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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推荐]还吾庄子(注齐物论)沈善增 著

[推荐]还吾庄子(注齐物论)沈善增 著

还吾庄子

               沈善增 著

很好的一本书,将古往今来许多注庄的错误都扭正了。也是一本很具有野心的书,以庄注庄,作者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古往今来读懂庄子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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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齐 物 论

  
题 解

  《序》中已经说过,我在注到《齐物论》时,发现各家注疏错误惊人,才憣然醒悟,推翻“我注庄子”式的《逍遥游》成稿,另起炉灶,走“以庄注庄”之路,以求“还吾庄子”。现在《逍遥游》已注完,比原来增加了三倍的篇幅,但我觉得在注释过程中学到的东西又何止多三倍。没想到做学问的愉悦有如此之大,又如此美妙,简直胜过搞创作。这自然要感谢庄子,他的思想是这样的博大精深,他的文辞是这样的精妙传神,他的情感是这样的充沛宽厚,能不时地永远地给人以发现的乐趣。此番回头路,好似故地重游,岂一个“美”字了得。现在再看数月前完成的《齐物论》的草稿,又发现了不少新的问题。摆在我面前的,还是一段“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赏心悦目的旅程。

  将这份心情写在这里,这份欢愉希望能与读者分享。

  《齐物论》是《庄子》全书中最集中地谈理论的篇章,它的重要性为历来的注家所公认。而且,本篇中多是抽象地说理,进行纯逻辑的思辩,这与中国人习惯借助形象进行思维的心理定势不同,在《庄子》中也很罕见,所以显得特别地深奥难懂。注《庄子》不通《齐物论》,就好像玩北京没进过故宫,游上海没到过外滩。这是对注庄者的一道资格考试题,但遗憾的是,我认为能够及格的多乎者不多也。请读者先记下我的狂言,然后,仔细审核我的答卷,再给我打个分。打出分数怎么办?我看到有家小饮食店门口写着这样的广告语:“吃得好请告诉别人,吃得不好请告诉我。”我又想起另一家小饮食店的广告语:“第一次不来是你的错,第二次不来是我的错。”如果要我为本书拟一条广告,我想将此改一改:“从来不读《庄子》是你的错,从此不读《庄子》是我的错。”

  《齐物论》因重要而深奥,因深奥而重要,故历来注家,对这篇文章的整体意义,存在着估计不足与估计过高的两种倾向。有意思的是,这两种倾向往往统一存在于一种观点之中。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先得说一说“齐物论”三字是什么意思。

  据章太炎《齐物论释》(以下简称《论释》),历来注家,对“齐物论”有两种读法。一种是旧训,“‘齐物’属读”,就是把“齐物”看作一个词,“论”看作一个词。这种读法中,“论”是中心词,“齐物论”是个偏正结构的词组,即“关于齐物的论”,也就是“论齐物”的意思。另一种是王安石、吕惠卿提出的,“‘物论’属读”,“物论”是个词,“齐”是另一个词,“齐物论”是个动宾结构的词组,即“平齐各种物论”的意思。王夫之的《庄子解》就取的这种读法。

  对后者,章太炎颇不以为然。他认为王安石、吕惠卿之说,是“不悟是篇先说‘丧我’,终明‘物化’,泯绝彼此,排遣是非,非专为统一异论而作也,应从旧读”。

  但王夫之觉得他这样读解理由是十分充分的:“当时之为论者夥矣,而尤盛者儒墨也。相竞于是非而不相下,唯知有己,而立彼以为耦,疲役而不知归。其始也,要以言道,亦莫非道也;其既也,论兴而气激,激于气以引其知,泛滥而不止,则勿论其当于道与否,而要为物论。物论者,形开而接物以相搆者也,弗能齐也,使以道齐之,则又入其中而与相刃。唯任其不齐,而听其自已,知其所自兴,知其所自息,皆假生人之气相吹而巧为变,则见其不足与辨,而包含于未始有之中,以听化声之风济而反于虚,则无不齐矣。”

  王夫之的这段话,引用了《齐物论》中的许多言辞,尽管所引之辞,依我看来,理解多有误,但从字面上看,他似乎还是言而有据的。因此,章太炎批驳这样的读法“不悟”云云,就显得说服力不够。只为他凭的还是他自己对《齐物论》整篇意义的理解。即使这理解非常正确,“不啻庄之自为之解”,用来作为论据总是先天不足。这就是“我注庄子”的缺陷所在。

  面对这两种好像都很有理的解读,《今注译》来个调而和之。“《齐物论》篇,主旨是肯定一切人与物的独特意义内容及其价值。齐物论,包括齐、物论(即人物之论平等观)与齐物、论(即申论万物平等观)。”这样说,刀切豆腐两面光,兼容并蓄,无懈可击。然而,这样解释隐含着一个论点,当初庄子拟题时,就充分考虑到了这样两层意思,此题是一语双关。一语双关当然妙,但这一点,恰恰是需要证明的,就像《逍遥游》中成玄英疏“至人、神人、圣人”是“一人三名”需要证明一样。设想一下,如果有人出来,说“齐物论”三字另有新解:“齐者,圣人平治天下不齐而齐;物者,圣人物物而不物于物;论者,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此三者,乃言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也。”陈鼓应先生是不是要把这种解读(齐、物、论)也“包括”进去呢?

  我们还是撇开所谓“理解”,来看看庄子自己怎么说的吧。

  在《庄子》文本中,答案其实很明显。庄子只说过“齐物”的意思,而从来没有“物论”之辞。《秋水》篇:“万物一齐,孰短孰长。”《天下》篇:“齐万物以为首。”可见“齐物论”乃“齐物”之“论”,这是庄子的原意,旧训不错。而读“齐物论”为“齐”“物论”,是王安石、吕惠卿及王夫之的发挥。读书可以发挥,但不能将发挥说成作者本意。“以庄注庄”,就那么简单明了,可惜千百年来,那么多聪明人都在舍近而求远。

  从“以庄注庄”的角度来看,倒是题目中被历来的注家忽略不计的“论”字,值得很好地研究一番。

  《说文》:“论,议也。从言,仑声。”段玉裁注:“论,以仑会意。《亼部》曰:‘仑,思也。’《龠部》曰:‘仑,理也。’此非两义。‘思’如《玉部》:‘[角思]理自外可以知中’之‘[角思]’。《灵台》:‘于论鼓钟’,毛曰:‘论,思也。’此正许(慎)所本。《诗》‘于论’,正‘仑’之假借。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故孔门师弟子之言谓之‘论语’。皇侃依俗分去声、平声,异其解,不知古无异议,亦无平、去之别也。《王制》:‘凡制五[井刂](刑),必即天论’;《周易》:‘君子以经论’;《中庸》:‘经论天下之大经’;皆谓言之有伦有脊者。许云:‘论者,议也;议者,语也;似未尽。当云:从言、仑,仑亦声。’”

  许慎的解说:“论,议也”,与今天我们对“论”的理解差不多,就是辩明道理的意思,所以现在有“立论”、“推论”、“论点”、“论据”、“理论”、“讨论”、“结论”、“议论”等说法;但与庄子对“论”的理解与用法不同。本篇中有言:“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明确地区分了“论”和“议”两种立言的方式。《胠箧》篇:“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这里“论议”并用,也可见“论”与“议”是两种“言”,相互不可替换。

  “论”不同于“议”,这一点,段玉裁也看出来了。他提出,“论”字“以仑会意”,就是说,“论”是关于“仑”的“言”,是一种有特定含义的言说,不是随便什么言说都可称为“论”的。那么,“仑”是什么意思呢?《说文》中,“仑”出现在两个部首中。《亼部》中的“仑”许解为“思也”,《龠部》中的“仑”解为“理也”。段玉裁认为这两个“仑”其实是一个字,意思也完全一样,“思”就是“理”;但这“思”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思想”、“思考”的“思”,“理”也不是“理论”、“道理”的“理”。段玉裁说:“‘思’如《玉部》‘[角思]理自外可以知中’之‘[角思]’。”许解“[角思]”为“角中骨也”,段玉裁认为“骨”是“肉”字之误,“[角思]”应该是“角中肉”的意思,“此则谓角之中、角之本当中有肉之处,外有文理可观。”虽然“[角思]”肉包在角中,但从角的外部纹理,可以看出区别来,认出哪是纯粹角质部分,哪是外角而内肉部分。所以,他认定当初造字,“从角,思声”,这个“思”其实也是会意,“此云思声,包会意”,“思”的意思就是角外部的纹理,所以他说“思”与“理”“此非两义”,都是纹理的意思。

  段玉裁这样解说,有些勉强,但他指出“仑”、“伦”、“论”属于同源字,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这对我们弄清“仑”、“伦”、“论”的本义很有帮助;而弄清“论”的本义,对我们把握庄子写作本篇的主旨,是非常重要的。请读者耐下心来,再与我一起去咬文嚼字一番。

  还是从那“仑”字啃起。

  古“仑”字为“侖”,《说文》:“从亼、冊。”“亼”是什么?许解:“象三合之形”。又说:“凡亼之属皆从亼,读若集。”“亼”是象形字,表示聚集的意思。“冊”又是什么呢?许解:“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者也。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符命相当于后代的印,是权力的凭证。从许解看,它是由一长一短两片札合成的,中间穿两根绳子。段玉裁注引蔡邕之说,认为“冊”就是“册”,竹简的意思。但不管是符命还是竹简,聚集在一起,就要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诸侯有公、侯、伯、子、男的等第,竹简有一、二、三、四、五的次序,因此,“侖”就有秩序、次第的意思。段注:“聚集简册,必依其次第,求其文理。”意思已经很接近了,只差没有再往前跨出一步,把许慎的解更正为:“仑,序也。”但他在这里谦虚了一下,就使一些词义模糊之处未能得到彻底的澄清。

  我们再来看看庄子在本篇中说的一段话:“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请言其畛:有左有右,有伦有义,有分有辩,有竞有争,此之谓八德。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论”与“议”,是依止于“伦”与“义”而来的。“论”是“伦”之言,“议”是“义”之言。要弄清楚“论”与“议”的区别,先要弄清楚“伦”与“义”的区别。“伦”与“义”都是八德之一,而且“伦”、“义”并举,故而它们是一组既对待又统一的概念。统一的方面,它们都是“理”,都是一种“规律”。对待的方面是,“伦”是指体现为秩序、次第的一种规律。先秦时代,人们认为这种规律是先验的,也是永恒不变的,更是不可改动的,乱伦是社会最不可宽宥的罪行。“义”是指循此能够取得利益的一种规律。“义”,古字为“義”,《说文》:“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这个解释,我觉得较牵强。“義”字会意,应是我拥有羊。为什么说“我拥有羊”是“义”呢?《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贤为大。”《易•旅》:“其义焚也。”陆德明释文:“马云:‘义,宜也。’”那么“宜”又是什么呢?商承祚《说文中之说古文考》:“宜与俎为一字。”“甲骨文、金文皆象肉在俎上之形。”所以《尔雅•释言》说:“宜,肴也。”邢昺疏:“谓肴馔也。李巡曰:‘饮酒之肴也。’”又指烹调菜肴。《诗•郑风•女曰鸡鸣》:“弋言加之,与子宜之。”郑玄笺:“所弋之凫雁,我以为加豆之实,与君子共肴也。”“宜”的本义是美味佳肴,引申为好事,又引申为适宜。“义者,宜也。”就是说“义”是好事,也即有价值的事。我拥有羊,表示我拥有价值,羊代表价值,故“羊大为美”。但这价值不是仅指交换价值,而是指对价值的评判,即价值观念。《墨子•经上》:“义,利也。”但这个“利”,与“害”相对,不仅是指物质利益、财物收入,还是指的有利,即有价值。《左传•昭公三十一年》:“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这句话里,“义”与“利”相似而有区别,从“动则思礼,行则思义”句,可以看出“义”与“礼”一样,是一种理念,而不是实际可计算的利益。《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见利思义,见危授命”;“见义不为,无勇也”等,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义”的。“义”是对“利”的分析、评价,“义”的依据是“利”,“义”是研究了“利”以后得出的结论,所以说,“义”是价值观。因为得出“义”的结论需在研究了“利”之后,故而它强调说理,注重对事物的分析、推理,它的结论是逻辑证明的结果,而不是先验合理的。因此,“义”就有了“理”的引申义,产生了“意义”这个义项。《易解》:“刚柔之际,义无咎也。”注:“义,犹理也。”贾谊《新书》:“义者,理也。”“义者,德之理也。”尤其是“义者,德之理也”这句话,不仅表明“义”最初是指关于价值的理,也就是价值观;同时点明,据“义”理可以获利(“德者,得也”)。从这个意义上说,“义”又相当于现代西方哲学所说的工具理性,而“伦”,则相当于价值理性。

  “伦”和“义”反映了我们的祖先对客观规律的两个方面的认识。“伦”反映了规律的先验性、第一性、永恒性与不可抗拒性;“义”反映了规律的逻辑性、可利用性、具体可变性与有效性。“论”说的是“伦”,所以它只是描述与评价,即指出意义,不对言说对象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因为先验性、第一性、永恒性是无法通过逻辑来论证的,对它只能作为公理全盘接受下来。故而,孔子说他自己是“述而不作”,孔子及其弟子门人的言谈辑录称为《论语》。而“议”说的是“义”,就一定要进行逻辑思辩,探讨义理必须遵守逻辑规则,且“议”的指向也很明确,要作出决定,付诸行动,以求获利。

