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多情剑客无情剑》 大约一个月以前读完《多情剑客无情剑》,读完以后没什么感受,但是当静下来回想的时候,感触颇多,对很多人的看
法也有所改变,最明显的当属李寻欢。刚看完的时候我挺同情他,但是后来细细的思考,李寻欢这个人并不像书中说的那么高尚。这部书看一
遍有一遍的收获。看完这本书这么久了,写下这篇评论,也可以说是读后感。
(开始是崇拜英雄,象同情女生一样同情,女生的同情总是暗里另有一套想法的.这个英雄人物的主观不太对路,是被古龙硬性拔高的.难免出如此
怀疑.)
这部书大概是古龙小说中最受读者青睐的。书中虽然刀光剑影,却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情”字。有作者的情,有书中人物的情,人生百味,
怎一个“情”字了得。 江湖万象,是非难分。熟是熟非,熟善熟恶,有几个人能看的清楚?书中有个人物叫赵正义,人称“铁面无私”的赵大
爷,开口闭口江湖正义,俨然一个侠义之士。其实却是一个阴险狡诈,卑鄙无耻的小人。正如铁传甲所说:“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
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几个是真君子呢?”作者写追捕梅花盗这个事件的目的大概就是为了塑造这一批“侠义之士”吧。明明对美色
财宝垂涎三尺,却冠冕堂皇的说什么“黄金美人,等闲事耳,只不过是为了要替江湖除害而已。”阿飞杀死“梅花盗”,并且有林仙儿做证,
却没有人肯承认他。道理很简单,田七爷与赵大爷这样的大侠怎肯将梅花盗让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人。阿飞想要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将
出风头的事都让给那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认为他“少年老成”,是个“可选之才”。再过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
轮到阿飞出名了。这就是所谓的江湖,哪有什么公理?那些所谓正义之士说的话就是公理。
(小女生难免被父兄师长的堂堂之威笼罩,表面的顺从下自然一肚子的腹诽,自然小女人的说三道四.)
书中有个金钱帮,金钱帮有个上官金虹,荆无命杀了他的儿子,但是他却因为要利用荆无命而毫不为之心动。他认为,只有无情才能成功。他
和所有的人都是这种关系,只有利用与被利用,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人性的堕落,真情的丧失,写的淋漓尽致。
(对社会的初步理解.)
这部书作者花了很多笔墨写感情,朋友之情,男女之情。
“朋友”,世上有多少人能当的起这两个字。有些人相处多年,却如同陌生人。有些人萍水相逢,却能够肝胆相照。有些人平日里亲切友善,
实际上是笑里藏刀。有些人平日里独来独往,冷若冰霜,实际上有一颗滚烫的心。
(对这个有深切认识的,女生比男生多.男生很多泛泛之交.女生之间的交往自然复杂微妙得多.萍水相逢,却能够肝胆相照,不过是一时之热心.平
日里亲切友善,实际上是笑里藏刀。必然是背后说了坏话,告了小密.冷若冰霜,实际上有一颗滚烫的心,必然是我受委屈的时候说了公道话.)
在李寻欢,阿飞,铁传甲这种人心里,朋友是多么的重要。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李寻欢为了朋友连心爱的女人都拱手相
让。阿飞迷恋林仙儿,但听到李寻欢有危险时,毫不犹豫的前去搭救。铁传甲为了朋友,宁愿自己受冤屈,甚至冤死,也不肯说出事实,为自
己辩白。还有一个荆无命,他和上官金虹的情谊,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几乎有点变态,但是这种感情也是很难得的。
(十之八九的男生,是不会觉得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的情谊是难得的.觉得简直是丧失了自我独立的古怪.不过,有些女生内心里的友谊,却是如此
的.女生大多用身体感触感觉来体会感情,所以对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的步调一致,如影相随非常有感触.女生去厕所都要找个伙伴,另一个在外边
闻味道不成?不过,黑珍珠和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成好朋友的时候,也是这么形影不离的.)
爱情,李寻欢和林诗音,孙小红之间的爱情,阿飞和林仙儿之间的爱情,让人回味不已。人在红尘,岂能无爱,不管你是武林败类或是英雄侠
客,都逃不过这个情字。
(男人世界里当然有无情的人.女人世界里,好女人坏女人,真情假情,都是离不开情的.)
