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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推荐]还吾庄子(注齐物论)沈善增 著

请言其畛:有左有右,有伦有义,有分有辩,有觉有争;此之谓八德。

  “请言其畛”之“其”,指的是被言之“道”,也就是言“道”之“言”,但这里是理解为被“言”之“道”更确切些。因为一则,虽然本质上“道”是不能被言的,但实际上“道”又只能作为某种观点的形式出现;而只要能够正视“言”的局限性(庄子在这里只说了立场的局限性,没有说方法的局限性),是能够由“言”入“道”的,因此,庄子并不一般地反对以“言”言“道”,而是反对认“言”为“道”。二则,庄子用了“德”来表示依据,又表示局限,说明指的是被言之“道”,“德”是相对“道”而言的。

  “有左有右”就是“方”,可以将其理解为几何学上的“面”。

  “有伦有义”,《释文》:“崔本作有论有议。”俞樾认为《释文》是对的:“下文云:‘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又曰:‘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辩也者,有不辩也。’彼所谓‘分’、‘辩’,即此‘有分有辩’,然则彼所谓‘论’、‘议’,即此‘有论有议’矣。”俞越这样来反推是有问题的。首先,“故分也者”云云中的“分”、“辩”,固然与“有分有辩”中的“分”、“辨”义相同,但这句话却不是承着“有分有辩”而来的,这点后面再详说。其次,“八德”中后文只有这句里的“分”、“辩”与“有分有辩”有共同点,“左”、“右”,“竞”、“争”都没有什么对应句,仅凭此例,推出“伦”、“义”应与“论”、“议”同,根据不足。自然,最重要的,“伦”、“义”就作本义解,比作“论”、“议“解,更切合“德”之义。

  在本章《题解》中,已分析过“伦”、“义”的意义与相互区别。“伦”是先验的秩序、规则,“义”是逻辑的结论、价值。“伦”是儒家礼教的纲,“义”是墨家理论的本。但“有伦有义”,不仅是指儒墨两家,泛指人们用先验与逻辑两种方式来把握世界。可以将其理解为“线”。

  “有分有辩”,对“分”、“辩”有这样几种解释。郭注:“群分而类别也。”成疏:“辩,别也。飞、走虽众,各有群分;物性万殊,自随类别矣。”按此注疏,“群”与“类”是两个外延大小不同的概念,“群”包含在“类”之中,因此,“分”与“辩”也只是外延范围大小不同而已。王先谦解:“分者异视,辩者剖别。”《今注译》引蒋钖昌说:“‘分’者谓分析万物,‘辩’者谓辩其所是。”这两家意见,似有“分”是从外部去划界,“辩”是从内部去鉴别的意思。《庄子解》注:“物辨曰分,言分曰辩。”主张“分”是对物而言,“辩”是对言来说,从作用对象方面来区别。南宋林希逸《庄子口义》中说:“分,分析也;辩,辩别也。分辩皆同,但字有轻重”;近人钟泰《庄子发微》中说:“分粗而辩细”;他们都认为“分”、“辩”只是字义的差别。林希逸甚至更说:“且伦字、义字、分字、辩字、竞字、争字,本无甚分别,如何名以八德?看得他文字破,不被他鼓舞处笼罩了,方是读得《庄子》好。虽是庄子复生,亦必道还汝具一只眼。”恐怕未必吧。以上各家注解,与《庄子》原意都有距离。

  与《庄子》同时代的著作《尹文子》中,对“分”这概念有明确的界定。

  “分”这概念,是相对于“名”这概念提出来的。尹文子认为“名有三科”,即“名”有三类。“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由此可见,“名”不是从事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概念,而是人对事物的表述。“命物之名”,是对物的外部形态的表述;“毁誉之名”,是对价值观念的表述;“况谓之名”,是对性质评价的表述。但尽管只是对事物的表述,就像贴上去的标签,而古人还是认为“名”是事物的属性,而“分”则是主体对事物的“名”作出的反应,主要是感性的反应。“五色、五声、五臭、五味,凡四类,自然存焉天地之间,而不期为人用;人必用之,终身各有好恶而不能辩其名分。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这话很清楚,“分”是主体对事物外部形态的感性判分,那么,“辩”即是对事物内在性质的理性辨别。《逍遥游》中即有“小大之辩”、“六气之辩”等语。可见王夫之说“言分曰辩”,认为辩的对象只限于“言”,缺乏根据。“分”、“辩”都落实到了具体事物,故可以将其理解为“点”。

  “有竞有争”,《郭注》:“并逐日竞,对辩曰争。”“并逐日竞”不错,“对辩曰争”却还不到位。“对辩”是“争”的一种,但还不能涵盖全部的“争”。《说文》:“争,引也。”段玉裁注:“凡言争者,皆谓引之使归于己。”“争”就是夺。世间之物,通过由面(左、右)到线(伦、义)到点(分、辩),落实了“彼”“此”的坐标点后,不肯就那么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一定要去竞、去争,以确立自已的存在合理性——现实性(可),显示自已的价值(然)。相互之间这样的关系,非竞即争,于是就有是非。“竞”好比赛跑,向着同一个目标,比谁先到达。“争”好比拔河,用力方向相反,看谁把谁拉过来。“竞”与“争”就是“点”的运动“轨迹”。

  未始有封而有常的“道”,被言之后,就一点点缩小为某种轨迹,如果认此轨迹为“道”,岂不大谬?但循此轨迹,也可能见到“道”,若一见言“道”之“言”,就断定为谬,也是大谬。这种情况,佛教中称为“非法,非非法”。下面,庄子就举例说明“圣人”是怎么做到“非法非非法”的。
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

  《成疏》:“六合者,谓天地四方也。”这是目前我能查到的对“六合”的最早的解释。但从庄子行文习惯来看,“六合”不应是庄子首创,若首创,庄子对此概念应有说明。按《成疏》,“六合”与佛经中的“十方”概念有相似之处,都以平面四(佛经中为“八”)方加上“上”、“下”两方,来指称立体空间。但这“六合”与“十方”又有根本的不同。“十方”是无限空间,“六合”则是有穷空间,庄子使用“六合”概念,传达了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即他认为“天地”之外还有更大的无穷空间。这种哲学观点,在先秦诸子中似乎是绝无仅有的。老子尽管说“道”是“先天地生”,但既生“天地”之后,“天地”之外是否还有空间、还有存在呢?老子没有说。但他以后所论,都只在“天地”之内,可见对这一点,他至少没有像庄子那样的明确意识。庄子又认为人的知性只能穷尽“六合”,哪怕代表知性最高境界的“圣人”也如此。“神人”能否超出“六合”呢?庄子没有明确回答,但从有关“神人”的描述来看,他们的活动能力尽管大大超过世人,而范围却还在天地之间。只有“至人”才能超出“六合”,所以庄子称之为“游无穷者”。“六合”有内外,可见有极可穷,唯有超越了“六合”方可称为“无穷”,可见“至人”、“神人”、“圣人”是三而非一。

  圣人不知道六合之外的情况,但能“知不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强以不知为知,故“存而不论”。《题解》中已说过,“论”是对“伦”的言说,描述先验的存在。

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

  圣人对六合之内的存在,也只是根据现实情况,描述它们本来的等级、次序,并不阐述、研究这样排列的理由。因为这是先验的,无理可循。历来注家,由于对“论”“议”之别未加细分,故把上句与这句注成一团面糊,恕不赘引。

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

  “春秋”是时序,当时已用来指代历史时期。“经”是布上竖线,用来比喻纵向的时间维度。“世”是比“春秋”更长的历史阶段,大概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朝”,那“春秋”则相当于“代”,如清朝有十三代皇帝,“春秋经世”,合起来就是“朝代”,也就是“历史”。周有史官,孔子书《春秋》,可见当时的统治者已很重视历史的教育传承作用。“志”是记录。《逍遥游》中有“齐谐者,志怪者也”句。“先王之志”也是历史记录,专记先王的事迹。对历史经验与记录,圣人要“议”,从中分析出道理来,以供后人师法与借鉴。所谓“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俱”。但“不辩”,就是不同朝代、不同先王的不同的典章制度与事迹,不加以判别,不分高下,因为这些都是以具体条件为转移,都是“道”的体现,不能强求一律,妄分高下。
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辩也者,有不辩也。

