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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玉] [分享]《金庸小说人物谱》作者:曹正文

郭芙

  在《神雕侠侣》中,郭芙算不上主角,但她的戏举足轻重。杨过与小龙女的姻缘波折贯穿全书,那层层波澜,与郭芙的鲁莽任性有关。郭芙用淑女剑斩下杨过一条手臂,又用毒针伤了小龙女,致使这对恩爱夫妻一别十六年。郭芙罪名不小。

  郭芙在金庸笔下的女子中,很有个性。她心胸狭窄,又无头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鲁莽姑娘,这性格自然与家庭环境有关。她是名门之女,父亲郭靖是一代大侠,母亲黄蓉是丐帮帮主,外公黄药师更是名震武林,再说她成年时,妹妹郭襄与弟弟郭破虏还未出世,一个独生女儿由宠爱而变得任性刁蛮,也不奇怪。

  但郭芙的不可爱之处,还在于她生性浮躁,沾染上了仗势欺人的恶习。她幼年与武氏兄弟学武,调皮中带点撒泼,这还不失为顽女的天真;后来她在襄阳城中误伤杨过,或许也有情可原。但过了十六年,三十而立的郭芙带了弟妹外出,其识见居然在妹妹郭襄之下。她说话傲慢无礼,一张嘴便教训人,动不动就出手伤人,我实在为郭靖、黄蓉夫妇有这么一个不讲道理的女儿而深感遗憾。

  郭芙的任性,粗看与其母黄蓉酷肖,少女时代的黄蓉又何尝不调皮刁蛮?但黄蓉所作所为,毕竟很有分寸,她对恶人毫不留情,对善者又有同情之心,并且黄蓉的聪明与武功,也是郭芙所比不上的。郭芙不看场合,对任何人都会耍脾气,自以为姑娘天下第一。这与父亲郭靖不擅管教、母亲黄蓉处处护短有关。养不教,父母之过也。

  郭芙的结局,表面上看来很幸运。她嫁给了英俊而有地位的耶律齐,耶律齐又轻而易举地当上了丐帮帮主。郭芙的后半辈子自然会很舒服,但从她的精神世界去探索,郭芙却不是一个活得很高兴的人。她虽然要啥有啥,一呼百应,但内心深处却充满了烦恼。她常常在别人高兴时自己很不自在,究其原因,是郭芙随心所欲惯了,她这种以我为中心的性格,与大环境必然不会合拍,而这种性格上的阴影,会让她染上心理孤独忧郁症。

  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我们还可以看到类似郭芙这样的人产生的心理悲剧。

郭襄

  郭襄是连接《神雕侠侣》与《倚天屠龙记》的奇女子。她所占笔墨不多,但此女之风采,已足够令读者赞叹。

  在“风陵夜话”一节中,郭襄与其姐郭芙同行。郭芙长她十六岁,但处世幼稚鲁莽,反衬出郭襄的大家风度。如果说郭芙集父母之短,那么郭襄恰恰集父母之长。她既有其父郭靖的诚实宽容,又有其母黄蓉之机智深情。她初见杨过,杨过戴着面具,丑陋无比,她却无半点名门闺秀的傲气。作为一个女性,郭襄比黄蓉、郭芙更讨人喜欢,这不是她外貌俊俏,而是她胸襟开阔,善解人意,又处处为他人着想。这美好品行在古代女子中并不多见。

  更难得的是,郭襄是一个荣辱不惊的少女。她屡涉险境,举止自若,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当她生日那天,杨过为她准备了隆重的贺仪,场面之大,众人大为惊羡,可郭襄本人却丝毫没有得意忘形之态。这种气度与风采,恐怕在金庸笔下的女将中,仅此一人。

  郭襄性情如何,只消看她在断肠崖一幕。杨过与小龙女一别十六年,赶到断肠崖不见小龙女,悲从心生,乃投谷自尽。郭襄面对此景,居然舍身跳下,为救杨过,反以杨过允她三个心愿来求他不可殉情。这番深情,自然是写郭襄心中敬仰杨过。黄蓉曾经以为郭襄为杨过诱惑,一度怀疑女儿与杨过有私。当她偷听了郭襄的三个心愿,才深知女儿心地纯洁。后来,杨过与小龙女团圆,郭襄欢喜中又有一点茫然若失的惆怅,她既说:“只有龙姐姐之样的人物,才配得上他(杨过)。”又心中自语:“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这份痴情,岂不是郭襄心中对杨过的深深依恋?郭襄不知不觉中爱上比她大二十岁的杨过,在现实生活中也可找到这类深情少女,但郭襄痴情而不嫉妒,又极力成全自己意中人与旧恋人团聚,这委实不大容易做到。

  金庸写郭襄情蕾初开,点到为止。郭襄在《倚天屠龙记》中的亮相,已成了出世的女子,其心态几近佛的境界。这是进一步刻画郭襄的洒脱俊爽,拿得起又放得下。她终于成为一代女侠,当上峨眉派的开山之祖。

  郭襄在《神雕侠侣》中的重要性,不妨看她出世时那场惊心动魄的厮杀。她在李莫愁等人的争抢中,屡次落入险境,又吸兽奶为生。这近乎夸张,但这一节已点出郭襄的来历不凡,日后必有一场好戏可看。从郭襄的例子,可知金庸武侠小说构思之精妙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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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灯和尚

