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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玉] [分享]《金庸小说人物谱》作者:曹正文

海大富

  我把金庸笔下的人物归纳为三类,一类是天上人物,一类是人间人物,还有一类是地下人物。《鹿鼎记》中的海大富,便属于第三类。

  海大富出场时,脸色蜡黄,弓腰曲背,连连咳嗽,说起话来尖声细气,活像个痨病鬼。但江北泰州大盗茅十八出手推他,却被震得跌出数步,全身发烫,如火烧一般,才知这个老太监原来是一流的武林高手。后来,韦小宝捣鬼,在药中做了手脚,海大富瞎了双眼,又因练功受了重伤,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尽管如此,韦小宝几次想害他性命,却又不敢。

  海大富是个厉害的角色。他武功极高还在其次,最可怕的是深沉阴险与极端冷酷。他明知服侍他的小太监被韦小宝杀死,来历不明的韦小宝假冒了小桂子,居然佯装不知,让这场假戏做下去。他教韦小宝武功,让他与小玄子(康熙)交手,从中找出潜伏在宫中的“神秘杀手”。这种老谋深算的涵养功夫,决非寻常之辈可以比拟。

  倪匡兄誉《鹿鼎记》为“千古第一奇书”,这只能算一家之言。我认为在金庸十五部作品中,《鹿鼎记》的艺术成就绝对比不上《笑傲江湖》,还在《天龙八部》《飞狐外传》之下,但我也承认《鹿鼎记》是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明而有特色,尤其是对话艺术,完全可以和一些著名的纯文学作品的媲美。

  海大富对茅十八说那段话时,面带微笑,开口“阁下”,闭口“老兄”,但几句话就套出了对方的真话。他说要放茅十八走,但临走之前又废了茅十八一只眼珠子,茅十八走到门口,又被海大富用一块小木块制住了穴位。

  再读海大富夜访慈宁宫,与假太后毛东珠的口舌较量,更显出这个老太监的阴森可怕。他嘴上说:“奴才海大富,给你老人家请安来啦!”

  但语气殊无恭敬之意。他说是要告密,却欲言又止,把盛气凌人的皇太后牵着鼻子走。毛东珠虽非等闲之辈,又自恃皇太后的身分,可是在海大富面前屡次失态,一会儿喘气,一会儿发怒,尽管厉声恶语,却始终遮掩不了她内心的虚弱。而海大富则在恭敬中显出他的成竹在胸,运用他的逻辑推理,句句紧逼,把毛东珠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最终被迫出手。尽管海大富死在太后的纯钢蛾眉刺之下,但这场恶战的真正胜利者却是海大富,因为他无论在气势上还是谋略上都占尽了上风。

  读海大富的故事,只觉得阴沉恐怖。他活在人间,其灵魂早在阴间,用毒药治病,用化尸粉消尸灭骨,真令人不寒而栗。他说话阴森森的语调使人联想到地狱中的可怕人物。

  作为一个太监,海大富却是值得称道的。他从不擅权,是个极忠实的奴才。顺治帝因为心爱的妃子被害,因情而伤心,去五台山当了和尚。

  海大富忠于主子,才在宫中潜伏下来,为了查明真相,苦练绝世武功,结果受了极重的内伤,他后来与太后对质,完全置个人生命于度外。这种忠心耿耿的太监,在清朝皇宫中倒是罕见。

  海大富的戏并不多,但他与太后较量的一场戏,却是《鹿鼎记》中最为精彩的一幕。比如他明知自己的眼睛是韦小宝弄瞎的,居然不动声色;又比如他早知教康熙武功的是高手,却故意不露自己的武功套数,教韦小宝的武功错漏百出。毛东珠与海大富,两人眼睛一明一盲,但实际上海大富料敌甚明。可惜他机关算尽,居然被一个不懂武功的韦小宝害了性命。倘若他双眼不瞎,那么慈宁宫的生死之搏,死的应该不是海大富而是毛东珠了。

毛东珠

  毛东珠是清宫中的“神秘女杀手”。

  她出场时,是个不显眼的女人。一个三十多岁的贵妇人,虽然没有倾城之貌,却也端庄而有气度。谁能料想这个太后竟是假的,她的真实身分是神龙教的女教徒。

  让毛东珠与海大富较量,这是旗鼓相当的好戏。海大富阴险古怪,毛东珠冷酷诡秘,他们交手之前的唇枪舌剑,十分精彩,把各自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尽管毛东珠在计谋上不是海大富的对手,但她出手凶狠,在变招中突然拔刀,也显出这个女人手段不凡。

