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宝似醒非醒地呢喃了声:“这么晚了?”我恩了声,继续跟夜对坐。
夜非常静谧。只有些风敲得窗户吱吱作想。收到一个短信说,明天刮台风,比94年的还要厉害。来吧,把一切都毁灭。前世今生,就在那王母娘娘的太虚迷镜里都一并化了灰尘被风吹个干净。
言情小说里太多灰姑娘套上水晶鞋的故事了。若不是冲着亦舒,我是不会去看的。但冲着她去看,却还是不想看完。莫非我已经脱离了只看情节不看枝叶的低级趣味了?阿白那借来的,她说这书店里买不到,是通过一位神奇的大哥直接从出版社拿来的。我赶紧如捧翡翠,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庄重地发誓:我会保护好它的。阿白笑了笑,别弄丢了。
亦舒用了一切怜悯的语言来写一个二十一岁冷心肠的姑娘的人生奇遇。青春不拿来卖,也还是会过时的。喜宝这样为自己解脱。
我无意要责怪喜宝什么,正如书里所说,这世界这样的事多着呢。有人杀人放火照样纨绔膏粱,她一没害人二没骗人只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一个老头子来谋生,有什么好指责的。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千百年来谁不冲着这个奔忙。
只是我不喜欢亦舒的笔调。她太醉心于美化喜宝,以洗淡她这种不道德所可能引起的阅读的呕吐感。首先她给她一个非常悲惨的家庭背景。出生没多久,父母离婚,跟老妈相依为命。从英国留学回香港渡假,老妈扔下她嫁给一个澳洲人,还不顾她会流浪街头把租房退了。这就让喜宝去勋存姿那里寻求一个安身之处有了正当的理由。一个女孩子家,没什么钱,一没房子二住不起旅馆(下学期的学费还没着落呢),有个人愿意包她不是救了她一命吗?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给老头子做情妇的安排多人道呀。
但是我们看书里的描述,母女间的情感有这么淡漠吗?两人久别重逢是搂在一起真心实意地痛哭的。她老妈再怎么要远嫁他乡,为她多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过完假要回剑桥继续读书的),这钱总还有吧?如果没有,继父总能帖点吧?
老妈为了给她好的生活,累死累活做空姐,不忘给她买好看的首饰,好看的衣服,不忘让她上好的学校,怎么这会要再嫁就这么绝情了呢?作者的心也太狠了吧。
第二是让喜宝和勋存姿产生一种类似爱情的美好感情。书没看完,我不知道是不是。但前面却是提到了的。也就是说在这种物质的交易上有了精神的参与,这就使这种交易大大地纯净起来了。英雄惜美人,这无可厚非。感情的产生本来就是非常奇怪的,这点倒不好苛责。
第三是让书中几乎有出现的男人都爱上喜宝。这世界上有种女人确实很幸运,众星拱月万人瞩目。但让天真的勋二小姐的夫婿也喜欢上喜宝,这又何必呢。喜宝说要很多很多的爱,但这些爱对她来说是多余的,是芥草羊大便一类的东西。给得多了反而让我想吐。这倒不是我嫉妒,只是美化她过分了,失去了一种和谐平衡的美。有个人说美就是和谐。我是赞同这个观点的。
第四是让喜宝所有的优点都是优点,几乎没有缺点。她美丽,冷漠但不失善良;聪明,做事果断干脆;懂得报恩,也会为没有自尊而生气。她在人间打滚二十一年,看尽一切炎凉冷暖,几乎无坚可摧。而且作者还不忘给她戴上剑桥高才生的帽子,让她锦上添花,打遍天下无敌手。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个细节是:喜宝有次觉得这样的生活过不下去了,把勋老头子给她的大把钱、首饰卖掉的钱,都存入了银行,打算远走高飞过自己的自由生活。她拿着卖身得来的钱觉得自己可以重新过上自尊的生活。我窃笑,然后大笑。他丫的你要自尊,一无所有地离开才真的是。即使自由了还是舔着人家的屁股,充其量只能算是伪自尊。
这样的喜宝我不喜欢。除了一种生存的本能,被作者美化到极点的完美,就没别的了。故事的主人公太过物质化,尽管她善良、美丽、真诚,但看的途中我找不到真、善、美。这实在是奇怪。也许这部小说该当作传奇来看待,或者成人的童话。但我不想这样。它除了猎艳的那种效果,就再没别的了。这样的亦舒让我失望。也许我毫无意义地要求高了。一部消遣用的小说,你希望它伟大,不是太杀鸡用牛刀了吗?
故事的结局:喜宝丑媳妇终于熬成公婆,卖掉青春磨得好运,老头子死了,她有了一大笔的财产,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于是陷入了另一场空虚。
繁华落尽,灰尘满面。小说就一个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