  “左”、“右”,“伦”、“义”,也是一种“分”——外部的感性判分,也是一种“辩”——内在的理性辨别。前面说“左右”是面,“伦义”是线,“分辩”是点,“竞争”是轨迹,只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的比喻性说法。其实,对每一“言”、每一“物”来说,都有“左右”、“伦义”、“分辩”、“竞争”的规定性。但圣人立言时,充分意识到知性的局限,不作茧自缚,故此对有些事“分”,有些事“不分”;有些事“辩”,有些事“不辩”。如对“六合”的内外作了判“分”,但对“六合之外”的“伦”与“义”,因为不知则“不分”。对“六合之内”的“伦”与“义”作了区分,但对本然的“伦”却不作“义”与“不义”的辩别。历史经验与先王的事迹,作了“义”与“不义”的辩别,但不在同属于“义”的经验与事迹里,再去妄评高下;从“道”的高度来说,既没有历史进步论,也没有历史退步论。对见“道”的“圣人”来说.“分”、“辩”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分”、“不辩”是觉悟后有意为之。这与世人的态度正好相反。

  对这段话,《郭注》为:“夫物物自分,事事自别,而欲由己以分别之者,不见彼之自别也。”郭象还是见缝插针地贩卖他的“适性自然即逍遥”的私货。然而明摆着,从上下文看,有分有不分。有辩有不辩,指的是圣人行为,一般凡夫是难以达到这个认识水平的。王先谦解为:“以不分为分,以不辩为辩”,这话说得有点玄,若不是顺着前面的意思读下来,真会被他懵住。注庄各家,往往使出这种花拳绣腿来懵人。陈鼓应先生译为:“天下事理有分别,就有不分别;有辩论,就有不辩论。”这样译法,是综合了郭注与王解的缺点。这三家,都忽略了庄子特意在这里用了个“故”,以示这句话是对圣人“存而不论”、“论而不议”、“议而不辩”的概括。“不分”、“不辩”(“不论”、“不议”、“不辩”)是“非法”,“分”、“辩”(“存”、“论”、“议”)是“非非法”,庄子以此为“齐物”示范。请读者看看,这样的“齐物”,与慎到的向无知之物看齐,与郭象的“齐大小,泯是非”,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曰:何也?圣人怀之,众人辩之以相示也。

  “怀之”与“辩之”的“之”,都是指的“道”。《郭注》:“不见彼之自辩,故辩己所知以示之”,把“之”注为“知”。《今注译》:“圣人默默体认一切事理,众人则喋喋争辩而竞相诗示。”其实,也把“之”注为“事理”,即“知”。为什么说这两个“之”指“道”而非指“知”呢?因为圣人怀的是“道”而不是“知”。“知”的实质是“成心”,无论“大知”、“小知”,谁都有“知”,岂分圣人之“怀”与众人之“辩”?“怀”是“怀藏”,又有包容、囊括的意思。《秋水》篇:“兼怀万物”,“怀”即包容义。“怀”与“辩”对举,一是强调“怀”的整体性,二是强调其为内在体认;而“辩”则是分裂的外在认知。众人虽然辩的是事理、是知识,但他们认为自已所根据、所坚持的是“道”,因此,这句中的“之”指的是“道”。

故曰:辩也者,有不见也。

  辩者“自彼则不见,自是(知)则知之”,不能像圣人一样“知不知”,所以“有不见也”。“有不见”,归根到底,是对“道通为一”有所未见。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也就是本章所说的“齐物”义。
[glow=255,red,2] 一根断枝的呻吟 比天空还远 [/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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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大道不称
 
  “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周(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园而几向方矣。

  “大道不称”。《郭注》:“付之自称,无所称谓。”《成疏》:“大道虚郭,妙绝形名,既非色声,故不可称谓。体道之人,消色声尔也。”《集解》引宣颖说:“无可名。”《今注译》:“大道是不可名称的。”但既说不可名称,又称之为“大道”,这不自相矛盾吗?“大道”难道不是一种称谓吗?“称”,本意是称量,测物之轻重。《说文》:“称,铨也。”《易·谦》:“称物平施。”孔颖达疏:“称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物之。”《管子·明法》:“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这样用法,《庄子》中有“为之权衡而称之”(《胠箧》)等。“大道不称”之“称”,用的就是“称量”这本义。《尹文子》中多处提到“大道不称”这句话,作了详细的解释。它一开头就说:“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这里为什么说“形”、“器”而不直接说“物”呢?因为古人认为“物”是生命体,包括“形”与“神”两个部分,“名”只能作用于粗重、低俗的“形”。“名”的作用是“正形”,给“形”以正确定位,以引导物欲向上超脱。“称器”是对“器”作出定位、评价,采取相应的态度。书中又说:“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我之与彼,又复一名,名之察者也。”“称”就是亲疏、赏罚之类。“称”与“分”相比,都是对“名”的一种反应,但“分”仅是不自觉的感性反应,类似于佛教十二因缘中的“爱”;而“称”则是自觉采取的行为,类似于十二因缘中的“取”。凡物必有称,但“大道不称”。为什么?因为大道无形,它作为本体、本源动力,在一切物一切时中体现出来。凡事物都是大道的体现,它又怎么能对具体事物分亲疏、作赏罚呢?“大道不称”可译为“大道不作称量”。

  “大辩不言”。最大的辨别就是辨“道”。从概念的界定法来说,外延越大,内涵越小。“道”的外延无穷大,内涵就无穷小,因此无可言说,不容置言,不能发表什么观点。“知之所不能知者,辩不能举也。”(《徐无鬼》)这句里的“言”,是动词,指言说、发表观点,“大辩不用言说”。

  “大仁不仁”。《说文》:“仁,亲也。从人,从二。”这是个会意字,就是指像夫妻二人组成一个家庭那样的紧密关系。父母与子女由遗传而建立紧密关系,此为血缘关系。夫妻之间并非血缘,胜似血缘,此为亲缘。中国古代人们认为血亲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其他关系,都亚于这种关系。所以,理想社会就是将这种血亲关系加以推广、发扬。把血缘关系推广发扬,就是提倡忠、义,把亲缘关系推广发扬,就是仁、爱。“大仁”就是推广至全社会的亲缘关系。如果全社会人与人之间都能像夫妻一样亲密相爱,或能像爱配偶一样去爱全社会所有的人,那么,就等于导致家庭亲缘关系的消亡。陈鼓应译为:“大仁是无所偏爱的”,意思差不多,“大仁不取私爱。”

  “大廉不嗛”。《说文》:“廉,仄也”,本意是狭窄,引申为不贪多、节俭,又引申为洁身自好,正直无私。《让王》篇:“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庄子》中一共出现12处“廉”,都是这个意思。

  “嗛”,《郭注》:“夫至足者,物之去来非我也,故无所容其嗛盈。”“嗛”与“盈”对举,可见“嗛”为“谦”,少的意思。《成疏》:“夫玄悟之人,鉴达空有,知万境虚幻,无一可贪,物我俱空,何所逊让。”成玄英则直接把“嗛”解为“逊让”——谦逊、礼让。但这么一疏,反而不通了。“知万境虚幻,无一可贪”,又怎么会导致“何所逊让”呢?难道四大皆空之人,就可以把别人的东西看成自己的东西,别人有所施舍,我应该老实不客气地接受下来,一点感激的意思都不用有?但陈鼓应先生还是接受了《成疏》,把这句话译为:“大廉是不逊让的。”不过他在《今注译》中,还是引用了另两家不同的说法。马其昶:“嗛,与隒同。《说文》:‘嫌,崖也。’谓廉者不自显崖岸。”李勉:“案嗛应作[口廉],[口廉]字从口,谓口自言廉也,谓大廉不嗛,谓大廉者口不自言其廉以邀誉也,犹如采字作採以示用手採也。然此皆汉后所改易之字,原字应作廉作采,原句应作‘大廉不廉’,与上句‘大仁不仁’句法同,下‘廉’字动词,谓大廉者不自言其廉也。魏晋注者加口旁作[口廉],又误作嗛。”两说中,马其昶之解似据“行不崖异之谓宽”(《天地》)而来,有一定依据。李勉疑“大廉不嗛”原应为“大廉不廉”似乎也有理。但他推论“嗛”是“[口廉]”字之误,缺乏根据。除了他这猜想。其他书中再不见“[口廉]”字,因此,《汉典》中也没有收录,可见不能用“采”衍为“採”来附比。其二,根据“大仁不仁”与“仁常而不周(成)”句呼应关系来看,即使原为“大廉不廉”,后一“廉”也应与“廉清而不信”中的“信”相应,也不会是“自言其廉以邀誉”的意思。