  毛东珠用“化骨绵掌”杀死了顺治帝的宠妃董鄂妃以及其他皇后妃子,又把真太后禁锁在寝宫的大柜内,让真太后过着非人的生活。为了盗取秘密,毛东珠这个女人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

  清宫本来是一个阴森森的地方。皇子之间的明争暗斗,妃子之间的争宠用计,已经够血腥味了。金庸又编造出一个“神秘女杀手”,让她制造更多的宫廷凶案,这就使人越发感到“人上人”生活的不自由与不安全。尽管毛东珠这个人物纯属子虚乌有,但艺术地构设这样一个神秘人物,应该是对清宫戏的一大发明。

  毛东珠的典型性,在于她的神秘性,而一旦揭去了神秘的外衣,她也就无戏可演。后来写毛东珠与情人幽会,误死宫中,读来令人乏味。

  古人对侠客与刺客是有区别的。侠客不仅武艺高强,而且有高尚的品格,有宽厚仁义之心,有正直无邪之行。刺客则不然,为了达到个某个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毛东珠的所作所为,只能归于刺客之列。她杀害无辜的妃子,多少表现出一种残忍性。她所属的神龙教,也不是一种名派正教。尽管邪教中也有好人,但毛东珠的行为,只能说明她并不是一个善良的女人。金庸杜撰毛东珠是清朝大臣毛文龙的女儿,这是小说家的一种附托。

  清代的后妃悲剧,大概仅次于明代宫妃的惨闻。封建社会越向高级发展,后妃的命运就越不幸,于是终于产生了慈禧那种女强人,这或许是历史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奇特现象。至于毛东珠的厉害与冷酷,与西太后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假冒的太后能一时乱真,毕竟比不上有政治手腕的女人能左右天下。

陈近南

  金庸小说中有不少悲剧人物,如《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又如《鹿鼎记》中的陈近南。尽管乔峰与陈近南有不少相似之处,比如武功超群,又有组织能力,但造成他们悲剧的原因截然不同。乔峰的悲剧是由客观因素导致的,而陈近南的不幸却是由主观意识决定的。

  天地会创办人兼总舵主陈近南一亮相,就显示了他与众不同的风采。他在月夜中救三位反清义士顾炎武、吕留良、黄宗羲,大有侠士之风。

  后来他出场见茅十八、韦小宝,更是英气逼人。韦小宝一向油滑好说谎,但见了陈近南居然不敢乱说乱动,只能吐露真情,作者以此反衬陈近南的政治家风度远在康熙之上。后来又写陈近南具有远见卓识,收韦小宝为徒,又指挥众弟兄反清,调度有方,显示了一个政治领袖的谋略与目光。

  但陈近南虽然文才武功卓绝,却死在一个鼠目寸光的郑克塽手下。有人深表遗憾,依我看来,这个悲剧是迟早要在陈近南身上发生的。

  吴霭仪女士曾把陈近南与红花会首领陈家洛作过比较,认为陈近南政治能力比陈家洛成熟得多。我以为未必。二陈之弱点极为相近,虽有令人钦佩之处,却都不是真正的政治领袖。陈近南在遭郑克塽偷袭而死之前,就表现出诸多弱点,比如归二侠要进宫杀康熙,陈近南想阻止,又无法把对方说服,结果只能听从韦小宝的馊主意,用掷骰子来碰运气。他说:“古人占卦决疑,我来掷一把骰子,也是一般意思,大家不用争执,就凭天意行事罢。”他后来知道这掷骰子也是做假,居然默认了。又比如陈近南处处顾全大局,这是一个优点,但他往往不能决断,也就是缺少一个政治领袖果断坚决的处事风度。第三,也是陈近南身上最大的弱点,他感情色彩很浓,宁可当屈死的岳飞,也跳不出“愚忠”的阴影。郑成功之子郑径与他关系非同寻常,他就以郑家旧臣的忠君意识来左右自己的行动。郑克塽是个无能小子,陈近南听凭他作威作福,在正义与邪恶之间,他难以分辨是非。为郑克塽所害,完全是由他的性格酿成的。

  由此看来,陈近南纵然极有才干,终究缺少一种独立的人格。他反清是为了复明,说到底是为了“郑家王朝事业”,直至郑克塽本人堕落为清朝爪牙,陈近南还是一往情深地跟着打转转。由他领导的天地会岂能不败在心狠手辣的康熙手下!

