换言之,科学不承认不能为制造(哲学术语曰“实践”)提供依据、指导的理论的意义与价值。科学思维把实践推到了绝对的地位,也就是把制造推到了绝对的地位。

  这在物理领域也许至今还是通行的(可自从有了量子论的“测不准原理”及“波粒二重性”后,情况似乎开始有些不妙),但到了生命领域中,是否还能畅通无阻呢?科学要证明它还是能够所向披靡,于是就有了“克隆羊”。

  这下人类被大大地震惊了。世界闹闹攘攘的像开了锅,几个发达国家的政府纷纷研究对策,采取紧急措施,以防人类被“克隆”。

  对此,我是冷眼观之。我不相信人真的能被“克隆”。我认为“克隆”技术对人类构成的潜在危险,还远不及试管婴儿与精子库。整个“克隆”风波,我看是传媒商业炒作的结果,意在制造一种“科学神话”,或者干脆说是“科学迷信”。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克隆”意味着复制一个与母体完全相同的异生命体。我不知道对羊是从什么意义上来说“完全相同”的;而对人,细胞基因完全相同,就能断言两个个体完全相同了吗?他们的思想、情感、直觉、智商、好恶也能被“克隆”得完全相同吗?如果真能“克隆”得一模一样,那么,两个克隆人之间岂不是能达到心灵的高度默契?何止“心有灵犀一点通”,该是“心有灵犀点点通”。彼此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心照不宣,都能准确预测对方下一步该作如何想、如何行吗?这样的“克隆人”,配对去打乒乓女子双打倒是挺不错的。真能这样,那就首先得承认思想、情感等等心理活动有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而且这个结构是先天性的,它对后天环境主要只是作出反应,很少有所改变。于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就是承认有灵魂的存在,因为灵魂就是我们对那个“先天的相对稳定的精神结构”的命名。但所有认为有灵魂的学说,又都主张它是独立于肉体的存在,肉体对于灵魂,就好像屋子与住宿的人。故而不可能通过“克隆”细胞来复制灵魂。这样,在理论上就陷入了“二律背反”的困境。而且,在承认有灵魂的各种学说中,又都认为灵魂是变动不居的。尽管在有的学说,如佛教大乘有宗中,认为灵魂的这种变动是自身原因造成的,而不是受外在环境的影响。这种学说提出“境由心造”、“识有境无”,从根本上否定有实在的外境,但灵魂的变动还是绝对的。大多数宗教学说认为,人的命运可以预测,而人的灵魂变化难以逆料。对两个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精神实体,要证明她们在形成或诞生的那一刻是完全相同的,这在西方科学思维系统中绝无办法。它无法付诸实验,无从制造相关条件。倘诉诸经验,那么,每个人尚且不能准确预料、绝对把握自己下一刻的精神状态,怎么设想有另一个“我”能比我还了解我?怎么设想我能比了解自己把握自己更了解与把握“克隆”我?

  若撇开精神,只说肉体的完全相同,这又怎么能说与母体“完全相同”呢?世上已有惊人相似的孪生同胞,也多有孪生同胞间心灵与身体感应特别强的传闻,“克隆”人的出现比这样的孪生同胞又有什么更大的意义?人会有让自己的生命在另一人身上得到延续的梦想,但这“生命”指的是灵魂——精神,所以不会因为有一个与自己极其相似的孪生同胞,而觉得此梦想就得到了实现。倘若人们能认为肉体即可代表“生命”,那么死后捐献器官用于移植的热情将空前高涨,这对社会倒是件好事。可惜的是,即使已有病者移植心脏后改变了性情的报道,暗示灵魂可能寄寓在心脏里,可以在另一个人的躯体内再生,但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尸体被埋掉或烧掉。人们还是不相信由无数细胞构成的器官能是死后灵魂的可靠载体,那么,又凭什么相信一个克隆细胞呢?难道有一个如自己复印件般的儿女,人在延续生命方面就心满意足了?“克隆”新闻只能闹哄哄的一时煽起人们在这方面的热望。人们一旦冷静下来,看穿克隆技术与精神无关,那么,还会有热情去千方百计地克隆一个仅仅与我在身体上完全相同的“我”吗?细胞、基因的完全相同与我何干?我毕竟不是在细胞、基因的层面上活着。就像我知道构成细胞的原子中的电子、质子、中子与构成土壤的原子中的电子、质子、中子完全相同,一点也不会兴奋,不会觉得我就此便可以心安理得地永恒了一样。

  从“克隆”人的必要性上提出问题,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造物意识趋向极端的另一个结果,就是万物皆应有用,所谓“有用即真理”。故只要人认为其无用,或用之弊大于利,就可以毫不留情地去除,或者坚决不实行。就像革去机器效用不大的部件,或考虑到投入后产出不大,就搁置某些新技术。这种观点用诸人体,即如认为盲肠、包皮无用有害,主张先下手为强,一刀切除了事,有病的胃、胆、脾、肝、肺、肾、肠等脏器,也是能切则切之痛快。眉毛被认为只有装饰功能,还是三下五除二地剃去,另画一条来得随心可意。等到后来认识到本来认为无用的其实有用,要弥补往往是来不及了。故而西方的认知态度,看上去很唯物,很尊重客观规律,其实出发点是把万物都当作主体的制造物或可改造物来对待,是很唯我独尊、很霸道的。特别是把他人与其他生命都当成客体,也就是都贬到了物的层次上,这就为唯意志论、法西斯主义埋下了伏笔。作如是观,对耽于现象学与存在主义哲学沉思中的海德格尔,会变成纳粹主义的自觉拥护者;以及麻原“奥姆真理教”的骨干分子中,有不少从事科学研究的高级知识分子,就容易想得通了。

  西方文化中的造物意识的集中表现,就是《旧约》中的上帝——造物主与救世主。救世主之所以能救世的理由,就因为他造了物。后来以救世主自居的,必须证明他是与造物主同一的、沟通的,他的权柄来自造物主。造物意识并非西方所独有,但它是西方文化中的主流意识,所以,造物主在西方文化系统中是不可一日无此君的。没有了造物主,就会“天柱折,地维倾”,天下一片大混乱。文艺复兴时代,上帝的权威开始发生动摇,立刻就有理性的人来取而代之。因为在西方文化中,使人与动物得以区分的界限,就是人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这样,人就与神的本性在“造物”这一点上取得了同一。这倒正像《旧约》上说的,上帝是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的人。因此可以说,是造物意识保证了从神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平稳过渡。

  但若仔细推敲,这个抽象的“人”,并非人类全体。宣布“上帝死了”的尼采,把这点挑明了,代替上帝而来掌管世界的,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具有强烈生命意志的超人。所谓生命意志,就是造物意识。尼采的“超人”哲学太咄咄逼人了,再加上被希特勒奉为圭臬,名声不大好,其实他倒是说了大实话。而在文艺复兴时代,造物意识则被饰以“自由”、“平等”、“博爱”等种种桂冠,美化成理性精神。但当时所谓的人本主义、居于宇宙中心位置的人,看上去是泛指,实质上还是一个具有绝对排他性的“我”。理性精神的第一步,就是要把除“我”之外的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视为客体,视为物,以此来制定对待的策略。萨特有句名言:“他人即地狱”,就是告诫你若不能把他人都贬低、都贬为物的可怕后果。你要是能把他人都视为物,你就是上帝了,上帝怎么还会去入地狱呢?故而人本主义说穿了是我本主义,与个人主义是连理枝、并蒂莲。除“我”之外,一切都是环境,只不过环境有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之分罢了。

  以造物意识为基础,形成“焦点透视”式的的结构,就很自然了。这个“焦点”就是“我”。除“我”之外,还能存在别的焦点吗?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实际是,在西方文化系统中,离开了“我”,就几乎不知如何思了。

  在西方文化中不断得到强化的造物意识,在东方文化中却不断地被削弱、破除与虚化。中国古代神话中,也有女娲抟土为人的传说,但这传说后来被民间盛传的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繁衍人类的故事所替代,女娲形象由造物主转变成了夏娃。在印度原来也有造物主梵天。所谓“彼梵天作一切命、无命物。从梵天口生婆罗门,两臂中生刹利,两髀中生毘舍,从两脚跟生首陀”。但到了佛教经典中,大梵天王不过是色界初禅天的天主,只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生命罢了,犹如我们今天谈论的比地球人有更高科技文明的外星人,并非造物主。值得注意的是,在梵天造物的传说中,人并不作为物来对待。人在“一切命、无命物”之外,不是由梵天“作”(造)的,而是由梵天从身体的不同部位生出来的。就在这个造物神话中,已经蕴含了后来发展为东方文化的主流意识的“生命意识”。

  老子对生命意识的表述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释迦牟尼佛对之的表述是“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众生不可思议”,“众生皆有佛性”。“生命意识”的核心是“平等”观念与“同一”观念,而“造物意识”的核心则是“使命”观念与“矛盾”观念。“生命意识”认为,生命尽管形态有大小、层次有高低、寿命有长短、能力有强弱、利害有冲突,但每个生命体都是独立的,本质上是平等的、同一的,任何生命体都没有天赋的驾驭乃至消灭另一个生命体的权利。要体认这生命的同一性,是通过推己及人的途径来达到的。所以求诸内心,就是观照世界。在西方文化中,因为上帝是造物主,故而他也有权利随心处置他的所造物。《旧约》中就有上帝降硫磺与火,毁灭所多玛与蛾摩拉二城的记载。而在东方文化中,佛只是实证了终极真理的觉悟者。尽管他因之具有超过一切威力无比的天神的大法力,但从来没有用此来惩罚或消灭一个哪怕最微小或最邪恶的生命;相反,他是竭尽一切可能地护生、救生、度生。他宣称众生与佛是平等的,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无佛无众生”之等级差别,真正是生命高于一切。

  与西方文化宣扬“上帝全知全能”不同,佛教认为佛并非全能。《景德传灯录》载元圭禅师言,佛有三不能。“佛能空一切相,成万法智,而不能即灭定业;佛能知群有性,穷亿劫事,而不能化导无缘;佛能度无量有情,而不能尽众生界;是谓三不能也。”本来,全知全能的说法,在逻辑上是难以成立的。既然上帝全知全能,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不合理的现象存在?上帝为什么不像把宇宙安排得井井有序一样,把人世间也安顿得和谐完美呢?或说大概上帝一时忙别的去了,顾不过来,或者没有能及时知道。那全能的上帝不是无处不在吗,怎么会顾此而失彼呢?全知的上帝怎么会信息不灵通呢?或说上帝不高兴马上来管,要让人经受一些考验。那么,上帝不是慈爱的吗?他老人家为什么要看着人受苦受难,犯罪作恶,受着自己欲念的苦苦折磨呢?或说这是为了要使你信,信上帝的人,上帝才接引他进天国。那不是证明上帝并非全能?因为他不能使不信者信。故而,说上帝“全知全能”是“造物意识”造出来的一种幻想,是“造物意识”的极度膨胀的结果。从“生命意识”出发,是不会提出全知全能这种幼稚的口号的。而且更进一步,从根本意义上(佛学谓之“胜义谛”)否定“能作”、“所作”之类世俗观点、虚妄分别。佛说,佛菩萨“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而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做了救生之事,而依至理认为并没有拯救与被救,这是“造物意识”所远远不可企及的境界。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庄子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与佛说的“破‘我’、‘法’两执”义相通。这都是基于对生命本质的深刻认识。

  因此,从充分关注、充分尊重每一个体的“生命意识”出发,导出“散点透视法”的结构,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在“生命意识”中不需要也不可能有个突出的唯一的焦点。最大的生命、最高级的生命,就是体证了大道,完全实证了生命本质的同一性的生命。这生命也就同其他所有的生命取得了完全的谐振,也可以说是融入了其他所有的生命,也就真正没有了“我”“人”之分别,也就无所不在。不是什么“我思故我在”,而是“无住相而生其心”,这种思维(生心)方法,在拘于小“我”者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故而他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只能体现在整体上。整体大于所有局部叠加之总和。这就是“散点透视”法、“纲举目张”式结构的依据。