  一灯大师,与天南一帝段智兴本是一人。大理国的皇帝怎么会皈依三宝,剃度做了和尚?原来有一段伤心的故事。

  这位段皇爷年轻时醉心于名誉地位,他为了夺得天下武功第一,整日习武,少近妇人,连皇后也数日难见一面。被他冷落的妃子中,有一位绝顶聪明而又多情的刘贵妃,她爱好习武,无意中与周伯通亲近,两人有了一段短暂情缘。周伯通被师兄王重阳察觉后一顿责备,便一走了事。哪知刘贵妃已有身孕,生下一个男婴。段皇爷知道后,也不骂她,反而待她更好。不久那个男婴遭人暗算,刘贵妃怀疑段皇爷暗中下了毒手,便求段皇爷医治。段皇爷见那男婴痛苦万状,却无怜悯之心,其原因是他消释不掉人所常有的妒恨,自己的老婆与人私通,已是奇耻大辱,要救那个使他蒙受“绿帽子”耻辱的私生儿,段皇爷武艺纵高,却无如此博大的胸襟,于是他冷漠地看着那男婴惨死。

  这件事,对于女人来说,是极大的痛苦。身为母亲的刘贵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在痛苦万状中惨死,她因悲愤而头白,由一个软弱的妃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女人。她后来明白自己的孩子是裘千仞假扮侍卫下的的毒手,但她仍然不肯原谅段皇爷,于是她改名瑛姑,在黑龙潭潜心苦修,终于练成泥鳅功绝技,目的是为了刺段皇爷一刀。

  这事让郭靖知道了,他假扮段皇爷挨了一刀。

  瑛姑苦修十余年,却不知段皇爷在十余年中已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那个孩子惨死之后,他的内心受到了莫大震动。他为了忏悔自己的罪孽,抛弃荣华富贵,出家为僧,从英武豪迈的南帝一变为眉带愁苦的老僧。

  他心甘情愿受瑛姑一刀,因为他要以自己的痛苦来了却多年的恩怨,因此,段皇爷一变为一灯大师,令人同情,也令人肃然起敬。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跳出了私人感情的天地,以博大的胸襟去大彻大悟,从而懂得了“宽恕”这一崇高境界,他的思想已从武学进入了宗教的范畴。

  南帝的一阳指,威力无比,但在《射雕英雄传》中并无具体详尽的描写。金庸只写西毒欧阳锋在神志迷乱中脱口喊出:“段皇爷,我不怕你的一阳指!”他说不怕,其实却是怕得厉害,这正好用侧笔点出南帝在武林中的大宗师地位。

裘千尺

  嫉妒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天性之一,而女人的嫉妒往往表现在吃醋方面。比如妻子见自己所爱的丈夫另有所爱,就会暴跳如雷,甚至不顾性命去与他拼个你死我活。这类闹剧在金庸小说出现过不少,《神雕侠侣》中的裘千尺也是这类成功的艺术典型。

  裘千尺是武林高手“铁掌水上飘”裘千仞的妹妹,她从小脾气怪异,与哥哥一言不合就掉头而去,嫁给绝情谷的公孙止。公孙止的武功不及妻子,于是处处受妻子摆布。裘千尺对丈夫要骂就骂,要打就打,随心所欲,根本不把丈夫当人看。公孙止自然受不了,便背着妻子与侍婢柔儿偷情,并想带着柔儿远走高飞,但这一计划未及实现,便被一向对丈夫管束甚严的裘千尺察觉,于是,她便采取了极其恶毒的办法对待丈夫与情敌,让他们每人服下一颗毒丸,然后又拿出解毒药,让公孙止自己决定,给柔儿服下还是自己服下。公孙止是个薄幸的男人,为救自己性命便杀了柔儿。事后,公孙止又恨极裘千尺,骗妻子服下迷药,把裘千尺的手足筋络挑断,抛入深穴。这对夫妻都是狠毒之人,因此想出来的办法一样叫人寒心。

  后来,裘千尺顽强地活在世上,无法走路,十多年来靠爬行苟生。

  为了向丈夫复仇,她居然又练成了绝技。这个因爱生恨的故事过于残酷,因此,吴霭仪女士称公孙止与裘千尺是“恩怨夫妻”,但我总觉得双方无恩可言,只有从嫉妒的膨胀中滋长出来的怨毒与仇恨。

  在这对恶毒的夫妻之间,有两个善良的女子做了无辜的牺牲品。一个是柔儿,另一个是他们的女儿公孙绿萼。

  自然,裘千尺的故事只不过是金庸的虚构,为了取得强烈的艺术效果,未免有些过甚其辞,但是,蕴藏其中的,却是一个万古常新的普遍真理:嫉妒是必须加以克服的恶德,否则,它就会变成一个魔鬼,害人害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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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

胡一刀


  新派武侠小说与旧派武侠小说之间的区别之一,便是倒叙形式的运用。在王度庐、朱贞木的武侠小说中,交代往事往往用“花开两枝,各表一头”的套话,对书中人物过去的经历也总是运用一大段甚至一章的回叙。这种手法虽然可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但总觉得太煞风景。

  开创新派武侠小说的金庸则不同,他巧妙运用人物对话,通过一问一答,把人物的过去经历全部追溯交代,令读者如身临其境。这办法实在聪明,也实在不易。更令人赞叹的是,有些人物的典型性格,居然也能在对话中塑造得光彩夺目。其中写得最成功的便是《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

  胡一刀的故事是通过几个人物轮流倒叙的。胡一刀初次亮相,是用一枚金钱镖打倒十几个壮士。范帮主虽然学过三十六道大穴的解穴法,却对此一筹莫展。还是胡一刀再次打出十几枚铜钱,才为那些壮士解开了穴道。由此可见,胡一刀的武艺惊人之极。

  胡一刀夫妇的外貌,也由宝树和尚(阎基)倒叙出来。他初见胡一刀吓了一跳。胡一刀有一张黑漆脸皮,满腮浓须,头发蓬松松,生相凶恶之极,而他那个娘子却是艳丽的美人。用阎基的话说:

  这对夫妻是张飞娶了貂蝉。但胡夫人不仅敬重丈夫,爱慕丈夫,而且还是女中丈夫,她在胡一刀与苗人凤交手之际,看出了对方的破绽。难怪苗人凤见到胡一刀夫人之后,在自己漂亮的妻子南兰面前要夸奖不已。