  大凡历史上成功的政治领袖,除了他具有组织能力与统帅能力之外,还与他们天生冷酷无情的个性有关。“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有这种愚忠与善良天性的人,只能演一幕陈近南式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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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决

狄云


  金庸笔下的主人公,大抵受苦受难极深,历经种种磨难。《侠客行》中的石中坚是如此,《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也是如此。但石中坚、令狐冲受人冤枉,历涉险境,还可入目,他们与《连城诀》中的狄云相比,实在是幸运多了。

  狄云是金庸笔下受苦最深、经历最惨的男主角。他本是农家子弟,一个毫无心机的“乡巴佬”,随师父戚长发学艺,既无野心,又不想闯荡江湖。他落入万圭师兄弟设下的圈套之中,只因为他的师妹戚芳有些姿色,万圭看上戚芳,就诬陷狄云强奸万家小妾桃红,以此来离间戚芳与狄云的感情。万圭把狄云送入大牢,用金钱买通县官,用铁链穿了狄云的琵琶骨,这一段遭遇可谓惨不忍睹。后来,狄云无意中穿了恶僧宝象的袍子,又被水笙误当恶人,纵马踹断了他的一条腿。在雪谷中,大侠水岱断了双腿,怕受血刀僧的污辱,恳求狄云杀了自己。狄云被迫下手,又被众人指为杀人凶手,这一段情节也叫人不忍卒读。其实,狄云还未懂事之际,就中了奸计,第一个蒙骗他的人正是他尊敬的师父戚长发。戚长发有意把武功套路教错,让徒弟与女儿戚芳大上其当。

  《连城诀》我读得最苦,苦得我透不过气来。读《连城诀》,让人在悲愤与痛苦中去体味世道的贪婪、欺诈、卑鄙与残酷。

  狄云不仅仅在肉体上受到无情摧残,而且在精神世界上也受到了莫大的创伤,使一个厚道淳朴的好心人面对人世之恶,不知所措,茫然叹息。

  尽管如此,狄云还是始终保持一颗正直善良之心。万圭与他有夺妻之恨,又让他在牢中受尽折磨,但当他看到万圭中毒已深,居然动了善心,留下解药;戚长发一直蒙骗他,他却在关键时刻出手相救。金庸这样写,是让人体味狄云的心地厚道。但金庸又让万圭获救后杀死他深深爱恋的师妹戚芳,又让戚长发刺了他一匕首。这个令人读之不寒而栗的故事似乎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人性皆恶,善心人决无好报。

  当然,故事的结尾是恶人受到惩罚,受尽磨难的狄云走出了混浊的世界,见到了水笙的笑脸相迎。这是一条光明的尾巴,但还是无法让人摆脱“人性皆恶”的阴影。

  金庸写狄云的惨痛遭遇,一方面是因为恶人作弄与陷害,另一方面又是因为偶然因素导致他蒙上“恶人”名声,从而使人共憎之。金庸这样用笔,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但作为一部小说来读,又未免让人的内心太压抑,使读者难以接受如此悲惨的现实。

  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的主人公冉阿让也是受苦受难极深,但他与狄云相比,面对悲惨的现实只是小巫见大巫了。

  东方人的卑鄙与人性的邪恶,在《连城诀》中可谓表现得太淋漓尽致了。

戚芳

  戚芳和他的师兄狄云一样,本来是个心地善良、毫无处世经验的乡下人。她的不幸源于她父亲戚长发留给她的唯一遗产——稍有姿色。

  读戚芳的故事,既不新鲜,也算不上精彩。一个乡村少女因为稍有姿色,给万圭看上了,万圭用奸计害狄云坐了五年大牢。她始终被蒙在鼓里,还以为万圭一家是好人。她从没想到是万圭陷害自己的师兄,更没想到公公万震山对她父亲戚长发下了毒手。随着岁月流逝,她安下心来准备过一辈子少奶奶的享乐生活。她敬重公公,爱恋丈夫,偶然在回忆往事时触动一点对师兄狄云的淡淡思念,暗中保佑他找到一个好妻子。这是一个平庸女人的处世观。