  以上几家,对“嗛”不是用通假,就是用衍化来解,都没看到《庄子》中别处还用了“嗛”字,“嗛”字在先秦的其他文献中也有出现。而且,他们都没有把“廉清而不信”句与这句话参照来看。文本其实明摆着,后面五个分句是对前面五个分句的阐释。不理睬庄子自己的阐释,舍近求远去强求出一些解来,注《庄子》到现在,读者跟着我已见识过不少例子了。

  庄子用“嗛”是在《盗跖》篇中:“今富人耳营钟鼓筦籥之声,日嗛于刍豢醪醴之味,以感其意,遗忘其业,可谓乱矣。”这个“嗛”,杨倞读为“慊”,解为“厌也”。郭庆藩认为杨注错了,应为:“快也”。引了《说文》:“嗛,日有所快。”但我查《说文》;“嗛,日有所衔也。”各本辞书所引《说文》“嗛”条都如此。而且,《说文》“含”条:“嗛也,从口,今声。”可见“嗛”的本意即“含”,郭庆藩所引有误。而“嗛”又通假为“歉”,少的意思。《国语·晋语一》:“商之衰也,其铭有之,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嗛嗛之食,不足狃也。”韦昭注:“嗛嗛,犹小小也。”因为东西少,不免抱怨,“嗛”又引申出怀恨、隐忍的意思。《史记·外戚世家》:“景帝恚,心嗛嗛而未发也。”但这句里“嗛”不是生怨。上句“耳营钟鼓筦籥之声”,“營”通“覮”;迷惑、迷乱的意思。《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夫二子营君以邪,公安得知道哉!”《淮南子·本经》:“目不营于色,耳不淫于声。”“营”与“嗛”对举,又有后句“可谓乱矣”,可见这里的“嗛”含贬义。“嗛”有“歉”、“少”义,食物丰盛而吃得反少,杨倞注为“厌”还是有根据的。我觉得综合“歉”与“怨”义,可以解为挑剔、挑挑拣拣。吴方言中还将用筷夹菜、布菜称为“搛菜”,搛就含有挑拣的意思。这样,就与“大廉不嗛”中的“嗛”(qiàn)有了共同点,“嗛”是挑剔、刻薄、峻刻义。这意思,与“廉清而不信”义是一致的。“清”是“水清无鱼”之“清”,要求太严格、太纯粹,叫人受不了。“信”,各注家都解为“取信”,其实应该通“伸”,意思是发扬、推广。对己对人正直节俭的要求过了头,哪怕这些主张是对的、好的,也脱离实际,违拗人心,无法实施,无法推行。这层意思,庄子在以后的篇章中反复加以申明。《天运》篇:“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徐无鬼》篇中管仲对“絮廉善士”鲍叔牙失之过严,不可继他为相的一番评价,以及《天下》篇中对墨家的大段分析,都可以看作是“大廉不嗛”的形象注解。如果说“大仁不仁”是对儒家的批评,那么,“大廉不嗛”就是对墨家的批驳。依此,我将这句译为:“大廉不行苛刻。”

  “大勇不忮”。“忮”(zhì),《说文》:“很也。”段玉裁注:“很者,不听从也。”《尹文子·大道》:“苟违于人,俗所不与;苟忮于众,俗所共去。”《天下》篇:“不忮于众”,“忮”是违逆的意思。郭注“勇忮而不成”句:“忮逆之勇,天下共疾之,无敢举足之地也。”《成疏》:“舍慈而勇,忮逆物情,众共疾之,必无成遂也。”这注疏都不错。《释文》又解为“害”、“健”,都是节外生枝。害得陈鼓应译为:“大勇是不伤害的。”“不伤害”是指“自己不受伤害”还是指“不伤害别人”?这与“勇”又有什么必然关系?这句话其实应译为:“大勇不违逆众意。”就是大勇者不恃勇而以力服人、强加于人。

  “道昭而不道”。《成疏》:“明己功名,炫耀于物,此乃淫伪,不是真道。”按照这样的理解,这句话应为:“道昭而非道。”《庄子》中有这样的说法。《知北游》:“所以论道而非道也。”庄子喜欢用“不”字,全书中“不”共有2500个左右,但凡用“不”,都是否定行为,不用来否定事物的性质。所以,“不”一般都用来修饰动词,如“不知”、“不违”、“不得”等,难得后面跟的是名词,如“不仁”、“不材之木”、“不形”等。这些名词,也带有行为性质,在名词与动词两可之间,或说是名词的动词化。“不仁”可理解为“不为仁”,“不材”是“不成材”、“不形”就是“不见于形”。因此,这里的“不道”的“道”字,也应该带有行为的性质,而不是事物的名称。《庄子》中*有四处“不道”。本节后文“不道之道”,与《徐无鬼》中“彼之谓不道之道”,“不道”都是不着意作为、不引导的意思。这个“道”,后来写作“導”,现简化为“导”。“不道”就是“无为”。《人间世》中“凡事若小若大,寡不道以欢成”,“不道”也是“不导”、不作为的意思,但非褒义,不能解释为“无为”。本句“不道”也应是“不导”、不作为的意思。从本节后文“不道之道”看,这个“不道”不仅是“不导”,也应是褒义的“无为”。按庄子的行文习惯,不会在短短几句话里,使用褒、贬相反的同一个词。那么“道昭”就非贬义,不是“炫耀于物”,而是真道昭然于天下。“道昭”也正可以与前文“道隐”相对。“道”既有“隐”,也应有“昭”,无“昭”何来“隐”?“道昭”为何“不道”呢?此即“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之义。由此看来,基本依循《成疏》的各家之注,都把这句话的意思理解反了。

  “言辩而不及”。“言”之“辩”只是“指”,只是“知”,而不是“得”,不是体证。所以,言辩看上去辨别的是“道”的本质、性质、范围,其实只能指向。不能深入,更达不到本质。

  “仁常而不周(成)”。这句话,《集解》与《集释》都作“仁常而不成”。但这几句排比中,还有一句“勇忮而不成”,按庄子行文重变化的习惯来看,不应该同一字在排比句的相同位置出现。而《郭注》为:“物无常爱,而常爱必不周。”他不说“常爱必不成”而说“常爱必不周”,可以猜想郭象当时见到的本子是“仁常而不周。”奚侗《庄子补注》引《庄子阙误》中说:“江南古藏本作‘周’。”陈鼓应的《今注译》根据这三点改“成”为“周”,我认为理由是充分的。最主要的是从句意看,“周”也胜于“成”。“常”字本义为裙子,这个义项后来为“裳”字所代。“常”又假借为古代长度单位的名称。《周礼·考工记》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这个假借义后来成为“常”的基本义项,由此引申出常规的意义。《易·系辞下》:“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又引申出旧法的意思。《国语·越语下》:“无忘国常。”韦昭往:“常,旧法。”中国人的观念是重传统、尚古的,所以从旧法又引申出永恒的意思。《玉篇·巾部》:“常,恒也。”《书》:“天难谌,命靡常。”又从常规、旧法、永恒等义,引申出纲领、原则、规范的意思。《管子·幼官》:“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尹知章注:“常,谓五常也。”这里的“常”,应该指的是纲常。在庄子看来,一立纲常,有了系统,同时也就有了局限。仁为常的局限性。就在拘执子从家族、亲缘关系推向整个社会,为中国几千年的家天下、门阀制度、宗法体制、裙带风、师生党等陋制恶习提供了理论根据。局限就“不周”,不能周行天下。

  “廉清而不信”。前面已经说过。但这个“清”,若不理解为“太清”,完全作正面解,为“清正”,这句话的意思同样成立。因为“清廉”只能是对自己的要求,“自勉以役其德”,而不能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同样也会“撄人心”,给社会带来祸患。

  “勇忮而不成”,就是靠武力征服,是不能成功霸业的,遑论王业。这个思想,在《老子》、《论语》、《管子》、《墨子》、《孟子》、《晏子》乃至《孙子》中都反复论及,可以说是先秦有民本思想的诸子的共识。而《荀子》、《韩非子》、《商君书》及纵横家流,就是在这一点上与以上诸子分道扬镖的。所以,先秦诸子也可分为重文一派与尚武一派,而重文一派或多或少以民为贵,尚武一派则彻头彻尾唯王是瞻。这点是很有意思的。历史的进程中,往往是尚武唯王一派,容易在短期内取得胜利,而重文民贵一派,则要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后才于最后笑得最好。最近几百年的历史,又似乎是“尚武唯王”的“炮舰政策”风头大健之时,但眼下一些人造的战争危机,是不是预示着物极必反,正是勇忮的回光返照,可能要轮到重文民贵的一派来个阶段性欢笑了呢?