  胡一刀与苗人凤的交锋,也是金庸写武打最为精彩的场面之一。比武的经过是通过宝树与苗人凤女儿苗若兰分别倒叙的。一个用刀,硬劈狠斩;一个使剑,轻灵变幻;打了四天,居然不分高低,而且越打越默契,越打越是惺惺惜惺惺。田归农见苗人凤有落败之势,暗中用弹弓偷袭,却被苗人凤一剑拨开,又上去把田归农的弹弓一折两截;而胡一刀听说商剑鸣要与苗人凤比武,就在夜里换了四五匹马来回跑了三百里,用苗家剑法取了商剑鸣的首级来送给苗人凤。后来田归农与范帮主见胡、苗二人不分胜负,在夜里派人去扰乱,想使胡一刀睡不好,苗人凤当即将田、范二人痛斥一顿:“不要脸!算什么男子汉!都给我滚开!”这场生死之搏原来可以化敌为友的,但因小人用计,致使胡一刀死于非命,而胡夫人因为敬重苗人凤的为人,居然违背了丈夫的重托,也殉情而死,临终前把儿子胡斐托付给苗人凤。这场面悲壮之极,也感人之极。

  胡一刀虽然死于苗人凤之前,但个豪迈的男子汉居然能得到美艳女子的垂青,又生了一个了不起的儿子。一个人能做到胡一刀这样也死而无憾了。

苗人凤

  苗人凤这个人物很值得一写,因为他的故事给世人诸多回味。

  自古英雄爱美人,这话并不错。刘邦娶戚夫人,李隆基迷杨贵妃,曹操为了一个邹氏兵败宛城,长子曹昂、爱将典韦死于敌手。历代英雄无不见美人而折腰,但美人是否真心爱慕英雄,这就很难说了。比如《飞狐外传》中那个苗人凤,打遍天下无敌手,称得上是武林英豪,但他娶了美人儿南兰,却不知如何爱惜她、欣赏她,结果让田归农乘虚而入,南兰弃苗大侠而走,这便是美人不爱英雄的典型一例。当然我还可以举出阎婆惜背叛宋江的例子作旁证。

  苗人凤为南兰所弃,这恐怕不是他对南兰用情不专,而是由他性格上的弱点所决定的。苗大侠是个沉默寡言、性格内向的男子汉,他既没有英俊的外貌,更缺少一种女人喜欢的倜傥风流的个性。在感情世界中,苗人凤属于粗线条的,他对南兰不知道如何体贴,正如他对付敌手,只知在武艺上一试高低,而少了一点机智与谋略。苗人凤也许可以公平地打赢胡一刀,但在小人偷袭中却几次受挫。比如他误中蒋调侯的“绝门毒针”,又比如他中了刘鹤奸计,被信中的毒药差点害成瞎子。由此可见,苗人凤纵然武功卓绝,却并无防人的应变之术,因此他成为悲剧中的主角,也就势所难免

  从苗人凤的故事中还可悟到:一个人名气越大,处世越危险。苗人凤被各路武林高手视为攻击目标,就因为他有一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称号。人往往为盛名所累,为盛名所害,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大概因为“树大招风”的缘故,许多聪明的武林高手,都不得不隐姓埋名,不露锋芒,这或许说是一种老练的处世艺术了。

  凤最让人钦佩的是两点:一是他襟怀坦荡,行事光明磊落,所作所为都具备一个大丈夫的气度。比如他明明见爱妻南兰为田归农所夺,他可以杀死田归农,却不动手,他不想用武功让南兰伤心。又叫他与胡斐一见如故,把自己的女儿托给对方,说明他有过人的胆识。第二,苗人凤是个好父亲,他失妻之后,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女儿身上,尽管身受重伤,危在旦夕,还怕惊醒爱女。这份深沉的父爱之情,令人感之叹之。

田归农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笔下的男子》中没有把田归农列入。我倒以为此人很值得一写。

  关于李自成之死,有五种不同说法。金庸取的是《澧州志》的记载,认为李自成兵败后逃到夹山出家为僧。这一记载至今未有定论,但小说家尽可以借题发挥。

  《雪山飞狐》便是金庸的想象:据说李自成手下有胡、苗、范、田四名卫士。李闯王被困九宫山,苗、范、田三卫士突围求援,胡卫士留下保卫闯王。后来闯王被害,那个胡卫士又将闯王首级献给吴三桂,于是当了大官。苗、范、田三个卫士联手,欲杀吴三桂,结果又被胡卫士撞见。

  胡、苗、范、田四个卫士本来情同手足,苗、田、范三人见义兄不义,便将他杀了。胡卫士临死之时只说出了“可惜大事未成”几个字。

  事实的真相当然不是如此。李自成出家做了和尚,胡卫士为了蒙骗朝廷,宁可背上不义之名,用另一个人的头颅当成李自成首级去献给吴三桂。他假意在吴三桂手下当差,其实是离间清廷与吴三桂的关系,挑动他们火并,他说的“可惜大事未成”,即指</PGN0191.TXT/PGN>这件“大事”。

  关于李自成的故事,小说家写得很多,影响最大的便是姚雪垠写的《李自成》。经查考,李闯王的部属中未见胡、苗、范三人的记载,倒有一个忠厚的儒将叫田见秀。如果推想成立,田归农即是田见秀的后代。金庸喜欢推倒“老子英雄儿好汉”的结论,忠良之后却成了奸佞之徒。田归农的所作所为,也可说是金庸理论的一个实例。

  田归农是个相貌英俊、谈吐风雅的中年男子,他还有低声下气、柔言蜜语讨女人欢喜的本事,结果把苗人凤的妻子南兰诱骗到手。《飞狐外传》中写商家堡一场戏中,南兰与田归农神态亲密,似是一对恩爱伉俪。