  以上借谈“结构”,将东西文化的主流意识作一番比较,希望不要引起误解,认为我觉得东方佛经、道经中所言的“佛”、“至人”要优于西方圣经中所称的“上帝”,甚至以为我暗示“佛”代表正道,“上帝”代表外道乃至旁门左道。不!我郑重地声明,绝不希望引起这样的误解。这倒不是怕引起什么世俗纠纷,像现在一些影视片在片头打出的字幕:“本片纯属虚构,若与现实有雷同,只是巧合”云云。我是从心底里将“佛”、“至人”与“上帝”视同一体,不敢更不希望误导别人亵渎神圣。你不是信仰佛教吗?佛教信徒怎么能又同时信仰上帝呢?提出这样问题的人,其实对佛教知之甚少,与我十多年前的认识水平一样。八十年代初,我曾写过一篇题为《信仰》的微型小说,嘲讽一个脖子上挂着十字架、又去求神拜佛的青年。把信仰理解为花小钱、赚大钱的交易,固然是错的;但把信仰理解为人间的会党、宗派,同样也是错的。我这“笑”,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研读佛经后,我方始明白,以前关于这方面的所谓知识、见解及疑惑,只是囿于世见,妄生分别。按照佛教教义,终极真理(胜义谛、第一义谛)是非常深奥的,芸芸众生难信难解。胜义谛“离于言说”,“言语道断”,语言与逻辑思辨的力量不能穿透其中的奥秘。但要把实证体悟到的美妙的终极真理(佛教称之为“妙明真心”)传达给芸芸众生,又必须通过说法(其中主要是宣讲与著书立说),所以,一切说法都只能是方便说法。“方便说法”有几层意思。一是“因名假立、方便言说”,就是借用受众能听懂的言辞、概念、传统观念,加以改造,旧瓶装新酒。如佛教就利用、改造了印度文化中的“地水火风”四大等概念、因果轮回说及传统的神话,建立起新的理论体系。二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等菩萨摄事,就是用受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来布道。实施“方便说法”,从“狭义”来理解,就是孔子说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可以具体到某个人、某种场合、某个语境。“广义”的理解,则是对具有共同文化背景的人群,采用此一时期他们习惯采用的语汇、易于接受的方式来说法。从方便说法的角度看,不仅耶稣的行迹与佛经中佛菩萨的本生故事极其相似,他的训诫与佛制的戒律同出一辙,他宣告的天堂与佛说西方极乐世界异曲同工;而且,无神论的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也与佛经中菩萨誓言“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涅槃”不谋而合。因此,你若听到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认为耶稣是一位到人间来普渡众生的菩萨,不应觉得惊讶与可笑。说不定他的看法要胜过你的见解。“菩萨”的意译就是“自觉觉他者”,耶稣不正是真正的“自觉觉他者”吗?耶稣在《圣经》中被称为“先知”,“先知”者,也即觉悟者。按佛说,众生皆有佛性,终究都可成佛,都可能觉悟。菩萨自己有所觉悟,又去帮助他人觉悟,故而菩萨相对尚未觉悟的众生就是“先知”。从他们的称谓,也可以看到他们在根本义理上应该是可以相通的,庄子说:“道通为一”,我们凭什么断定他们彼此间是壁垒森严、泾渭分明,甚至你死我活呢?

  然而,根据“方便说法”是因受众不同故说法不同的道理,倒可以反过来从不同的说法来分析、比较受众不同的观念、特性与文化积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神。本书中引用不同的宗教、学说进行比较、分析,就是着眼于这一点。但是,就是作这样的比较、分析,也只能指出不同文化、观念之间的异同,难以评判优劣。不过作为论者,总有自己的价值、情感取向,在论述中难免掉出些褒贬之词来。若求公正客观,四平八稳,可能会使文字了无生趣,也不合我的脾性。我既定下写作本书的宗旨是直抒胸臆,只能请读者鉴谅容纳我的有失偏颇的“一家之言”。


  这就是原先我注《庄子》第一章节的开头部分。这些话看上去是借题(结构与主流意识)发挥,其实对理解庄子思想的深刻内涵是很要紧的,能够起到导向作用。而现在我决定把它从注解文字中删去,整段的移到《序》里,是因为后来我在写作出发点上有了重大的变化。

  我是在《逍遥游》将注完时隐约感到这个问题的,及至动手注《齐物论》,我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到《齐物论》将注完,我下决心推倒重来。

  我在原来的《序》里曾说:“不是穷经皓首做学问,而是无拘无碍抒性灵。不求学术上有所建树,只求人生中有点用途。”这话看来很谦虚,也很洒脱,其实是有扬长避短或投机取巧的意思在里面。这么说基于两点。其一、《庄子》在国学中,虽不及儒家的四书五经那样唯我独尊,但也一直是显学,是主流派,或者可以说是国学中最大的在野党。注释《庄子》的从古到今何止百家,“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钩其玄,贪多务得,细大不捐”,被这样爬梳过一遍又一遍,对字句的注解,应该是没多少文章可做了。今人所能做的,是换一种眼光,又结合当下现实,到《庄子》中去找一些启示。我觉得自己正具备这样的条件,这从我重读《庄子》有相见恨晚之感可以得到证明。说到底还是借庄子的酒杯,浇我心中之块垒。其二、我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一张中文系大专文凭是自学考试得来的。虽然它让我自豪,但毕竟没有经过做学问的严格训练,对此有种敬畏感。对事物形成一些自己特别的看法,我还行。旁征博引,做考据订正,我觉得做不来,也不耐烦做。

  有鉴于此,我原来设想的注《庄子》,是列一段《庄子》原文,对难懂的字句加一点简单的注释,然后就根据这段文章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依整段的中心意思来谈,也可以就某一点、某一句加以发挥,甚至设想完全把这段原文作为引起联想的“比兴”材料。总之,我要写的是有关人生、社会的议论性散文,借《庄子》的文章将它们串起来。故而我一上来会借“结构”发挥那么多,这也是摆出一种姿态,“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注庄子》,题的重心不在“庄子”,而在我,因此无所谓“落笔千言,离题万里”,这就是我申明的“无拘无碍抒性灵”的实际意思。拟书名为《我注庄子》,除考虑到与拙作《我的气功记实》保持联系,以后或者有希望发展出一个“我”字系列,也有“六经注我,我注六经”的用意在。

  然而,一到动手认真做起来,发现我的预想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逍遥游》未注完,我就见到自己似乎陷入了“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境地。从今天能见到的最早的完整注本,一千七百年前的郭象注《庄子》,到最近的比较完备的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与他们的观点截然相反。而且,在一些字句的解释上,我也看出了不少可斟酌之处。老实说,这样的发现带给我的欣喜多于惊慌。我是初生之犊不怕虎,觉得这正证明白己“跟着感觉走”选择注《庄子》没错,说不定如眼下的流行语,“一不小心”开发出了自己做学问的天才。及到开始注《齐物论》,我可真的是吓了一大跳。怎么错得这么厉害?在语义层面上,几乎两句里要注错一句,遑论观点。而且我所见到的各注家,大家联合起来一起错。他们之间彼此也有分歧,但若跟我与他们的矛盾比起来,他们则是站在统一战线上。在注《逍遥游》时我还能找到几个同道,到了注《齐物论》时,我见不到一个盟友,我是真正地四面楚歌,单兵作战。我相信同道是有的,但我见不到他们。我不禁感到一种类似恐怖的巨大压力。难道他们真的都错了?难道一千七百年来真的只有我一个人读懂了庄子的原意?我当然希望这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但此任之大,大大出乎我的预期,我感到我的心志、筋骨、体肤等还没有作好充分准备,有点心悸气浮,头晕目眩。我决定静下心来,先把谁对谁错的问题弄弄明白。这样花了七个月的时间,通读了《老子》、《论语》、《孟子》、《管子》、《晏子春秋》、《列子》、《公孙龙子》、《大般若经》、《楞严经》、《华严经》、《中论》、《成唯识论》等,才确信我不错。开始时,想到庄子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而我却要去弄清对庄子本意理解上的是非,觉得有点滑稽。到后来,我深感这回读书获益匪浅,过去有许多似是而非、望文生义的理解(包括对“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理解),得到了澄清。于是,我动手注《齐物论》,而且,改变了注《逍遥游》时写读后感式大散文的作法,变成一句一句的疏解。比起传统的注法来,我的话是非常多的。但都是知识性的,不是抒情性的。文学性,我只求体现在行文比较口语化与个性化上。也许是老天爷真要助我一臂之力,其间有友人送了我两本书,一本《汉语大字典》,一本《庄子引得》,给我帮了大忙。通过《汉语大字典》,我可以确定某个字在庄子写书时的比较流行的意义。通过《庄子引得》,我可以查到庄子是怎么使用某个概念的。这为我力排众议提供了过硬的证据,而且,逐步将我的思路从“庄子注我”引到“以庄注庄”的轨道上。注《齐物论》将完未完之际,我已对庄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庄子不仅是个大思想家,而且是个大文学家。他的文章既洒脱,又缜密,层次分明,环环相扣,尖锐而又全面,通俗而又深奥。可叹的是被后来各注家断章取义乃至生吞活剥,把原来浑然一体的庄子注得支离破碎,前言不搭后语,把庄子注成一个说一些没头没脑故弄玄虚意识流般呓语的避世高人。庄子身后热闹了两千多年,也蒙尘忍垢了两千多年。然而,那些歪曲庄子的,未始不是真心崇拜庄子。可以说是好心办了坏事。究其原因,一则是为了让同时代人都能认识庄子、理解庄子、敬仰庄子,使庄子名扬天下,名垂千古,而实质是让庄子去适合当时大众的胃口,叫庄子修正自己的主义。二则是借庄子以自重,通过“我注庄子”,达到“庄子注我”,把我推出去。这就像本世纪初为了让儒家学说能够更新,适应时代需要,硬把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标点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来为孔圣人涂上民主色彩,而全不顾他老人家的思想体系的完整性。庄子在这方面受到的礼遇,与孔子也相差无几。而历史上那些注家做的事,恰恰是我本来打算做的,想到这点,我如受到当头棒喝。凡来注庄的都是聪明人,但大多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难怪庄子说要“黜聪明”,前车之鉴,我怎能视而不见?

  故而我决定推倒重来,从头开始,老老实实,以庄解庄,尽我所能,还庄子本来面目。本书收入《逍遥游》、《齐物论》两章的注解。这是《庄子》的起首两章,也是《庄子》中最重要的两章。按文本的意义,我将《逍遥游》分为《鹏飞南徙》、《尧让天下于许由》、《藐姑射之山》、《大瓠之用》、《樗与狸狌》第五节;将《齐物论》分为《今者吾丧我》、《缺问王倪》、《瞿鹊子问长梧子》、《罔两问景》、《庄周梦蝶》等五节。注解时,每节又分为若干段落;有些段落,需辨正的字、句很多,则又采用逐句注评的办法。目的在于让读者既能看清细部、关节,又能在总体上感受到《庄子》思想、文采之气势与魅力。

  改书名为《还吾庄子》,以表明我洗心革面之意,也让读者来检验我的诚意如何。《齐物论》中说:“今者吾丧我。”庄子用“吾”代表“大我”、“本我”,用“我”代表“小我”、“形我”,因此还庄子本相用“吾”而不用“我”。千百年来,对庄子有捧得极高的,也有贬得极低的,但捧也好,贬也好,结果都是各人臆造出来的庄子。这种情况,只有我辈经过“文化大革命”洗礼的,才不会觉得太荒唐。

  上一篇《序》中最后一句是:“请到庄子这边来”,在这篇《序》的末了,我想说:“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庄子到底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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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从《我注庄子》到《还吾庄子》(代序)/1

第一章 逍 遥 游

第一章 逍 遥 游

题解/1

  《庄子》一书由作者精心写成,而非后学辑录。“逍遥”一词,很可能是庄子所造,专指得道高人的大自在境界。本章开宗明义,是全书的纲。庄子一再“重言”之“鹏飞南徙”,乃一鲜明象征,为了倡导积极求道的精神。郭象提出“适性自然即逍遥”,实质是以物情偷换天性,以苟安偷换逍遥。