  弄清楚了庄子的语汇系统中“论”与“议”的区别,就可以进一步探讨庄子拟题《齐物论》而不是《齐物议》的用 意。

  我通观全篇,比照各家之注解,认为这个“论”字,至少包含这样两层意 思。

  一、庄子要说明“齐”是“物”的本然状态,而不是一种人为意志的结 果。

  “齐物”说不是庄子提出来的,而是慎到、彭蒙这一学派的理论纲领。他们提出“齐物”说时,是将之作为一种修行,一种指导实践的理论。所以,这个“齐”是一种意志行为。从《天下》篇中庄子对这一学派的有关论述来看,这个“齐”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把物都看成是一样的,在都有其局限性这点上,没有差别。这就是所谓“齐万物”,“天能覆之,而不能载之;地能载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辩之。知万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其二,最重要的,就是将做人的最高境界定在等同于无知之物,修道即向无知之物看齐,所谓“块不失道”,“至于若无知之物而已,无用贤圣”;“古之道人,至于莫之是莫之非而已矣”。对这种荒谬、极端的理论,庄子持严厉的批评态度。上一章的注中已经说过,庄子批评“慎到之道,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彭蒙、田骈、慎到不知‘道’”。但是,他们的这套理论,又跟“道”似乎沾点儿边,有的是似是而非,有的是把个别现象、某种范围中适用的道理夸大与绝对化,使之走向怪谬——“概乎皆尝有闻者也”,这种似是而非、形是实非的学说,有时对“道”的损害,比站在“道”的对立面,公开诋毁“道”还要来得严重,这就是鲁迅说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或如释迦牟尼说的,末法时代,坏我佛法者,乃假沙门。因此,庄子须从理论上来与之划清界限。《齐物论》一篇,历来注家都认为是针对儒墨之争来说的,我认为,这一篇首先是针对慎到、彭蒙的学派,所谓稷下道家而写的,因为“齐物”的理论是他们提出来的,而且作为他们体系的核心观念。庄子“论”“齐物”,首先指出,这是物的本然状态,应该是修道的认识基础与出发点,而不是人的意志行为追求的目标,不是修道的结果。庄子所说的“齐物”与稷下道家所谓的“齐物”有根本的不同。天下万物,从形式上看,大小、寿夭、知愚、可不可、然不然,有很大的差别,是不齐的,从什么意义上说它们本来是“齐”的呢?这是从本质上说,是在对“道”有了体认之后。“物”之“齐”,是相对于“道”而言的;就像人从高空的飞机上俯瞰下来,地面上的楼房、树木、河流、行人、车辆,都是一个平面上的图案,彼此再没有高低之分。相对于“道”与“物”的层次差别,“物”之间的高下差别就可以忽略不计了,也就“齐”了。庄子言“齐物”,就是要人把目光从不值得去斤斤计较的物的差异上移开,投向高远玄妙的“道”。庄子要人弃物而求道,而稷下道家要人求为无知之物。所以,两者用的术语相似,目的相反;就像两人乘的是同样的马车,但一个南辕,一个北辙。庄子在本篇中论述“齐”为“物”的本然状态,说:“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批评“齐物”那种意志行为,说:“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历来的注家,多把“劳神明为一”,认为是批评诤论的儒、墨之徒,其实,稷下道家的“齐物”,是十足道地的“劳神明为一”,怎么能不包括进去呢?

  庄子对“齐物”置一“论”字,可以说是否定了“齐物”说,也可以说是改造、点化了“齐物”说,吸取了“齐物”说中合理的部分,如“万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等。“论”字传达的第一层信息是:“齐物”为常而非然,可论而不可议,应知而不应求。

  遗憾的是,千百年来,竟没有人注意到这层深意。郭象要把庄子改造成慎到,他的视若无睹自不必说。王夫之认为庄子著文要“齐”“物论”,那么,不管对象是“物”还是“物论”,庄子一心要去“齐”,至少希望能“齐”,对他来说,是确定无疑的。最可惜的是章太炎,他在《论释》的“释篇题”文中,一上来就说:“齐物者,一往平等之谈。详其实义,非独等视有情,无所优劣;盖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乃合‘齐物’之义。”“毕竟平等”,是触及到“齐”乃“物”的本然状态这层意思的。但他在释“齐物”属读的一段夹注中,批评“物论”属读的人“不悟是篇先说‘丧我’,终明‘物化’,泯绝彼此,排遣是非,非专为统一异论而作也”,却显露出他自己对庄子的奥义宗旨还是没能吃透,还是认为庄子的目的要人“泯绝彼此,排遣是非”,不知道这正是庄子严辞批判的慎到等人的观点(“舍是与非,苟可以免”;“夫无知之物,无建己之患,无用知之累,动静不离于理,是以终身无誉”;“是故慎到弃知去己,而缘不得已;泠汰于物,以为道理”;“謑髁无任,而笑天下之尚贤也;纵脱无行,而非天下之大圣”)。其实,他只要再往下想一想,《齐物论》为什么要“先说‘丧我’”?就可以明白,“齐物”必先见道,见道自然“齐物”。“齐物”乃见道之人的经验之谈,是过来人语。庄子是以此来鼓励人去求道,而不是要人舍本求末地去“泯绝彼此,排遣是非”。“彼此”、“是非”只可超越,不可抹杀。从来没有一个不具有起码的道德、正义、责任感的人,能够修成正果,体证大道。闭目塞听地抹杀“彼此”、“是非”,是“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这决不是庄子宣扬的“道”。

  二、庄子要说明“齐物”(按庄子所予之义,应为“物齐”,但他是借稷下道家之言而言之,故还是称为“齐物”)虽然是一种本然状态,但是一种低级的表面的本然状态,而不是像“道”那样,是本源与本体。也就是说,“齐物”还不是“道”。因为“齐物”还可以“论”,而“道”却不能“论”,圣人只能“存而不论”。《知北游》篇说:“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非将至之所务也。此众人之所同论也,彼至则不论,论则不至。明见无值,辩不若默;道不可闻,闻不若塞;此之谓大得。”这段话,就是说的“道”不可“论”,连直接准确地描述它都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能,遑论要分析它之所以然的理。以此可论与不可论的区别,庄子点明了稷下道家“齐万物以为首”的错误。说“块不失道”固然不错,但据此推出“块即是道”,将“无知之物”作为做人的楷模,则是大错而特错。“齐物”,在庄子的理论体系中,只是求道的初级阶段,是初见道时的一种认识解悟而已,并不是得道的最高境界与终极目标。从修行的次第来说,还只是在“圣人”的层次,不如上一章所说的藐姑射之山上的“神人”。“神人”岂止“齐物”,还能“转物”,“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这点,“圣人”是办不到的。所以,在本章中,一大篇“齐物”之“论”,都是借南伯子綦的口说出来的,是“重言”,不是庄子的夫子自道,即不是“卮言”。这也表明了庄子对“齐物”之“论”的态度,高屋建瓴,恪守其份,以示与慎到者流如泾渭之分明。

  但为什么庄子视为求道初级阶段的入门打基础的理论,在全书中会显得那么突出,那么至关重要呢?

  我想,大概有下面这五种原因。

  其一、打基础的理论尚可说,更高级的理论就非常难说,几乎不可说,即使说了读者也难信难解,难以接受,所以,打基础的理论反显得言之成理,条块分明,理论色彩浓了。这不仅在哲学中,在各种艺术理论中亦是如此。能够一、二、三、四,A、B、C、D,分门别类,提纲挈领地说的都是浅层次的东西,深层次的道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理论色彩显得最浓的是《文学概论》这一类书。

  其二、虽然是打基础的理论,毕竟是从“道”的高度来立论的,已论及如佛教中所说的“胜义谛”,孔夫子所说的“形而上”(《易•系辞》),故具有相当的深度,为诸子中之所罕见。要谈到先秦哲学,就不能不说到《齐物论》。

  其三、庄子深谙墨、名辩术,长于形式逻辑,且又高于墨、名,善于辩证思维,所以仅就逻辑思维这一点而言,本篇也是先秦乃至今日的一座未能逾越的高峰。

  其四、郭象删去了十九篇,可能去掉了庄子描述求道高境界的精彩部分,这样,就使《齐物论》在余下的篇章中一枝独秀了。

  其五、郭象要塑造出一个“适性自然即逍遥”的庄子,就拼命曲解《齐物论》,夸大其意义,把庄子著论的目的注成“齐大小、泯是非”,将曲解后的《齐物论》章句作为他的理论纲领,这样,也把《齐物论》给炒热了。

  故此,我说“历来注家,对这篇文章的整体意义,存在着估计不足与估计过高的两种倾向”。“估计不足”,是指他们没有认识到,庄子是借论“齐物”而来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道”才是庄子寄意的“山水”。“估计过高”,是指他们对“齐物”之“论”看得太伟大,好像只要能“齐物”,就是得道,就是“至人”,落进了“齐万物以为首”的窠臼中。一种“齐大小、泯是非”的观点,把这两种倾向统一起来,共存其中,这不是很有意思吗?

  但不管怎么说,《齐物论》总是中国传统哲学中最深奥的篇章。除了“以庄注庄”,以老、列注庄外,参照比之更为深奥、逻辑思辨更为严密的佛教思想,对理解庄子的原意、深意有很大的帮助。但考虑到一般读者对佛经语汇名相更加隔膜,故在以后的注解中多述大意,少引原文。从做学问来说,似乎不太谨严,也容易将自己的理解作为原作观点强加于人,然而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先向读者打个招呼。另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有注家将佛教观点错引,需与之辩正,不免引经据典,反复论证,也要请读者不厌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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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郭子綦隐机而坐
 
今者吾丧我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

  子綦(qí),《成疏》:“楚昭王之庶弟,楚庄王之司马,字子綦。”这段话错得一塌糊涂。楚庄王是楚昭王的曾祖父,公元前613年至前591年在位,楚昭王是公元前515年至前489年在位,两者相距将近100年,曾孙怎么可能到曾祖朝中去作司马呢?

  但成玄英这样疏也言出有据。《让王》篇中,有楚昭王与吴国交兵,败而失国,次年返国,命司马子綦给跟随他逃亡的屠羊说封官的事。成玄英想来根据这个“司马子綦”,写下这段疏,可惜把“楚昭王之司马”错成“楚庄王之司马”。

  但是,他把这里的“南郭子綦”与“司马子綦”认为是同一人,却又错了。“司马子綦”,在《左传》作“子期”,晋朝杜预《集解》:“子期,昭王兄公子结也。”这个人,在楚昭王十年(公元前506年)随昭王逃亡时,立下了大功。楚昭王逃到随国,吴国派使者至随,要随侯交出楚王。子期挺身而出,说,我的面貌和楚王相似,你们把我当楚王交出去,可以使楚王逃过这一关。还亏他过去的家臣鑪金替他在随侯面前说话,随侯才拒绝了吴国。这件事,《史记》中也有记载,写作“王从臣子綦”,可见“子綦”与“子期”是同一人。这个子綦,后来与令尹子西搭档,为楚昭王的股肱之臣。他在楚惠王十年(公元前479年)的一次宫廷内乱中,奋力搏斗而死。而“南郭子綦”,在《徐无鬼》篇中又作“南伯子綦”。这两段话,开头部分几乎一模一样,因此,可以断定“南郭子綦”就是“南伯子綦”。但《徐无鬼》中,后面有,“田禾一睹我,而齐国之众三贺之”语。“田禾”即田姓齐国的创始人太公和。田和迁齐康公于海滨,自立为诸侯,是在公元前386年。那时,楚国的司马子綦已死了近一百年了,这两个“子綦”怎么会是同一人呢?在《徐无鬼》篇中,还有一则有关子綦的故事,从内容来看,这两个“子綦”应是同一人。此故事说到子綦的儿子梱后来做了齐渠公的看门人。史无齐渠公之名,孙诒让说:“‘渠’,当为‘康’,形近而误。”但我在一本《庄子》中,竟没有查到一个“康”字,这是令人很奇怪的。“康”在古代是个通用的表示吉祥的好字眼,既有“大”义,又有“美”义,又有“健”义,可用处很多,怎么庄子会对它这样冷淡呢?从“齐渠公”之例,似可看出些端倪来。“康”有“大”义,“渠”也有“大”义,以“渠”代“康”,似是避讳。郭象生活在晋武帝司马炎时,《庄子》中除本篇“大言炎炎”(曾被改作“淡淡”)外,无一“炎”字。《天运》中“有炎氏”改作“有焱氏”,可见郭象在注庄时是作了避讳处理的。晋武帝有几个重要年号“太康”(公元280~289年),“元康”(公元291~299年),还有怀帝司马炽的“永嘉”(公元307~312年),在《庄子》中无一“永”字,《大宗师》篇中“子祀”,崔本作“子永”,也像是避讳改。“元”字除用于专名“宋元君”、“元水”、“元端”外,不见一字。“嘉”除用于人名“申徒嘉”外,唯“嘉孺子”一例。“太”除用于专名“太一”、“太子“、“太子悝”、“太山”、“太公调”、“太宰荡”、“太牢”、“太息”、“太虚”、“太冲”、“太清”、“太初”、“太极”外,仅寥寥数条(“太和万物”(《天运》),“比与太泽”(《则阳》),“得无太甚乎”(《渔父》),“其为人太多,其自为太少”(《天下》)),而且,《庄子》中又有将“太一”、“太子”、“太山”、“太息”、“太初”作“大一”、“大子”、“大山”、“大息”、“大初”的,“太一”等似乎是传抄时的漏网之鱼。“康”、“永”、“元”、“太”、“嘉”,都是常用的好字眼,恰巧在《庄子》中同时受到冷处理,事颇蹊跷。但我只知道有避帝名字讳和父名讳,没听说过有避年号讳的。或许郭象曾想在这上面有所创新也未可知。