  这五个排比句,既是理论上的、形而上的,也可以看作是对当时实际有所指,形而下的。结合《天下》篇来看,“道昭而不道”,可能.与宋鈃、尹文、彭蒙、田骈、慎到等人的学说相对照,按庄子的分析,他们都把道家理论的一部分执为全部,结果成为荒谬。“言辩而不及”,可能指的惠施、公孙龙等;“仁常而不周”,可能指的儒家;“廉清而不信”,可能与墨家相比;而“勇忮而不成”则是指的穷兵黩武的各国诸侯以及当时新兴的奉迎诸侯的纵横家、法家之流。但庄子在这里尽管可能有所指,却不具体论述所指,这就使“言”保持了形而上的纯粹性,可以传之久远。这也可以说是庄子用“言”来体现道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的本质的一个范例。

  在庄子的观念中,“道”是圆的,“大道”、“大辩”、“大仁”、“大廉”、“大勇”,都是“道”的体现,因而也是圆的。但对“道”、“辩”、“仁”、“廉”、“勇”的认知、言说,都执于面(左右)、线(伦义)、点(分辩)、迹(竞争〕,故而都是方的。一进入“言”、“知”,就不可避免地向“方”那边靠拢了。“五者园而几向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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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知不言之辩
 
  “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

  谁能知道不假言说的性质,不着意作为的本体?

  陈鼓应先生把“不道之道”译为“不用称说的大道”,显然根据对“大道不称”之“称”理解为“名称”而来。这样的译法有误。《庄子》中有三百五十个左右的“道”,作动词用时,没有一个像后人所用仅表言说,与“言”、“曰”相等的“道”。有几处用法与后来表“言”、“曰”的“道”似乎相像,其实不同。如“谓己道人,则勃然作色”,“而终身道人也,终身谀人也”(《天地》);“愚故道”(《天运》);“其谏我也似子,其道我也似父”(《田子方》);“何从何道”、“无从无道”(《知北游》);“道尧舜于戴晋人之前,譬犹一吷也”(《则阳》);“《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那些“道”,细辩都是“引导”或“教导”义,只有“称而道之”的“道”,是“行其道”或“循其道”的意思。据此,可以判定,这里“不道”的“道”,非是“称说”,而是“引导”或“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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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能知
 
  “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

  如果能知道这一点,这就叫“天府”。

  “天府”,《成疏》为“自然的府藏”,陈鼓应注为:“自然的府库,这是形容心灵的涵摄量的广大。”其实,这里的“府”就是心灵的代称。“府”本意为“文书藏”,在先秦时已引申为人的内脏。这个意义的“府”,后作“腑”。《吕氏春秋·达优》:“凡人三百六十节,九窍五藏六府。”庄子又用来指“心灵”。《德充符》:“故不足以滑和,不可入于灵府。”此处,“府”与“知”对应,可知也是指“心灵”,“心之官则思。”“天”是形容词,用来修辞“府”,这里,“天”是最大的德——也就是“道”的象征。“天府”,可译为“像天一样无所不覆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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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焉而不满
 
  “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这句话,有点像《秋水》篇中形容大海:“万川归之,不知何时止而不盈;尾闾泄之,不知何时已而不虚。”这是形容得道者博大无比、不可思议的境界。“葆”,《说文》:“艸盛貌。”《郭注》:“任其自明,故其光不弊也。”“葆光”就是在茂盛的草丛中闪耀的光。光不因草密而少,也不因草稀而多。草丛也不因光强而稀,不因光弱而茂。庄子用草丛里的光来比喻由“物”体现出现的“道”,这个比喻相当巧妙,很有回味余地。陈鼓应注为:“潜藏的光明”,义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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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昔者尧问于舜曰
 
  “故昔者尧问于舜曰:‘我欲伐宗、脍、胥敖,南面而不释然,其故何也?’舜曰:‘夫三子者,犹存乎蓬艾之间,若不释然何哉?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照,而况德之进乎日者乎?’”

  从这段开始,共五个小故事。本篇结构与《逍遥游》相似,前面一大段正文,把本章义理都充分讲透了,后面再举几个小故事从不同角度对义理再作形象的阐述。这种结构法,与后来的中短篇话本、小说的写法相反。后者是先讲一段或几段小故事作引子,然后进入正文,故书中常有“闲话少提,言归正传”之说。它与现代新闻通讯的倒金字塔结构倒有不谋而合之处,把重要的话先放在前面说。

  但本篇与《逍遥游》不同之处,就是第一个小故事应归入前面正文,即庄子借子綦之口所发的大篇议论之中。这样划分的第一条理由,就是第一句头上的那个“故”。陈鼓应先生也往意到了那个“故”,因此特地引了同样留意到这一点的张默生的解:“‘故’,作‘夫’字用,古书中有此用法。”他们觉得这样一来,问题就解决了。说明他们也感到,这问题不解决,“尧问舜”这个小故事不独立出来,有点不太舒服。这甚至牵涉到前面从“大知闲闲”开始的洋洋大观之文,到底是谁说的问题。也许他们没想得那么远,但潜意识里恐怕是有点危机感的,所以要对这个容易忽略的“故”特别关照,妥善处理,就像成玄英对《逍遥游》中“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故曰”特别解释一下一样。但张、陈两位这样的处理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古文中固然有把“故”当发语词“夫”使用的例子,但这样的例子很少,古人一般不这样用。而《庄子》中,有234处句首用“故”,这以外无一例可作“夫”解,而且,有两处庄子“故夫”连用。《天运》:“故夫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不矜于同,而矜于治。”《至乐》:“故夫子胥争之以残其形,不争名亦不成。”说明庄子把“故”与“夫”是严格分开的。说庄子在这里特别破例,没有根据。

  其二、更重要的。这段故事的意思,是直接承着上文句末“葆光”之义而来的,是对“葆光”的形象阐释,所以这里用个“故”字加以连结,可见庄子文章针线之密,密不透风。尧跟舜提起他想要去攻打宗、脍、胥敖三个小国,理由是他坐在宝座上,心里总觉不安,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舜说,这三个小国就像存身在蓬艾那样的小草丛里,你去在意它们干什么呢?古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地下万物无不被照得亮晃晃的,何况您的德行比那些太阳还要亮。太阳光可以遍照每一棵小草而不会减弱一丝亮度,这就是葆光“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的含义。(“昔者十日并出”,从文中看,是件使“万物皆照”的大好事,与今人所知“尧时十日并出”为大灾难完全不同,读者需留意。)这才是庄子所说的“齐物”,超越物之是非,又给万物以普遍的一视同仁的关怀。而慎到等人的“齐物”,是只求一己的“全而无非,动静无过,未尝有罪”,所以他们把目标定在“至于若无知之物”,结果因为极端利己主义,导致对生命意义的消极否定,“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庄子的“齐物”与之截然相反,扬弃一己小生命的缠缚,去拥抱的是“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的大生命,庄子才是真正地热爱生命。唯有这样热爱生命的人,才能写下这样激情洋溢、回肠荡气的文字。哪怕有郭象等注家有意无意地给他抹墨,将他歪曲,终究还是掩盖不住他原有的光彩,庄子就是“葆光”。