鹏飞南徙/26


  点明“小大之辩”,指出“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在中国首次提出了修行的境界次第问题。老子立教,庄子开宗,故老庄同为道家之开山鼻祖。郭象以“齐大小、均异趣”,圣人(天人)、神人、至人“一人三(四)名”说对庄子进行全面歪曲。

尧让天下于许由/132


  本节讲“不为小用,方能大用”,举许由为例,释“圣人无名”。历来注家以鹪鹩、堰鼠为许由自况,看低了圣人的境界。庄子“贬尧而推许”,郭象“劣许而优尧”,两者泾渭分明。

藐姑射之山/151


  庄子以藐姑射之山上“神人无功”,继续阐发“不为小用,方能大用”之理。本节庄子乃“重言”之,为激发人超脱名利、积极求道,郭象以“寓言”蔽之为见用于当道者。历来注家,对“宋人资章甫”的寓言也颠倒错解。

大瓠之用/175


  庄子以不龟手药两种用途之寓言,说明大物自有大用。不能用大,是因为心灵受世俗定见所束缚。本节显示了庄子为求真理、非争意气的胸襟与高度的辩论艺术。

樗与狸狌/183


  本节在辩论中继续阐明“大物必有大用”之理,同时指出,“有用”与“得到多数的赞同、认可”,都不能作为真理的标准;生命的真实的价值观,只有建立在生命上,看对生命的存在与发展是有利还是有害。

第二章 齐 物 论

题解/189

  “齐物”说是慎到、彭蒙一派道家的观点,庄子著《齐物论》,着一“论”字,表明是对“齐物说”的扬弃。“论”是一种对先验存在的表述方式。庄子以此表明,物“齐”是一种本然状态,是从“道”的高度俯瞰所得,是过来人语。而且,“齐物”尚可“论”,“道”则不可“论”,物齐是一种低级的本然状态。见道方能齐物,而非齐物才能见道。庄子论齐物,是引人见道;郭象则是“齐大小、泯是非”,把人引向慎到等“齐万物以为首”的“死人之理”。

今者吾丧我/202


本节都是子綦议论,论圣人“照之于天”的“齐物”“两行”境界。“吾丧我”是核心观点,庄子以“吾”指称大我、本我,“我”指称小我、形我,创造性地以“天籁”与“地籁”、“人籁”,“吹”与“声”之别,来喻“道”与“物”之层次差异。逐步深入,破形我、思我(意志与认识)之执。历来被认为庄子正面核心观点的,如“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其实是庄子批判的天下之物自我中心的虚妄倒见。而对“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的注解,也含混而分歧,未能见到庄子以名墨之“指非指”、“马非马”的命题,来喻物之真理的相对性与道的绝对性。“葆光”是圣人齐物,“已而不知其然”的象征。

缺问王倪/443


  本节阐述物知不可能有共同标准,从居、食、色三方面来举例说明,做到了形象与逻辑的完美结合。本节还提到至人境界,可反证上节只言圣人,乃叙述人子綦之言。但有注家以“至人神矣”一语,证明圣人、神人、至人为“一人三名”,乃脱离具体语境、断章取义之研究方法所致。

瞿鹊子问长梧子/449


  本节还是阐述物知之局限,但在纵横方面都有扩展。纵是以死生为一条,提出了以迷为梦,以悟为觉的重要观点。横是引进第三者,指出“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充分说明庄子的求道热忱,与“齐万物以为首”、“至于若无知之物而已,无用贤圣”的慎到之流,不啻天壤之别。

罔两问景/461


  庄子以“吾”为“景”(镜中虚影)之抽象本体,以“吾所待”(《寓言》篇中为“我”)为“景”的实现条件之一“光所照物”(形);以“吾所待又有待”(《寓言》中为“彼”)为另一条件“光”;以“吾待”(《寓言》中为“予”)为“景”之实现“物的虚影”(镜像)。以“吾”喻道,以“景”之三待喻物,证“道通为一”。历来注家不明景有三待,更与庄子分层次的立体辩证思维方式有很大距离,故生出许多臆断妄解。

庄周梦蝶/466


  庄周梦蝶,觉后惆怅,谓之“物化”,乃言物之分化、局限,是莫大遗憾。千百年来,望文生义,以讹传讹,“物化”变成得道的理想境界,实是一个美丽的误解。而其他对《庄子》的误解与歪曲,则对中国文化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庄子》乃至道家文化、哲学的正本清源,将对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在新千年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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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逍 遥 游

题 解

  以前读一些讲解佛经的著述,开篇都是从解题着手,而且,从总到分,洋洋洒洒要讲一大篇。一个词一个词地落实、引申,一个经题可以做成一篇博士论文,觉得这样非常烦琐。因此,我第一稿注《逍遥游》时,是没有题解的。但实际注下来,发现直接切入正文,效果也未必佳。古人解经从题目着手,自有他的道理。尤其是我这次移宫换羽,改走一本正经以庄注庄的路子,考虑再三,还是走这条老路,才是终南捷径。因为从解题进入,至少有三条好处。

  首先,可以看到,《庄子》一书,是作者精心写成,而非由后学辑录而成。

  《庄子》,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共有五十二篇。到晋代的司马彪注本,计有内篇七,外篇二十八,杂篇十四,解说三,合五十二篇。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最早注本——郭象注本,只剩下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合三十三篇。少掉的十九篇,不是郭象没看到,而是被他认定不是出自庄子之手,有损庄子大家形象而删去的。在两晋时代,对五十二篇中哪些是庄子写的,哪些是后人辑录的,哪些是不肖之徒假借庄子名义伪托窜入的,各家意见很不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内篇七篇一定出自庄子本人之手,是他老人家一字一句抠出来的,而不是别人根据他的谈话记录整理而成的。形成这条共识的一条充足的理由,就是七篇的题目。七个题目统一都是三个字,而且这三个字明显是根据整篇的中心思想概括拟就的;不像外篇与杂篇,随取篇首的二或三字为题。外篇与杂篇的取题法,完全因袭《论语》的作派。《论语》是后人辑录的,所以各家据之怀疑外篇与杂篇中也有部分甚或全部是后人辑录的。但不管怎么说,反过来可以证明内篇是庄子亲自动手写的。

  然而这点共识,到近代还是有人提出质疑。齐思和在《庄子引得》的“序”中说:“至于内七篇,则从来学者,皆以为庄周所自撰,疑之者尚鲜。成玄英疏序云:‘内篇理深,故于篇外,别立篇名。外篇以去,即取篇首二字为题。故陈景元曰:“内七篇目,漆园所命也。”’今按,内七篇目是否为庄子所自定,固难质言,而其著述体例,与外篇杂篇,截然有别,则极明显。以梁任公之好辨古书,亦谓:‘内篇为庄子自作,无问题。’然余观《齐物论》篇称:‘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也,惠施之据梧也,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庄周乃惠施之友,若是篇果庄所自为,安得列惠施于古贤之林耶?又《逍遥游》、《齐物论》、《德充符》等篇,皆于篇末附记庄周轶事,亦不似庄周所自为者。再以著述之体裁观之。战国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章学诚已言之矣。最早之私人著述,若《论语》、《孟子》等书,皆用问答之体,殆出于门人后学所记。后儒往往分为篇章,以便诵习,即以篇首二字名其篇。若夫先立一题,然后执笔著论,如《荀子》、《吕氏春秋》、《韩非子》等书,则战国末年之事。是则内七篇,殆亦后学所述,未必即出于庄周之手欤?”

  之所以把齐思和先生这段话引在这里,是因为我觉得此中很典型地透露出一种习气,以疑古为能事。这种动辄把不合己意的篇章语句指为后人伪托窜入,乃至抓住几条就把整本书定为伪书,我在读注庄各家乃至先秦诸子的注本时,经常碰到。开始对这样做学问的先生很有些敬畏感,因为他们说起话来指手划脚的腔调,实在是权威得很,你不服还真不行。像齐思和先生这么质疑,是算谦虚得不得了的。读他们这些论断,常感到非常庆幸,没有他们火眼金睛指出来,自己被伪“庄子”骗了卖了还不知道,多么危险啊!等到后来我按照他们的指点,感到庄子的话怎么越读越糊涂,才发觉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头。我好不容易决定不理这些权威人士,从另外的途径去解《庄子》。待我总算从他们布下的八卦阵中走出来,接近了本来的庄子,我才明白那些权威意见除了别有用心的篡改外,大多是由他们的一孔之见发出的自说自话。

  就以齐先生质疑内篇非庄子自作的三条理由来说,都是站不大住脚的。

  其一、庄子与惠施是朋友,他怎么会把惠施列到“古贤”中去?

  从《庄子》中看,两人确实是朋友,但《徐无鬼》篇中有庄子过惠子之墓,发出伤心感慨的片段。所以庄子在《齐物论》中把惠施与昭文、师旷并称为“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完全有这可能,庄周为什么不可以在惠施死后才开始著书立说呢?而且,惠施死了,庄子失去了探讨辩论的对手,才把求道热忱化作笔底波澜,也是顺理成章的。至于说庄子这段话是“列惠施于古贤之林”,那是齐先生的误解所致。以我看到的注庄各家,没有一个弄明白庄子为什么在这段话里要把昭文、师旷与惠施并举。齐先生就想当然地把三者的共同点理解为“贤”了,其实与“贤”是不搭界的。到底共同点是什么,以后注到时再详说,这里卖个关子。此处只需说明,“贤”乃妄测,遑论“古贤”,齐先生的质问落了个空。

  其二、《逍遥游》等篇末都有庄周之事见载,不像庄周自己所写。也就是说,庄周自己写自己,会这样写吗?

  但这问题不是可以反过来问,为什么不会这样写呢?

  在先秦诸子著作中,像这样把今人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事作为第三人称来写的情况,是很普遍的。如《晏子春秋》、《吴子》、《商君书》等较明显是个人著述的书,都有类似写法。问题是这些书都被后代儒生考证为伪托的。然而,先秦著作,除了《论语》、《孟子》等少数几部,都被指伪过。“假作真时真亦假”,那么,“真作假时假亦真”,假的那么多,使人怀疑这样的指伪是否真的可靠。至少,这些书要是真的,年代都比《荀子》、《韩非子》等要早。而从《荀子》、《韩非子》之后,个人著述,就很少见这种把第一人称当第三人称来说的叙述法了。如果伪托者在荀子、韩非子之后,他们怎么会不约而同地创造出这种古老的叙述法来呢?说这种叙述法是古老的叙述法,因为它源自《论语》。《论语》是孔子门人后学辑录的,所以里面的孔子都以第三人称面目出现。《庄子》里的夫子自道,有时以第一人称,有时以第三人称。《晏子春秋》、《吴子》、《商君书》(假定它们是真的),有的完全是第三人称;有的基本第一人称,偶用第三人称;有的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混用;与《庄子》的情况基本相符。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第一人称,是种比喻说法。这四本书中,叙事都用第三人称,议论则是第一人称。但议论时的第一人称其实是绝不出现的,没有“吾”、“我”、“予”等称谓。凡书中出现“吾”、“我”、“予”等称谓的议论,就不是作者的直接议论,而是借人物之口所发的议论,哪怕这个人物就是作者自己。先秦时期的作者,叙述时把作者与叙述者的身份分得很明白。西方现代小说理论强调的作者与叙述者的区别,源头似可以从先秦的著作中找到。到了《荀子》,就再没有让自己作为一个角色在书中出现。到《韩非子》,作者发议论就口口声声自称“臣”了,说明作者为文是有明确的读者对象了。从叙事方式发展演变的角度来看,《庄子》的文本,正可以看作从《论语》到《荀子》、《韩非子》的过渡。若说由《论语》经《荀子》、《韩非子》再发展到《庄子》,就不顺。所以,如果《庄子》、《晏子春秋》、《吴子》、《商君书》是后人伪托的,伪造者也应在《荀子》、《韩非子》的文本成为正宗之前,至少在《论语》后,《荀子》前,有这样叙述的文本存在,可作他们伪造的蓝本,否则这种古老的叙述方式怎么能凭空想得出来?就像齐思和先生会这样提出问题,其实就是受了《荀子》、《韩非子》以后文本叙述方式的影响而不自察,因此会觉得庄子这样写自己很怪,很不合作文规范。倘若能想到他视为天经地义的作文规范或许在庄子写作时尚未形成,他就不会这样诘难了。由此可见要反思维定势来伪造古人之作是很难的。伪造者有这样的天才,何不以自己的名义写一本呢?