夜笛伴着悲歌:何必多情?何必痴情。花若多情,也早凋零,人若多情,憔悴,憔悴……人在天涯,何妨憔悴,酒入金樽,何妨沉醉。醉眼看
别人成双成对,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李寻欢则低吟:花木纵无情,迟早也凋零,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人若无情,活着还有何滋味?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也总比无泪可
流好几倍。
唉!多情也好,无情也罢。人总是逃不脱自己的命运,注定要这样生活,注定要遇到这样的故事。
(看来还没遇到,还不知道情之乏味,庸俗之一面哪.女人真正知道了情,女人走着女人比走的婚嫁生育后,就不看古龙了.现在,自然是多愁善感.)
这部书我觉得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书里的这几个人。
李寻欢,书里的主要角色。书中李寻欢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很多人都很喜欢这个人物,但是我始终都不喜欢他,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阿飞。所
有的人都崇拜李寻欢,可是我觉得他除了那把飞刀之外,没有我崇拜的东西。对于爱情,他深爱着林诗音,却因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的兄
弟也爱她,就把她转让了。兄弟如手足,但是女人就真的是衣衫吗?是说让就可以让的么?他认为他这么做是慷慨是有义气,但我看来简直就
是荒谬。他知道林诗音是爱他的,他却把她给了龙啸云,这样龙啸云就得到了林诗音么?龙啸云会幸福么?林诗音会幸福么?也难怪龙啸云会
那么恨他,林诗音也怨他。
(喜欢他的人不多,只是美化自己创伤的一些人而已.所谓完美,是古龙硬加上去的.女生当然喜欢男生象共产主义一样按需分配地爱自己拉.比爱
更让女生需要,是容忍.容忍一切,包括不爱.女生都想让男生爱小曹操不成?)
更让人觉得讨厌的是,既然已经“成全”了他们俩,那就让他们安静的生活。但他却总是耿耿与怀,藕断丝连。雕刻林诗音的像,回家乡去找
她,还在她屋外保护她,好象所有的人都对不起他。他可知道,他所经历的一切,龙啸云,林诗音,龙小云的不幸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确实,这样的人物在男人世界里只能是美化自己创伤的一些人.但是,在琼瑶的小说里,难道没有这样的男人女人?女性里这样的人难道不多.把自
己竞争的失败说成成全,自己活得很别扭而藕断丝连.古龙也许是受了这样人的启发才塑造了李寻欢,又用李寻欢的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来挖
苦之.女作家的言情小说里塑造的男人只是符号,藕断丝连也让人没什么感觉.男人塑造的可是有血有肉,自然让人觉得滑稽,自恋了。)
书中孙小红对李寻欢的崇拜和爱慕我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她只是听过李寻欢的故事,听过他散尽家财,做浪子不做公子,将爱人拱手让给了朋
友。就这样,她便对李寻欢芳心暗许。书中的人基本上都崇拜李寻欢,好象他天生就有一种让人崇拜的魔力。
(女生不知道女生吗?因为他是名人所以崇拜,因为他是班草所以喜欢.喜欢之后才喜欢他的具体.接近后,又去挑剔他的平凡.这是老习惯了.)
我清楚的记得一句话,李寻欢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抽动了一下,这种自信与理直气壮
让我毛骨悚然。感觉像是一个暴君,一个狂妄的独裁者。这个世界,谁有那种明察秋毫的智慧,谁能辨别一个人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我承认
他是公正的,是正义的,但是他没有弱点?不会有失误?不会看走眼么?
唉!李寻欢,那么多人崇拜他,那么多人喜欢他,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只不过是一个超级自恋的神经病。
(粉丝和偶像接触多了才知道平凡,这点上女生比男生仔细的.如果不喜欢这个偶像,当然看得更清楚.)