  “子綦”在本书中还见于《人间世》、《寓言》,与南郭子綦似应为同一人。齐国隐士子綦是庄子笔下一个见道的哲人。他的四段议论(《寓言》篇中有名而无论),各有侧重,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非但不求闻达于世,而且害怕闻达于世。世人视为福份的名利,他视为伤生的祸患。他之所以能有这样的见解,就因为他对“道”有了初步的体证。本节着重说的,就是他从“道”高度,对“物”的一种客观通达的认识。

  “隐机而坐”,“隐”,安定的意思,这个“隐”现在写作“稳”。引申为放松、舒坦、慵懒。“机”,《今注译》引近人李勉说:“‘机’为靠椅,似床,可以靠背而坐卧。《礼记·曾子问》:‘遂舆机而往’。《疏》云:‘机者,状如床。’可资为证。”“隐机而坐”,就是“放松地靠坐在机上”。《成疏》为“凭几坐忘”,好像他在结跏趺坐,入定沉思,这是美化子綦了。

  “仰天而嘘”,《成疏》为“仰天而叹”。陈鼓应先生认为此疏不妥,他据《释文》:“吐气为嘘”,解释为“缓吐出气”。本来,把“嘘”解为“叹”,也很常见,且与“吐气为嘘”并不矛盾;陈先生特地指出此解不妥,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就与他对下一句“荅焉似丧其耦”的解释配不上。他把这两句解释为:“仰头向天而缓缓地呼吸,进入了超越对待关系的忘我境界。”他这样的译解,其实还是依据《成疏》而来。“耦,匹也。为身与神为匹,物与我偶也。子綦凭几坐忘,凝神遐想,仰天而叹,妙悟自然,离形去智,荅焉堕体,身心俱遣,物我无忘,故若丧其匹耦也。”但陈先生认为,既然已经到了忘我境界,那还叹什么气呢?所以,他特别要将“叹”纠正为“缓吐出气”。

  历来注家,对这句话几乎都是这样理解的。《庄子解》:“昔者子綦之隐几,尝有言以辨儒墨矣,至是而嗒焉忘言,……夫论生于有偶……故我丧而偶丧,偶丧而我丧,无则俱无,不齐者皆齐也。”《论释》:“子綦坐忘,自言丧我”。其实,《庄子》的原话,根本没有那样地玄而又玄。“耦”,匹偶的意思,这里就是指的妻子。《左传·桓公六年》:“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荅焉似丧其耦”,就是说,沉下头好像死了老婆。像历来的注家那么解释,是违反一般的思维规则与修辞法则的。“似丧其耦”是个比喻句,比喻是为了让读者对所喻的东西觉得形象可感。这里所喻的是子綦当时的精神状态,庄子称之为“荅焉”。“荅焉”是怎么个样子,要靠“似丧其耦”这个比喻凸现出来。如果“丧其耦”正像陈鼓应先生说的“意指心灵活动不为形躯所牵制,亦即意指精神活动超越于匹对的关系而达到独立自由的境界”,请问,有多少人读了以后能体会到这种状态,庄子以此来设喻,不是存心跟读者开玩笑,不要别人明白他的话吗?修辞的法则,喻体必须是人们熟悉的、可感的、具体的、明确的。我们说:“忘我的境界像秋天的晴空”,不会说:“秋天的晴空像忘我的境界”;我们凭什么认为庄子会说“荅焉就像物我双忘的境界”这种昏话?

  “似丧其耦”既然就是“像死了老婆”,那么,“荅焉”也就不像郭象注的什么“解体”貌,而是一种极度沮丧的样子。《说文》:“荅,小尗也。”即小豆。《广雅·释草》:“小豆,荅也。”后来有了厚重的意思。《汉书·货殖传》:“荅布皮革千石。”颜师古注:“粗厚之布也,其价贱……荅者,厚重之貌。”怎么从“小豆”引申到“厚重”义的,想不出来,只能猜测为通假。也许当时口语已有用“荅”来表示“重”、“垂”的意思,庄子要形诸文字,想到了豆荚垂挂下来的样子,音义兼取,就用了“荅”。在现代口语中,还有“羞答答”、“戆答答”(憨厚,“答”有厚重之义)、“耷拉着脑袋”等说法,可作佐证。“荅焉”,就是沉下脑袋。

  这样再回过去看,“仰天而嘘”,就是抬头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理解为叹息也未尝不可。反正,决不会是“进入了超越对待关系的忘我境界”的标志性动作。从上下文来看,写“仰天而嘘”,就是为了引出“荅焉似丧其耦”,这是那个状态的标志。陈鼓应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一定要改为“缓缓地呼吸”,以与后面的坐忘境界相符。这上面,显出他比成玄英来得缜密。但是,即使把“嘘”解为“缓吐出气”,也还不是坐忘的标志。就算古人练功时有用“嘘”、“呵”、“嘻”等调息吐纳法,但在嘘气有声时必然还没进入坐忘境界,何况再加上“仰天”这个动作?真到了坐忘境界,呼吸微弱,几乎一丝没有,称之为“龟息”;人也寂然不动,形同槁木,怎么会突然昂起头来呢?“仰天而嘘”,与其说是坐忘入定,倒还不如说“出定”来得确切。

  其实,这句话,倒真可以说是描写了一种类似“出定”,从沉思中脱出来的状态。

  这句话的三个分句,写了“出定”的三个动作,先是很放松地靠坐着,好像在打盹;忽然,抬起头来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接着,又沉下脑袋,似乎陷入了深深的悲伤之中。“荅焉”已不是“隐”坐,尽管在表面上很相似。这就像人已经一觉醒来,却懒洋洋地还不肯睜开眼睛,还在回想着刚才的梦境。旁边的人能觉察到这种区别,就因为有“仰天而嘘”这一动作。所以接下来,侍立在旁的颜成子游就向子綦发问。倘若子綦在坐忘的定中,子游怎么能开口问话呢?惊扰定中之人,是可能惹出大祸来的。那些注家在说什么“坐忘”、“入定”,却连这点起码的规矩都不懂;可见,就是要美化庄子笔下人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那么,庄子为什么把子綦的悟道状态,比喻成好像死了老婆一样悲伤呢?

  我理解,大概有如下三条理由:

  其一,从外部的情态来看,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与死了老婆,万念俱灰的深切的悲哀非常相似。人们对丧偶之痛有直观、能想象,故而拿它作比喻。比喻总难以全面,只能取其一点,庄子在此取的就是如死寂一般的感情。

  其二,得道之人,在其初时,会感到非常的孤独与寂寞,这种心情,与失掉了终身相伴、朝夕相处的配偶极其相似。不要说子綦,就是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开悟,成正等觉后,一开始也有这种心情:“我法妙难思,不信云何解”,“辛勤我所证,显说为徒劳”,“宁愿不开演,速急入涅槃”。这是一种原来的知识体系已经崩塌,而新证的妙道无法对人言说的困惑。妙不可言,既是一种大乐,又是一种苦恼,这唯有得道之人才有深切体验,旁观者觉得很不可理解。

  其三,庄子在这里描述的子綦的悟觉境界,并不是至高、圆满的境界,他刚刚开始在理上破我执,还没有体证大道。用佛家术语来说,他好比是刚想通了“四谛”、“八苦”、“十二因缘”的道理,产生了厌离世间之心,连初禅那种身心轻安的喜乐滋味还没尝到,离开无余涅槃还远着呢。我们都知道“不破不立”,但并非“破就是立”,乍破而未立,会出现一段精神上的真空,产生类似极度恐惧与巨大悲伤的失落感。有人甚至因为预感到这种情感危机,产生了放弃对生活真谛作继续探求的念头。“我本来活得好好的,不管是成功还是挫折,都觉得蛮有味道;一旦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没有什么意思的,是虚假的,我活着就没劲了。所以我不要知道真相,知道真相又有什么意思呢?”因此说,求道的过程,是个艰难的过程,是个痛苦的过程。如果求道的过程始终充满愉悦,那么世人自会趋之若鹜,孔子也不会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荅焉似丧其耦”的情状,在求道过程中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这三条理由,第一条是这比喻的形似方面,第二、三条是这比喻的神似方面。不要看这比喻很通俗,似乎不雅致,没有求道方面的真切感受,还真说不出来。各家之注,看似拔高、升华,其实是“大而无当”,真是画鬼容易画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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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成子游立侍乎前
 
  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

  颜成子游,复姓颜成,名偃,字子游,《徐无鬼》篇中作“颜成子”,是子綦的学生。《寓言》篇中说:“颜成子游谓东郭子綦曰:‘自吾闻子之言,一年而野,二年而从,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来,六年而鬼入,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从这段话看,子游后来也是得了道的。“闻子之言”,很可能就是本节中子綦说的一番话。如果是这样,那么司马迁写《史记》时用的互见法,可以在《庄子》中找到萌芽。但要说互见,《徐无鬼》中南伯子綦与颜成子的一段对话,与本节更其相似,参照来看,句意可以相互发明。这且等等再说。

  先秦时人拜师学习,无论学道还是学艺,都是恭恭敬敬地呆在老师周围,看他怎么行住坐卧、举手投足。古人认为,道术渗透于日常的一言一行之中,是整个人的内在素质的修养与提高,而不仅是可以通过言语传授的知识。当然,有疑惑可以提出来问,学问、学问,问也是学习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但言语可以说得清楚的,一定是浅层次的东西。所以,老师除了教统一的教材外(如儒家的《诗》、《书》、《礼》、《乐》、《易》、《春秋》),重点还在个别有针对性的传授与辅导。要说素质教育,中国的传统倒是一直如此。就是在科举盛行的时代,做好八股文成为读书人的首要目标,应试教育普遍泛滥,那些著名的书院,还是把素质教育的传统保持了下来,为社会培养出了一批批杰出的人材。这种素质教育的模式,是学生选择老师,老师考察学生,实行的倒是真正自愿的双向选择。老师手中没有文凭可吸引学生,学生也不能以金钱来买得老师肚里的知识。老师要看孺子是否可教,也是从学生的日常行为细节来考察,而不是凭他是否掌握了某些知识。从这种背景来看,子游在老师子綦沉思默想时一直默默地站立一旁侍侯着,就毫不奇怪了。但今人对这种情况可能很陌生,因此解释一下。另外,不管子弟多少,能够贴身侍奉的,总是最得意最亲近的,所以,子游是子綦的得意门生。

  “何居乎?”《释文》:“居,如字,又音姬,司马云:‘犹故也。’”但“居”在读为jī时,为语气词,若用在句末,可作为疑问语助,也通于“乎”。《礼记·檀弓上》:“何居?我未之前闻也。”郑玄注:“‘居’读为姬姓之‘姬’,齐鲁之间语助也。”《左传·成公二年》:“谁居?后之人必有任是夫!国弃矣。”杜预注:“居,辞也。”《释文》:“居,音基。”王引之因此认为:“‘居’下不当复有‘乎’字,疑因下文而衍。”但我仔细分辨《汉典》中所举的上述两个例句,觉得郑玄、杜预将“居”注为语气词是很可商榷的。特别《左传》中的“谁居”,译成白话,“什么人呢?”“是谁呢?”从上下文意思看,都不对。按文义,应该译为“靠谁(来改变这局面)呢?”那么,这个“居”,就是实词,意为依靠,凭借。“谁居”即是“居谁”,在先秦古文中,疑问代词宾语前置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居”,本义为蹲坐,《说文》:“居,蹲也。”这个意义的“居”后来写作“踞”。后引申为“坐”,再引申为“居处”,再引申为“占据”。《广雅·释言》:“居,据也。”由“占据”引申为“根据”。“何居?”我认为就是说:“根据什么?”也许,在这个意义上,“居”,就与“基”义相通,读为“基”了。郑玄注“读为姬”,其实应是“读为基”。在现代的文章中,我们还能看到“据此”、“据于此”、“基于此”等说法,意思是一样的。由“根据”再引申为“依靠、凭借”。我觉得这样理解,比解“居”为语助,似乎更有说服力。

  照此说,“何居乎”之“乎”就不是衍文。“何居”与“何居乎”意义相近,但又不同。“何居?”是疑问句,“根据什么呢?”“何居乎?”是感叹句,“怎么一回事呀?”意为,由于什么造成了这种状况?从上下文看,应该是这个意思,表示惊讶。《今注译》这样译,是对的。

  子游惊讶什么?“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这句话,《今注译》译为:“形体安定固然可以使它像干枯的枝木,心灵寂静固然可以使它像息灭的灰烬吗?”这样译,显然是错的。先秦古文中的“固”,即使在陈述句中,也不能译为现代汉语中的“固然”(意为“固且如此”、“虽然”),而是“本来”的意思。《现代版》译为“坐功要求身姿若枯树,老师怎么心态也若死冷的寒烬了啊!”虽没出现“固然”字样,但句中隐含有“固然”之意,因此,把“而”理解为转折,用“怎么……也”来表示,所以也是错的。

  “固”,在疑问句中通“胡(hú)”,意为何、何以(俞樾说)。俞说所举例子,即《天地》篇中:“夫明白入素,无为复朴,体性抱神,以游世俗之间者,汝将固惊邪?”此例中,这个“固”确实只有解为“何”才通。《庄子》中其他还有几例疑问句中出现“固”的,似乎作“本来”解与作“何”解都可以。如本篇中“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子不知利害,则至人固不知利害乎?”《大宗师》篇:“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德充符》篇:“先生之门,固有执政焉如此哉?”但若作“本来”解,这个“本来”也被反问语气给否定了,与作“何”解的句意是一样的,只是作“何”解时,整个句子变成了诘问句。

  那么,“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是译成反问句好呢,还是译成诘问句好呢?