  “葆光”是“道”的象征,整个一段子綦“吾丧我”的议论,归之于“葆光”,也就是见“吾”方能“丧我”,体“道”方能“齐物”,庄子要旨在激发人去求“道”,至此,意思才是完整的,论证才是充分的,因此,子綦与颜成子对话到此告一段落,合乎文章内在逻辑。

  让我们再从头来回顾一下庄子展开本节文字的层次。

  一、由颜成子见子綦“仰天而嘘,答焉似丧其耦”,而发问,引出“今者吾丧我”这个中心论点。

  二、以天籁与地籁、人籁设喻,点出天籁是“吹”,地籁,人籁是“声”,以“吹”喻“吾”,以“声”喻“我”,指出“吾”作为生命本源、本体的永恒性、普遍性及主动性,而“我”作为“吾”在某时空的体现的短暂性、局限性与被动性。

  三、第一步“丧我”,指出“形我”的荒谬性,迁流不已。欲住不得,聚散无定,哀乐无常。

  四、第二步“丧我”,指出“思我”(意志)的虚幻性,没有“真宰”,何从了生死?至此,相当于佛教中的破“我执烦恼障”。

  五、第三步“丧我”,指出“思我”(认知)的局限性,相当于佛教中的破“我执所知障”。

  这一步中又细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出所谓“知”只是“成心”,物固有之,何必外求,破“知”之权威性、有用性。

  第二部分,言“道”之“言”,非“道”是“言”,各执己是,故有是非,破“知”之神圣性、神秘性。

  第三部分,彼是方生,是非相对,都非绝对。真“道“为枢,处于环中,莫得其偶,方能应无穷之是非。以是非都是“道”的体现,故可说都是“道”。以是非都只体现了“道”的局部、某方面,故可说都不是“道”。明白这一点,才算得“道”。执于一面以为是“道”,是“朝三暮四”式的“劳神明为一”。破“知”之绝对性、可靠性。

  第四部分,论古之人知之局限性。

  第五部分,论今之人言之局限性。

  第六部分,从“道”由“言”自无至三之例,来说明“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必有畛的道理。

  第七部分,圣人在认识到“言”的必然局限性后如何立言。此为“齐物”之示范。

  第八部分,举尧舜对话为例,看圣人如何“照之于天”。

  请读者看看,庄子的文章原来是写得多么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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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齧缺问乎王倪曰
 
齧缺问王倪

  齧缺问乎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

  曰 :“吾恶乎知之!”

  “子知子之所不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

  “然则物无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虽然,尝试言之: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 ?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 ?且吾尝试问乎女: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鰌然乎哉?木处则惴慄恂惧,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鰌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塗,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

  齧缺曰:“子不利害,则至人固不知利害乎 ?”

  王倪曰:“至人神矣 !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经过前面一大篇逐句注解,到这里,就好像是饱餐丰盛酒肴后品尝一碟清口的水果了。

  本节的要旨,是重申在物的立场上不可能有真正的“知”。这种破物之我执,就是“齐物”。

  齧缺与王倪,《逍遥游》第二节注中已介绍过。有不少注家认为这是庄子杜撰的寓言人物。《今注译》引王元泽说:“‘齧缺’者,道之不全也。‘王倪’者,道之端也。庄子欲明道全与不全而与端本,所以寓言于二子也。”但从本节对话的性质来说,应是寓言兼重言,因此这两人非但不是虚构的,而且还应是当时的著名人物,否则就起不了重言的作用。

  齧缺一上来提的三个问题,都是有关知性(认识)的根本性质的。“子知物之所同是乎?”问的是认识有没有共同标准。因为认识若没有共同标准,物各行其是,那么知识体系就建构不起来。“子知子之所不知邪?”问的是认识有没有极限。认识若有极限,知识系统就大大贬值。“然则物无知邪?”那么,从根本上说,物不可能有什么所谓知识吗?这个“无”,是从本质上说的;从现象上看,知识不仅有,而且五花八门,不可穷尽。所以庄子在这里用“无”而不用“無”。对这三个问题,王倪都回答说:“吾恶乎知之?”我怎么能知道呢?因为王倪认为自己还没有实证“大道”,还不能超越物的立场,所以,他无法对这三个涉及认识本质的问题,作出了然透彻的回答。这充分表明了圣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坦白质朴的生活态度,已从一己的立场中取得了初步的解脱。因为有了这种初步的解脱,才能对这三个问题作出粗浅的回答。这不是故作谦词,而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尝试言之”,是为了经过探讨,加深对真理的了解。

  “尝试言之”,言的都是现象界,因此,三个问题中王倪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另两个要直接论及本质问题,王倪没法说。王倪一上来先务虚。“庸讵”,是“怎么”、“哪里”的意思。王引之《经传释词》:“‘庸’犹‘何’也,‘安’也,‘讵’也。‘庸’与‘讵’同意,故亦称‘庸讵’。”怎么知道我所认为的“知”不是“不知”呢?怎么知道我所认为的“不知”不是“知”呢?接着,他举了“居”、“食”、“色”三组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居”、“食”、“色”是动物生存三项最基本的内容与条件,好像颜色中的三原色。如果物之知有共同标准,那么在这三个基本方面应有共同标准。倘若在这三项上也建立不起共同标准来,那“所同是”就是空中楼阁,一切免谈。庄子虽是举例说明,但在逻辑上也是周延的、严密的。形象思维,比兴手法,容易动之以情,但往往会犯以偏概全的毛病,难以晓之以理。庄子在本案中做到了形象与逻辑的完美结合。

  先说“居”。人要是睡在潮湿的地上,就会得风湿病,引发腰痛、关节炎,严重的甚至会偏瘫,而泥鳅却觉得很好。人要是住在树上,就会惊恐万状,而猿猴却觉得很好。人、泥鳅与猿猴,这三者,谁能知道哪个住处算是符合标准的呢?

  “偏死”,马叙伦说:“‘偏’借为‘[疒扁]’,《说文》曰:‘[疒扁]’,半枯也。”其实“偏”不通假,就解为“一部分”或“一半”也可以,因为“死”已有瘫痪之义。“死”有“失去知觉”义。《山海经·南山经》:“(柢山)有鱼焉……其名曰鯥,冬死而夏生。”郭璞注:“此亦蛰类也。谓之死者,其蛰无所知如死耳。”“死”又通“尸”,“尸”是代死者接受祭祀的活人,意为名存而实亡。《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死三日而毕。”于省吾新证:“言其职尸之事三日而毕也。”综合两义,“瘫痪”之义自见,毋劳将“偏”通“[疒扁]”。

  鰌(qiū)即泥鳅。

  惴(zhuì)慄(1ì)恂(xún)懼(jù),是各种惊慌的样子。细分起来,“惴”是心里别别跳,“傈”是外形索索抖,“恂”是头晕目眩,“懼”是紧张地瞪大了眼睛。“懼”以“瞿”为声符,“瞿”的本意是“鹰隼之视也”(《说文》),徐锴《系传》:“惊视也。”“瞿”可能有“亦声”,即会意的成分在。“懼”现已简化为“惧”。

  “猨”,是“猿”的异体字。

  次看“食”。人吃食草与食谷的牲畜,麋与鹿吃蓬草,蟋蟀喜欢吃小蛇,猫头鹰爱吃老鼠,这四类,谁能知道哪个的口味算标准呢?