  后来苗人凤突然现身,欲置田归农于死地,但因为南兰情之所钟不是丈夫,才使苗人凤心头一颤,满怀无限痛苦与嫉妒之情匆匆离去。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苗人凤不解人意,不会与妻子调情,南兰投入田归农怀中,也许自有女人的苦衷。或者田归农也有可谅之处,但他的形象总不够高大。在《雪山飞狐》中,田归农偷袭胡一刀,用计暗害两个大侠,更是彻头彻尾地暴露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耻小人。

  原来田归农爱南兰,不是爱她的美貌与柔情,而是想夺取藏宝之图。

  南兰与他相处日久,终于察觉他的野心,她在悔恨中死去,临终前把藏宝之图还给了丈夫。田归农知道了这一切,他才发觉自己彻底失败,他要苗人凤杀了自己,苗人凤笑道:“我何必杀你,一个人活着,就未必比死了的人快活..这张地图在你身边这么多年,你始终不知,却又亲手交给我。我何必杀你?让你懊恼一辈子,那不是强得多么?”

  苗人凤一走,田归农长叹一声:“兰啊兰,你为我失足,我为你失足!”

  说罢,便自尽了。

  其实,田归农的失足与南兰的失足大不相同。南兰为爱情而失足,而田归农却掉入了贪欲的陷阱。南兰虽然爱他一时,最终还是回到了粗莽的丈夫身边, 田归农获悉此情, 岂能不死在绝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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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外传

胡斐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的相继问世,使新派武侠小说走上了一条光辉夺目的道路。其书中主角胡斐这一形象的诞生,不是陈家洛、袁承志所能比拟的。

  金庸擅长写小孩,比如韦小宝,又比如段誉,都写得呼之欲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胡斐。

  胡斐是个顽皮而机灵的乡下小子,他不像袁承志那么懂事拘谨,也不像韦小宝那样刁滑有趣。他天性纯朴而倔强,从小善恶分明,极富侠义精神。他的起点颇低,几乎没有什么武功,但天生不怕吃苦,好打抱不平。

  由于历经磨难,吃尽苦头,便令读者大生好感。在“商家堡恶战”一场戏中,他的所作所为,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他屡次受挫,明写胡斐经验不足,暗写他心地善良,不知世情险恶难测。金庸还写活了一个程灵素,以其聪睿来补胡斐的诚实,这一对比手法,功力不弱。

  到了《雪山飞狐》中,长大成人胡斐少了一点调皮,也就少了一点趣味;多了一点江湖经验,也就多了一点世故,幸亏他善心未泯,终究是个好人。

  《雪山飞狐》写在《飞狐外传》之前,想来金庸也对这乡下小子大感兴趣,于是就补写《飞狐外传》,描写胡斐的少年生活。不料这一补写,反而把个少年英雄写活了,也显示了金庸独特的艺术风格。

  我是从读《雪山飞狐》与《飞狐外传》起爱上金庸小说的,其结构和语言,都堪为武侠小说之精品。倪匡兄将《飞狐外传》排名金庸小说第十一位,我以为有欠公正;他认为胡斐这一形象写得很不成功,我也不能赞同。胡斐这一形象当然有欠缺,就是他莫名其妙地爱上袁紫衣,但自古以来爱情往往是盲目的,很难从理论上给予解释。

  有人问金庸:“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金庸表示很难回答,但又补充说:“其中也许只有《雪山飞狐》一部,是在结构上比较花了点心思的..有点一气呵成的味道。”

程灵素

  金庸笔下的女主角,几乎个个月貌花容,或妖艳妩媚,或明丽端秀,《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却是例外。

  程灵素在貌不出众,身材矮小,双肩如削,头发稀疏,肌肤枯黄,脸有菜色;小小年纪,不见一点青春气息。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有一对墨黑如漆、精光四射的眸子,这大概是练武之后的奇迹。

  但这个丑女子的心灵却美得动人。胡斐初见她时,她只是一个瘦弱的村女。胡斐向她问路,她却让胡斐为她浇花担粪,看似不近人情,其实却显出她的心机。正因胡斐厚道,终于让程灵素暗暗爱上了他。她爱得坚贞,处处帮胡斐大忙:布局使师兄妹和解,又巧手治好苗人风的眼睛,在掌门会上大显身手,舍身救了胡斐。这一路读来,谁不对这个貌不出众的女子大为赞叹与佩服!

  可惜丑女子的命运比女强人更不如,胡斐受尽她的恩惠,只是对她感激不尽,却从未对她有一丝爱意。程灵素眼睁睁看着胡斐苦恋袁紫衣,心中痛苦万状,表面上还要声色不露。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至死没有怨恨胡斐,临终前为了不让胡斐内疚,居然找了一个理由,让心上人在世上快活。这种痴情女子的心态,岂不让人叹为观止!

  程灵素的武艺不能算第一流,但她精通药草,既是个下毒的行家,又是个治病的高手。她的名字灵素,正是取自《灵枢》与《素问》两本中医学经典。看她给苗人凤治眼中之毒,冷静自若,顷刻之间妙手回春。她的智商极高,又能临危不惧,急中生智,连胡斐也不得不夸她:“这位灵姑娘的聪明才智,胜我十倍!”

