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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请原谅,我站在变态的那一边--闲说《凤舞九天》

[原创]请原谅,我站在变态的那一边--闲说《凤舞九天》

    我不喜欢陆小凤,甚至有一点点的讨厌。

    不喜欢并不等于讨厌,不喜欢只是没感觉而已。所以不喜欢的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的人很多,如果我无法在一个人身上看到让我怦然心动的亮丽色彩或者在某人的某一时刻忽然因为某件事触动我内心深处的一些柔软,那么,我自然就无法喜欢上这个人,所以,我不喜欢陆小凤。他不是没有光彩的人,其实公平来说,他光彩夺目,只可惜,那些光彩是我的盲点,所以,我仍旧不喜欢他。

    我不大会讨厌一个人,因为讨厌一个人是很折磨人的一件事,尤其这个人是自己喜欢的书里举足轻重的人物。可惜,不幸的是,我有那么一点点讨厌陆小凤,不幸中的万幸是,在《凤舞九天》之前,我还没有讨厌他,甚至在薛冰还存活在故事中的时候,对陆小凤的好感还是多过故事中很多人的。

    但是,说陆小凤总不能够撇开《凤舞九天》的,所以,等《凤舞九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有一点点讨厌陆小凤。这一点点讨厌的原因倒并不是因为他本身,而是因为沙曼。对于沙曼,我不仅是不喜欢,还有很多很多的讨厌,所以,最后殃及池鱼的让陆小凤也沾染上了一点点讨厌。

    沙曼是个很美的女人,不仅美丽而且聪明。可是我不喜欢,我不是不喜欢女子美丽而聪明,美丽而聪明的女子大多是讨人喜欢的,一如苏樱,一如李红袖,一如燕七,可是我不喜欢沙曼。
    沙曼不仅美丽而聪明,而且似乎很痴情(请原谅我用似乎这个词,对于大部分人认可而我不想认可的事情,我就喜欢用似乎来形容)。我不喜欢她就因为她的痴情。我不是不喜欢痴情的女子,我喜欢的几乎都是痴情的女子,比如风四娘,比如翠浓,比如蓝蝎子。我能够接受各种各样的痴情,无论是深藏心底的,还是默默付出的,甚至不被人理解的。但是,偏偏到了沙曼身上的时候,我狭隘了,我就是讨厌她那所谓的痴情。
    《凤舞九天》中,沙曼和陆小凤可谓两情相悦痴心一片,虽然全部的陆小凤中我更喜欢薛冰多一点,但是倒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希望陆小凤为此就孤独终老,我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别扭不是因为他们中间夹了一个薛冰(当然,或多或少有一点,但是即便李寻欢与林诗音情深如斯,我仍旧很开心看到最后李寻欢的身边站了一个孙小红),而是沙曼的背后站了一个宫九。

    “那个变态啊。”提到宫九的时候,别人这样反应着。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的时候,我很诧异,因为之前我从来没有把宫九和变态联系起来。在此之前,宫九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反派,一个阴谋的执行者,一个武功高绝的人,一个头脑出众的人,一个隐藏了很深的空虚与痛苦不知如何发泄的人。当然,最后这一点在别人处一致公认为“变态”。
    变态是相对于正常而言的。将痛苦用一种普通人不能够接受的方式发泄出来,就是变态--似乎对于宫九这个变态的帽子完全可以如此理解。不过,人在痛苦的时候,又都是如何发泄的呢?既然是发泄,又有多少是正常的呢?醉酒?于是成了常人眼里的酒鬼(这个太多,书中比比皆是)。逃避?于是成了常人眼里的废物(三少爷的那只剑啊)。自虐?于是有了一个名词叫变态。这样说,似乎从名词上,行为上来为宫九开脱,其实,我倒并没有想过为宫九辩解什么,只是习惯上的碎言碎语而已。其实变态就变态吧,又有什么关系。

    宫九出场的时候,沙曼与陆小凤已经成了好事。不过,那时候沙曼还仅仅是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无论谁杀了飞天玉虎,她都要报答那个人。我绝对相信杀飞天玉虎的如果不是陆小凤而是随便一个什么张三李四的话,沙曼也会兑现这个诺言的。所以,沙曼说要走的时候,我也毫不怀疑她会离开,然后在那之后把陆小凤忘记个七七八八(这样说也许有损陆小凤的魅力,但是我一直那么认为)。然而不凑巧的是,偏偏这个时候,有人说“九公子回来了。”于是,沙曼又重投了陆小凤的怀抱,两人开始以爱情的名义逃亡、反击甚至杀人。

    我从不怀疑宫九对沙曼的感情,在我看到那一朵冰花之后。我也没有想过去深究这种感情产生的根由,因为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行为上判断出他爱不爱另外一个人,但是我们却无法追求出他为什么要爱另外一个人。