  戚芳的单纯,一方面缘于她的个性软弱,另一方面也缘于她父亲戚长发善于伪装。戚长发外号“铁锁横江”,意思是“叫人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他处世精明绝顶,满肚子坏水,表面上却伪装得老实厚道。

  纯洁的戚芳一直到“东窗事发”,才明白自己嫁给万圭,狄云坐牢五年,父亲戚长发失踪,都是万家设下的圈套。这一连串令人不可思议的残酷现实活生生地摆在她面前,戚芳不由不茫然若失。照理来说,戚芳在狄云出手相救之时,应该从噩梦中惊醒,离开罪恶的万府,但戚芳没有醒悟,她把夹墙中的万圭救了出来,结果却死在丈夫的利刃之下。

  戚芳的悲剧,暴露了女人天性上的弱点。戚芳嫁给万圭之后,就一直想做一个贤妻良母。丈夫中毒之后,她心神不宁,朝夕躭忧。为救万圭,她费神尽力。后来,万圭的师弟吴坎贪恋她的美色,以解药敲诈她,求一时之欢。戚芳毫不犹豫加以拒绝。当她在床底下无意中偷听了丈夫与公公的奸计,她居然撇不下夫妻之情,还出手相救丈夫。她一度犹豫不决,不愿随狄云离开万府,还因为她牵挂自己心爱的女儿。这一切都说明,戚芳被母亲与妻子的双重责任蒙住了眼睛。女人的本性让她分不清善与恶、是与非,最终害了自己性命。

  戚芳是诱发狄云悲剧的直接因素,这责任当然不应该由她个人来承担,但读她的故事,总觉得她欠狄云太多。故事的结局让狄云去抚养她的女儿“空心菜”。这对戚芳来说,足以使她安心长眠;但对狄云来说,他又怎样照料这个恋人之女又是仇人之女的孩子呢?我想,他一定会好好照料她长大的。男人的宽容大度与博大胸襟,确实不是女人所能比肩的。

丁典

  狄云的师父是个戚长发,但真正教他认识人生的老师却是丁典。

  丁典出身武术世家。他是一个血性汉子,武艺虽不高,却爱打抱不平。后来闯荡江湖,偶然中发现武林高手梅念笙被他的三个徒弟合力围攻。梅念笙感激丁典的出手相救,临死前把绝世武功“神照功”传给了丁典。丁典年轻时勇武有余,心计不足。他安葬了梅念笙,又为老人立了一块墓碑,却不知道这一块墓碑给他引来了终生麻烦。各路武林豪客寻访而来,要探出梅念笙留下的秘密,丁典不得不亡命江湖。他在汉口赏菊时偶遇荆州府知府凌退思的女儿凌霜华,两人一见钟情。这本是一件很美满的姻缘,不料那个凌退思原是江湖大盗,一心想得到绝世神功,设计陷害丁典入了大牢,又用女儿来逼迫丁典。丁典是个硬汉子,宁可在牢中受摧残,也不愿交出梅念笙留下的“连城诀”。

  狄云受诬入狱,丁典以为他是派来的奸细,对狄云拳打脚踢。狄云获悉师妹戚芳做了万圭的妻子,一气之下上吊自尽。丁典见死不救,直到狄云真死后才用“神照功”将他救活。他们结为义兄弟,丁典为狄云剖明了蒙冤的真相,让狄云认识他师父、师伯的奸诈,以及万圭的手段卑鄙,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给狄云上了人生一课。

  应该说,狄云获得这方面的启蒙教育,完全是丁典的功劳。

  以丁典的个人遭遇而言,并不比受苦受难的狄云幸运,但他蒙受的摧残却是因情而生,不像狄云是不明不白陷入圈套。丁典知道恋人凌霜华被其父逼死,动了真情,用嘴唇去亲棺材,不料人面兽心的凌退思居然在女儿的棺木上涂了毒药,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终于不敌小人的卑鄙手段。

  丁典的可爱,在于用情很专。他在临终前回忆自己与凌霜华的恋情,表白得又深情又令人感动之极,他对义弟狄云唯一的嘱托就是让自己死后与凌霜华合葬在一处。这个刚武的汉子,也可说是武林中的“情种”了。