  我在举例时有意没提及《墨子》与《列子》,其实这两本书对庄子的文体形成影响是非常大的。但因为《墨子》与《列子》后人指伪的更多,问题比较复杂,非几句话能辩得清楚,故留待以后注解时慢慢细说。

  其三、先立一题,然后执笔著论,像《荀子》、《吕氏春秋》、《韩非子》等书,是要战国末年才有的。以前的《论语》、《孟子》,都是后学所记,所以《庄子》也非自撰。

  这段话看上去有根有据,实际是不堪一击。凭什么说“先立一题,然后执笔著论”,要到《荀子》才开始呢?这本来是需要证明的结论,齐先生把它悄悄塞进前提里,然后根据这个前提来证明《庄子》非自撰,这样的学术论证怎能令人信服。他又说:“战国之前,无私人著述之事,章学诚已言之矣。”这话诚然不错,但与内篇是不是庄子亲自撰写有何关系?此语放在“以著述之体裁观之”的整段论证最前面,难免有狐假虎威之嫌。

  但平心而论,齐先生这样做学问,也是流风所及,至多是要显示一下自己的才情罢了。而历史上一些注庄的大家,指摘《庄子》中一些伪造的篇章,就更让人遗憾了。郭象删去十九篇,理由是“一曲之才,妄窜奇说”,“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读者以后可以看到,郭象的治学作风,实在是很成问题的。以他的理解水平剔去的部分,也许有《庄子》中最精彩的东西,但我们除了期望有完整的《庄子》竹简本出土,将是永远无法享受到这份遗产了。而郭象这么做,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把“圣人”与“至人”、“神人”、“天人”、“真人”等混为一谈,来纳入他的“适性自然即逍遥”的人种袋里。而王夫之作《庄子通》时,仅释内篇七篇,认为外篇为庄子门徒的引申发挥,“固执粗说”,“浅薄虚嚣”,“其间若《骈拇》、《马蹄》、《胠箧》、《天道》、《缮性》、《至乐》诸篇,尤为悁劣”。到作《庄子解》时,他反而认为杂篇中的《寓言》和《天下》,为全书的序例。尤其是《天下》篇,他更是推崇备至:“或疑此篇非庄子之自作,然其浩博贯综,而微言深至,固非庄子莫能为也。”而对于《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则定为赝作,屏不解说。但是,只要我们把他推崇的与贬斥的篇章对照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他的学术研究的结果其实是以他个人的好恶为转移的。凡他贬斥的,都是对仁义之道、对尧舜孔圣等有激烈犀利抨击之辞的;而他推崇的,则或者对孔子有褒奖,或者对墨家等有贬议(自然对儒家不可有不恭)。他是严格的用儒家的尺子来量庄子。为了使庄子“儒”化,他可以说是用力过度。从文体来看,《天下》篇是全书中与其他篇风格最不协调的一篇。要说后人伪托,这篇最像。把诸子分门别类一家一家论下来,与汉魏时的文风很相似,如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曹丕的《典论•论文》;而庄子以前的先秦诸子文章中,除了这篇《天下》,不说绝无仅有,也是非常罕见的。当然,并不能因此认定这篇就是后人伪托。以庄子狂放的才华,完全可能创造出这种议论文的范式来,作为汉魏这类文章的先声。但这篇尚且不能确定是伪,其他篇章就更没有理由说是伪托了。本来,从外杂篇取题及体例与内篇明显不同,怀疑它们由庄子门徒辑成,也言之成理。但这只能仅仅是怀疑而已。同样,也可举出许多理由来否定这些怀疑。譬如,一人所作,也可分为几个时期。时期不同,风格也会显出不同。设想庄子在作外篇与杂篇时,不像作内篇时专门拟题,后人依照《论语》体例,取篇首二或三字作题,也是很自然的事。其著述在传抄过程中,后人羼了一些东西进去,也是完全可能的。不能凭一两点有后人伪托可能之处,就认定全篇乃至整个外篇、杂篇都不是庄子亲自所作。有疑问提出来讨论是应该的,轻率否定则是不可取的。但我看到的否定指伪的意见,大多是理由不够充分的,有的像王夫之一样武断。他们这样做,就不仅是显示一下自己的博学多才,而是为了给庄子缠天足,穿小鞋。中国治学有个很不好的传统,“代圣人立言”,圣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一点怀疑都不能有。这样,走向反面,就动辄指伪。只要一扣上后人伪托的帽子,不是圣人之言,立刻就一钱不值,不屑一顾。当然,也确实有后人作伪的事,但借指伪而排斥异端,搞指伪扩大化,也是中国文坛不可否认的特有现象。正因为有这种现象在,所以我对《庄子》现存文本持特别慎重的态度。字句能不改的尽量不改,即使改动,也把原文加括号附在后面。不见到十分充足的理由,我宁可相信外、杂篇都系庄子自撰。况且,经过几番通读,对庄子的思想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后,我看到了外、杂篇与内篇许多相呼应、相发明的地方,以及庄子用词的一贯性,思维方式的一致性,我更确信整本书是由一个人精心琢磨写出来的,这个人我们尊称为庄子。

  其次,从“逍遥游”的题旨,可以看到本篇开宗明义,是全书的纲。

  为什么说它是纲?认识到它是纲对理解庄子有什么重要意义?

  这需将《庄子》与《老子》作一番比较。

  把庄子视为老子思想的继承发扬者,这是一般的定论。但历史上也曾有人提出过“庄老”之说。尽管我想庄周先生的在天之灵对此说一定会不以为然,甚至会觉得很无聊与可怜;不过,世上唯有“孔孟”之称,而绝无“孟孔”之谓,而对“老庄”之说,却有“庄老”之议,即此也可见庄子在道家的地位,还要超过孟子在儒家的亚圣之尊。孟子、荀子、董仲舒、朱熹、王阳明等,在儒家发展史上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没有一个够得上与孔老夫子相提并论,更不要说把位置颠个倒了。这也许同儒家特别讲究法统、尊卑有关,但道家自庄子后也出过许多了不得的人物,如葛洪、王重阳、张道陵等。但葛洪的《抱朴子》虽言神仙、符篆、丹鼎之术,神乎其神,却就不能像《庄子》一样晋升为《南华经》;张道陵、王重阳可以创正一道、全真道,做祖师、教主,却不能像庄子一样,与老子比肩而立,共同成为道家的开山鼻祖。老子与庄子之间毕竟要隔二百年,而老子还有孔子问道于彼的雅事,足见其当时名声之大;庄子却只是个普通的漆园小吏,没有什么知名度,不像同时代的孟子那样周游列国,出入公庭。但庄周的后世之名,却大大超过孟子,直追上孔子的老师老聃先生,这不能从其他方面找原因,只能到庄周先生留下的那部不朽之作中去寻。

  老子与庄子,有明显的师承关系,庄子运用老子提出的一系列概念与范畴进行哲学思辨,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庄子又有自己独特的风貌。我们过去的注意力多集中在庄子的语言、文体上。诚然,他的文辞实在是太优美、太富丽堂皇了,但如果我们只是以一个杰出的文学家来看待庄子,把庄子的成就,看作是以奇谲夸张、汪洋恣肆的文辞,来传播老子的思想,使这玄而又玄的哲学变得可亲近可触摸,这就犯了买椟还珠的错误。如果庄子的成就仅此而已,后人再好事,也不会把他推到与老子平起平坐、甚至盖过老子的地位。庄子在思想高度上是可以与老子等量齐观的。老子与庄子,他们共同完成了道家的理论基础。有老无庄,有庄无老,都不成其为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道家。

  老庄的区别,主要是在体道的方式 上。

  一部《道德经》,反复阐述了一个“守”字。“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致虚极,守静笃”,“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道常无名,朴虽小,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柔弱胜刚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守中”、“抱朴”、“处下”、“不争”、“无为”、“柔胜”,老聃先生将“消极”(以其本来意义)的妙用极尽渲染之能事,真是苦口婆心。

  而到了庄周,却一反老聃的低姿态,以高亢的声调,向我们描绘了一幅超经验的恢宏境界:“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极言其大。而后通过蜩与学鸠对鹏的非议,从反面来衬托鹏的志向高远,得出“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的结论,热情颂扬“积极”的求道精神。

  鹏飞南徙是一个鲜明的象征,突出了整本《庄子》中贯串着的“求”字。庄子讲的是记载的传说,哪怕他对此传说确信无疑,终究不是他的经验。但他言之凿凿,像今天的人们写科学论文时引用数据一样引用那些记载。引一段几乎相同的文字,来支持自己之所言,这在《庄子》的其他篇章中,也是绝无仅有的。可见其态度之郑重。用今天的话说,他是一上来就极其隆重地推出鲲鹏,调动种种手段,以求先声夺人的强烈效果。这说明庄子在这一形象上寄寓了多么深的意义与感情。与之张扬形成反差的是老子的平稳谦和的叙述语调。老子所说是有其经验根据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老子明确地举证,他知道这一切,是凭着自己的切身体验,是“跟着感觉走”的。但即便这样,老子还是说得非常谦逊:“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对这“先天地生”的混成之物,到底叫“道”、叫“大”,还是叫别的什么,老聃先生并不认为自己体证到了就取得了话语权,有了命名权,而是觉得完全可以商量的。全然没有庄子那种“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的咄咄逼人的锋芒。

  老子那种谦和的语调,与他宣扬的“处下”、“柔胜”的体道精神是完全吻合的。庄子信奉的“道”,与老子所说的“道”,在义理上是一回事,为什么在体道的方式上,会有这样明显的不同,以致看上去似乎是截然相反的阴阳两极?

  我想可能有两层原因。

  第一层原因是两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同。

  据《史记》记载,老子主要生活在周景王时代。那时,礼崩乐坏之程度虽已很严重,但老子心目中的理想王国——“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在华夏的大地上,还有其现实的模式存在,并不完全是乌托邦。故而老子提出“守”,就是拒斥现实强大的物质诱惑,保持清净、淳朴的精神状态。而老子又处身在东周首都,在周朝王室的图书馆里当一名官员。首都是风暴中心,反显得格外平静。诸侯纷争,兼并称霸,都没有直接给这里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图书馆又与直接的政治机构隔了一层,更加与世隔绝,为老子作这种政治遐想提供了相对适意的小环境。中国的学术传统,是非常看重经世济用的。哲学思想只有在政治实践中得到验证,论者才感到踏实安心。所以“小国寡民”的政治模式,虽然在《道德经》的结尾处,却是他提出的一整套“消极”哲学的落实点。也许到老子晚年,他看到自己的政治理想归于破灭,自己的哲学在中华国土上几无实现之望,于是就西出函谷关,到关外去寻找合道的人文环境去了。

  比老子晚生二百年的庄子,虽心仪于道,却再无幸见到合道的现实人文环境。天下滔滔,人们为名利所趋,乐颠颠地求索奔忙,何处还有净土,哪里还可退守?理想王国在现实中不复有影子可觅,只有运用精神力量去营造,去追求。但人们一叶障目,耽于眼前的物欲,不知道、不相信、不理解得道境界的美妙,因此庄子要浓墨重彩,夸张铺陈,使惚兮恍兮、不可言说的“道”,变得美奂美轮,有巨大的吸引力;同时,尖锐地抨击沉湎于物质享乐的庸俗心态,以激发人们求道的热忱。