  这就要参照《徐无鬼》中相似的一段话来进行比较斟酌。

  《徐无鬼》篇中子游与子綦对话如下:

  “南伯子綦隐几而坐,仰天而嘘。

  “颜成子入见曰;‘夫子物之尤也,形固可使若槁骸,心固可使若死灰乎?’”

  “曰:‘吾尝居山穴之中矣。当是时也,田禾一睹我,而齐国之众三贺之。我必先之,彼故知之;我必卖之,彼故鬻之。若我而不有之,彼恶得而知之?若我而不卖之,彼恶得而鬻之?嗟乎!我悲人之自丧者也,吾又悲夫悲人者,吾又悲夫悲人之悲者,其后而日远矣。’”

  两段一对照,这句话的意思就很明晰了。

  《徐无鬼》中,颜成子一上来便说:“夫子物之尤也。”“物之尤”就是“人物之中的优异者”。《说文》:“尤,异也。”《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这句话,是与后面的话起对照作用的。形若槁骸,心若死灰,和本来的“尤物”形象很不相称,所以颜成子觉得惊讶。从后面子綦回答的话来看,他陷在深深的自责之中,并由此推及于人,悲悯之情不断深化,但外面表现出来的是深深的哀伤。颜成子要问的是,什么使您悲伤到这种近乎麻木的程度?

  这样的理解搬到本段中来完全适合。前面已有“何居乎?”表示了惊讶,后面应该是诘问句而不是反问句:“是什么使您的外形像枯木,内心像灰烬呢?”

  而且,从《徐无鬼》篇中句看,“心固可使若死灰乎”前面没有“而”字,说明这个“而”是并列连词,可有可无。如果是转折词,是决不可省略的。可见各注家把“形如槁木”认作子綦昔日隐机的状态,把“心如死灰”认作他今日隐机的状态,也是一种臆测。

  那么,“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又指的什么呢?

  王夫之说:“昔者子綦之隐几,尝有言以辨儒墨矣,至是而嗒焉忘言。”这样解,没有什么根据,故也难言对错。从字面上来看,令子游惊讶的是那种极度消沉、近乎麻木的样子,那么,“昔之隐机”应该与之有明显不同,是一种乐观陶然的态度。《徐无鬼》篇中,子綦说“吾与之(他的儿子们)邀乐于天,吾与之邀食于地;吾不与之为事,不与之为谋,不与之为怪;吾与之乘天地之诚,而不以物与之相撄;吾与之一委蛇,而不与之为事所宜。”可见他的生活方式是顺其天性,达观潇洒的。这样无忧无虑的人,一下子变得那么沮丧,难怪子游要吃惊地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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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亦善乎
 
  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

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

  “偃啊,这问题你不是提得太好了吗?”读到子綦这句由衷赞叹的话,我感到很亲切。佛经上常常能读到类似这样的话。佛对提问的声闻或菩萨说:“善哉善哉,汝有此问”,或“汝为众生而有此问”,哪怕这问题有时似乎提得非常尖锐、咄咄逼人;就像本节中的子游,觉得老师怎么一下子失去了往日的风度与光彩,变得那样可怜巴巴的。这才是真正的大家风范,胸有成竹,善解人意。佛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因此,绝大多数是因问而说的,但要能提出相当水平的问题来也不容易。能不断地提出问题,说明思考在不断地深入,真理就在反复诘问中,在对立观点的激烈竞争中越辩越明,故而佛要称赞这种提问。这种辩论,与后面提到的执着于此是彼非的争辩不可同日而语。故而,佛批评诤论、戏论,而又倡导辩理。这里,子綦的欢喜之情溢于言表,说明子綦对“道”是真的有所解悟。悟道之人才有这样磊落的襟怀与天真的情感。也说明子綦那副悲哀的模样,并不是真的哀痛。大智若愚,大喜似悲,这是超乎一般人的感情经验的。庄子很善于通过外形描写与对话来刻划人物,只此一句,胜过多少溢美之辞,活脱勾勒出一个得道之人如儿童般感情丰富而单纯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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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

  “吾丧我”,是全篇的文眼,这一点,历来注家都注意到了。遗憾的是,虽然都注意到了,却还是在这个地方看走了眼。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这个地方确实是个难点。“吾丧我”一语触及到了语言其实无法触及的领域,也就是佛教所说的“言语道断”之处。但凡形而上的哲学,又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应该说,哲学本来所要探讨的核心就是这个问题,所谓本体论的问题。我们说哲学是关于世界观、方法论的学问,所谓“世界观”,就是对这世界根本问题的看法;所谓“方法论”,就是研究用什么方法才能了解这个本体、把握这个本体。哲学曾被称为“科学之科学”,就是要利用一切已被证实(其实是尚未被证伪)的知识手段,来解开这本体之谜。然而,一部西方哲学史,可以说是承认人的智力在这个问题面前节节败退的历史。西方古典哲学,探讨的是本体存在不存在的问题。到了康德,把存在不存在的问题加个括号,悬置起来,讨论假如本体存在,人们对本体可知还是不可知。到了现代维特根斯坦等人的语言学派,又把可知不可知的问题悬置起来,研究即便人们取得了有关本体的知识,这知识到底可说不可说。我想,按这趋势发展下去,可说不可说的问题大概也要被悬置起来,去分辨就算这有关本体的知识可说,到底有用没有用。现实中,这种倾向已很普遍,我写这本《还吾庄子》,就有不少人问我,弄清楚庄子到底说了些什么,有什么意义呢?这“意义”是指现实意义,即有用没有用。这种思想倾向,总有一天有人把它理论化、哲学化的。我这么说,是因为我认为,现有的所谓“实用主义”哲学,其哲学味实在是很不够的,还需有人对它重新进行哲学的包装。但不管包装怎么眩人眼目,西方哲学在本体论问题上肯定是每下愈况,难挽颓势的了。

  东方哲学,从一开始就点明这本体是存在的,但用格物的办法不可知,用惯常的语言不可说。庄子所言之“道”与佛陀所说的“妙明真心”,就是指的这个本体。这个本体,不在每个具体的生命体之外,所以无法像取物一样去取得;又不在生命体之内,不能像找感觉一样去找到。而反过来,又可以说每个具体的生命,是包含在这个本体之中的。

  这个“包含”可以从这样的意义上去理 解。

  就像我在日常生活中要变换许多角色。在家里,妻子面前,我是丈夫;儿子眼里,我是父亲。在单位,面对老板,我是雇员;上级面前,我是下属;下级面前,我是上司。出门乘车,我是乘客;进店购物,我是顾客;探望朋友,我是访客;剧场看戏,我是观众……丈夫、父亲、雇员、下属、上司、乘客、顾客、访客、观众等等不同时间不同场合的不同身份,其实都是我一个人。本体与具体生命的关系,类似我与我扮演的不同角色。在日常生活中,我不可能以纯粹的“我”的面目出现,一定是以某个特定角色的面目出现在具体的场合之中。但两者之间又有所不同。扮演角色的“我”,一般都能意识到“人”的意义上的“我”的存在,以及扮演其他角色的“我”的存在;而具体生命,一般则无法意识到本体的存在,也无法意识到同一本体所体现的其他具体生命的存在。这种状态,就像因某种意外伤害而丧失记忆的人,他知道自己必有来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又像太进入角色的演员,他动了真情,完全以角色为自我,忘记了本我的存在。我们也可以从非常投入地扮演角色,玩“办家家”、“官兵捉强盗”等游戏的孩子身上,观察到类似这样的心理状态。我们成年人把这种心理状态称为幼稚。在悟道之人看来,一般所谓具有知识、头脑成熟人士对人生的理解,也像那些玩“办家家”游戏的小孩一样幼稚。佛教因此称之为“迷”。所谓执迷不悟,如同那些“办家家”的小孩为分到玩具小碗里的“饭”,是一粒还是两粒爆米花吵得不可开交。悟道,就是能跳出“角色”小我的局限,确认本我的存在。确认本我,佛教称为“大涅槃”、“阿罗多耨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佛果”等,道家称为“至德”、“至性”。意识到同一本我体现的其他“角色”,佛家称为“宿命通”与“天眼通”(预知未来的“角色”)。道家没有生命轮回的观念,只有生死两种状态,所以只说“以死生为一条”(《德充符》),“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天地》)。

  要确认本我,东方哲学认为,知识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所谓知识只是角色所需。就像我作为雇员,具有再多的有关业务知识,也无助于加深对我自身人性的认识。有时候,太多的角色知识,反而会加重自我的迷失。夏洛克式的守财奴,沙威式的爪牙,范进式的文人,葫芦僧式的官僚,就是角色掩蔽自我的典型。从悟道的角度来说,佛教将这种情况称为“我执”与“所知障”。

  这就像用砖筑起一个没有门窗的屋子,尽管这屋子非常大,里面也点得灯火通明,耀如日月;又用机器恒温调湿送风换气;装饰豪华,也制造了假山假水,种植了奇花异草,但毕竟与外面的自然界不可同日而语。你要领略真实的大自然的魅力,只有先在墙上开门、开窗,然后走出这屋子去。打开门、窗,可以运用理性工具,用类比推理的办法来拓宽思路。这好比站在窗口向外眺望:“哇,外面的世界多么大,多么丰富多彩啊!太阳这样亮,风是这样清爽啊!”这感受或许是新鲜的、强烈的,但终究是肤浅的,要真正拥抱大自然,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唯有走出门去,深入高山,涉过大川。这就是佛教所谓的修证,道家所谓的修炼,也就是直觉体认。本体生命好比大自然,具体生命好比密封屋。庄子将前者指称为“吾”,将后者指称为“我”。“吾丧我”,就好像认识到大自然的存在以后,觉得那个苦心经营、穷奢极侈的大屋子其实一点意思也没有。“丧”是丧失了价值。

  但就后文所论述的来看,子綦的“吾丧我”,还只是刚站到窗口,看了一眼外界景象后的感受。还没有跨出门去,对外界的景象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相,是真正的自然界还是一间更大、装饰更豪华的屋子,心中还没底;离开了这间久处的屋子,到自然界里能否更自在地生存下去也没底;对耗费了自己许多年的心血,也使自己具有成就感、满足感的大屋子又多少有些留恋。然而,“好梦觉来难再续”,明白自己在原来的屋子里是不可能再心安理得地待下去了。那个“丧”字里,包含着这种复杂的情感。这就像刚刚蜕了皮的蛇,看上去没有什么活力,仿佛死去一般。“汝知之乎?”就是你理解我此刻说不清、道不明,悲欣交集、得之如失的心情吗?

  “吾丧我”,是庄子的一大了不起的创造,这样一来,就将不可言说变为可以言说了。“吾”与“我”是两个既相容又相对的概念,类似西方哲学中的“本质”与“现象”、“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形而上”与“形而下”、“实在”与“存在”等关系,但没有一组关系,可以涵盖“吾”与“我”。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庄子当初建立“吾”与“我”这一组概念时,基于辩证逻辑、能动观念,就像数学上的变数;而西方哲学建立这些概念时,是基于形式逻辑、定性定量的静止观念,就像数学上的常数。常数中的概念怎么能去涵盖变数呢?这也是东方文化的主流意识“生命意识”与西方文化的主流意识“造物意识”在方法论上表现出来的差 异。

  道家哲学,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的,他们的方法论是基于辩证逻辑、能动观念的,因此,在中国的传统哲学中,最集中地体现了东方文化的主流意识“生命意识”。故而,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称道家是源于史官。“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历史是社会能动之轨迹。有了历史的眼光,社会就活了;以此眼光看世界,世界就活了;讲哲学,哲学就活了。班固说道家出于史官,十分精到。

  在道家哲学中,“道”与“物”,与“吾”与“我”是相应的。而且,在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庄子的心目中,这两组概念是相等的,可以互换。那么,为什么庄子还要提出“吾丧我”?为什么说“吾”与“我”是一大了不起的创造?因为,“道”与“物”虽然也可以从个别角度来言说,但通常是从总体角度来言说的,它适宜于言说基础理论、一般规律。而庄子所要建立的是应用理论,修行总是每个个人的事,谁也不能替代,所以必须建立一组从个别角度来言说一般的概念。“吾”与“我”就是这样的具有个别外壳的一般概念。当子綦说“吾丧我”时,这个“我”既指子綦自己特殊的“我执”,又指一般意义上的“我执”。而作为“本我”的“吾”,更是如此。既为本源、本体,哪里还有什么我、你、他的区别?但站在“我”(小我、形我)的立场,则一定先要说有“吾”(大我、本我),才能调动人修行的积极性。因而,成佛是对众生说的。从众生角度说,某某人经过多少世多少劫的修为,终于得成正果,成了某某佛。从佛的角度说,过去一切犹如一场梦,梦中做过什么什么,都毫无意义;成了佛,再没有彼此的分别,因此什么名号、国土、法力也是毫无意义的;故说“无佛无众生”。但这种说法如果对芸芸众生说,就好像对小学一年级学生讲虚数、微积分,只能使他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颅,从此对数学不敢问津。因此,“吾”是因名假立,是照顾到一般人理解水平而设立的一个概念。有了“吾”与“我”,一般人就觉得与自己有了联系,因为自己也有个“我”呀,那么也应该有个“吾”嘛,这样,似乎外在于自己的“道”就变成内在了,高高在上、深不可测的“天”就变得亲切了。修行的理论就可以在这此基础上建立起来了。中国人的思维不是习惯推己及人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也习惯接受现身说法。“吾丧我”,优处就在现身说法。

  对现代中国人来说,要理解“吾”、“我”与“道”、“物”是相对应的,必须弄明白一点,这里的“物”指的是生命体。“道”与“物”这组概念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点,就是生命性。