  读丁典的故事,同样可以让人认识人性之恶。凌退思的“贪、嗔、痴”,远远胜过万震山、言达平、戚长发师兄弟。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凌退思比野兽更加无情,他为了获得梅念笙留下的秘籍,居然活埋自己的亲生女儿,并利用女儿达到自己卑鄙的目的。这样的构思未免太狠毒,我真怀疑世上竟有这样狼心狗肺的父亲。

  丁典与凌霜华的爱情故事,确实是武林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不过比传统的爱情悲剧更令人不忍卒读。

花铁干

  一个人的品行,在寻常的谈笑风生中是很难辨别的。只有在生死考验之际,才能照出他的灵魂是金子还是泥沙。

  《连城诀》中花铁干的故事,足以说明这一点。

  花铁干本是江湖上的大侠,他与陆天抒、刘乘风、水岱,合称“落花流水”。行侠锄强,义薄云天,这是绿林中人对他们的赞誉。他见刘乘风与血刀僧交手,想上前夹击,又怕影响自己在武林中的声望地位,可见他一出场就很有心机,一言一行都夹杂着私心杂念。他的武艺不错,擅使一条钢枪,江湖人称“中原无敌”。他失手伤了义弟刘乘风,心中有说不出的难过。读到这里,读者会认定他是一个正人君子。

  但当陆天抒舍身相救义弟之女惨遭不幸,水岱又中奸计断了双腿时,花铁干面对血刀僧的淫威,居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不敢与血刀僧动手,反而卑躬屈膝,跪下求饶。他忘记了自己的大侠身分,忘记了情同手足的结义之情,平生豪气化为乌有,内心世界中的龌龊邪念占据了上风,于是在正义与邪恶之间选择了后者。

  邪念在花铁干心中一生根,他后来的所作所为就更加卑鄙无耻。他与狄云、水笙争食死鸟,又为了活命,竟掘出义兄弟的尸体当食粮。雪谷雪化之后,花铁干竟诬陷忠贞的水笙,命人追杀善良的狄云,恬不知耻地编造自己手刃血刀僧的英雄事迹,并再度以大侠的光辉面目去面对众人的赞誉。花铁干这个反面艺术典型,某种程度上比血刀僧之类的恶人更令人深恶痛绝。

  金庸层层挖掘了花铁干的思想蜕变过程,旨在说明人性变态的奥秘。他把“人性”与“侠义”之间的关系同样剖析得极为深刻。花铁干这一形象,可以作为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的一面镜子,以之洞察他人的内心世界,当然也可照出自己的本来面目。

  能否拔刀相助,视死如归,这是判别侠与非侠的一个标准。狄云虽然不会武功,但他在大是大非前站稳了脚跟;而花铁干却选择了“好死不如赖活”,他为了自己的生存,可以不要名誉、气节、友情与做人的尊严。

  “侠”对于他来说,是一件炫耀的衣服,他的灵魂深处没有一点侠气。他的卑劣与无耻,归根结底只能说明他是一条无情无义的软骨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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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雪剑

袁承志


  《碧血剑》中有两个主角,一个是正面人物袁承志,另一个是半正半邪的金蛇郎君夏雪宜。相形之下,袁承志大为逊色。

  我以为,《碧血剑》并没有跳出《书剑恩仇录》的框框。我们不妨把袁承志与陈家洛略作对比:两人都有高贵的门第,都是亦文亦武,都是年少英俊而当上了武林盟主,最后都因起义失败而退出政治舞台。袁承志带着青青与众英雄移居海外,陈家洛则退隐回疆,可谓殊途而同归。

  当然,袁承志与陈家洛也有不同之处:陈家洛温和谦恭,袁承志却过于自负,正人君子味浓于陈家洛的书卷气。袁的成名,是靠其父袁崇焕的光彩,尽管金庸花了不少笔墨,写袁承志急公好义,与江湖中人同道,但其重要言行却不免游离于绿林好汉的性格之外。他有时极高傲,有时却很自卑。李自成对他发怒,袁承志居然躬身道:“属下不敢!”其思想境界与李岩相去甚远。又如袁承志一见绝色佳人陈圆圆,便动了声色之念,又不敢表露出来,这个人物写得有点不伦不类。

  袁承志的爱情生活,也写得很乏味。青青对他使小性儿,一会儿娇嗔,一会儿发怒,一会儿热情如火,一会儿冷若冰霜。他对女友的无理取闹,只好不作声。另外几个女人,除了描绘她们各自的动人美貌,也缺少对她们内心世界的刻画。