  庄子与老子一样,是对“道”有直接的感性体验,因而具有坚定信仰的人。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悟道”之人。佛教对“悟”分为两种:“解悟”与“证悟”。“解悟”是义理上的圆通,“证悟”是事相上的体证。“解悟”与“证悟”,实际上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若只在义理上说得通,没有切身的无可置疑的体验,那么,就不可能确立坚定不移的信仰,在一些似是而非的经验事实面前,很容易发生动摇。若只有事相上的体证,没有在义理上弄明白,则可能捡小舍大,认贼作父,走火入魔。或者反过来说,不可能有不具感性体验基础的“解悟”,也不可能有不通义理的“证悟”。解悟与证悟总是相伴随的,但有可能先在感性经验上入门,或先在义理上突破。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悟”的概念在佛教典籍中的运用,前后是有差异的。在《涅槃经》中,佛说“解悟”与“证悟”时,“悟”只是修行的一种方法与阶段。而到中国南派禅宗强调“顿悟”,以区别于北派的“渐修”说时,“悟”变为“明心见性”的唯一途径,成了“觉”的同义词,进而演变为进入佛境界的标志;如《六祖坛经》中说:“前念迷即凡,后念悟即佛。”“悟”在此即为佛与众生的分界线。要么“悟”,要么“不悟”,黑白分明,中间绝无过渡。从理论的彻底性来说,“顿悟”说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顿悟”至少不是大多数人能够方便进入的快捷门径。禅宗后来自己也承认,“直指人心”只是接引上上根器之人的方便法门。这种说法固然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之嫌,但至少说明曲高和寡,它的适应范围必定很小。倘若追求普及,就会流于空谈与狂禅,肯定是野狐禅大大多于如来禅与祖师禅。为了避免这种流弊,禅宗后来提出:“理可顿悟,事需渐修”,在“顿悟”说与“渐修”说之间作一调和。这句偈语源自《楞严经》。尽管有学者认为《楞严经》是中土僧人伪造的佛经,但这些指伪意见与前面提到的对《庄子》等先秦各家著述的指伪意见一样,理由并不充分。而且,即使同意他们的意见此经为伪造,也是把几部佛经杂糅拼凑起来,那么,其中大部分的观点还是佛的原意乃至原话。不能一伪全伪,全盘否定。依我之见,这样的言简意赅、义理奥妙、说法透彻的经,岂是伪造得出的?整体水准在《中论》、《成唯识论》、《瑜珈师地论》、《大乘起信论》等大乘佛教著名的称为大菩萨所造的诸论之上,若是伪造,伪造者水准要在龙树、无著、世亲、弥勒、马鸣诸大菩萨之上,这怎么可能呢?所以,与其去争论此经是否伪造,是佛说还是魔说,不如老老实实来研究经中所说的观点是否合理。佛教从来反对迷信,反对盲目崇拜权威,主张辩经,主张“依法不依人”,“依理不依人”。就以“理可顿悟,事需渐修”来说,我认为这句话是符合佛的一贯思想的。释迦牟尼佛因名假立,方便说法,边说边破,从来不把话说得非常绝对,总是强调是在何种条件、何种意义上使用何种概念、进行何种推论的。佛强调真理的相对性,不仅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蜜、三十七菩提分法等都是佛法,而且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也都是佛法。但从终极意义上说又没有什么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因此佛实无一法可说。“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因此,佛也认可“悟”的相对性,有“解悟”、“证悟”之说。

  佛将在无佛之世,不能直接听闻佛法,凭着自己的思索、修行,明白十二因缘道理的人,称为“缘觉”,即是认可“悟”的相对性。从佛教的角度来看,老子与庄子都可称为“缘觉”,或者说是佛、菩萨乘愿而来,到中土无佛世间现“缘觉”相以度众生。然而,庄子与老子相比,他对“道”的信仰似更为坚定、热忱,因为他体道的条件更为艰难。老子尚有可“守”,无“守”则还可走;而庄子生来就无处可“守”,也无处可走,只有靠自己去建、去求。这是大环境。倘论小环境——个人的具体处境,老子也要比庄子好许多。老子是“周守藏室之史”,这个官职的地位与权力可不算小。据《天道》篇中所述,孔子问道于老聃,去造访的目的是为了要老聃推荐,使自己的书能为周藏室所收藏。那时老子已“免而归居”,退休在家了,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叫孔子为达目的,先要去走他的门路,可见在位时权势之尊。孔子把“藏书于周室”这件事看得那么重,说明此事在当时非同小可,不仅相当于今天一本著作的出版,还带有高级职称评定,甚至是遴选为院士的性质,那么,“征藏史”俨然就是官定的学界领袖。从老子对待孔子的口气来看,也像是这种居高临下的身份。与老子的类似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高官相比,庄子的漆园小吏,地位与之则有天壤之别。而且他的生活窘迫,在书中是历历可见。《外物》篇中就有他到监河侯那里去借粮遭到敷衍搪塞的故事。《列御寇》篇中,又记了两则相似的故事,有人去游说国君,得到了许多赏赐的车辆,到庄子面前来显摆、来羞辱他。《庄子》书中所记的得道高人,有许多是受到人间酷刑,被砍去腿的;还有受到疾病的折磨,无力求医的;又有霖雨十日,就断了生计,饿得气息迫促,差点死去的……从这些感同身受的描绘,可以想见庄子的处境。而庄子时代生存竞争之激烈,人与人之间倾轧的变本加厉,远远超过老子时代。《秋水》篇中写道,惠子在魏国当宰相,庄子去见他。有人对惠子说,庄周此番来是想要取代您的官位。惠子一听便紧张起来,派人在都城里搜了三天三夜。搜到后怎么办?书里没有说。但从与惠施同时同国的庞涓妒贤忌能,残酷陷害同学孙膑,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事情来看,庄子当时的生命可说是很危险的。此事以庄子大胆找上门去,当面说清而化解,两人不打不相识,后来成为密友。但这件事本身,还是能充分说明,庄子的日子比老子要艰难得多得多。

  物质上一无凭恃,单要依仗精神力量去构筑乐园,在一般世人的眼里,无疑是像与风车作战的堂•吉诃德,或者是惯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此情此理古今同,让我们设身处地地想想庄周先生在两千多年前所遭受到的世俗的压力,怎不令人肃然起敬。京剧有《大劈棺》,情节取自《警世通言》中的《庄子休鼓盆成大道》。这故事固然有本书中“妻亡后,庄子鼓盆而歌”的事作由头,但直接的创作动因,却是世人对庄子这种生活方式的有意的曲解。尽管这种曲解完全是善意乃至充满敬意的,但毕竟与庄子的本来面目相去甚远。不曲解,世俗就无法接受这位高人。照《至乐》篇中的原文,庄子妻子死后,惠子前往吊唁,看见庄子正蹲坐着敲盆唱歌。这样子,连主张“日方中方晲,物方生方死”,似乎十分豁达的惠子也看不过去,就责备他说,亲人死了,你不哭也足够了,还要敲盆唱歌,不是太过份了吗?庄子说,哪里的话!她刚死的时候,我心里怎么能不难过呢?但想到她本来无生,现在也就无死,生死不过像春秋冬夏的四季变化。犹如人静静地躺在大房间里安睡,我却在旁边哇哇乱哭,不是显得我对命运的看法太不通达了吗?从这段话看,庄子的夫妻感情甚笃,只是因为看透了生死本质,才能以这种达观的态度来追悼亡妻。这一点,世俗之人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但现在对庄子命运的编排,实在是非常客气的。真按世俗的理解水平,庄周的命运至少该像朱买臣那样,被美娇妻逼写休书,剥夺了丈夫资格,哪里还等得到他死后才迫不及待地去嫁人。但即使已经被美化成十分潇洒,《大劈棺》里的庄周先生其实还是够狼狈的了,老百姓用一种曲折的方式对已经得道成仙的庄子进行了一番揶揄。一个没有相濡以沫、笃爱至情的妻子为伴侣的仙人,是大大地打了折扣了的。庄子鼓盆而歌本是一种超脱,于此变成了自嘲。

  然而,《庄子》中张扬的是一种真正的乐观精神、真正的浪漫主义,这决不可与自我安慰、自我麻痹、自大妄想的“精神胜利法”同日而语。这是一个对“道”有了深入、真切的感悟以后的人,内心的充实、坚定与欢愉。因此,后人对庄子更为推崇,因为社会的发展离“小国寡民”的素朴环境越来越远,更需要鹏飞远徙的求道精神。从佛教的观点来看,“守”的修行层次还有些像声闻、缘觉乘。尽管抵制物质的诱惑已很不容易,但终究带有些独善其身的味道。而庄子立说,却是要与主流思潮唱反调,鼓舞大家去“求”出世,这就含有佛教中菩萨乘的“大慈悲”的意味。“慈”即将自己已得到的好东西分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拥有;“悲”则是全心全意地帮助别人解脱苦难。庄子便是怀着一颗慈悲心来布“道”的,故而他的语调是那样的热情洋溢,而对世俗观念的抨击又是那样的痛心疾首。从传“道”的热忱来看,庄子似乎还要超过老子。老子是临出关前应关令尹之请求,才留下上下篇五千余言的《道德经》。他对环境的态度,就像孔子所说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而庄子则坚持在不为世人理解的环境下,独立特行,著书立说,以他的人格力量与才华,使“道”在民众的心目中熠熠放光,即所谓“小隐在山林,大隐在市井”。照佛教说法:”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在世间求出世间之道,变世间为出世间,这是相当不容易的。

  更为不易的还在于,环境迫使庄子变“守”道为“求”道,变“不争”为“辩”(“此小大之辩也”),但他严格清醒地掌握着这个度。此“求”、此“辩”,是在纯粹的精神领域中,岂但决不冀望,而且是坚决反对借助国家行政力量来使“道”发扬光大,全面开花。这样的推广,必定导致异化;信仰一旦与权力相结合,将会产生与美善初衷完全相悖的可怕后果;这正是庄子的见识高于孔孟管墨等的地方。就凭他在变“守”为“求”、变“不争”为“辩”的过程中,保持了道家哲学形而上的纯粹性这一点,他就有资格与老子同列为道家的创始人。庄子是先秦诸子中极少数几个不以经世济用为理论指归的学者之一,或者说,他是根本反对“道”为经世济用,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第二层原因是立论的角度不同。

  老子开天辟地,所要建立的是道家哲学的基础理论。从基础理论发展出来的应用理论,是为了要证明基础理论的正确性。严格地说,这还不是应用理论,而只是基础理论的自然例证。“柔”、“守”、“处下”是本来就有的自然状态,老子只是从基础理论角度来阐发这些状态的优越性,以及不合道状态的陋劣性(如“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而庄子要建立的是真正的应用理论,也就是佛家所说的“出世法”。尽管佛经中说,“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但这“实无有法”的境界,却是要通过参修四谛、十二因缘、三十七菩提分法、六波罗蜜、菩萨四摄事、真言等法,方能有所领悟。所以佛又说:“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也就是这个意思。庄子就是要从基础理论中找到根据,告诉人们修道的次第、层次与境界,以及修道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与歧路,也就是要具体展现“求”道的过程。老子论的是道之本有,应守;庄子说的是道之非亡,可求。这两方面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

  立论的不同,又可归结为所处环境之不同。但前面论环境是从论者角度着眼的,而这里论环境,则是按“方便说法”的原则,从受众角度来考察。在老子、孔子的时代,民心比较淳朴,诸侯兼并战争给社会带来的更多的是负面影响,所以人心思定,留恋过去“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秩序,故而这两位哲人都采用质朴亲切的低调,保守的姿态,来宣扬他们的哲学。而到了庄子、孟子的时代,社会的变动不仅是负面影响,也给许多人提供了发展的机会。有许多人一夜之间脱颖而出,出将入相。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人心思变。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认可,才能得到赏识,文辞越来越夸饰,越来越具有鼓动性。尽管庄、孟的主张与当时的主流思潮是唱反调的,取向回归与复古的,但他们的言辞却不得不华美,姿态也改保守为进取。庄子所处的时代,发展是硬道理,于是庄子也来谈发展,谈超功利的更大更高级的人性发展前景。在世人眼里了不得的功名利禄,在庄子这样的悟道者看来,就像蜩与学鸠的自满自夸一样可笑可怜。《庄子》开篇就作“小大之辩”,是因为非作此惊人之语,不足以警策世人,去冲破名利的藩篱。