  这一点,对先秦时人,对老庄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说文》:“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段玉裁注:“戴(震)先生《原象》曰:‘周人以斗、牵牛为纪首,命曰“星纪”。自周而上,日月之行,不起于斗、牵牛也。’按,许说‘物’从‘牛’之故,又广其义如此。”许慎为了解释“物”字为什么用“牛”字旁,除了说明牛是一种大动物外,觉得理由还不充分,就说,纪年是从日月之行起于南斗与牵牛两宿的那个月开始的。段玉裁引戴震的研究结果说明,这种纪年法是从周代才开始的,到汉代固定下来,周朝以前,纪年不是从星纪(十二次之一,配以斗、牛两宿)开始的。言下之意,许慎的解说有些牵强。因此,现在多取王国维的解释,认为“物”的本义是杂色牛。其《释物》说:“《卜辞》云:‘丁酉卜,即贞,后祖乙古十牛。四月。’又云:‘贞,后祖乙古物。四月。’……前云‘古十牛’,后云古‘物’,则‘物’亦‘牛’名。”“古者谓‘杂帛为物’,盖由‘物’本杂色牛之名,后推之以名杂帛。”但从王国维所举之例看,“十牛”可与“物”互换,也可以说“物”是“牛”的复数名,或共名。由此推及帛,变成“帛”的复数名,也是讲得通的。这里的“杂帛”之“杂”,可理解为“杂多”,不一定要拘泥于“杂色”。又由此推及所有的东西,成为任何一样东西的复数名,综合起来,变成所有东西的复数名,更加顺理成章。《荀子·正名》:“物也者,大共名也。”“大共名”,就是“一般的共名”,广义的复数名。

  “物”虽然是“大共名”,但它的本义是“牛”的“共名”,可见古人言“物”,以动物为主。《庄子》中的“物”,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如本篇中:“万物一马也。”“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谓”、“然”、“可”都是主观行为,是生命的特征。但凡物必有形,形由质而成,因此,“物”这个共名就由有生命的形质推广到了无生命的形质,变成了一切形质的共名。到近代,由于把指称材料、原料、物资的material在作为哲学术语时译成“物质”,从此,“物”就渐渐演变为只有形质的含义,而没有了生命的含义。当初译者可能把“物质”这个词的重点放在“质”上,“物质”是“物”之“质”,“质”是中心词,这个词是偏正结构。但当有人把以物质为第一性的哲学流派译为“唯物主义”时,“物”就等同于“质”了,“物质”变成了一个联合结构的词。要是那时译成“唯质主义”,那么,今天就不需要这番绕舌了。而以今人对“物”的约定俗成的理解,有人会问,“物”是死的,“我”是活的,两者怎么可以互换呢?如果不问,却带着死“物”的观点去理解“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那就与道家的精神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了。

  但即使在古代,论“物”强调它的局限性,未免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其形质,而忽视了它的生命特性。因此,从读者看来,“吾”、“我”比诸“道”、“物”,更凸现了言说对象的生命性。

  然而,老子对“道”的论说是不够充分的,为此,必须参照佛经,来帮助我们加深对“吾丧我”的意义的理解。

  我觉得,和“吾”与“我”最吻合、最贴切的概念,是《楞严经》中详尽论述的“妙明真心”与“识 心”。

  佛说,生命在本源上(因地)都是一片明澈的感知能力。为了使人对这种生命的本源状态能有所理解,佛又比之为“见性”。这里所说的“见”,并不仅是看见,还包括听见、尝到、嗅到、触到、意识到。在生命的本源状态,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未分,“见”也未分,是浑沌一片的。这一片见性,从时间上说无始无终,从空间上说无边无际,因此,也就是没有时空、超越时空的。佛将这一片见性,名之为妙明真心。妙明真心本来是无所不包、无时不在的,但它会产生一种对象化的冲动。这种冲动,佛称之为无明或妄心。这种对象化的冲动,首先是要了解自身,“我”到底是什么?即把自身对象化。佛说:“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这里的“觉”,指的就是作为认识活动结果的“我”——对“我”的认识,对象化的“我”。但本我,这一片妙明真心,是最根本的存在,最原始的存在,不可能是被认识的对象,不可能是认识活动的结果。因为若是这样,就存在着一个先于这存在的认识主体,它就不成其为最根本、最原始的存在了,故而说“觉非所明”。这个“明”,就是指的认识活动,犹如能照明的阳光。“觉非所明”,即通过认识(明)不能见到本源自身,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果(觉),也就是说“明不能觉”。“明”其实不能“觉”,但以为能“觉”,所以是一种妄念。产生了这种妄念,需要有所明的对象,这就叫“因明立所”,“所”是“所明”的简称,即对象的意思。这个“所明”似“觉”,自然是妄立的。但只要有了这个对象,哪怕是虚妄的,认识活动就能开展起来,故曰“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有声闻弟子问,既然这妙明真心本来是圆满的,那么这妄念又是怎么会产生的呢?佛回答说,既然称之为妄,怎么会有原因呢?如果有原因,就不成其为“妄”了。他举了个例子,城里某人,有一天照镜子,突然发狂地叫起来,啊呀,我的头在镜子里,我没有头了,于是满世界地跑去找头。这“失头”、“找头”是个大妄念吧?你说产生这妄念有什么原因呢?照镜子能说是妄念的原因吗?妙明真心里产生的最初妄念,亦是如此。这种妄,要想“明”“觉”,其实恰恰是“无明”。这种“无明”,既没有产生的原因,也推不出最早发生的时候。那没有“无明”的本源(因地)上的妙明真心,直要到佛最终实证到以后,才能确知它的存在。所以,那“无明”也是无始的。“无始”有两重含义。其一、对某个具体生命来说,理论上应该是有始的,因为那个具体生命,从“无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形成一长串因果链,于是这生命就有了时间这一维度,尽管这时间是在不同的空间中延续的,但直要到这生命证成佛果后才结束,而即使在成佛后,这条因果链还是可以回顾的、检索的,就像佛说的那些本生故事。然而,就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的整体来说,则是无始的。其二、即使对某个具体生命来说,这无明之始也是无法追溯穷尽的,而且,这追溯穷尽也是毫无意义的,对修行毫无意义,佛称之为戏论。故此,佛将“无明”又称为“无始无明”。

  无始无明发生以后,就竭力地要去“明”“觉”——即“明”“我”。佛打了个比方来形容这种状态。他说,就像一个人瞪大眼睛去望虚空,看得久了,眼睛疲劳,虚空中就会出现一些像花朵一样的图像。这种“虚空花”,既不是从虚空中产生的,也不是从眼根中产生的。(注意,这里说的是眼根,而不是说的眼睛这器官。西方的一些研究佛教的东方学者,往往分不清这种“根”与“器”的区别,造成概念混乱。这也是他们的文化积淀、思维习惯所致,没有办法。可叹的是,现在国内的一些译经、解经者,以西方的思维方法来译解佛经,甚至说佛经中的一些说法不科学,已经过时,这至少是张冠李戴。佛教言“根”,是指的一种感觉能力——攀援性,就像树根、草根一样会伸展出去抓住泥土、岩石。如果将眼根误解为眼器官,现代知识分子也许会说,这种“虚空花”,乃是眼球内玻璃体及视网膜上感光细胞某种活动变化所导致的,自有原因可循,毫无神秘可言,因此而笑两千多年前人知识的浅陋。其实,从方便说法角度来看,即使是说眼器官,也是照顾到当时听众的接受水平,何况这是个比喻。但从佛立说时明确将眼根与眼器官分开这一点,不正可以感受到释迦牟尼佛的思辩是多么缜密,又多么精深吗?)这是眼睛疲劳的结果,是虚幻不实的,佛称之为“瞪发劳相”。

  妄念初动的瞪发劳相,看到的是一片虚空。这虚空虽无一物,却已经不同于妙明真心的原始真空,已是妄念“明”的结果;已经外在于“能明”的妄念,变成了“所明”的对象。所以,它虽然还只是一片虚空,而且还是“明”的结果,但相对妙明真心来说,却已经是“晦昧为空”,这空是晦暗的。晦暗是相对于妙明真心的智光而言的。妄念再执着地盯着这晦昧的虚空看,虚空的明暗分野越来越明显。这明暗还是瞪发劳相,明的还叫空,暗的就变成了色,有了颜色和形状,这叫“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这过程,有点像中国儒家所说的“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无极犹如妙明真心,太极犹如瞪发劳相的虚空,两仪就是:“空晦暗中,结暗为色”。结暗为色以后,对象化的外部世界就开始形成。从看见虚空到看见虚空中的世界万物(色)的形成,这个过程体现出一种主观意志行为,佛称之为“行”。

  为什么这世界的形成,在一片浑沌的见性中,特别突出看见的作用呢?这是因为我们这个称为娑婆世界的三千大千世界,在华藏庄严世界海无边妙华光香水海中,是“以金刚庄严为际,依种种色,风轮所持”。也就是说这个娑婆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这种情况,在佛所描绘的宇宙(华藏庄严世界海)中,并不普遍。《华严经》中说:“彼一切世界种,或有以十方摩尼云为体,或有以众色焰为体,或有以诸光明为体,或有以宝香焰为体,或有以一切宝庄严多罗华(花)为体,或有以菩萨影像为体,或有以诸佛光明为体,或有以佛色相为体,或有以一宝光为体,或有以众宝光为体,或有以一切众生福德海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众生诸业海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境界清净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菩萨大愿海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方便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刹庄严具成坏音声为体,或有以无边佛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变化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众生善音声为体,或有以一切佛功德海清净音声为体,如是等,若广说者,有世界海微尘数。”由“色”构成的娑婆世界,自然“看见”作用在其形成过程中显得特别重要。

  佛说十二因缘的第一条,就是“无明缘行”,“缘”是导致、产生的意思。妄念萌动,由此产生了“行”,“行”的结果,似乎是产生了对象化的外部世界,但这外部世界其实是由“我”所“见”到的,所以“行”的真正的结果是产生了“我”——能确定“我”存在的观念,就像笛卡尔说的“我思故我在”,佛称之为“识”。因此说,“行缘识”。

  弄清楚“行缘识”而不是“行缘色”很重要。因为前面说过,无边的虚空及虚空中的世界万物,都是妄念的瞪发劳相,无有实体。那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不是实实在在的吗?而且,在这世界中有无数众生,是某一众生的无始无明造成了这个世界呢,还是这世界中所有众生的无始无明共同造成了这个世界呢?这个问题看上去相当有道理,其实,隐含着一个由我们的经验与思维习惯造成的错误前提,就是“行缘色”,无始无明造成了虚空与其中的世界。佛从来没有说过“行缘色”,而只说过“行缘识”。无始无明产生的只是“识”,即受局限的妙明真心,受局限的见性。见性受了局限,才分出内外此彼来。局限内的是认识主体,能见,我;局限外的是认识客体,所见,世界。佛说,只要清除这局限,就没有什么内外此彼、主体客体、能见所见、我与世界的区别;但众生却认为这局限是绝对的,怎么可能消除呢?反而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这局限上,只打算怎么把它巩固与扩大。这个受局限的见性见到的世界,从本源、本体,绝对意义上来说是虚幻的,因为只要局限消除就不存在了;但相对受局限的见性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你主观想否认、想逃避也否认、逃避不了,因为局限还在。同样的局限造成见性见到同样的环境,见性局限相同的众生佛教叫“众同分”,它们见到的同样的环境佛教叫器世间,又叫依报。众同分众生生活在它们的见性造成的同样的器世界中,一点也觉察不到其虚幻性,感到实实在在的,这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个“识”形成之后,又要把自身再对象化,就像人要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面目一样。“识”也要使自己具有外部形态,如同自己所见到的“物”一样。这样,“识”就依附或寄寓到某种形态的“色”上去,也跟其他的“色”一样,有了名称,这就叫“识缘名色”。

  “名色”形成后,本来浑然一体的“见性”开始分化,分为视、听、嗅、尝、触及抽象、分别等各种感觉能力。因其攀援性,名之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因其为外部信息进入的六条通道,又称为六入。六根形成之初,活力不强,表现为被动接受,故说“名色缘六入”。

  感觉能力分化后,对外界的感觉就精细化了。就像社会实行分工,刺激生产的发展一样,感觉分化后,主动性也增强。这种主动性称为“触”,“六入缘触”。

  有了同外界更多的信息交流,接着就产生了对外部信息的评价。这种评价是一种混和着感性与理性的直觉,称之为“受”。“受”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类,此为“触缘受。”

  有了直觉评价,就有了选择的倾向,厌苦爱乐,故而“受缘爱”。

  既有所爱,自然不能守株待兔,要去觅取、获取、争取、猎取、夺取乃至窃取,这就叫“爱缘取”。

  取来之后,为我所有。能吃进肚子里的,化为营养,养我肉体。不能吃的,为我所用。或美化装饰我,或为我所役使,或增强我的能力,或供我观赏把玩,反正是属我支配利用,满足我身体与情感之所需,这便是“取缘有”。

  不断地取他物为己有,新陈代谢,吐故纳新,整个过程,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命,故而叫“有缘生”。

  有生必有灭,有成必有坏,有得必有失。谁不希望永生,但生命必然伴随着病灾、衰老与死亡,这是没有办法的,“生缘老病死”。现在世的“生”,就是造成未来世“识”的“行”,这样,就构成了连续不断无穷无尽的循环。

  以上是借十二因缘来说明佛教的宇宙发生论。

  但佛教说十二因缘,一般是从具体生命不断轮回的角度来说的。从这角度来说,也有二种说法。一种“无明”是指开始论说的某一世的“识”,指这“识”之中固执于“我”实有,局限绝对的那些心理因素,佛教称之为染法。由这识中之染法,造成种种业(善业、恶业、不善不恶谓之“无记”业);这是“无明缘行”。业造成异熟识,即这一世死后脱体的灵魂,像个电脑软盘,记下了这一世全部的业及其综合结果,这叫“行缘识”。“识缘名色”,是指灵魂已投入下一次轮回,但色身尚未真正形成时的状态,“名色”即名义上的“色”,对“识”来说它虽然应该被称为“色身”,但这“色身”却还没有形状。佛教中称之为“中有身”或“中隐身”,类似我们现在所说的信息。信息是一种名义上的物质,是一种不具物质形态的物质。“名色缘六入”,“六入”是指已开始发育的胚胎细胞,虽然器官尚未成形,但却已经有了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能力。“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是指胎儿一步步的发育过程。佛教说有胎、卵、湿、化四种生,以胎生为例,是便于人理解,卵、湿、化三生也差不多。“有缘生”指胎儿离开母体出生了。以后与前述相同。

  另一种说法专以人为例,前面一样,“名色”指胎儿发育期,“六入”指六根具足可以出生时,“触”指二、三岁与外界只有接触,未别苦乐之时。“受”指六七岁对苦乐有了分别。“爱”指十四五岁生出种种爱欲。“取”指成年人的种种贪求行为,相当于前世的“行”。“有”即为行的结果“业”,相当于前世的“识”。“生”是指未来世的出生。

  佛教论述生命与世界的关系,十二因缘是纵论,众同分是横论。不管是纵论还是横论,生命与环境,都是等价的。虚则都虚,实则都实;无则皆无,有则皆有。没有一个决定另一个;一个是第一性,另一个是第二性。在这一方面,现有的理论研究,对佛教存在着很深的误解与先入之见。因为研究者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西方古典哲学“精神与物质”两元对立的模式去套佛教,认为佛教毋庸置疑地是属于唯心主义的。其实,这个模式对佛教是不适用的。

  那么,佛教不是唯心主义,难道还是唯物主义不成?佛教不是认为有情世界是正报,器世界是依报吗?这不是说明佛教认为精神第一性吗?