  不知读者可曾注意,程灵素也有容光焕发的一现。当胡斐说她是好人时,她一笑之下,犹如春花初绽,枯黄的脸上也显出红晕。可见爱情能使人变美。

  在爱情长河中,心地善良而有思想和程灵素,只是一个旁观者。她的感情结局,大可令世人去回味,去思索。

马春花

  马春花本是个寻常女人。她父亲马行空是飞马镖局的总镖头。马行空号称“百胜神拳”,其实在一部《飞狐外传》中,马镖头的武功只能列入中下之流。马行空带了女儿与徒弟徐铮护送三十万两银子,在途中遇到阎基劫镖,于是引出一个波澜曲折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马行空没有起多少作用,戏剧性的人物却是他的女儿马春花。

  马行空本来想把女儿配给徒弟徐铮为妻。马春花对性格厚道的师兄原有好感,但商家堡的一场恶战,引起了她感情的变化。她先是认识了英俊少年商宝震,就不把徐铮放在眼中;后来又被权倾天下、富甲万户的福公子所勾引,为他生下两个儿子。福公子离她而去,马春花只得有孕之身当了徐铮的老婆。这个故事的高潮还在后头。马行空死后,徐铮带了马春花再次当保镖,他们只保了几千两银子,居然在途中遇到各大高手袭击,其目的并不是银子,而是夺取马春花和她的两个儿子。

  原来福公子回京之后,无聊中想起那艳遇。他玩够了宫廷女子,突然心血为潮,又想起那个有点武功又有点野性的马春花来。他一声令下,派出几十名武林高手,要把马春花带回宫中去重温鸳梦。结果,商宝震杀死了徐铮,马春花又杀死了商宝震,她又心甘情愿地到福公子府中去充当情妇的角色,最终死于相国夫人之手。

  马春花的悲剧,是由她的无知自酿的。她本是民间女子,因为生得颇有姿色,稍稍开了眼界,就先爱上了面目英俊的商宝震,但福公子一出场,商宝震就在她心目中失去了吸引力。福公子不仅相貌堂堂,而且气派非凡。大凡一个女人有了虚荣心,就抵制不了富贵与权势的引诱,当然福公子还有玩弄女人的经验与技巧,一个单纯的镖局女流,怎能不落圈套!

  马春花除了无知之外,还是一个情种。她对胡斐说过,她与福公子是一见钟情,而且至死没有想到自己只是达官贵人的消闲玩物,她把自己的悲剧归为前生冤孽。

  由马春花还可想到那个南兰。她们都不爱厚道的丈夫,一个嫌徐铮粗莽,一个怪苗人凤不解人意。她们都需要一个欣赏自己的男人,如遇到一个有细腻感情的男人,她们都可以为了爱情而献身,不惜抛弃一切。这两个女子的经历,或许对今天的男人有一点启示,那就是在寻找对象之前,先要衡量一下自己有没有征服女人的魅力,万万不可一见美貌女子就匆匆求婚, 即使“ 生米成了熟饭” , 也难保她红杏不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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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

石中坚


  中国有句俗话叫“歪打正着”,《侠客行》中的石中坚的一生,便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解释。

  石中坚是石清与闵柔的儿子,因为石清不爱梅芳姑,梅芳姑便因爱生恨,把他掳去收养。石中坚长在荒山野岭之中,到十二三岁,既不识字,更不知世事,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狗杂种”。这样一个小孩子,后来被牵连到凶杀迭起的武林纠纷之中,是因为捡了一个烧饼,那个烧饼中正好藏有玄铁令,于是他差点成为各派高手攻击的目标。他被摩天居士谢烟客骗上摩天岭后,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谢烟客因为发过重誓,怕他提出要求,就让他学大悲老人的绝世武功,并故意引他走火入魔,让他练内功练得岔气而送命。不料,因为他的弟弟石中玉当上了长乐帮帮主,结果他被长乐帮救了,并把他当作帮主来供奉。期间石中坚死过一次,因为贝大夫为了保全自己性命,将错就错,出手相救;后来展飞因妻子被石中玉强奸,便想结果他性命,不料这一掌正好打在他的“膻中穴”上,让他内息龙虎交会,逼他吐出毒血,这歪打误撞,反而让石中坚练成了一门亘古未有的古怪武功。

  这些描写不算太稀奇,好戏还在后头。当许多武林高手被逼上侠客岛之后,这才明白侠客岛石壁上有一门绝世武功,但这古诗图解令众人疑惑不解。白自在、温仁厚、天虚道人、丁不四以及龙、木两位岛主都精娴武术,却苦思良久而不知如何破谜。这个谜底居然叫目不识丁的石中坚给破译了,石中坚终于成为武林第一高手。

  这种“歪打正着”的故事,多少有点令人难以相信。但因为是故事,读起来却叫人感到扑朔迷离。细细一想,金庸对石中坚的安排也合乎读者的愿望,因为只有像石中坚这样一个天性厚道的人,才配得上做一个真正的大英雄。

  石中坚身上最可贵的品行是淳朴、善良与勇敢无畏。他见大悲老人被三人围攻,便不顾知身安危,挺身而出。长乐帮的米香主连劈三十二刀,把石中坚的头发削得不成模样,石中坚居然为维护大悲老人的安危,在刀风中一动不动,这种勇气令人可敬可叹。谢烟客对他的凶残,他反而以善心去理解。闵柔因为送了他一锭银子,他就想报恩。后来与谢烟客在路上吃饭,他把银子全部给了对方。这种极其可贵的品质,正说明了石中坚尽管没有受过良好的文明教育,但他的本性是:不贪财,无私心,处处想到他人。尤其在那个尔虞我诈的世俗社会中,石中坚确实是一块纯朴的好玉。

  他无意之中洞悉了武功秘籍,这仿佛体现了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再进一步去研究,“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奇妙结局绝非只发生在武林之中,机缘可以造就意想不到的结果,这恐怕也合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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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烟客

  摩天居士谢烟客的戏并不多,但他却是《侠客行》中必不可少的穿线人物。

  他容貌清癯,脸上隐隐有一股青气。他出场时见各派武林高手在争夺一枚玄铁令。金刀寨寨主安奉日的武艺不能说不高,雪山派弟子更是众志成城,再加上使黑白双剑的石清、闵柔夫妇,这些武林高手在谢烟客面前比武,好像是小孩子玩游戏。他一出手,就收了一把金刀与七柄长剑。