  关于老庄之间的同异,庄子本人(即使认同外杂篇非庄子自撰之说,那么,也是深得庄子神髓的后学高足)是认识得很清楚的。《天下》篇中说:

  “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关尹曰:‘在己无居,形物自著。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芴乎若亡,寂乎若清;同焉者和,得焉者失;未尝先人,而常随人。’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人皆取实,己独取虚。无藏也故有余,岿然而有余。其行身也,徐而不费,无为也而笑巧。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以深为根,以约为纪,曰,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可谓至极。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

  “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沈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其书虽瑰玮,而连犿无伤也。其辞虽参差,而淑诡可观。彼其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其于本也,宏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稠适而上遂矣。虽然,其应于化而解于物也。其理不竭,其来不蜕,芒乎昧乎,未之尽者。”

  这段话,高度概括,含意丰富。我反来复去地讲了那么多,还有些重要的地方未能言及。也怕再说开去,搞得读者厌烦,还是留待后面细细分说。将这段话引在此,只是说明上述观点不是我的臆测,于《庄子》中是有据的。

  还有两点需补充说明一 下:

  一、庄子的传道热忱似乎还要超过老子,这是从表面现象上来说的。从实质上来说,是不能作这样的比较的。佛经上说,佛能知一切众生根器缘份,对机随缘而度,有求必应,应请而说法;而菩萨具大慈悲心,急于度生,但还不能通晓一切众生根因,所以有时不免强度。就像技术高超的老师傅,干起活来得心应手,神定气闲;而技艺不够精纯的工匠,可能会手忙脚乱,甚至累得满头大汗。从表面上看,一个笃悠悠、慢吞吞,一个大汗淋漓,似乎后者工作态度更积极,但从实质上看,也许前者的效率更高。《寓言》篇中有这么一段话:“惠子曰:‘孔子勤志服知也。’庄子曰:‘孔子谢之矣,而其未之尝言。孔子云:“夫受才乎大本,复灵以生,鸣而当律,言而当法。利义陈乎前,而好恶是非,直服人之口而已矣。使人乃以心服,而不敢蘁,立定天下之定。”已乎已乎,吾且不得及彼乎?’”这段庄子称赞孔子的话里,就包含有这样一层意思在。为了强调庄子“求”道之价值,我才作了这样的比较。怕读者误解,甚至产生抑老扬庄的想法,故在此随说随扫。

  二、我在论说时多处引用佛家的观点,并非为了打通释道。在我看来,释道本来是相通的,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也是庄子的观点,“道通为一”。无须“劳神明为一”。“劳神明为一”,以佛证庄,或以庄证佛,就暗含以谁为主,与谁为一的立场在内,往往越是要“为一”,越造成纷争。我所以常引佛经中语,是觉得释道的言说,思维方式比较一致,可以相互参照、发明,而相对来说,佛家的哲学体系比较完整,逻辑论证比较严密;庄子恰是先秦诸子中最擅长逻辑思辩的,不仅长于形式逻辑,而且长于辩证逻辑,更难得的他又有悟道的神秘(超经验)体验,几乎可以说,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全面而深刻。除了以庄注庄外,若只用先秦诸子之说来注庄,是难以深入庄子堂奥的。唯有博大精深的佛说,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庄子的奥义。也不是搞比较宗教学研究,我对此没有兴趣。一切还是为了接近庄子。阳光太强,往往会使人睜不开眼睛。如果阖上眼皮,对着太阳仰观片刻,再睜开眼,对强光就能适应了。引用佛家之言就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再次,郭象正是从注本篇题目“逍遥游”开始,有系统地曲解庄子。由此反过来看,恰能证明本篇是全书的纲,要阉割庄子的积极求道精神,非得在此下手;而正本清源,也该从这里发端。

  让我们先来看看“逍遥”两字应作何解。

  “逍遥”两个字,《说文解字》(以后简称《说文》)中都没有收录,郭庆藩在《庄子集释》(以后简称《集释》)按语中认为,应作“消摇”,引《礼记•檀弓》中“消摇于门”为证。在《诗经•风•清人》中有“二矛重乔,河上乎逍遥”句。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以后简称《释文》)解释这句话:“逍,本又作消;遥,本又作摇。”可以支持郭庆藩的论点。据此,我猜想“逍遥”两字是庄子在写这篇文章时新造的字,源自“消摇”。把字的形旁都改成“辵”部,以于“遊”相配(“遊”也是从“游”字中演变而来的),表明这是一种像走路一样积极的动态。故而《说文新附》中说:“逍,逍遥,犹翱翔也。”《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汉典》)的编撰者没有吃透这条注的意思,根据这句话,设了“逍遥”的第一义项“缓步行走貌”。在这条注后又引述道:“《文选•司马相如<长门赋〉》‘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刘良注:‘逍遥,行貌。’”其实,刘良只说了“逍遥”是走路的样子,到底什么样子并没有说。由前面的“佳人”,推论出她的步态是缓行,未免失之偏颇。其实,“逍遥,犹翱翔也”,出典还在那首《清人》。这首诗是这样的:“清人在彭,驷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清人在消,驷个麃麃,二矛重乔,河上乎逍遥。/清人在轴,驷介陶陶,左旋右抽,中军作好。”《说文新附》作者看到“翱翔”与“逍遥”在这首诗第一节与第二节末排比句的相应位置上,就写下这条注。而根据《释文》,很可能是传抄者按照《逍遥游》,把“消摇”改为“逍遥”的。

  说“逍遥”是庄子写作时造的字的另一条证据,就是“逍”除了组词“逍遥”外,再无别用,古书中也不见“逍”单独作一个词用的地方;而“逍遥”一词,却因《庄子》一书广为流传,后人但知有“逍遥”而不知有“消摇”,足见庄子是始作俑者。

  “逍遥”是从“消摇”改过来的,这一改是为了强调它的动态,但它的原初意还是要从“消摇”中去找。古人造双音节词,词义多由两个单词词义综合而成。《说文》:“消,尽也。”《方言》:“摇,上也。”《方言》:“遥,远也,梁楚曰遥。”考虑到庄子行迹到过魏(梁)国与楚国,我想他改“消摇”为“逍遥”时,是先从梁楚人称“远”为“遥”得到启发,然后再造了个新字“逍”来代替“消”。“遥”字非庄子所造,《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就有“鹆之巢,远哉遥遥”句,“遥”是远,“逍”应该是高,高到看不见,消失了。这样,“逍”就兼有“摇”字的上升的含义。因此,“逍遥”就是高远的意思。

  对“逍遥”的字面作这样的理解,就很容易明白《逍遥游》一开篇极写鲲鹏之大,“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徙于南冥”的象征意义。

  本书中有几处用到“逍遥”,都是由”高远”引申而来的“超脱”、“自在”义,因志存高远而超脱自在。本篇中有“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句。《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达生》篇中作“逍遥乎无事之业”。)《天运》:“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义,以游逍遥之虚,食于苟简之田,立于不贷之圃。逍遥,无为也;苟简,易养也;不贷,无出也。”《让王》:“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凡用“逍遥”的地方,都是以之描绘得道高人的精神境界。因此,“逍遥”决不是一般俗人的自我满足、自我陶醉、自得其乐。庄子决不用“逍遥”来形容世俗的感官享乐,而郭象正是在这一点上,明火执杖地侵凌了庄子。

  郭象在“逍遥游”的题下这样注道:“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

  一开始我看到这样注法有些吃惊,他怎么能这样没头没脑、自说自话地抛出一个观点(读者将看到,这个观点与庄子文本原意是截然相反的),拿来硬按在庄子的头上,这不是侵凌是什么?

  而令人奇怪的是,他这样作注,居然作为正统,流传了一千七百年。《世说新语》中记载道:“《庄子》‘逍遥’篇旧是难处,诸名贤所可钻味,而不能拔理于郭、向之外。”尽管《世说新语》又说郭象注本是剽窃向秀的。“初,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于旧注外为解义,妙析奇致,大畅玄风。唯《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义遂零落,然犹有别本。郭象者,为人薄行,有俊才,见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定点文句而已。后秀义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庄’,其义一也。”但齐思和先生在《<庄子引得〉序》中为之辩诬:“子玄(郭象的字)理致渊深,非窃抄者流。且向、郭二注,并行已久,至唐后向注渐废,则向不及郭,故传抄者少,优劣已见。即以《经典释文》、《<列子〉张湛注》所引两家之异同观之,其间出入极多,刘义庆之言,显不足信。《读书敏求记》、《四库全书提要》驳之宜矣。”看《世说新语》所记,郭象在向本基础上补了什么,改了什么,言之凿凿,似乎不像是假的,但我宁可相信齐先生的驳论,因为郭注本实在不怎么的。如果他是剽窃向秀,那么连同向秀留在我心目中的“竹林七贤”之一的美好形象也一起给败坏了。但我不同意齐先生说的向注在唐以后渐废,是因为质量比郭注差。也许可能恰恰相反,由于向注比郭注为优。我的推论并非出于对郭注的反感,意气用事,自有明显的例证在。对《逍遥游》题旨这种颠倒强解,在当时就有人站出来反驳。晋代高僧支道林特别针对郭象的注作了一篇《逍遥论》。其中说:“夫逍遥者,明至人之心也。庄生建言大道,而寄指鹏、。鹏以营生之路旷,故失适于体外;以在近而笑远,有矜伐于心内。至人乘天正而高兴,游无穷于放浪,物物而不物于物,则遥然不我得;玄感不为,不疾而速,则逍然靡不适。此所以为逍遥也。若夫有欲,当其所足,足于所足,快然有似天真,犹饥者一饱,渴者一盈,岂忘烝尝于糗粮,绝觞爵于醪醴哉?苟非至足,岂所以逍遥乎?”《高僧传》中还记载说:“遁(支道林之名,道林为其字)尝在白马寺与刘系之等谈庄子‘逍遥’篇。云:‘各适性以为逍遥’。遁曰:‘不然。夫桀、跖以残害为性,若适性为得者,从亦逍遥矣!’于是退而注‘逍遥’篇,群儒旧学莫不叹服。”由此可见,支道林对郭注的批判是一针见血,非常雄辩的。《世说新语》中写道:“支卓然标新理于二家(郭、向)之表,立异义于众贤之外,皆是诸名贤寻味之所不得。后遂用支理。”支道林的解说在当时是取得压倒性胜利的。但后来呢?赫赫有名、盛行于世的支氏《逍遥论》终究还是被历史的尘埃所湮没,我们今天只能从《世说新语》的刘孝标注中读到只言片语;而郭注又很快回过神来,重新爬上正统的位子。到唐代经过成玄英疏(以后简称《成疏》)的大力帮忙,地位更加稳固,俨然是庄子注疏各家中的第一权威人士。“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即使在注庄中,也是免不了这样的遗憾。有支道林之例在,怎么能断言向注废而郭注存,则“优劣已见”呢?

  为什么说郭象是有系统地歪曲庄子?为什么这样明显曲解的注本一千七百年来会常立不倒,甚至独占鳌头?这点且待后面慢慢细说。此处先要交代的,倒是支道林注的不足。他的注的长处,以后在批判郭象观点时还会提到,而他的不足,后面可能插不进去,但又必须提一下的。这就是他还没有完全摆脱郭象用“齐大小”、“均异趣”的似是而非的论点来注“逍遥”的影响,因而混淆了喻体与本体,把“至人”与“鹏”及“鴳”三者放在一起来进行比较,造成了逻辑的混乱。其实,“鹏”就是“至人”(在本篇的具体语境中,又包括“神人”与“圣人”)的象征,“鴳”是世俗的象征,怎么能说“鹏以营生之路旷,故失适于体外;以在近而笑远,有矜伐于心内”呢?同样的逻辑错误也出现在本篇“斄牛”之“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的各家注中。而作者庄子行文时是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因为庄子深谙名家的辩理法则。《公孙龙子•坚白论》中早就明确提出,“坚、白、石”可“二”而不可“三”,就是不同类型(层次)的概念不能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支道林在这一点上疏漏了,斩草不除根,也为郭象日后的东山再起留下了一条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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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有鱼


鹏飞南徙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当初写第一稿时,考虑在原文中夹一点注,对要不要在一段文字后附上白话译文,一直定不下来。具体动手注后,一上来碰到这句话,经一番斟酌,便断然放弃附白话译文的打算。

  为什么?