  其实,佛教所谓正报、依报,不过说明其理论是以生命立场为研究的出发点而已。就像心理学以人的精神现象为研究的出发点,讨论到物理现象,都是从对精神造成的影响或测定某种心理活动的指标角度去讨论的,能说心理学就一定是唯心主义吗?正报、依报,都是报,作为报来说,它们是等价的。正报不是依报的本源,依报不是正报的流衍。正报不是本质,依报不是现象。正报不生依报,依据不由正报所生。而西方哲学论述精神与物质谁决定谁,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时,“决定”、“第一性”与“本源”、“本体”(本质)是同义的。正报与依报至多是主、从关系,而西方哲学认为精神与物质之间只能是父子关系、表里关系、能所关系,主从关系与之是有质的差别的,这一点难道还不明白吗?

  但是,佛教不是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吗?这还不是把世界的统一性归之于精神吗?这还不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吗?

  恰恰把“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理解为世界统一于精神,是对佛教哲学最大的误解。佛教提出这样的命题时,并没有把“心”、“识”定位为本源、本体,而是把它们看成有条件也即有局限的存在,也即是虚幻的东西。按西方哲学术语来说,正是第二性的存在。佛教对“心”、“识”作了大量细致的分析工作。分析主要可分为纵、横两种。纵,是论心里的念头一刻不停,念念生灭,无有暂住。既然这样,你以哪一刻的念头作为你的心呢?心念根本无法固定,又怎么能说心是实有的呢?由此证明心是虚幻的。横,是把识分为八识或九识,心分为若干心王与心所。识与心变成了一个集合体。集合体中,各有各的主张,有时能协调,有时则互相矛盾,有时又互不通气。有时似乎能听从指挥,有时则又各行其是。像这样的集合体,你能把它看成一个整体吗?你能给这整体定性吗?所以,由缘和合的,必然会缘尽而散,还是一个虚幻的存在。佛教另外还有许多证心、证识的说法,但归根结底的宗旨,不是要证明心、识是实在的,而是要证明心、识是虚幻的,是假有。佛教理论的逻辑关系是这样的。先证明心、识是虚幻的;再证明外部世界其实是心、识自造的幻影,“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其实就是这个意思;然后,即可证明众生认为一切真实的存在都是虚幻的。“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只是一道证明题的中间的一个答案而已,不是整道题的答案。佛教认为的本源、本体,借用物理术语来说,就是动力,这是第一性的。相对动力,第二性的是结构,有条件的存在。结构中再分精神结构与物质结构。结构对动力而言是等价的。具体论述中,因为佛教从生命立场出发,所以显出以精神结构为主的倾向,但绝不可与“第一性”、“决定”等概念混淆起来。

  所以,如果一定要说佛教是什么主义,那么,应该命名为“唯动主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帽子都还太小。

  佛教是这样,道家亦然如此,我认为这就是东方传统哲学优于西方古典哲学的地方。在西方哲学中认为是基本范畴的“精神”与“物质”,在东方哲学中只是亚范畴。东方哲学的基本范畴是动力与结构。佛教称之为“真如”与“假有”,道家称之为“道”与“物”。

  请读者在弄清楚佛教关于宇宙发生论的一系列概念与观点后,一定要留意其设立概念、推导观点的方法。因为,庄子不仅在结论上与佛教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在方法上也与佛教很接近。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先秦诸子中,与庄子观点完全相同的已属凤毛麟角;在思想方法上,可与庄子比肩而立的,几乎没有。这一点,本章后面再详论。

  至于历来注家在哪些地方看走了眼,失之毫厘,如何差之千里,也待以后注到时再补述。最后再归结一句,“吾丧我”是见道以后的自然解脱,不是要先“丧我”以后才能见道。

[glow=255,red,2] 一根断枝的呻吟 比天空还远 [/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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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

  “籁,三孔龠也。大者谓之笙,其中谓之籁,小者谓之箹。”(《说文》)引申为管乐之声。庄子为什么说人籁、地籁与天籁,而不说人声、地声与天声,或人乐、地乐与天乐呢?“籁”与“声”的区别,在于“声”可以是自然发生的,而“籁”是有意为之的。“声”包括杂乱的噪音,而“籁”专指和谐的乐音。庄子用“籁”,为了强调“道”的和谐与完美。“天籁”,是和谐完美的道的象征。尽管从基本理论上说,天地万物无不是“道”的体现,“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憰怪,道通为一”,但当我们说“求道”时,着眼的一定是它的完美与和谐,否则,怎么会对人产生吸引力呢?慎到等人再说得舌吐莲花,要人去向土块看齐,我想,他们的“道”是一定不能行其道的。庄子否定慎到等人的学说,一个原因,就是要去掉由他们造成的人们对“道”的误解与反感。当然,这不是一种宣传策略。得道之人,彻底摆脱了局限性,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其实,对其而言,已经不存在什么规矩,因为自身已与规律融为一体,获得了完全的圆满的大自在,对其而言,“道”正是完美无缺的。“道”就其本质而言,没有什么“完美”与“不完美”之分。“道”的完美性是相对于“物”说的。“物”之间也有完美和不完美的差别,但从“道”的高度看去,这些差别是不真实的。说不真,因为衡量的标准往往根据“物”一己的然、可;说不实,因为从本质上说,“物”都有局限,都是不完美的。这是庄子用“籁”不用“声”的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籁”是有意为之,有施者,这是为了强调“道”作为本体的动力性。这一点,待解释到“吹”时再详加讨论。

  庄子用“籁”而不用“乐”,是因为乐声中,除了管乐,还有弦乐与打击乐。庄子仅取管乐,而排除了弦乐,是考虑到弦乐完全是人为的声音,管乐则可以比拟为自然的声音;这从后面庄子将风吹万窍之声称为地籁可以看出来。所以,这里,又要强调“籁”的近乎自然的一面。“道”是动力,而这种动力又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施者与受者、能与所、内容与形式、被体现与体现者,是完全统一、难分彼此的,所有的分别,只是一种言说的假立。而弦乐,如琴声,就难以象征这一点。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庄子立名取喻,是下了很深的功夫的。唯其如此,离于言说之“道”才可能假于言说,深入人心。因而,尽管对之有那么多的曲解,一代代读者还是从《庄子》中或多或少地吸取到精神营养,这真可以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所以,郭象的种种错误中,删去十九篇的错误最不可饶恕,因为他把一大片山给炸掉了。

  本段话不难译解。“你听见了人籁,但还没能听见地籁;也许你能听见地籁,却还听不见天籁啊!”

  “闻”,我译为“听见”,这个“见”里,包含“见解”之义。因为从后面子綦描绘风吹万窍之声的话来看,类似经验,子游不一定没有,但子游未能理解此为地籁。地籁比之人籁,有一层意义的抽象,天籁比之地籁,更有一层抽象与认识的飞跃。在子綦看来,第一层抽象,从人籁到地籁,经过解说,子游也许还能领会。第二层的飞跃,子游是难以一下子颖悟的。故面要引出后面一大篇的论述。

  陈鼓应先生把“闻”译成“听说”、“听说过”,流沙河先生分别译成“听惯了”、“听”、“听见了”、“想到”,似乎都有些欠缺。

  这段话,还有两个地方需注意一下。

  其一、从这里可以看出,子綦能“今者吾丧我”,是“闻天籁”,也就是见“道”的结果。换句话说,见“道”才能立“吾”,立“吾”才能“丧我”。不是反过来,“丧”了“我”就能见“道”。《齐物论》一篇,主旨在确立“道”的价值,然后,在此基础上,才能破“物”的价值。故而,一定要先说“吾丧我”,先说“天籁”之高于“地籁”,更高于“人籁”,然后才开始破我执与所知障。就理论上的贡献而言,《齐物论》开头部分论“吾丧我”与“天籁”、“地籁”与“人籁”之处,价值要高于后面部分,整篇的重心是在这里,基本论点是在这里,而这一点,历来注家都没有充分地认识到。

  先立后破,还是先破后立,是个原则问题,是不可颠倒的;並非“朝兰暮四”与“朝四暮三”。因为慎到等人就是把这个程序弄错了,导致了极端的乖谬。慎到等人已提出齐万物,泯绝彼此与是非,破除“物”的价值观。然而,“物”的价值观尽管本质上是虚幻的,但破除虚幻,并不一定能趋向真实,也可能趋向虚无。而且,绝大多数的可能性是趋向虚无,因为这些人没能从“物”的立场上脱出来,心中无“道”,所以看不到一点希望。这就像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慎到等人的“齐物”之议,就与此相似。他们要人向无知的土块看齐,就是要人活着的时候饱尝死的滋味,生即如死,乃至生不如死,以此来消除人对死的本能的恐惧。庄子渲染“地籁”。更创立了“天籁”,是升起人们对生的活力的更大更强烈的希望。一个是生,一个是死;一个是火,一个是冰;岂可同日而语。

  在佛教理论中,佛说十二因缘,是为了说“灭谛”,就是消除烦恼与痛苦的真谛。“灭谛”还是从“无明灭”开始,无明灭而行灭,行灭而识灭……乃至,生灭而老、病、死灭。“无明灭”即是“觉”,就是见“道”,见“真如实相”。当然,“无明灭”包括从开始“灭”到终究“灭”的整个过程,这也是从见“道”到实证大“道”的逐渐深化的过程。最初见“道”只是解“理”。“理可顿悟,事须渐修”,在这“理”的指导下,要一点点地消除习气。习气中认识方面主要有我、法两执。因而,佛教说破我、法两执,前提是对涅槃(大自在)有正确的认识与充分的信念,否则,就会破了常见而堕入断见。佛教的“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涅槃寂静”既是求道的目的。又是修行的前提。释伽牟尼初转**似乎是从说“苦谛”开始的,其实里面隐含着“涅槃寂静”的前提。因为众生一切皆苦,是相对于佛有涅槃大乐而言的。佛如果没有在菩提树下先经七日七夜实证到涅槃之乐,又经四十二个昼夜回味此乐,也不能说出“众生一切皆苦”之理来。庄子针对中华民族的接受心理,以及慎到等人对“道”的舍本求末的颠倒错解,特地先从见“道”之美、之乐说起,对此深意,千万忽略不得,定要加倍留神。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被郭象牵着鼻子走,错把慎到认庄子。

  其二、前面一句说“‘汝’知之乎”,这里用“‘女’闻”;“汝”与“女”意义相同,都是“你”的意思:这里换用,并非只是求字面的变化,而是另有深意的。

  这深意还要从“吾丧我”说起。

  庄子提出“吾丧我”这一命题,创造性地用“吾”指称“本我”、“大我”,用“我”指称“形我”、“小我”,在《齐物论》一章中,“吾”、“我”是严格按上述意义来使用的。就是在全书中,庄子也对“吾”、‘我”的用法有意作了区分。本来,在先秦诸子的文章中,“吾”与“我”是可以换用的,难说有什么规则可循。《说文》:“吾,我自称也。”“我,施身自谓也。”段玉裁往引《尔雅·释诂》:“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从这些解释看,“我”是那个主体(施身),“吾”等不过是对那个主体的不同的称谓。借用“名实”说,“我”是“实”。“吾”等是“名”。

  《今注译》引了朱桂曜的说法:“案清杨复吉《梦兰琐笔》云:‘元赵德《四书笺义》曰:“‘吾’‘我’二字,学者多以为一义,殊不知就己而言则曰‘吾’,因人而言则曰‘我’;‘吾有知乎哉’,就己而言也,‘有鄙夫问于我’,因人之问而言也。”案赵氏所云‘就己而言’、‘就人而言’,盖犹今文法言‘主位’、‘受位’也。”

  “吾有知乎哉”,“有鄙夫问于我”,见于《论语·子罕》。单拈出这两句来,似乎能证明“吾”是“就己而言”,作主语(主位)用;“我”是“因人之问而言”,作宾语(受位)用。但可惜这样的例句,在《论语》中并不是通例,不能代表一般情况。不要说在可论语》一本书中,就在这一段话中,此例也不通用。原文如下:“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最后一句,不是用“我”作主语吗?不是“就己而言”吗?为什么用“我”不用“吾”呢?