  石清夫妇的双剑虽未被夺去,但虎口发麻,长剑几乎脱手。这一场面,足以显出摩天居士的武功盖世。

  谢烟客当年将三枚玄铁令分赠三位有恩于他的朋友,并发一重誓,无论谁得了玄铁令,都可求他去做一件事。因为谢烟客是个武艺高强又言而有信的枭雄,引起江湖上人人都想得到玄铁令,不料这玄铁令却偶然为目不识丁的少年石中坚得到。谢烟客怕他受人挟持,于是把他带上摩天岭。石中坚的离奇故事便由此拉开了惊心动魄的序幕。

  平心而论,谢烟客绝对不是仁厚的君子。他脾气古怪,性子暴躁,手段凶狠。他自称不是好人,也不承认自己是坏人。

  他喜欢玩一点小花招,比如冒充石清夫妇夺回双剑,让雪山派与黑白双剑结仇;又冒充白自在杀人,嫁祸与雪山派。其实谢烟客是自作聪明而毫无见识,他考虑问题往往失之偏颇。他几次想难倒石中坚,结果自己反而被对方难倒。后来石中坚托他管教石中玉,他无法拒绝,只有认命。有趣的是谢烟客明明自己输了,还要安慰自己,用“幸亏”的字眼来自我安慰,足见其智力之低。

  谢烟客的可爱之处,是他极重承诺。比如他发了誓,就一定要去办。

  这一方面是他自恃名气,看重江湖上的“信义”二字;另一方面他相信天命,他收下石中玉便是一例。谢烟客在与石中坚相处之时,多少也受到了一种善心的诱导。他处处想作弄石中坚,其结果是让他自惭不已。后来他遇见石中玉,以为是石中坚,他脸上有了喜色,可见他表面上凶狠,内心还是懂得好坏的。他之所以对世情看得十分冷酷,是因为自己曾教了一个徒弟,那孽徒害得他好苦,那段经历养成了他的暴戾之气。

  一生行事任己好恶的谢烟客,虽然武艺极高,但一辈子都在提心吊胆过日子。他怕石中坚让他自断手臂,又怕石中坚要他去天涯海角找石中坚的妈妈与阿黄。这些联想都令人好笑之极。

  我想,金庸可能想告诉世人一个道理:一个人一旦背上了十字架,无论做什么都不可能随心所欲;有人入了情魔,有人掉入了名利的陷阱。

  谢烟客只为一个然诺,日子就过得很不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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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芳姑

  金庸小说中塑造了许多痴情女子的形象,《侠客行》中的梅芳姑便是令人感到别开生面的一位。

  女人的痴情,一类是温情脉脉,坚贞不渝,一旦不能得到对方的爱,也就非常宽容地谅解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感情去成全对方,让他快乐;另一类则为了爱一男人,感情浓烈到不顾一切,爱到极处反成恨,得不到对方就把对方视为仇敌,破坏他的前程,下定与他玉石俱焚的决心。

  梅芳姑的所作所为,与这两类痴情女子都有一点差别。

  梅芳姑出身于武术世家,父亲丁不四有一套希奇古怪的武功,母亲梅文馨又继承了家传的颇为厉害的“梅花拳”。梅芳姑不仅武艺甚高,而且会做诗填词,精于女红,又是一个天生美人。她看上石清,以为石清定会被她所吸引,但石清偏偏不爱她,却爱上了一个各方面都不如她的闵柔。梅芳姑一气之下,自毁容貌,又将石清与闵柔所生的双胞胎中的一个掳走。以后,变成丑女子的梅芳姑形影相弔地居住在荒山野岭之中,把自己的爱化作强烈的恨,把石清的儿子叫做“狗杂种”,一味冷落和折磨一颗童心。她不许他求人,说人家心里想给的,不求也可以得到;人家不想给的,就不要去求人家。这其实正是梅芳姑发泄自己对石清的一腔怨愤。可怜石清的儿子十一二岁,对世事还一窍不通,却为父亲忍受了种种非人的迫害与辱骂。

  从本性去探索,梅芳姑并不是很凶残的女人。她虽然掳走了石清的儿子,但并没有杀害他,只是送去一具血肉模糊的童尸欺骗石清夫妇,让他们好伤心。她因为爱石清,几十年守身如玉,自己折磨自己,一旦听石清亲口说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就决定自尽。因为一个在爱的幻想中构筑空中楼阁的女子,一朝梦醒便无所寄托,死了岂非比活着好?

  梅芳姑之死,论情论理,石清都不必负任何责任,因为爱的发生可能是单方面的,而爱的完成却须由双方共同合作。梅芳姑当然是一个有个性、有爱的欲望的女人,可惜她热得不是地方,强加于人,爱得人家危机四伏。这种单相思的痴情方式,很不浪漫,只能落得一个可怜可笑的下场。

  不过,梅芳姑的爱情悲剧至少可以告诉我们:一厢情愿的爱情只是苦了自己,天下的多情男女应以梅芳姑为戒。第二,石清的选择并没有错,一个成功的男人找一个温柔的女子。反而过得惬意之极,倘若他真的与强过自己的梅芳姑配对成双,他们之间真会合得来吗?我至今对此持怀疑的态度。

闵柔

  闵柔这个人物,在《侠客行》中并非十分重要,但金庸在此书《后记》中写道:“我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之所在。”如果作者的意图在书中得到体现,那么闵柔的母爱很值得探讨一番。

  《侠客行》的故事是以一对孪生兄弟的经历为线索展开的。石中坚被梅芳姑掳走之后,吃尽苦头,后来巧得玄铁令,又被推上长乐帮帮主的位子。他由于兄弟石中玉做尽坏事,替石中玉背上黑锅,几涉险境。最后真相大白,石中坚成了一代大侠,石中玉却跟了谢烟客去经受磨练。

  这个故事似乎告诉我们:从小得不到父母之爱的石中坚,能在恶劣环境中摔打磨练出淳朴善良高尚的品行;而为父母所宠爱的石中玉却变成一个劣迹斑斑的浪子。两相对照,可见优裕的家庭条件与父母宠爱,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而造成愿望与现实背道而驰的责任,主要应由其母闵柔来承担。