  这句话看起来并不难懂,但要译好却真不容易。

  且让我们看两段译文。

  陈鼓应著的《庄子今注今译》(以后简称《今注译》):“北海有一条鱼,它的名字叫做鲲。鲲的巨大,不知道有几千里。”

  流沙河著的《庄子现代版》(以后简称《现代版》):“遥远北方,不见太阳,天黑水暗,叫作北冥。北冥有鱼,名鲲,从头到尾几千里长,没法丈量。”

  这两段译文,各有长短,但对照原文,总觉得不够味。

  陈鼓应先生是老老实实一字一句地对译,但问题也跟着来了。且不说“冥”是否就是海,“几”作何解,就是“有鱼”这话,译成现代白话,中间加什么量词?陈先生加了“条”字,但难道北冥只有一条鲲吗?如果改用“种”,“北海有一种鱼”,而后文的鹏飞南徙,明明描写的是一只鹏鸟,不是一群,又不符。庄子说:“北冥有鱼”,这个难题就很自然地带过去了。而在现代白话中,“有鱼”之间非得要一个量词不可,含糊不过去,译文怎么也摆不平。就算把这点忽略不计,译成白话,怎么读也不及原文音节铿锵,琅琅上口。如果连“北冥有鱼,其名为鲲”不翻译都读不懂,还是趁早别来读《庄子》。如果这话不译读者也懂,译了只有逊色,那又何苦去译呢?

  流沙河先生的译文看来比较讨巧,对“冥”字作了一番解释,而对“北冥有鱼,其名为鲲”放弃不译。但他也许觉得这样译法,有点对不起读者,对不起《庄子现代版》这个书名,于是把“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译成“从头到尾几千里长,没法丈量”。这样译,译者的努力是显而易见的,但语句的韵味,不能说不打了折扣,实在是吃力而不讨好。

  我充分理解这两位先生之尴尬。我由此知道,不要说美文不可翻译,诗歌不可翻译,古文也是不可翻译的。《庄子》则更不可翻译。

  说《庄子》更不可翻译,是因为其遣词造句,除了准确传达意义的“真”的要求外,还突出了讲究文辞与韵律的和谐变化的“美”的自觉意识。这与由后学辑录的语录体《论语》、《孟子》有明显不同。像《论语》开头:“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三句话,句意可说是排比句,三个“不亦……乎”形式上也较整齐,但却不求字数的一样。而本篇开头这句话,与下一句意义上并不是排比的,是连贯而下的,却不仅在形式上搞成是排比,且字数、节奏完全一致。并在一句中,又有用心的节奏布置。前面是两个四字分句,为“二二”节奏,后面两个分句,为“三四三”节奏(后面各家注本都断为一句,我在“几”字后加逗号,理由后述)。这样的节奏,就适合诵读乃至吟咏。可以说,《逍遥游》开篇的两句话,已经含有汉代骈文的因素在。至少可以证明,这样的文字,不是由口述记录整理而成,而是经过一番思考推敲后从容写出的。这样的散文已具备诗歌的因素,“真”或可翻,“美”不可译,所以我当时选择了放弃。

  提起这一段缘由,首先想说明的是,像齐思和先生,根据文中只言片语,即对《庄子》由庄周自撰提出否定意见,怎么就不从文体、风格等整体方面去考虑一下呢?在我的印象中,中国人求知治学注重整体观。不耐烦细致的分析,繁复的推理,然而在总体把握上却有独到之处。但想不到的是,在读《庄子》的各家注释时,我见到了太多的断章取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我不禁对自己过去印象中的中国人求知治学观产生了怀疑。因为这不只是齐先生一个人的事,所以有必要在这里特别提一下。

  其次,此番重起炉灶,决定一本正经、一句一句地注《庄子》,看来不译是不行的。但若要译,肯定在文采上不会比陈鼓应与流沙河先生高明。而且,译是为了弄懂句意,故我决定学鲁迅先生来个硬译,宁为“信”而损“达”、“雅”,不为“达”、“雅”而害“信”,这里先与读者打个招呼。

  从“信”的角度来说,我对流沙河先生一上来先形象地释“冥”是赞成的。

  释“冥”为海,出自《释文》:“本亦作溟。……北海也。嵇康云:‘取其溟漠无涯也。’梁简文帝云:‘窅冥无极,故谓之冥。’东方朔《十洲记》云:‘水黑色谓之冥海,无风洪波百丈。’”但是,就看《释文》所引梁简文帝与东方朔的话,也没有说“冥”即是海,而是说“冥”是昏暗近黑的意思。本篇后文也有“穷发之北,有冥海者”之语。“冥海”,“冥”修饰“海”,就是说这不是一般的海,从字面上解,也应该译为“黑沉沉的海”。单拈出一个“冥”字,又该作何解?《集释》郭庆藩案语说:“慧琳《一切经音义》三十一《大乘入楞伽经》卷二引司马云:‘溟,谓南北极也。去日月远故,以溟为名也。’”“冥”为极地,“冥海”为极地之海,这个解释应该是比较确切的,但不知道从陆德明直到陈鼓应为什么都舍弃不用?也许是看到里面“有鱼”的关系。但海也可以包含在极地之中嘛。本来,“冥”只有昏暗、夜晚、黑暗的空间等与“暗”有联系的义项,通假为“溟”,又理解为海,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而“溟”字的本义为濛濛细雨。《说文》:“溟,小雨溟溟也。”扬雄《太玄经》:“密雨溟沐,润于枯渎,三日射谷。”范望注:“雨之细者称溟沐。”可见汉代已有“溟”字,但“溟”是细雨,与大海的形象相距不啻“千里也”。陆德明说:“本亦作溟。”如果他真是看到这样的本子,我估计是传抄者根据“有鱼”,加上后文的“冥海”,想当然地认为“冥”即是海,又好心地加个“水”的偏旁上去,让“冥”更像煞是海,结果把细雨点化成了大海。但自《释文》开始,“溟”从此就是海了,有了海的模样,产生了“迷茫”与“幽深”的引申义,再也回不到细雨去了。至于把“北冥”注为“北极”而不注为“北海”,现代人会觉得奇怪,很不习惯。因为他们多少知道一点“溟”就是“海”,能够理解庄子写书时“冥”还没有规范化到必须加“水”旁,不愿打破这已经形成的思维定势。这就是约定俗成力量之可怕。

  其实,直到晋代,把“冥”理解为极地,尤其是北极,还是通行的观念。晋张景阳《七命》:“寒山之桐,出自太冥。”注:“北方极阴,故曰太冥。”把“太冥”作为“北方”的代称。可见司马彪说,南北极因为离开日月远而很暗,符合中国人的观念,是言而有据的。但解“冥”为海,已有一千三百多年。陆德明当初一不留神,铸成千古铁案,要翻也难。陈鼓应先生在《今注译》“前言”中说:“本书‘注释’部分花费的时间最多。经常为了一个字、一个词或一句话,查遍了古注而找不到恰当的解释。”信哉此言!花了那么大的功夫,还是不能让“冥”返璞归真,可见与以讹传讹的传统陈言作战,有多么困难。

  如果说释“冥”为海是过分热心,那么,把“几千里”视为一个词,则是过于粗率。其实,在庄子时代,是没有“几千里”这种说法的。在《庄子》中,“几”后面跟一个数词、量词或数量词,除了此例,别无一见。庄子要表述现代汉语中“几千里”的意思,是说“数千里”,如本章后文中有“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句;其他如“数仞”、“数金”、“数千牛羊”、“数月”等。“几”,繁体为“幾”,《说文》:“幾,微也,殆也。从[幺幺],从戍,戍,兵守也。[幺幺]而兵守者危也。”“[幺幺]”(yōu),《说文》:“微也。”段玉裁注:“二[幺幺]者,幺之甚也。”因此,“几”的原初义是极微小的意思,《至乐》篇中有“种有几”语。从极微小义引申出来的数词或带数词含义的代词,都表示“些微”、“很少”的意思,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韩子亦无几求。”杜预注:“言所求少。”《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夫有大功而无责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庄子》中,有六处出现“几何”一词,都表示很少的意思。用“几”来表示数量不小,那是许多年后的事。因此,庄子不会在言“大”后面用“几”来修饰“千里”。

  从“几”的极少义,又引申出“非常接近”义,意为与目标相距极少,《尔雅•释诂下》:“几,近也。”《人间世》篇中有“无传其谥言,则几乎全”,“而几死之散人,又恶知散木”句,“几死”就是“近死”。从“非常接近”义,又引申出“终”、“尽”之义。《庄子》中这样用“几”最多。如“适得而几矣”,“三子之知几乎”,“五者园而几向方矣”(《齐物论》);“无门无毒,一宅而寓于不得已,则几矣”(《人间世》);“正平则与彼更生,更生则几矣”,“不厌其天,不忽于人,民几乎以其真”(《达生》);“忧乎知而所行恒无几时”,“无几无时”(《则阳》);“夫名利之大者,几在无耻而信”(《盗跖》)等。而且,庄子单举“几”,往往是“尽”之义。(《人间世》中“积伐而美者犯之,几矣”句中之“几”,乃“危险”之义,是个例外。)

  综合来看,本句中之“几”,应为“尽”义(本章后文有“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句,故“几千里”不应为“近千里”之义),故“几”后需逗点,为“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译为白话,即是:“鲲身体的庞大,不知道它的尽头,总在千里以上。”

  需说明的是,《列子》中也有类似的句子。《黄帝》篇:“华胥氏之国在弇州之西,台州之北,不知斯齐国几千万里。”《汤问》篇:“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滨北海之北,不知距齐州几千万里。”粗看起来,似乎可证明当时有“几千万”、“几亿万”这样的说法;但经仔细推敲,我认为《庄子》中的“几千里”绝不是“若干千里”或“多少千里”的意思,还是应该在“几”后断句,理由如下:

  其一、虽然我不同意《列子》乃晋人伪托的说法,认为《列子》是战国时人著述,且早于《庄子》,但不能排除后人在整理、传抄《列子》的佚文时,按照当时的用语习惯,羼杂进一些东西去。也可怀疑以上例句中的这几个“几”,是汉晋时人沿袭当时已流行的《庄子》中的句式添加的。这怀疑既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加以肯定,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可加以否定。除了《列子》,我尚未查到《庄子》前有何种著作有这样的说法,而《列子》文本的可靠性在这一点上经不起推敲,因此不采此孤证。

  其二、即使在《列子》的这几句话中,“几”也不是“若干”或“多少”的意思,而为“近”或“尽”义。因为“千万”、“亿万”显然是表示非常巨大的数目的一种模糊说法。作者说“几千万”、“几亿万”,不是要强调有“若干千万”、“若干亿万”,而只是要表明大概有“千万”、“亿万”之巨。汉代有类似的表述法,如“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贾谊《论积贮疏》)。

  其三、退一步说,就算庄周先生看到过《列子》中这几句话,但他已对这样的表述法作了改造;可以推想,他对《列子》中的表述法不甚满意,而改造则是使意义更确切,或另赋新义。《庄子》改造《列子》的表述,非此一例。如《齐物论》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句,很可能脱胎于《列子•说符》中“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但意义有很大差别,这在后面详述。这里,具体分析一下庄子在这句话里所作的改造,为什么要加“其”与“也”。