  如果说这个“我”是承着上句“问于我”的“我”而来,那么,在《论语》中,独立句用“我”作主语,“就己而言”的还有不少。如“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八佾》)“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里仁》)“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公冶长》)“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我待贾者也。”(《子罕》)“夫我则不暇。”(《宪问》)“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子张》)

  固然,在《论语》,以“吾”作主语的句子远远多于以“我”作主语的句子,用“吾”也大大多于用“我”,且“吾”一般不作宾语(除了《先进》中的“不吾知也”“毋吾以也”,《子路》中的“虽不吾以”等少数几例),但要说其中有什么规则可循,则言之过早。孔子及其门人,至多是有这用语习惯,却不能说已有“吾”、“我”区别使用的自觉意识。赵德的笺注,未免“见卵而求时夜”也。

  但是,朱桂曜引赵德的话来说明《庄子》中“吾”“我”用法的区别,却是很贴切的。赵德的大早计,倒也真让他望到了“时夜”。《庄子》中*有414个“吾”字,一般都用来作主语。也有与名词结合构成偏正词组,如“吾国”、“吾身”、“吾生”、“吾死”、“吾形”、“吾答”等,可作主语,也可作宾语。较为特殊的,是“吾”与一个名词性词组构成偏正词组,充作宾语。如“人以其全足笑吾不全足者多矣”,“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德充符》)“是殆见吾杜德机也”、“是殆见吾善者机也”,“是殆见吾冲气机也”。(《应帝王》)没有一例是以单个的“吾”作宾语的。《庄子》中*有202个‘我”,大部分充作宾语,有43个“我”作主语。这43个作主语的“我”,或暗寓贬义,或自谓谦称,都可以看出作者有意强调这个“我”是“小我”,“形我”,也即这样反常规用法是说得出意义的。本篇中这些庄子有意破例以示“小我”之义的地方,以后注到时再向读者指出。现在回头去看《逍遥游》中破例之句,看看这一说法能否成立。“我决起而飞”,“我腾跃而上”,这两个“我”是指蜩、学鸠与鴳,暗寓贬义。“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犹代子”,这两个“我”都是谦称。“我世世为洴澼絖”,这个“我”,也可说是自己谦称,也可说是暗寓贬意,反正是个不开窍的主体。另外,“我”一般不与名词组成偏正词组充当宾语,只有两句例外:“庸距知夫造物者之不息我黥而补我劓?”(《大宗师》)“不知乎,人谓我朱愚,知乎反愁我躯;不仁则害人,仁则反愁我身;不义则伤彼,义则反愁我己;我安逃此而可?”(《庚桑楚》)这里说“我黥”等而不说“吾黥”等,是因为根据句意,这两句中都是指的“小我”、“形我”,所以要反规则而用。

  由此可见,《庄子》中已有明确的“吾”“我”区别使用的意识。确立了一定的语法规则。到底是庄子动笔之初已形成这样的自觉意识,当写作《齐物论》时,即从此引申出“吾”指代“大我”、“本我”,“我”指代“小我”、“形我”;还是因为本篇中提出了这个命题,庄子在以后的写作中就注意一以贯之?我想,最说得通的解释,是两者互动,相互作用的结果。到庄子著书的时候,尽管“吾”“我”还是可以随意互换,但已形成了“吾”作主语、“我”作宾语的习惯。这种习惯的形成,开始也许是因为中华文化特有的自贬、谦称修辞,就像国君称“孤”、“寡人”、“不谷”,帝王称“朕”,开始都是自贬、谦称,后来反成为专用的自称。贵不可言。“我”本义是施者,是“实”,是主体,所以常放在宾格、受位,表示谦虚;而“吾”本义是“我”之“名”,作主语时称“吾”也是表示谦虚,以示自己是宾,是附从者,但日长天久,这层意思淡出,“吾”就变成自称时当然的主体了。“吾”“我”的字本义与句中义之错位,就这样约定俗成了。庄子由“吾”“我”的习惯用法,创立“吾”、“我”的哲学概念,并从此开始注意语法的规范化。然而,有时按语法应用“吾”、“我”之处,按意义则应用“我”、“吾”,庄子则从意义而舍语法,这样,就出现了一些语法破例的句子。然而、正是从这些破例处,更可以看出庄子对“吾”“我”意义的区别是把握得很严的,看得很重的。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历来注家,把庄子否定的观点看成是庄子的正面观点,乃至核心观点,因为没有认清这庄子苦心设立的标志,是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具体的在后文注到时再讨论。

  庄子不仅在“吾”、“我”上设立了意义标志,而且,在本篇中,还特别在“汝”、“女”上设立了标志。以“汝”对应“吾”,指代“大你”、“本你”;以“女”对应“我”,指代“小你”、“形你”。但是,“汝”与“女”的区别使用只是仅仅在本篇中,在其他篇中,还是可以随便换用,无章可循。这说明两点:一、一种语法规则,是逐渐形成的,某人只能将之完善、定形,不能闭门造车地发明创造出来。二、庄子为了让读者理解“吾”、“我”中包含的难以言说的意义,特别在本篇中规定了“汝”、“女”的用法区别,以起到一种陪衬作用,实在是煞费苦心。

  真可谓字字沤心沥血,句句语浅意深,我们对得起他这片殷切之意吗?
[glow=255,red,2] 一根断枝的呻吟 比天空还远 [/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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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其方

  子游曰:“敢问其方?”

  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隹,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穾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


  本段文字并不艰深,但历来注家却还是一致都错。为了辨明这一点,还是从一个字、一个字的解释说起。

  “敢问其方”的“方”,这个字,古代注家都不提及,因为是个很常见的字。但其意义到现代就变得不太那么明瞭了,陈鼓应先生未予注释,译成:“请问三籁的究竟?”把“方”译为“究竟”;流沙河先生译为:“敢请老师指点明这三籁的模样。”译“方”为“模样”。这两种译法,与“方”的含义都有距离。相比之下,还是流沙河的译法接近些。

  “方”,在先秦时,是指比“类”更大的集合体。《墨子·经说下》:“一方尽类,俱有法而异。”《周易·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从“种类”义引申出“比方”义,即“类似”义,这个字后来写作“仿”。这里的“方”,就是“仿”的意思,意为“像什么”、“大概的样子”。“其”,两位都译作“三籁”,其实应是指“地籁”与“天籁”这“二籁”,因为“人籁”是日常经验,子游是知道的,用不着问,子綦也不回答。“敢”是谦词,意为“斗胆”、“冒昧地”。这句话直译应为“冒昧地请教,它们(地籁与天籁)大概像什么呢?”

  “大块噫气”,《郭注》:“大块者,无物也;夫隐气者,岂有物哉?气块然而自噫也。”他把“噫气”理解为一个名词,“大块”是对“噫气”的形容。《成疏》:“大块者,造物之名,亦自然之称也。言自然之理,通生万物,不知所以然而然。大块之中,噫而出气,仍名此气而为风也。”成玄英与郭象不同,把“大块”理解为名词,把“噫”理解为动词,“气”作宾语。显然,成玄英把“大块”理解为一个名词是对的,郭象是错的。《大宗师》篇说:“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明明白白地说“大块”是一样庞然大物,怎么会像郭象说的是“无物”,只是指的“气(大)块然”的样子呢?但成玄英说“大块”是造物之名、自然之称,却又错了。从《大宗师》的这段话看,“大块”就是大“地”之别称。而本段中论说“地籁”,庄子说风是大地噫气而造成的,也正扣住“地”之义。为什么庄子在这里不称“地”而要特称“大块”呢?因为,当庄子在“天”“地”并举或对举时,都是作为哲学概念来使用的,故本篇中说;“天地一指也。”像“地籁”之“地”,因为是与“天籁”对举,故而也是取的哲理意义。但是,当庄子单独使用“地”字时,指的就是物质的土地。像《逍遥游》中“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裂地而封之”,即如此。《庄子》中如这样的句子共20例(包括“土地”并用1例,‘地纪”并用一例,不包括“地文”、“地籁”、“地气”等。因其中之“地”,都暗含与“天”相对之义),无一例外,可见庄子用词之讲究规则。但这里指的“地”,显然带有象征义、哲理味,从庄子用词规范来说,单用“地”是不合适的,所以他创了个新词:“大块”。“块”即成形之土,一大片成形之土,也即“地”。但既然“大块”等同于在哲理意义上使用的“地”,又为什么说,成玄英将之解为“造物”、“自然”是错了呢?因为,当“天”、“地”相对而举时,它们所指的哲学意义也是相对的,且强调的是它们对待的一面。“天”、“地”对待,可以代表很多组关系,如上下、覆载、阳阴、动静等,当牵涉到本体关系时,“天”才代表“造物”、“自然”、施者、第一性,而“地”则代表“化育”、“生长”,受者、第二性。(注意,庄子所说“造物”,“造”非“制造”之义,但后来注庄者,包括成玄英在内,都认此“造”为“制造”,这一点,待以后注到时再详论。)成玄英此注是“天”冠“地”戴,这样一来,就抹杀了庄子分别“天籁”、“地籁”的用意。而正因为他们是这样来理解“地籁”的,所以,就从来也没搞清楚过“天籁”到底是什么。但不管怎么说,庄子是仁至义尽了。

  “噫气”,有两种解释。一种是饱食打嗝,《素问·至真要大论》:“饮食不下,鬲咽不通,食则呕,腹胀善噫。”这个“噫”读ǎi,后写作“嗳”。另一种是叹气。《论语·先进》:“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大丧予!’”何晏注:“包曰:‘噫,痛伤之声。’”这个“噫”,读yī。但我觉得,作为叹词、“哀痛之声”的“噫”,其实读为ǎi又何尝不可?今天人们悲痛、感叹时,不也发出“嗳”的声音吗?现在我们往往将之写作“唉”或“哎”。所以,无论[饣亥]气还是叹气,读如ǎi是不错的。至于为什么当初造字时,取“意”为声旁?我想,大概那时“意”也发ǎi音吧,这要求教于古音韵学家。《释文》:“噫,乙戒反”,也这样注音。《今注译》注为yì,欠妥。

  翏翏,象声词。《释文》中列举了四种读音:一、良救反,liù。二、六收反,lōu。三、与飂同音,《集韵》:“怜萧切”liāo。四、力竹反,lū。四个读音中,只有liāo最像风声,且与后面的象风声词“调调”、“刁刁”同韵,故取liāo的读音。古人象风声,习用ao韵,如“风萧萧”;而“翏”作声符时,也多为ao韵,如寥、廖、缪、樛(作木名时)、漻、蓼、嵺、蟉、嘐、摎、憀等,可作佐证。

  “山林之畏隹”,“畏隹”两字,《玉篇》作“嵔崔”,《释文》引李颐云:“山阜貌。”《今注译》解为“形容山势的高下盘回”。陈鼓应先生又据奚侗之说,认为“林”乃“陵”字之误,改原文“山林”为“山陵”。这样一来,实际就变成了“山陵之嵔崔”。就这一句来看是可以解释通了,但如与下文联系起来读,“山陵之嵔崔”与‘大木百围之窍穴”,怎么会一样算在“万窍”、“众窍”之中呢?又怎么和“似鼻、似口、似耳”等语搭得上界呢?庄子明明是将“山林之畏隹”作为主要的地窍来首先推出的。而树窍,则言明必须是百围大木的树身上之窍才算,小的还轮不上。注成高下盘回的山陵,与“窍”何涉?在《庄子》诸家注中,像这种顾首不顾尾的解释,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我们还是先不忙改动原文以适己说,老老实实从原有的文本中求解,看看能否解得通。“山林之畏隹”,最符合当时修辞习惯的读法,就是分成两个词,“山之畏”、“林之隹”。什么叫“山之畏”,“畏”,原意是恐怖、可怕。《说文》:“畏,恶也。从甶,虎省。鬼头而虎爪,可畏也。”人与动物,见到恐怖的情景、可怕的东西,常常会本能地紧张,踡缩起身体;于是,“畏”就有弯曲的引申义。“畏”的这个引申义,主要体现在一些后起的同源字中。因为随着人们认识领域的扩人,认识的深化,对现象的分析区别越来越细,故而需要造出些字来进行专指。以示分别。这些同源字一出,“畏”的这个义项就隐没了,因而今天查辞书,就找不到“畏”有‘“弯曲”义,至多只能看到“畏”通假为“隈”。“隈”也许是这些同源字中最早的一个。它既指弓把两端的弯曲处(《仪礼·大射》:“大射正执弓,以袂顺左右隈”。郑玄注:“隈,弓渊也。”《周礼·考工记·弓人》:“夫角之中,恒当弓之畏”,清代孙诒让正义:“畏即《大射仪》之隈字。”),又指山、水的弯曲处,这个字,用来表示弯曲之状是很明显的,后来,又造了个“渨”字,专指水的弯曲处,“隈”就只指山的弯曲处。还有“偎”,一个人紧紧地依靠着另一个人,引申为亲密,《广韵》:“偎,爱也。”《列子·黄帝》:“不偎不爱,仙圣之为臣。”其实,这字也是从由于害怕,女的扑倒男的身上,紧紧地抓住、靠住他这种情形而来的。“偎”字,不仅是紧靠,而且包含有弯曲、软弱无力的意思,所以只能说女性偎依在男性怀中,不能说男人偎依着女人。又如“椳”,《说文》:“门枢谓之椳。”枢,就是旧时木门上下碗形的基座,也取了“畏”的弯曲之义。再如“[土畏]”,[土畏][土垒],是地高低不平之貌,[土垒]是凸出,[土畏]即凹下,也就是把曲线由平面移为立体,作为横截面上端的弯曲来看。由地的高低不平,引申出山势的高低不平,又造了一个字“[山畏]”。还有“煨”,《说文》:“盆中火。”段玉裁注:“《玉篇》作‘盆中火熝’,《广韵》曰:‘熝者,埋物灰中令熟也。’”把生的东西放到热火灰中让它变熟,后来,把文火慢烤也称为“煨”。“煨”一定要用小火。现在农村,用热灰或小火,慢慢烘烤,使竹杆一端弯曲,作铁鎝或锄头柄,也称“煨”。所以“煨”也含有使软化、使弯曲的意思在。从这些同源字来看,“畏”的弯曲义是确实存在的,故‘“山之畏”,就是山的弯曲处,也就是盆地、山谷、山弯的意思。风吹谷响,是为大窍。