  闵柔是个天性温存外貌美丽的女子。石清与她是同门师兄妹,一刚一柔,一个是丰神俊朗的美男子,一个是文雅清秀的贤妇人,配在一起,无论是武艺还是性格,都组合得天衣无缝。她说话轻声轻气,态度谦和斯文,性格温淑可亲,即使在刀戈相见的生死搏杀之际,仍不减平时温雅娴静的风度。最难得的是,她处处尊重丈夫的意见,又扑出心来爱自己的儿子,是女侠中标准的贤妻良母。她对石中玉爱之甚深,因为她生下的一对双胞胎,被人抢走一个,剩下一个,自然要加倍宠爱了,但这种宠爱,却滋长了石中玉的顽劣与不诚实。石清夫妇不得已,才把儿子交给雪山派去管教,哪知闹出事端。对于这一切,闵柔还是以深沉的母爱去庇护儿子的种种劣行。当石破天求谢烟客把石中玉带去管教,闵柔内心实在舍不得。可见母爱的宽容与执著本是只论情而不讲理的。

  石中玉身上的奸诈浮滑,一方面固然与其天性有关,另一方面却是后天环境造成的。这一点作为父亲的石清早有足够的认识,他对妻子说:“师妹,玉儿为什么会变成这等模样?..你对玉儿本已太好,自从坚儿给人害死,你对玉儿更是千依百顺,我见他小小年纪,已是顽劣异常,碍着你在眼前,我实在难以管教,这才硬着心肠送他上凌霄城。岂知他本性太坏,反而累我夫妇无面目见雪山派诸君。谢先生的心计胜过玉儿,手段胜过玉儿,以毒攻毒,多半有救。”我以为石清这番话说得不错,可惜闵柔听了还是流泪躭心,躭心从小娇生惯养的儿子,怎会煮饭烧菜,怎会..

  这种爱岂不是害吗?

史小翠

  一个狂妄自大的男人,配上一个刚烈无比的女子,倘若他们学的又是同道,其婚后生活决计不会平淡无奇。白自在与史小翠的戏剧性故事,太令人叹息、发笑。

  史小翠年轻时美貌如花,武林中青年子弟大有为之倾心者。但史家父母看中了白自在的名望与武功,便把女儿嫁到凌霄城。小翠因为丈夫傲慢自大,心中不大喜欢,尤其是婚后两人谈论武功,数言不合便动手试招,小翠不敌丈夫。白自在武学上有过人之处,但对女人的心理一窍不通,一招得手便自吹自擂,引得妻子越发反感。小翠未嫁时,丁不四也曾追求过她,她就当着丈夫的面埋怨父母,说是当年如嫁了丁不四,决计不会有无穷的苦恼。为了气气丈夫,她还故意将自己爱慕丁不四的感情添油加醋地夸张,气得白自在妒火如焚。婚后第二年,史小翠生下白万剑,总算太太平平过了几十年平静生活。

  石清夫妇把逆子石中玉送到雪山派那里学武,石中玉想强奸史小翠的孙女阿绣,阿绣投崖自尽。白自在性格本来暴躁,一怒之下,打了妻子一记耳光。史小翠这口气怎忍得下,出了凌霄城,无意中救了孙女阿绣。她本来只想离家一段时间,气气丈夫,不料途中遇到丁不四,说起别情,丁不四为了史小翠,至今未娶,苦苦求小翠到他所居的碧螺山上去盘桓数日,还说只要他的心上人双足沾到碧螺山上一点绿泥,死也甘心。他见史小翠不去,又用武力苦苦相缠,幸亏石破天解围。

  后来,丁不四上凌霄城,捏造谎言,说史小翠曾到过碧螺山。白自在顿时醋性大发。便动起手来,丁不四受伤下山。白自在自觉男人的自尊心受到莫大伤害,怨气攻心,居然成了疯子。

  这些事当然怪不得史小翠。她后来返家,得知丈夫发疯,心中也好生难过,并把自己未去碧螺山的事一一说明。白自在后来点了史小翠几处大穴,也是为了自己去侠客岛,不让小翠去冒险。这对夫妻又吵又闹,各不相让,其实骨子里还是挺恩爱的。

  史小翠这个女人最有趣的是死也不服丈夫。她授艺给石破天,让他与儿子白万剑比武,其实是为了争面子,用她的刀法去胜丈夫的剑法。还有她出口粗俗,骂起人来比鲁莽男子还要俗不可听,叫人又好气又好笑。

  她粗中有细之处是,只有她才真正了解丈夫,她让石破天用内功打败白自在,就是用心药治心病。这便应了一句老话:“知夫莫如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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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中玉

  在旧武侠小说中,常常有一些官宦子弟仗着权势玩弄良家妇女。《三侠五义》中的花花太岁严奇便是一个典型。严奇在京城内无恶不作,强抢民女,占为已有。一来是他仗了自己是威烈侯葛登云的外甥,二来是他学了点三脚猫的武功,又雇了几十个彪形大汉当保镖,也就可以横行一时。

  到了新派武侠小说崛起,严奇这类脓包人物就无戏可唱了。金庸、古龙的小说不以忠奸为主线来构成故事中的正反面主角。新派武侠小说家着重写江湖上的帮派之争、夺宝之争,而书中的武林高手根本不买官府的帐。一个富家公子想横行不法,只怕不是对手。于是金庸便塑造了另一种花花公子来。《侠客行》中的石中玉,便属这类典型的代表人物。

  石中玉身上的劣性比严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天生好色,嫖妓逼奸,无恶不作,这当然只是表面现象,其内心的奸诈浮滑与不诚实,都可令人发指。他虽然没有严奇的权势,但他仗着父母石清与闵柔在江湖上的名声,一样可以在外作威作福。他最卑鄙的是居然要强奸年幼的小师妹,致使师妹跳入万丈深渊,又让师父为此断了一条手臂。