    武侠是成人的童话,即便是古龙的书中,这一次,在结局仍旧无可避免的走了老路。我们看到象征魔王的宫九倒下了,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只是,这毕竟还是古龙的书,所以,魔王不是因为王子的勇敢和正义倒下的,倒是因为公主脱光了衣服让魔王卸下了自己无敌的结界。是的,沙曼不是第一次脱光衣服站在别人面前,但是,这一次,当沙曼扭动自己美丽的身躯的时候,当宫九的胸膛因为这扭动而插入陆小凤手里的鞭子的时候,我对沙曼那聪明的头脑美丽的身躯产生了鄙视。

    胜利不一定就要只靠武功。王动用一床棉被轻松战胜红、白蚂蚁的时候,楚留香打碎石观音的镜子打碎她不败的神话,我对他们心生敬仰,因为他们靠的是大智慧,脱出了一招一式窠臼的大智慧。而沙曼的行为不可谓不聪明,但是,她的胜利在我眼里靠的却是无耻,不是因为她脱衣而无耻,而是因为,她利用的与其说是自己的美貌不如说是宫九的深情。

    也许,有人说,换做另外一个女人在那一刻做同样的事情,宫九仍旧会死。可是,我还记得陆小凤第一次见宫九时他们的对话:即便是在那样的情况下,陆小凤仍旧没有机会杀宫九。然而到了结局,陆小凤却成功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漏洞,我更相信是因为宫九对沙曼有情,所以才会难以自制。

    所以这一次,我站在变态的魔王一边,讨厌那个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的王子与公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0 15:03: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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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但是,说陆小凤总不能够撇开《凤舞九天》的,所以,等《凤舞九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有一点点讨厌陆小凤。

  <凤舞九天>后面大部分都不是古龙写的,很可惜这部系列没能善终

一腔热血,一轮夏阳 一枕落花,一夜秋霜 一肖寒蒿,一岁冬雪 一城风絮,一郭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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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和沙曼的结合总让我觉得怪怪的…因为沙曼实在是个不怎么女人的女人,跟古龙笔下那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女子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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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救人”一章的后半段往后,是薛国兴代笔的,情节安排也非古龙原意。

楼主妙笔千言,但未能看出后半部分的代笔,未免有些遗憾。

“说陆小凤总不能够撇开《凤舞九天》的。”恰恰相反,说陆小凤应该撇开《凤舞九天》。

读古龙书 听学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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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陆小凤系列最应该踢开最后的《剑神1笑》。

我总觉得可惜了《凤舞9天》这个好名字。相比之下,《剑·花·烟雨江南》的遗憾也在这--内容是精彩并热血了,可惜跟书名风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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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九天》书名虽美,但非古龙原意,古龙原先把该篇定名为〈隐形的人〉,后薛国兴续貂,结尾让小凤过上幸福生活,“飞翔在九重天上”,故出版时改名为《凤舞九天》。

《剑神一笑》虽然也应踢开,但毕竟有一半是古龙亲笔的,代表了末期的风格,所以虽然不好看,也非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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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喜欢牛肉汤。
虚心傲骨 笑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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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让你飞在2006-10-21 18:32:00的发言:

“仗义救人”一章的后半段往后,是薛国兴代笔的,情节安排也非古龙原意。

楼主妙笔千言,但未能看出后半部分的代笔,未免有些遗憾。

“说陆小凤总不能够撇开《凤舞九天》的。”恰恰相反,说陆小凤应该撇开《凤舞九天》。

我只能说的是,就算是代笔之前的沙曼,也一样让我讨厌。而最后的最后,只是一个更齿冷的行为罢了。

妙笔不敢当,不过代笔这种事,就算我看不出来,随便什么地方,也都能够看到说明的,就算想捂起耳朵装不知道,也还有些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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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云兮在2006-10-21 19:42:00的发言:
我还是喜欢牛肉汤。

其实原本的副标题是:闲谈陆小凤沙曼宫九与牛肉汤

可惜的是写到宫九的时候,忽然被老板叫去训话,回来之后怎么也写不下去了,只好在宫九那里草草结束。

我一直都觉得牛肉汤写的比沙曼生动多了,也可爱多了。同样是聪明的一语点破人心,沙曼给我的感觉是冷,是骄傲,而牛肉汤则是可爱,是狡诘。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至少我现在找不出什么证据来证明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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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白天羽在2006-10-21 18:17:00的发言:
陆小凤和沙曼的结合总让我觉得怪怪的…因为沙曼实在是个不怎么女人的女人,跟古龙笔下那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女子比起来。

其实用了很多很女人的形容词来形容沙曼,可惜最后,沙曼给我的感觉还是很糟糕。

同样是脱衣救人,铁心兰让我感到伟大,沙曼让我感到恶心。

同样是面对自己情深一片的敌人,苏樱让我觉得聪慧冷静,沙曼却让我感觉无情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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