  “刍”(chú),这里是指食草类的牲畜,“豢”(huàn),这里是指食谷类的牲畜。《释文》:“司马云:‘牛羊曰刍,犬豕曰豢,以所食得名也。’” 

  “荐”,蓬草。《尔雅》:“啮,雕蓬;荐,黍蓬”。

  “蝍蛆”(jié qū),《尔雅》:“蒺藜,蝍蛆。”郭璞注:“似蝗而大腹长角,能食蛇脑。”《淮南子·说林》:“腾蛇游雾而殆于蝍蛆。”高诱注:“蝍蛆,蟋蟀。”《释文》:“《广雅》云:‘蚁公也。’”郭璞、高诱之注本于《尔雅》,应采其说。但《尔雅》中又有“蟋蟀,萤”句,原有“蟋蟀”之名,因此,我猜测蝍蛆为同属蟋蟀科的油葫芦。但根据不足,且同属一科,仍以“蟋蟀”名之。“带”,特指小蛇。《释文》:“司马云:‘小蛇也,蝍蛆好食其眼。’”

  “鸱”(chī),《庄子》中指猫头鹰一类的鸟,《徐无鬼》有“鸱目有所适”句。

  “耆”通“嗜”。《庄子》中有“耆”而无“嗜”,说明当时还没“嗜”字,“嗜”乃后起字。

  再看“色”。猿,狗头猿以为雌性而求欢;麋和鹿交配;泥鳅紧随着鱼游;毛嫱、丽姬,人觉得是最漂亮的,鱼看见了潜入深水,鸟看见了飞往高空,麋鹿一见拔腿快逃,这四者,谁知道哪个算是天下标准的美色呢?

  “猵(piàn)狙”,《释文》:“司马云:‘一名獦牂,似猿而狗头,喜与雌猿交也。’”但《庄子》中几处“猨狙”并举,《应帝王》:”虎豹之文来田,援狙之便,执斄之狗来籍,如是者可比明王乎?”《天运》:“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尽去而后慊。观古今之异,犹猨狙之异乎周公也。”因此,我怀疑“猵”是动词,指兽类性交,但一时找不到更多证据,故从旧说。

  “丽姬”,即下文“丽之姬,艾封人之子”,是晋国有名的美人。陈鼓应先生“依朱桂曜说,据崔譔本改”为“西施”。朱先生引了许多古书中“毛嫱西施”并提的例子作为证据。但先秦时的美人不仅是“毛墙西施”,而且本篇下文特别讲了丽姬的故事,本章中又另外出现过“西施”,因此,这里的“丽姬”与“西施”不会搞错。与其说是后人据“丽之姬”的故事“误改”(朱先生语),还不如说朱先生以偏概全。要说误改,崔譔本依成例对庄子原文妄作改动的可能性更大。误改通常是将特殊改成一般,抹去原作特色,很少见将一般改成特殊,为原作增色的。

  举了三组事例后,王倪归纳说,从一己出发去看问题,“仁”与“义”的要旨,“是”与“非”的分野,秩序井然与杂乱,我怎么能知道它们的区别?

  “我”,这里指的是“小我”、“形我”,故译成“一己”。

  “端”,与“倪”义相同,都是指的“极”,事物的最高、最重要的意义。这概念是从《墨子》中来的。《非命上》:“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经说上》:“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因而译为“要旨”。

  “塗”,路,这里是分道扬镖的意思,故译为“分野”。

  “樊”、《释文》:“音烦”,陈鼓应据此注“樊然殽(xiáo)乱”为“纷然错乱”。但“樊”字一解为“马负过重,止而不前”,另一解为“鸟笼”。由鸟笼引申出篱笆、边缘等义。《庄子》中另有四处见“樊”。“不蕲畜于樊中”(《养生主》),“若能入游其樊”《人间世》),“庄周游于雕陵之樊”(《山木》),“夏则休乎山樊”(《则阳》),都取鸟笼或其引申义。鸟笼、篱笆、边界等,都含规范义,因此“樊然”可以理解为一种合规范的状态。前面仁义、是非对举,这里“樊然”与“殽乱”对举,文气连贯,且与后句中的“其辩”相应,因此,我改译为“井然”。

  以上归纳,说的就是“瞎子摸象”的荒谬性。

  本节较之上一节有发展之处,就是引进了“至人”。

  齧缺问:“子不知利害,则至人固不知利害乎?”点明了王倪还不是至人。王倪是圣人无疑,可见至人与圣人是有等级差别的。“至人神矣”,直译为“至人是具有神通的”。至人高于神人,他所具有的不仅是神通。但这里要回答的问题是“至人是否关心利害”,则有神通就可以超出利害关系之上,神人就可以做到。“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物莫之伤”,因此,只要肯定至人具有神通,回答此疑问就绰绰有余了,不用再区分至人与神人的高下。但我们不能以此处只说“至人神矣”,就断定至人与神人无差别。

  本节引进“至人”,也可反证上一节最高只说到“圣人”,是庄子借子綦之口阐述的道理。

  “疾雷破山,风振海,而不能惊”句,陈鼓应据王叔岷之说,改为“疾雷破山而不能伤,飘风振海而不能惊”,以与前面“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hù,冻结)而不能寒”形成节奏相似的排比,也不无道理。但本着尊重、保护现存文本的原则,我还是不取此说。记在这里,供读者参考。

  还要说一下的是,庄子说“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是因为它们觉得毛嫱、丽姬其丑无比,吓得快逃。这话很幽默。而后人接过庄子的比喻,改成“沉鱼落雁之容,羞花闭月之貌”,就一点也不幽默了。说明人的自我感觉太好,在庄子揶揄的“自我中心”路上越走越远,已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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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鹊子问乎长梧子曰
 
瞿鹊子问长梧子

  瞿鹊子问乎长梧子曰 :“吾闻诸夫子:圣人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无谓有谓,有谓无谓,而游乎尘垢之外。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行也。吾子以为奚若?”

  长梧子曰 :“是皇、帝之所听荧也,而丘也何足以知之!且女亦大早计,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鸮炙。予尝为女妄言之,女以妄听之。奚旁日月,挟宇宙,为其脗合,置其滑涽,以隶相尊?众人役役,圣人愚芚,参万岁而一成纯。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


  本节应该仍属于寓言兼重言。因此,瞿鹊子与长梧子当不是虚构人物,且在当时还有一定的知名度,尤其是后者。瞿鹊子再不见于本书其他篇,长梧子也不另见,但《则阳》篇中有长梧封人。从庄子对其的态度看,疑两者实为一人。但这点并不很重要。我们只要知道,像这类对话并非简洁明了,需借助说话者的身份来灌输给读者,因此,庄子认为它的效果只有十分之七,也就可以了。从实际传播效果来看,有意的歪曲和无意的误解,多发生在“重言”的注解中,包括把“重言”当“寓言”来解,故而,恐怕连十分之三的效果都还未达到。

  我先将这段话译一下:

  瞿鹊子问长梧子:“我从孔夫子那里听说,圣人不勉力地去做什么,有利的不迎合,有害的不躲避,喜欢的不追求,也不攀“道”以自重。众人认为“无”的他认为“有”,众人认为“有”的他却认为“无”,因此能在世间物事的尘垢外自在而行。孔夫子认为这是大言空话,而我觉得是妙悟大道后的行迹,您认为是什么呢?”

  长梧子说:“这事三皇五帝都尚有疑惑,而孔丘又凭什么能知道呢?况且你也计划得太早了,看见鸡蛋就希望它报晓啼晨,看见弹丸就想着要把打下的鸮鸟烤了吃。我故且随便给你说说,你也随便听听。哪里有什么光大日月,控制宇宙;弥补它的缺陷,使它周合无隙;处理它的混乱,使它井井有条;安排贵贱隶属的等级,提倡相互尊重的礼节?相对众人被驱使似的忙忙碌碌,圣人显得浑浑噩噩的,但实际上,他是超越时空,达到了以万年为同一,功用俱全、自在无碍的境界。从此境界看去,万物都有其价值,而都相容在同一的‘道’里。”

  “夫子”,从后文看指的就是孔丘。崔譔为孔圣人争面子,把“丘”注成长梧子的名字,让“夫子”虚化为“瞿鹊之师”(向秀注),但这样,又与后文“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的句义不合。俞樾将此指明,一改旧注。

  “务”,勉力去做。“就”,迎合。《今注译》译成“营谋”,则不易与“求”区别。“违”,躲避。《易·乾》:“乐则行之,忧则违之。”“不喜求”就是“不求喜”。“缘”,“攀援”之义。《孟子》:“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缘道”就是攀援“道”,有拉虎皮作大旗之义。《今注译》:“不缘道:无行道之迹(林希逸说);不拘泥于道。”没有落实这个“缘”字,故生错解。