  这种行为连禽兽也不如。

  与严奇这类花花公子相比,石中玉身上有更可怕的诱惑性。他相貌不差而口齿伶俐,他的拿手好戏是用花言巧语来讨女人欢喜。那个丁当姑娘明明知道他有许多情人,依旧爱得他发狂。这类油头滑脑的男人能骗女人上钩,在大千世界中也算不上什么希奇事,因为有些女人一旦钟情于她心目中的男子,见了陷阱也会毫不犹豫地去跳的。那个丁当姑娘后来错把石中坚当作石中玉,就恨他太老实、太厚道,没有嘴巴上的花功。她对石破天说:“你倘若真是个骗子,说不定我反而会喜欢。”由此可见,石中玉的恶行有市场可推销,一半也是那些女人自愿作他玩物的结果。

  我讨厌石中玉这类无行的浪子,是憎其丧失了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他见谢烟客与长乐帮为了自己要火并,心中暗暗高兴,恨不得他们同归于尽,自己便可溜之大吉。他与石中坚虽为双胞胎,但两人的品行相差何其远也!金庸为了追求对比的艺术效果,才塑造出一君子一小人这一对孪生兄弟来。

  在《侠客行》中,石中玉亮相甚少。他的种种恶行的暴露,一是通过王万仞的含愤控诉,二是通过展飞的杀石破天,还有便是丁当姑娘的自述与回忆,由此可见,武侠小说写人写事,也极讲究调动各种艺术手段。

  如果我们读金庸小说只讲娱乐性,恐怕便辜负了作者创作的一番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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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

韦小宝


  在金庸的笔下,韦小宝是个最有争议的人物。

  倪匡兄曾为这个小家伙舌战“群儒”,为他做辩护律师。据说,不喜欢韦小宝者,举出三条理由:一是他用下三滥的手段对付他人,比如用石灰撒在对方的眼睛里;二是他好赌,赌的手法中又用了骗术;三是他先后有七个老婆,比段正淳还风流。这三条理由,倪匡兄一一加以驳斥。看来倪匡与金庸一样,十分偏爱这个小家伙。

  我的看法,韦小宝确是金庸笔下最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他的机智、精灵、调皮、世故与无赖功夫,使他脱颖而出,独具个性。韦小宝是个见过大世面的顽童,他几乎不懂武术,却凭着三分机智和七分运气,做出了一番虽不辉煌却令人叹为观止的事业,以致他的名字至今还在香港大出风头,不少年轻人视他为流氓英雄。

  但我却不喜欢交韦小宝这样的朋友。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在那个环境中沾染了油滑、虚伪、好用权术、善于作弊的种种恶习。韦小宝做起坏事来无所顾忌,他的所作所为,透现出人性中的自私与邪恶。这一艺术形象的优点,就是淋漓尽致地撕下了人类的假面具,很真实地写出了人的欲念。他尽管良心不算太坏,但这些叫人头疼的毛病,是让人感到很难与他成为知交的,至少我不愿意。

  我不喜欢韦小宝,还因为他是康熙的朋友。我一向对皇帝没有好印象,吴霭仪女士评曰:“康熙是经过美化的君主,韦小宝是个经过美化的小人。”我颇赞同。

  单就艺术典型而言,韦小宝确是不可多得。他的语言极有特色,关于他的故事也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韦小宝以他过人的急智,绝处逢生,化险为夷,读来颇为好看。他的恶作剧也是异想天开,只有像他那样刁钻古怪的头脑,才敢于在戒备森严的皇宫中走钢丝,这点恐怕不喜欢他的人也只能佩服他。

  韦小宝实在是个有趣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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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儿

  《鹿鼎记》中的韦小宝,艳福非浅,前后有七位女友。阿珂美艳,曾柔温柔,苏荃妖娆,建宁公主刁蛮,沐剑屏稚气,方怡则工于心计,这六个女人虽然个个漂亮,却不可爱,写法上多半有一点漫画化。真正令人爱怜的,却是那个小丫头双儿。

  双儿姓甚名谁,书中没有交代。只知她祖籍江南,父母被贪官杀掉。

  她原是庄夫人的丫鬟,因为韦小宝杀了庄夫人的仇敌鳌拜,庄夫人就把双儿当作礼品送给自己这位恩公。

  双儿跟了韦小宝,百依百顺,只是在知道韦小宝是清朝大官、为康熙皇帝做事的时候,想起自己那惨遭不幸的父母,才伤心地哭了,但很快又为韦小宝的花言巧语所蒙骗,破涕为笑。这种女人极好摆布,她只讲奉献,不图报答,一不会像方怡那样出卖男人,二不会像建宁公主那样耍脾气。此外,她还有一身好武艺,可以在男人遇到危急之时,充当贴身保镖。

  有这样的女人同行,韦小宝岂不快乐死了!

  但韦小宝却不值得双儿去爱。

  以爱情而言,韦小宝既不如令狐冲正直无邪,也比不上杨过深挚专一,甚至不如好色的段正淳对女人有情有义。他与建宁公主、方怡、沐剑屏的爱恋,纯粹是肉欲享受。可悲的是双儿对他的庐山真面目一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是一个低人一等的丫鬟,从未认识到女人自身的价值,也从未想到应该为自己而活着。

  在现实生活中,也往往可以找到双儿这种类型的女人,她们或者有出众的外貌,或者有过人的才干,或者有精湛的武技,照理说,她们完全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但封建观念却使她们甘于奴仆的地位;而女人一旦处于奴仆地位,她们就自以为矮人一等,视自己为男人的附庸。

  先进思想的重大意义,通过双儿所走的道路,又得到一次形象的证明。谁说武侠小说只有娱乐价值而没有认识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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