  “隹”,《说文》:“鸟之短尾总名也。”凡短尾鸟,都可称为“隹”,是个象形字。但因为“隹”本来是个集合概念、复数名词,所以又隐含“多”的意思,故“隹”在“木”上为“集”。这儿的“隹”,我认为是“萑”的本字。《说文》:“萑,草多貌。”音zhūi。“林之隹”,就是林木密集之处。为什么说林木密集处也是“窍”呢?因为树木密集,风从树间穿过,气流激越,声音加强,跟箫笛之窍作用相似。而且,树木密集,也成一定的形状,与山谷环抱、树窍痈聚相似,故可用“似鼻、似口、似耳”等语形容。

  由上述,“山林之畏隹”,应译为:“山弯林密之处”。

  “鼻”、“口”、“耳”,都是人脸上之窍,俗称七窍。七窍之中,还缺“眼”,为什么庄子独独漏了它?因为鼻、口、耳,通气作用较明显(耳能闻风声、呼吸之声,故亦通气),而眼的通气作用不明显。此处说“窍”,着眼在通气,故独不及“眼”,可见庄子选择之严。“枅”(jī),就是古时屋柱上方的斗拱,用以架梁的。拱有直的,有曲的,后来“枅”,就专指曲拱。举“枅”,取其弯曲义。“圈”,《说文》:“养畜之闲”,饲养牲畜的栅栏;后又指木制的环形容器。从前后看,应以环形木容器更贴切些。《礼记》郑玄注:“圈,屈木所为,谓卮柂之属。”可见庄子时已有这种容器。“臼” (jiù),古代舂米用的中部下凹的器具。《说文》:“臼,舂也。古者掘地为臼,其后穿木石,象形,中米也。”“洼”,《说文》:“深池也”。“污”,《说文》:“汙。葳也。一曰小池为汙,一曰徐也。”古时“污”作“汙”。从与“洼”对举来看,“污”应为“小池”,即浅水塘。司马彪注:“若污下”,《庄子解》王敔注:“平窍”,把“污”理解为“污迹”,不对。《今注译》注为“小池,指浅窍”,是对的。以上八个字,是象窍之形。

  “激”,《说文》:“水礙衮疾波也”,也就是水的冲击声。

“謞”(hé),《尔雅·释训》:“謞謞,崇谗慝也。”郝懿行义疏:“謞,当作熇,《说文》:‘火热也。’《诗·版》传云:‘谑谑然喜,熇熇然炽盛也。’” 《诗·大雅·版》的原文是这样的:“尔用忧谑,多将謞謞。”是说周厉王残暴,刚愎自用,进谗言的小人就像熊熊燃烧的火一样包围着他。郝懿行引这个例子,一是说明“謞”与“熇”是相通的,二说明《尔雅》注“謞”为“崇谗慝”的来由。《释文》注“謞”为“音孝”,引梁简文帝之说:“若箭去之声”,《成疏》据以为“謞者,如箭镞头孔声”,欠妥。本来,庄子前者说水声,后者说火声,是很相配的。而且,庄子象风声,是由低到高,由模糊到清晰的。“激者”、“謞者”,水拍声、火烧声,低沉模糊的一片,如风刚起之时,或风从远处刮来,将到未到之际。释“謞”为“箭去之声”,韵味全失。

  “叱”,《说文》:“叱,诃也。”责骂、驱逐的意思。又为表示诃责的象声词。《大宗师》:“叱!避,无怛化。”这个字,现注音为chì。但在吴方言中,表示诃责或驱赶时的象声词,读为qì,与吴音“七”音同,与“去”音近。所以,我认为,音qì可能更近于古音。

  “吸”,《说文》:“内息也”,吸气。又引申为吸水,《广雅·释诂四》;“吸,饮也。”《楚辞·九章·悲回风》:“吸湛露之浮凉兮”。

  “叱者”、“吸者”,表示风声渐大,较为清晰、尖锐,发出嗞嗞之声。

  “叫”,《说文》:“嘑也”,呼喊声。

  “譹”(háo),同“号”,哭喊声。

  “叫者”,“譹者”,说明风力更强,风声更响,如人之大哭小叫。

  “穾”(yào),《集释》本作“宎”,从《集解》本改,因为它表示一种从洞穴里传出来的声音,是有回声的。

  “咬”(jiāo),《玉篇》:“咬,鸟声。”祢衡《鹦鹉传》:“采采丽容,咬咬好音。”李善注引《韵略》曰:“咬咬,鸟鸣也。”司马彪注为“声哀切,咬咬然”,是其生发之意。杜甫诗云:“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从鸟鸣声想到哀切的哭声,未尝不可,但像成玄英那样疏解为:“咬者,哀切声也”,则有些跑调了。

  “穾者”、“咬者”,洞穴回声,空中鸟鸣,都要很强的疾风,穿过很深的孔穴,才能发出的高亢幽远之声,比之“叫者”、“譹者”,又更进一层。

  以上八者、是拟声。

  前面是孤立地讲风吹窍孔发出的声音。“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开始,进入讲风的和声。“于”、“喁”(yú),都是象声词,音相近。

  “泠风”,李颐注为“小风”。泠的本义是“清”,《玉篇》:“泠,清也。” 《说文》:“泠,水,出丹阳宛陵,西北入江。”徐锴《系传》:“《汉书》:‘丹阳宛陵有清水,至芜湖入江也’……然则清、泠同也。”段玉裁注:“泠水即今宣城县西六十里之青弋江。”冷风就是清凉之风,自然是小风,但“泠”字无“小”之义。

  “飘风”,《尔雅》:“廻风为飘”,就是旋风。清风刮来,地窍之间,应和有限,只是两重唱或小组唱;旋风刮来,则是大合唱了。故说:“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

  注庄诸家一致都错,把意思完全弄反与拧歪了的是最后两句:“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

  先看他们是怎么注解的。

  《郭注》:“济,止也。烈风作则众窍实,及其止,则众窍虚;虚实虽异,其于各得则同。”郭庆藩在《集释》按语中引《诗·鄘风·载驰》篇“旋济”一词的毛传注:“济,止也”,为郭注提供佐证。接着说:“风止则万籁寂然,故曰‘众窍为虚”。看上去郭庆藩是在重申郭象的话,其实是帮郭象补了个大漏洞。按《郭注》,为什么说烈(厉)风止了,“众窍为虚”呢?是因为“烈风作则众窍实”。成玄英重复了他这话,但你若稍作思考,就能明白,这是不通的。风怎么叫众窍“实”呢?,是指风把窍灌满了吗?你能想像风把窍灌满是怎么一种“实”情吗?我想,郭庆藩是发现了这个问题的,但他为先人讳,就不动声色地把漏洞补了,用“寂然”来解“虚”。虽然,“寂”指声音,“虚”指空间,两者扯在一起,也较勉强,但“寂”与“虚”容易产生通感联想,可以对付过去了。陈鼓应的今译,就采用了郭庆藩的说法:“大风吹过去了,则所有的窍孔都空寂无声。”

  既然已经“空寂无声”了,那么后面一句的“调调”、“刁刁”又是什么呢?《郭注》:“调调、刁刁,动摇貌也。言物声既异,而形之动摇亦又不同也。动虽不同,其得齐一耳,岂“调调”独是,而“刁刁”独非乎?”按照他的解释,上一句庄子说:“烈风停止了,众窍变虚空了”,冷不丁接上一句:“你难道没看到物体在风中摇动吗?”这话不是太莫名其妙、太意识流了吗?不信,请看流沙河先生在《现代版》中译得多么吃力:“强风渐渐弱,弱风渐渐止。大树的洞穴,那些七窍八孔,因气虚而喑哑,不再拼命吼叫。洞穴当初吼叫时,树枝刮得摆摆又摇摇,袅袅是轻轻摆,荡荡是狠狠摇。你总不至于视而不见吧。”如果庄子的文句都要经过这样一番加工、补充、发挥、想象,才能勉强说得通的话,那就不是庄子太伟大,而是注庄子的独具慧眼的各家太伟大了,亏他们给我们整理、编辑、修改、润色出了一个《庄子》。《郭注》、《成疏》的不通,其实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又一次叫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以后的疏解者,不仅没有对这样的低级错误提出质疑,反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错上加错,帮郭象圆其说。

  《今往译》引胡文英《庄子独见》说:“调调,是树枝大动;刁刁,是树枝微动。”释德清说:“调调刁刁,乃草木摇动之余也。意谓风虽止,而草木尚摇动不止。(按:谁见过?德清和尚把草木当不倒翁了,触动一下,会摇来摆去晃一阵。)此暗喻世人是非之言论,唱者已亡,而人人以绪论各执为是非者。”陈鼓应又根据释德清的发挥,再作发挥:“‘万窍怒号’影射‘百家争鸣’。‘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强风虽然刮过了,众窍虽然止声了,然而小草树尾仍在摇摇曳曳的摆动着。所谓余波荡漾,好比百家争鸣,那几个大家的争辩虽然过去了,而后代小喽啰还在树立派别,摇旗呐喊。‘万窍怒号’虽然说影射着‘百家争鸣’,但是这两者之间却有很大的不同:万窍都是虚空的;‘地籁’的‘籁’,就是意指空虚的地方所发出的音响,风一停止,则万窍沉寂。不像百家,各家都充满了主见,因此争论不休。”(《新论》)

  其实,撇开郭象的臆注,庄子的原意本明明白白地摆在这里,毫无牵强不通之处。“济”,不是止,而是从主要义项“渡”引申出来的风刮过的意思。《广韵·雾韵》;“济,渡也。”《书·盘庚中》:“若乘舟,汝弗济,臭厥载。”孔传:“言不徙之害,如舟在水中流不渡,臭败其所载物。”又含有充足、齐备的意思。《广韵·荠韵》:“济,齐也。”“厉风济”,就是“烈风浩浩荡荡地刮过”。

  “虚”,不是与“实”相对的“虚空”、“虚无”,也不是寂静,而是指先秦时代的管乐器。“虚”,也许是某一种管乐器的名称,与“虚”音近的有“竽”、“龠”等,但更像是管乐器的共名。本篇后文中有“乐出虚,蒸成菌”句。按后来定型的对仗规则,“乐”指音乐、“蒸”为蒸汽,是不可见的虚化物对虚化物,“出”对“成”,动词对动词,“菌”是一样实物,“虚”也应是一样实物。庄子时代,对仗规则尚未那么严格,但也没有理由说庄子一定不按这规则办。而把“虚”理解为管乐器的共名,这话也易懂。音乐出自有空窍的乐器,蒸汽变成有形体的菌类。上一句讲实(乐器)生虚,下一句讲虚(蒸汽)变实。连《成疏》也说:“夫箫管内虚故能出于雅乐”,离开解“虚”为管乐器仅一步之遥。陈鼓应把“虚”解为“虚器”,把“乐出虚”译为:“音乐从虚器中发出来”,别别扭扭的,其实这“虚器”不就是“有空窍的乐器”,即管乐器吗?郭象之所以注“济”为“止”(“济”的“止”义是一种很少见的别解,据杨树达先生的意见,“济”只有在作为“秭”的通假字时,才有“止”义,请参阅《今注译》),就因为他要去迎合那个解为“空虚”的“虚”。如果他想到“虚”可能是管乐器,又何必这样曲里拐弯地费神,让后人也跟着受累。退一步说,即使把“虚”解为“虚空”,从“乐出虚”句看,“众窍为虚”以后也是出“乐”,而非成寂。“虚”还是起到了乐器的作用。

  “厉风济,众窍为虚”,就是说,“烈风浩浩荡荡地刮过,众窍都似乎变成了管乐器”。那么,接下来的一句中,“调调”、“刁刁”,根本不是什么“动摇貌”,不管是树枝动、树叶动,还是小草树尾动;就是象声词。“你难道没有听到那调调、刁刁的巨大声响吗?”

  看,庄子的原话就那么简单明了。但为了对得起一千七百年来那么多人在这上面的皓首穷经的心血,我再补充三条理由:

  其一、泠风、飘风、厉风三者并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前面讲“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是描写刮泠风、飘风时的声响,怎么讲到厉风,刮也不让它刮一下,就说它停止了呢?既然一上来就剥夺了厉风刮的权利,又何必要提出它的大名来,说还有比飘风更猛烈的厉风在,这拿来吓唬谁呢?以“小和”与“大和”之声作铺垫,却是为了说厉风停止后一片沉寂,于文理不通。

  其二、郭象将“调调”、“刁刁”解为动摇貌,毫无根据。

  其三、此段中有两句句式完全一样,“而独不闻之翏翏乎?”“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