  “无谓有谓,有谓无谓”,这里的“谓”不是动词,而是名词,称谓的意思。“无谓”即称作“无”,“有谓”即称作“有”。圣人对“无”、“有”的看法正与众人相反。《在宥》:“睹有者昔之君子,睹无者天地之友。”《今注译》译为:“没有说话好像说了,说了话又好像没有说”,把“谓”理解成“说话”,也是望文生义的结果。

  “尘垢”代称“世间”、“物事”,取义于《逍遥游》“是其尘垢粃穅,将犹陶铸尧舜者也”。

  “孟浪”,即为“大而无当、往而不返”。

  “皇帝”,各家认为即是“黄帝”,《集解》本即作“黄帝”。其实,泛指“三皇五帝”,意思更为确切。历来注家尽量缩小庄子贬损的对象范围,即此可见一斑。

  听荧(yíng),听,考察,《书·洪范》:“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孔传:“听,察是非。”《战国策·秦策一》:“且轸欲去秦而之楚,王何不听乎?”高诱注:“听,察也。”荧,闪烁不定之光,这里引申为疑惑。《集韵·迥韵》:“荧,听荧,疑惑也。”《人间世》有“而目将荧之”句。听荧就是考察后尚感到疑惑不定。

  “鸮”(xiāo),《说文》:“鸱鸮,宁鴂也。”

  “奚”,《集解》本断句如上,《集释》本则断为:“女以妄听之奚?”《今注译》从《集释》,《庄子解》、《论释》均与《集解》同。本来,按古文语法规则来说,没有把“奚”放在最后作疑问词用的,也没有以“奚”一个字为问句的。《集释》与《今注译》为什么要这样“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原因在于他们把后面几句都作正面意思来理解,把“奚”放进去就有了疑问,不好办。其他断成“奚旁日月”云云的各家,也把“旁日月”等作正面理解,他们的办法是对“奚”视而不见。所以,一边是妄改语法规则以求通,一边是有意忽略词义以求顺,两边都执于己见,凌驾于庄子之上,实在是半斤对八两。

  “奚”作代词,表疑问,如:请问战奚以而可?”(《国语·吴语》)表反诘,如:“此奚疾哉?奚方能已之乎?”(《列子·仲尼》)或作疑问副词,如:“子奚不为政?”(《论语》)这里。“奚”作反诘代词用,意为“哪里”。而且,只要细辨句意,就可以明白,对“旁日月”等行为,庄子是取揶揄的态度的,尽管这几句话似乎说得很豪迈,其实,这正反映了庄子的幽默感。瞿鹊子引述的观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无为”。而“旁日月”云云,岂但“有为”,而且是大大地“有为”,宇宙和人类社会的秩序,都要按照某种意志加以安排。什么叫“旁日月,挟宇宙”?《在宥》篇中记有黄帝对广成子说:“我闻吾子达于至道,敢问至道之精?吾欲取天地之精,以佐五谷,以养民人;吾又欲官阴阳,以遂群生,为之奈何?”又载有云将对鸿蒙说:“天气不和,地气郁结,六气不调,四时不节,今我愿合六气之精,以育群生,为之奈何?”黄帝和云将,他们的动机似乎都是好的,但他们的意志违背了自然规律,不可能达到目的,只会越搞越糟。所以广成子对黄帝说:“自而治天下,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矣。(按:注意,这里讲到了“旁日月,挟宇宙”的结果,恰如为这句话作注。)而佞人之人翦翦者,又奚足以语至道?”而鸿蒙则对云将说:“乱天之经,逆物之情,玄天弗成。”“为其脗合,置其滑涽,以隶相尊”,就是庄子一再反对的“撄人心”、“治天下”。“脗”(wěn),同“吻”。“为其脗合”,就是使它能够周密相合,没有疏漏之处,反过来说明本来是有漏洞的。“置”,本意是赦免,引申为“废弃”、“安放”、“确立”等义。《成疏》:“置,任也……莫若滑乱昏杂,随而任之。”以“置”为“放任”,无据。我综合“废弃”、“安放”、“确立”等义项,译为“处理”,也与前文“为”相应。涽(hūn)《集韵》:“未定兒。”“以隶相尊”,《郭注》:“以有所贱故尊卑生焉。”单看这一句,意思倒差不离。成玄英也说到“物情颠倒,妄执尊卑”,但他以为“为其脗合,置其滑涽”是圣人所为。就硬把这句话扭成:“以隶相尊,一于贵贱也。”后来的注家都从此说,而不顾《庄子》原文的逻辑性。其实,“以隶”与“相尊”是两重并列的意思。“以隶”表示建立隶属关系、尊卑次序,是制度。“相尊”表示同等级的平行关系,是礼节。《礼记》中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反过来说,就是“刑下庶人,礼上大夫。”“刑下庶人”就是“以隶”,“礼上大夫”就是“相尊”。对儒家看得至关重要的那一套治世方术,庄子是很不屑一顾的。

  “圣人愚芚”,“芚”(chūn),《释文》:“司马云:‘浑沌不分察也,崔云:‘厚貌也。’”《天地》篇:“德至同于初。同乃虚,虚乃大,合喙鸣。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緍緍,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由此可见,“愚芚”是至德的一种表现形态。

  “参”,本意指三位一体,由三个个体合成一个集体。《周礼·天官·大宰》:“设其参”,郑玄注:“参,谓卿三人。”由于三个个体在集体中地位是平等的,利于商量、研讨,必要时也可投票表决,因此,引申出“齐”、“等同”之义。《庄子》中*有四处单独用“参”,除“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大宗师》)之“参”为“三”之义外,其余如“吾与日月参光”(《在宥》),“以参为验”(《天下》),都是“同”、“齐”之义。因此,“参万岁而一成纯”中的“参”,也应是“同”的意思。这句话实际上应该读为“参万岁而一,成纯”。“参万岁而一”,以万年为同一,就是超越了时空,达到永恒。“纯”,指“纯素之道”。《刻意》:“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化育万物,不可为象,其名为同帝。纯素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与神为一。……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能体纯素,谓之真人。”“成纯”,就是“至德同于初”的意思。“纯”谓“不亏其神”,“神”乃“不测之用”,“阴阳不测之谓神”(《易·系辞上》),“成纯”就是神用,得大自在。《郭注》:“纯者,不杂者也。夫举万岁而参其变,而众人谓之杂矣,故役役然劳形怵心,而去彼就此,唯大圣无执,故芚然直往,而与变化为一,一变化而常游于独者也。故虽参糅亿载,千殊万异,道行之而成,则古今一成也;物谓之而然,则万物一然也。无物不然,无时不成,斯可谓纯也。”《今注译》据此注为:“‘参’,糅合。‘万岁’,指古今无数变异。谓糅合古今无数变异却精纯不杂。”这都是撇开庄子,以己之猜测去蒙的,所幸这句的整体意思也被蒙对了六、七成。

  还要说一下的是代词“予”。因为庄子用“我”来指称“小我”、“物我”、“形我”,我的不觉悟状态,用“吾”来指称“大我”、“本我”,我的觉悟状态,对于觉悟与不觉悟未能确定,或介乎两者之间的“我”,庄子就用“予”、“余”等中性的代词来指称。庄子的用词精确到了代词的区别使用,我们怎能对他的文本草率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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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

  “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弔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

  我还是先试译一下:

  “我怎么知道喜欢生不是错误见解呢?我怎么知道厌恶死不是像年幼流落的人不晓得回家呢?丽姬是艾地守疆官员的女儿,被献给晋国媾和通婚之初,泪水哭湿了衣襟,等她到了王宫里,与王同睡方床,同食美肴,就后悔自己的哭鼻子。我怎么知道死人就不后悔他当初的祈求长生?梦见喝酒的,白天伤心啼哭;梦见啼哭的,白天快活地去狩猎。在他做梦的时候,不知道自已在做梦,在梦中,又占卜吉凶。醒了以后,才知道一切都只是梦。而且一定要有大觉醒,才能知道这是大梦。而蠢人自己认为是醒了,心里很明白,领主、奴隶,这贵贱等级是固定不变的。孔丘和你都在做梦啊。我说你在做梦,也是在做梦。这话最不可思议,因此叫它‘弔诡’。万世以后,一旦遇到大圣人,知道怎么解开谜底,那就像梦醒之后,在光天化日下看到的事情一样。