林诗音,一个可怜的女人。她是龙啸云的妻子,龙小云的母亲,但又爱着李寻欢。她不能不爱自己的丈夫,她爱自己的儿子,她对自己过去的
恋人又有一种别样的感情。她的一生都是痛楚的,所有的事都是左右为难。这个女人完全是被李寻欢害了的。当初故意伤她,把她让给龙啸云
,但是又不让她安宁,还要回来再伤害她。伤害她的儿子,伤害她的丈夫。我若是她,我一定不会原谅李寻欢。可是她到最后竟然不再怨恨李
寻欢。唉!女人啊,女人。
(女生认为,妻子一定要爱丈夫,母亲当然要爱儿子.女人肯定会爱初恋的爱人.不管是勉强还是被迫,从理论上都是应该爱的.女人经常在生命中面
临选择,所以也讨厌选择.女人容易厚此薄彼,所以也不愿意让人知道厚薄.既然选择了,再让选择就讨厌.既然没人知道厚薄,再有个知道的就可恶
.女人本就容易认为对不起自己的是别人,何况一个帮倒忙,把一切搞乱的家伙?当然了,离开的再来纠缠,让女人讨厌.离开的人就此绝断也让人怨
恨.)
阿飞,我觉得他倒是个英雄。他虽然不是很完美,但是这并不掩盖他的光芒,这更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他出现在雪地里
的时候,作者把他比喻成一匹孤独的狼。狼本是群居动物,一匹狼独自流浪,那是怎样一种凄凉啊?!可是阿飞很孤傲,很冷漠,但是又不失
率真和可爱,让你觉得没有资格去怜悯他。他爱林仙儿,他知道了她那些放荡的行为,仍然克制不了自己对她的爱。这是初恋的盲目与执着。
为了她,他从一个英雄变成凡人,又因为她,他又从一个凡人变成了英雄。阿飞这个人,让我感动,让我崇拜。
(说好就是好,不好也好.很孤傲,很冷漠,当然比周旋于花丛好.初恋的盲目与执着,说男人是对自己没什么坏处.说自己是敝帚自珍.理想的男人
应该是爱的时候,五体投地,装聋作哑.上当了以后,又若无其事,奋发图强去也.)
林仙儿,她是一个贱女人,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的身世很悲苦。她知道自己的出身太低,所以无论做什么事都分外努力,总怕别人瞧不起
她。她是一代尤物,几乎没人能经的住她的诱惑。她很懂得使用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最有效的武器。书中好象把所有男人对女人的憎恨都
集中到了她的身上。有多少男人一方面想与她共享鱼水之欢,一方面又一副正人君子似的骂她“婊子”。这是多么的可怜与心酸。她最后的结
局更是让人怜悯。
(女人为了不让人瞧不起而努力,是志气.女人会使用自己的原始武器叫本事.揭露男人一方面想共享鱼水之欢,一方面又一副正人君子似的骂她
“婊子”,是女人的逻辑性与正义性.呵呵,坏的总是男人,只要这个女人不讨自己的厌.至于最后的结局,女人都希望爱自己的人很多,都怕最后谁
也不爱自己.)
龙啸云,这个书中最悲剧的人物。他救过李寻欢一命,两人结为兄弟。他并不知道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感情,所以他爱上了林诗音,爱的死去活
来。李寻欢把林诗音连并他的宅子,财产通通送给了龙啸云。他还满心欢喜的以为结了一个好兄弟,哪里知道这就是他悲剧的开始。他和林诗
音结婚以后,林诗音仍然对李寻欢念念不忘,离去十年的李寻欢又突然回来。他是一个男人,是别人的丈夫,他面对李寻欢时的心情可想而知
。然而李寻欢对他处处表现的有义气,重情义。龙啸云怎么能不很李寻欢。“我的确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儿子。我们本来活得好好的,你
一来就全都改变了!”“我本来是这家的主人,但你一来,我就变得好像只不过是在这里做客。我本来有个好儿子,但你一来,就叫他变得半
死不活。……”这种屈辱是一个堂堂男子汉可以忍受的么??书中说他是个虚伪的小人,可是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真正虚伪的是李寻欢,以
“无私”而成其私的小人。最后龙啸云为了赎罪去死,尸体被金钱帮的人以他们简单的方式处理。一个字:悲。
(女人都是自私的,无论爱或者其他.所以看见无私总有些别扭.总要找出其私来的.尤其是体现自己自私的无私者,如同衬托出自己是恐龙的美女.
这样的角色当然很可恶,李寻欢既然可恶,和他敌对的龙啸云就是好人了.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一部书写出了这世间的是非颠倒,人心险恶。写出了芸芸众生无奈又精彩的生活。
(尤其是古龙明白女人心思,很会借鉴琼瑶的思想,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真是何其颠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