  加“也”的作用很明显,“几”后句逗,“千里也”成为一完整的句子,否则,就不能这样句逗。

  但加“其”,我认为更能说明庄子是有意为之(假定改造之说成立)。《庄子》中,“其”有一千二百多个,大致有三种用法。第一种,最多见,为代词,表示“他(她、它)的”或“他(她、它)们的”,如本章中“其名为鲲”。第二种,为代词,表示“他(她、它)”或“他(她、它)们”。王力的《古代汉语》认为,上古文中“其”不作主语,中古以后,偶然有人把“其”字用作主语,那是不合上古语法规律的。有些上古文句中“其”很像主语,其实不是。书中也举了《庄子》中的例子,本章中的“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句,指出,“其负大舟”等于说“水之负大舟”,尽管这个“之”不能译为现代汉语中的“的”。所以这个“其”只能译为现代汉语中的“它”。从语法结构上说,“其负大舟”合成一个词组作主语,因此,“其”只能看作是定语。但他的理论,不能用来解释这样一些句子:“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齐物论》)所以“其”在上古文中不作主语的说法,还可斟酌。第三种情况,“其”在句中只起强调作用,译成现代汉语,仅有语法意义,或可译为强调语气的“这”与“那”。这种情况又分两类。一类是作为短句的领起词。从短句单独来看,“其”似为主语,但这个“其”与前面或后面的名(代)词意义重合,如“有虞氏其犹藏仁以要仁”(《应帝王》),“我其内热与”(《人间世》),“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大宗师》),“渊渊乎其若海”(《知北游》)等。作为短句领起词的“其”,后面一定跟的是谓语(动词或形容词)。另一类情况,“其”与紧连着的名词或代词意义重合,如“庶几其圣人乎?”(《庚桑楚》),“不知其谁何?”(《应帝王》),“不知其谁氏之子?”(《外物》)。

  若取“其几千里也”,则与上述“其”作语气词的两类情况都不符合,因此,“其”应有实义,是代词,指代鲲。

  可以这样设想,庄周先生见到过“不知几千万里”这样的表述法,他觉得很好,想借用来形容鲲之大。但若说成“不知几千里”,句中的“几”仅能表达“近”之义,而《列子》或其他书籍中又说到鲲“其广数千里”,显然又把鲲说小了,怎么办?于是,他将这种表述法作了改造。这样,“几”就变成了尽头、边际的意思,而“千里”也变成了以千里为单位的大约数。比较起来,“不知其几,千里也”,比“其广数千里”更有气势,更形象,更具想象空间,语调也更其铿锵,因此庄子将之用于开头,未知读者以为然否?

  两种句读意义差别不大,但如果注释中想当然的地方非常之多,那也是很可怕的。不幸的是,读者将会看到,这“可怕”的图景并不是我臆想的。更可怕的是,许多曲解已约定俗成为不刊之论,就像“溟”,由细雨摇身变成了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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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有鱼
 
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是“变化”。鲲变为鸟以后,就叫做鹏。后人就从这一点,断定庄子说的是一则寓言,因为这故事是虚构的。现实中哪有什么鱼变成鸟的?

  说“鹏飞南徙”是则寓言未尝不可,庄子确实要通过这个故事来说明一定的道理。后文有“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句,证明了庄子有这种意图。寓言,通过一则故事,来说明一定道理,但这故事不一定是虚构的。这里所说“虚构”,指的是“非现实”。而这“非现实”,又是从作者的认知态度来说的,即作者是否认为这事不现实。譬如孟子说了个宋人揠苗助长的故事,这故事是则寓言,但孟子却认为这是现实的,现实中可能发生。我觉得,庄子认为这个故事也是现实的。这从他的叙述态度可以看出来。同样的故事,他叙述了三遍。后两遍他是引用其他书上的记载,这样地不厌其烦,目的就是为了加强这故事的真实性,使读者能够相信。也许这故事他正是从《齐谐》与《列子》中读到的,但他一上来先要用自己的语言叙述一遍,目的不是为了剽窃他人著作成果,而是为了表明态度:“我是相信有这回事的。”

  弄清这一点对“还吾庄子”极其重要。

  庄子不仅善用寓言来讲道理,而且,他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自觉运用寓言这一样式的,“寓言”之名即出自《庄子》。因此,他深知对寓言来说,故事的真实性是无关紧要的。而且,往往故事越是夸张,几近荒诞,越是能产生间离效果,激发读者思考,增强说理的效果。所以,在本书其他地方,庄子常常有意识要凸现故事的虚拟性,如给人物取个希奇古怪的名字,或编个离奇的情节,甚至明言这故事是“虚言”,以求醒人耳目。像本篇开头部分那样再三强调故事的真实性,在书中是很少见的,也与庄子对寓言故事的认知态度大相异趣,可见自有深意在。其深意,在注到本篇中“肩吾问于连叔”章时再详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能从今人认为“鲲化为鹏”完全不可能,就推定庄子也意识到这故事是不真实的。恰恰相反,仅就“鲲化为鹏”这点而言,庄子的反应肯定觉得这完全是可能的。《至乐》篇中有这样一段话:“种有几。得水则为繼;得水土之际则为鼃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舃;陵舃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余骨。乾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这段话,反映了先秦时人对生物界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的看法。这可不是寓言的虚构故事,而是说理,相当于今人所说的科学论证。从中可以看到,当时的人不仅认为动物会变化为动物,就是植物也会变化为动物。持有这种观点,听到“鲲化为鹏”,怎么会觉得不可置信呢?

  我说弄清这一点极其重要,是因为郭象也意识到了,所以注道:“鹏鲲之实,吾所未详也。夫庄子之大意,在乎逍遥游放无为而自得,故极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适。达观之士宜要其会归而遗其所寄,不足事事曲与生说。自不害其宏旨,皆可略之耳。”

  申明“吾所未详也”,这样谦虚的表白,在《郭注》中是难得一见的。但他这是欲扬故抑,退一步进两步。接下来他立刻指导别人要抓住庄子的“宏旨”,除此之外,都可以忽略过去。而这宏旨恰是由他郭象给规定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意识到了庄子的原话与他加给庄子的“宏旨”有点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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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有鱼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怒”,本意是生气、愤怒,《说文》:“怒,恚也。”“怒”引申为气势很盛、咄咄逼人,又引申为奋起、振奋,从今天能见到的文献看,还是出于《庄子》。除此处外,《齐物论》中还有:“作则万窍怒呺”,“怒者其谁邪”句。《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天地》:“若夫子之言,于帝王之德,犹螳螂之怒臂以当车轶。”《外物》:“春雨日时,草木怒生。”但《庄子》中更多用到“怒”的地方,还是取其本意,常常“喜怒”并用。这也可见“怒”的新义很可能是庄子的创造。在《庄子》中,我们可以于多处见到他创造性地使用语词,从而丰富了古文的语汇。他赋予一个词以新义时,常常从这个词本意所引发的视觉印象上联想出去,这样读者就容易接受,也不大会产生误解。这是充分利用了方块字的象形特性。庄子著书,为了传道。道本来就离于言说,再加上天下沉浊,“不可与庄语”,庄子在写作时要克服许多表达的困难,有时不得已要新造出些词义来,但他是尽量为读者着想,排除语言的障碍。像“怒”,人生气时会吹胡子瞪眼,体内仿佛有一股气团在膨胀,要炸开来。庄子就利用这一点人人都能体会到的经验事实,来形容精神上的亢奋,形体上的振起。当他说螳螂“怒其臂”时,这个“怒”还可兼有本意。“怒而飞”、“怒呺”、“怒生”的“怒”都不再可兼“愤怒”之意(“怒呺”也许还可沾点边),但使人联想到勃然大怒的样子,“飞”、“呺”、“生”的状态立刻变得异常生动起来。中国的方块字是非常富有暗示性的,暗示有形、声两个方面,而庄子则是调动暗示的能手。与庄子同时代的孟子、惠子以及一些纵横说客,他们注重的还是言语的力量,他们的著作,不管是自撰还是别人辑编,都只是论辩的实录,是直接诉诸耳朵的。以“阅读”来说,偏重于“读”。而庄子则是注重文字的力量,朗读以外,更有文字字形(包括由字义引起的联想印象)的暗示作用。庄子的书是诉诸眼睛的。可以说庄子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具有文体自觉意识的人,第一个讲究修辞、讲究炼字锻句谋篇布局的人,第一个利用汉字象形特性有意识创造新词丰富汉语表现力的人。以这样的认识回头去看“逍”字,这个字除了“辵”旁暗示是动态外,“肖”也含有细微的意思。《方言》卷十二:“肖,小也。”音与“小”相似。“消”又是“尽”,消失的意思,故庄子取来,暗示因高而小,几乎消失。这也是调动字的形、音的暗示作用。

  庄子可谓用心良苦。可惜的是他的这番苦心,没有被后来作注者充分地领受。有时,注家为了展示自己高明的见解,还有意曲解庄子原意,或者抓住一点乱发挥。看到这种地方,真为庄子叫屈不平。

  但也有对庄子的创造性理解不足的。如这句话中“垂天之云”的“垂”。“垂”的原初意是边地。《说文》:“垂,远边也。”这个意义的“垂”,现在写作“陲”。各家注庄,都释“垂”为边,“垂天”就是天边的意思。但“垂”作边解,这“垂”字应该放在主词之后,天边应写作“天垂”而不是“垂天”。《荀子》:“边境之臣处,则疆垂不丧。”把“垂”放在主词前面作边解,除了这一处,不见有其他之例证。而且,庄子既要极写鹏之大,怎么会把鹏翼比作天边的云呢?天边的云彩尽管绝对体积是大的,但看起来却并不大。比喻,人们总是取直观的视觉形象,而不会根据理性的计量。就像我们要比喻光线之明亮,总是比作阳光,不会比作星光,哪怕我们知道银河中的某颗恒星光线要比太阳强成千上万倍。我们要形容物体的高大,总是比作地上高山,不会比作天上太阳,尽管我们知道地上一座高山的体积与太阳比起来是九牛之一毛。同样,庄子要形容鹏之大,也不会将它比作天边的云。

  其实,在庄子写作时,“垂”已经有了“自上而下地悬挂”这个引申义了。《易•系辞下》:“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孔颖达疏:“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曰垂衣裳也。”《天地》篇中有“垂衣裳,设采色,动容貌,以媚一世”句,可见庄子知道“垂”有这种用法。《庄子》中除本篇三处用到“垂天之云”,《说剑》篇两处用到“垂冠”。“垂冠”之“垂”与“垂衣裳”之“垂”一样是挂下的意思,但这“垂”不是动词,而是形容词,词性与“垂天”之“垂”更接近。还有《田子方》篇:“于是无人遂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背逡巡,足二分垂在外。”这个“垂”是动词,取悬空之义。《庄子》中另外再没有一处“垂”作“边”解。因此,“垂天之云”应该是悬挂当空的云,也就是差不多把天都遮起来了的云层。“垂天之云”应为“遮天之云”,这个形象,才称得上大。译成“它的翅膀就像天边的云”(陈鼓应),“翅膀好像天际的云”(流沙河),是都把庄子描绘的形象缩小了。
[glow=255,red,2] 一根断枝的呻吟 比天空还远 [/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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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

  这句话的解释,各家分歧就比较大了。分歧集中在“海运”这两个字上。

  《郭注》:“非冥海不足以运其身,非九万里不足以负其翼。”照他的理解,“海运”就是鹏在海中转动身体。这样的话,规范的文言文应该为“是鸟运于海”或“是鸟运海”。郭象可能认为在庄子时代文言文还不规范,所以他便对庄子表示宽容了。但即使依他的意思,庄子是不合规范地把“是鸟运于海”写成了“是鸟也,海运”,那么,紧接着“则将徙于南冥”句中的“则”又作何解。“则”是个连词,承上启下,“则”之前是因,“则”之后是果,相当于现代白话中的“因为……所以”,“于是”。为什么鹏在海中转动身体,要导致它南徒呢?这点郭象就不管了。他既然已经原谅了庄子把“运于海”写成“海运”,也就一并原谅他用“则”的不规范了。难道我们能苛求古人吗?只要能把古人的话扭到我为他铺下的正轨上来就行了。请看他这样“宽容”地理解了庄子的话以后,所发挥的高见:“此岂好奇哉?只以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不患其失,又何厝心于其间哉?”这有什么希奇呢?只不过是大东西一定会从大地方产生,大地方也一定会产生大东西。明白这道理本来很自然,就不会有失落感,又能在这里用什么心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