  先说一下丽姬的故事。见于《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可见丽姬嫁给晋献公,与西施献给吴王差不多,怪不得要哭哭啼啼。但她嫁到晋国后深受献公宠幸,生下儿子奚齐后,又说得献公动心,废长立幼,把奚齐作为继承人。由此,也能想见她的美貌动人。丽姬之晋,是公元前666年的事。到前651年,晋献公病逝,托奚齐于荀息,里克杀奚齐,又杀丽姬之妹的儿子卓子,引发了晋国长达十多年的夺位战争。丽姬是导致这场战争的一个重要人物,因此,在春秋时期是个著名的美女,声名毫不逊于西施。所以,朱桂曜说后人误改“毛嫱西施”为“毛嫱丽姬”,显为臆断。

  本段的重要之处,在于提出了“以生为丧,以死为归”,“以迷为梦,以悟为觉”等观点,这对中国文化是有极其深远的影响的。乃至影响到对佛经的翻译,如梵文“菩提”,旧译为“道”,新译为“觉”;“南无”,译为“归命”、“皈依”,特别是“梦”的比喻,非常形象,很有说服力。梦与觉的相同之处,是意识活动都可以相当清晰,处于此情景中,还可以有相当的逻辑性。梦与觉的不同在于,梦相对于觉是短暂的,虚幻的。觉时可以意识到梦,回忆、分析梦境,而梦时则意识不到觉。梦是人人都有的经验,人们可以据此对证悟得道的状况、境界进行推测。因此,佛教也喜欢用梦作比喻,来说明所谓现实的虚幻不定。

  “牧”是放牛的奴隶,是春秋时最下贱的一等人。《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辠,辠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

  “固”是“固定不变”之义。《韩非子·五蠹》:“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陈奇猷校注:“一,谓统一;固,谓不变。”

  “君乎牧乎,固战。”是愚者“窃窃然知之”的具体内容,所以,《今注译》引林希逸说,认为“固”是“固陋”之义,欠妥贴。按此注,“窃窃然知之”的“之”就没有落实。这句话,似乎是针对孔子“唯上知与下愚不移”的观点而发的。因此,后面紧接着说:“丘也与女皆梦也”,就很自然。

  “弔”,是“至”、“善”的意思。《诗·小雅·节南山》:“不弔昊天,乱靡有定。”郑玄注:“弔,至也;至,犹善也。”“诡”是“怪异”、“奇特”的意思,《管子·法禁》:“诡俗异礼,大言法行。”“弔诡”意即“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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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使我与若辩矣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

  我的译文如下:

  “假如让我和你辩论,你胜了我,我不能胜你,你真的就对了吗?我真的就错了吗?我胜了你,你不能胜我。我真的就对了吗?你真的错了吗?那些观点有的情况下是对的,有的情况下是错的?那些观点都是对的,那些观点都是错的?我和你相互之间并不能彻底弄明白。人本来就受到他自身观念的蒙蔽,那么,我们让谁来纠正呢?让与你意见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你一致,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看法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一致,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和你意见都不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和你都不同,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和你的看法都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和你都一样,怎么能指正?那么,我和你和别人全都不能相互透彻了解,还要守着那立场吗?什么叫‘用合道的标准来融和各自的立场’呢?答案是:‘肯定“不肯定的” ,成就“未成就的”。’‘肯定’如果真的是‘肯定’。那么,‘肯定’与‘不肯定’的差异,也不去分别;‘成就’如果真的是‘成就’。那么,‘成就’与‘未成就’的差异,也不去分别。声音的变化由于发声的条件不同而产生,倘若它们能超越发声的条件,用合道的标准来融和,依此引伸扩展开去,能穷尽岁月。没有时间观念,没有利害观念,效应从‘无’的境界中发出来,故而也存在于‘无’的境界之中。”

  “黮”(dǎn),有阴私之义。《方言》:“黮,[黑尨] ,私也。”《今注译》引朱桂曜说“‘黮’,有黑义;‘闇’同黯,同黤,亦有黑义。”因此,陈鼓应先生译为:“凡人都有偏见。”意思差不多,但“受其”两字未能落实,直译“人固受其黮闇”句,应为:“人本来就受他自身观念的蒙蔽”。

  “而待彼也邪”句,《今注译》译为:“还等待谁呢?”此译欠妥。一则,把“彼”译为“谁”很勉强;二则,以后马上有“相待”一词出现,其中“待”为条件、立场、依据义,这里的“待”也不应是“等待”义;三则,这样译,意义上没有递进。而照庄子原文的句式,此句意义应更上一层。联想到本章第一节中“非彼无我”句,结合“待”之义,我理解“彼”为“那立场”——各自的立场。

  “天倪”,“天”,这里是“至德”之代称,“德至同于初”,因此译成“合道”。“倪”是“端”之义,又是“仪”之义,综合起来,译为“标准”。《寓言》篇:“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就像圆桌会议,不分上首下席,团团一圈,谁都可算是第一个,谁也都可算是最后一个,一律平等。“莫得其伦”与“以隶相尊”是针锋相对的。

  “化声之相待”,《今注译》:“变化的声音是相待而成的。”这样译,“相待”就是“相对”的意思。但声音不是一对对相互对立的,从前文庄子写“地籁”的段落中可以看到,风吹如果一样,由于窍孔形状不同,发出的声音也千差万别。因此,“待”指的是条件,“相”不是“相互”的意思,而是“共同”的意思。《广韵·阳韵》:“相,共供也。”与前文“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之“相”同义。《大宗师》:“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这几个“相”,都是“共”义。这句话若硬译,则为:“(就)声音变化的共同依赖于条件(这一点来说)”。

  对“曼衍”的注解,前面解释“寓言”时已说过。“忘”,是心中亡失的意思。因此,“年”与“义”都只是一种观念。“振”,奋起的意思,是一种动力的表现。因为前文以“吹”作为推动力,那么,“振”就是这种推动力的效应。今人译声波频率扩散效应为“共振”、“谐振”,可以说是受了《庄子》的潜在影响。《今注译》:“振于无竟:遨游于無穷的境地。”引了林希逸说:“振动鼓舞于無物之境。此‘振’字便是逍遥之意。”是有些离题发挥了。这番话,还是借声音与动力来阐发“道”的奥义,怎么能一下跳到“遨游于无穷的境域”上去呢?另外,《集释》、《集解》本都作“无竟”,《庄子解》、《论释》、《今注译》作“無竟”,显然,王夫之、章太炎与陈鼓应,都没有注意到《庄子》中“无”与“無”的区别,以致产生妄解。

  这段话,是对本章第一节中“彼也一是非,此也一是非”讨论的深化。引进一个第三者以后。说明在“物”的层面上,知性永远不可能达到绝对真理的高度。对真理的认识,不是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来解决的。要证“道”,一定要扬弃“物“的局限性。前文说的是见“道”方能“齐物”,这里说的是“齐物”可进一步证“道”。这就是佛教中说“理可顿悟,事须渐修”的意思。“是不是”,“然不然”,不是简单地和稀泥,而是尊重他方的特性,让他按照自己的特性去肯定、去成就。这就是“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的意思,也就是《金刚经》中所说:“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陈鼓应先生依照吕惠卿的本子,将“化声之相待”至“所以穷年也”,移至“何谓‘和之以天倪’”句上,这样文理上似乎更通顺些。但按现存本,“何谓‘和之以天倪’”虽然有些突兀,然而也能解释得通。可以把“和之以天倪”理解为当时比较流行的说法,就不显得唐突了。主要是为了尊重现存《庄子》原貌,能不改尽量不改。

  本节长梧子与瞿鹊子的对话,相对于上节王倪与齧缺的对话,长梧子的谈锋要犀利得多,也更幽默。丽姬“后悔其泣”,如果联系其人经历来看,就很有幽默感。庄子已很注意用对话来刻划人物,这在先秦诸子的文章中是独树一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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