  袁承志形象的失败,我想原因是金庸没有放开笔墨去写袁承志的自身磨练。没有惊涛骇浪式的经历,终究难以体现大英雄的本色。他的对手金蛇郎君又太有戏。结果作者便犯了罗贯中的毛病,虽旨在扬刘抑曹,但读者心中佩服的,却是曹孟德而不是刘皇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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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青青

  你要知道女人变脸之快,不妨与温青青交个朋友。

  据倪匡兄排名,《碧血剑》在金庸小说中居第十二位。其中的人物写得出色的不多,除了金蛇郎君夏雪宜,温青青也算是个有特点的女性典型。

  金庸写女主角出场,喜欢让她女扮男装:黄蓉初见郭靖,扮作小叫化;温青青初见袁承志,则扮作富家公子。温青青外表斯文俊秀,动起手来却泼辣凶狠,杀人手段近乎残忍。只是在恢复女儿身之后,才显出她原是个情绪极不稳定的少女,或喜或嗔,或哭或闹,一会儿温柔缠绵,一会儿又尖利刻薄。

  其实温青青的偏激,缘于她的身世。她父亲金蛇郎君死在阴谋之中,母亲温仪始终抬不起头,青青则寄人篱下。一个个性极强的女人,处在这种环境之下,有些“歇斯底里”自无足怪,但她毕竟是个内心需要爱抚的女子,一旦对男人动了真情,自会扑出命去。只是具有这种性格特征的女人射出的爱情之箭,男人不敢轻易接受。幸亏袁承志性格温和,又有心机,才能越出常轨给温青青以安慰,把她宠得如娇女一般。

  这样的女子往往会多愁善感。温青青明知袁承志喜欢自己,但高兴了一阵,又生出许多古怪的念头,于是便无缘无故地耍脾气,变着方法来考验袁承志对她的爱是否牢固。表面上看温青青占了上风,其实袁承志却是爱情上的胜利者。

  温青青的长辈都是极霸道的,但母亲温仪却极为善良。温青青从母亲的遗传因子中继承了善的一面,对心爱的男人爱得十分执著;同时,又从做强盗的父亲那里继承了蛮横的遗传因子,具有叛逆性格。先天与后天的种种条件,塑造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女性典型。

  吴霭仪女士评点温青青,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我以为并不很正确,原因是林黛玉有了委屈便去葬花,便自己对自己怄气;温青青却不同,她心里有气憋不住,易哭易闹,这种泼辣劲文静的林妹妹决然使不出来,自然这与青青是武侠世界中的女性有关。

夏雪宜

  通过对话倒叙的方式来塑造一个人物的性格并交代他的经历,这是金庸最独特也最擅长的艺术表现手法。在《雪山飞狐》中刻画胡一刀是如此,在《碧血剑》中写活金蛇郎君夏雪宜也是如此。

  有关夏雪宜的故事,金庸主要通过两个爱他的女人来分别倒叙。

  何红药讲了夏雪宜前半生的经历,温仪讲了夏雪宜后半生的经历。

  两个女人讲的故事,正好组成了金蛇郎君的一生传奇。温仪叙述在前,何红药叙述在后,这样有意颠倒次序,读来更加跌宕起伏,让读者通过颠倒了的次序来认识这个半正半邪人物的真面目。

  《碧血剑》的第一主角是袁承志,但袁承志的戏大部分并不精彩。

  他比较好看的戏是与温青青的感情纠葛,但牵动这场戏的主角却是已经死去多年的夏雪宜。袁承志无意中得到“金蛇秘籍”,引起武林震惊,可见金蛇郎君在江湖上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后来袁承志一使“金蛇剑法”,就遭到温家人的围攻,通过温南扬与温仪之口,讲出了一个动人心魄的故事。从温南扬口中得知,夏雪宜是个长得很俊的年轻汉子,他性格傲慢而怪异。因为他一家五口被温家杀死,夏雪宜便想出了一个极残忍的报复方法,比如把温方禄碎尸八段,又用见血封喉的毒箭藏在包袱中致人死地。夏雪宜还写了一封信向温家挑战,说是因为温方禄当年污辱其姐,又杀了夏家五人,如今血债要十倍回报,杀温家五十人,污温家女子十人,不足此数,誓不为人。这段回叙既写出夏雪宜的不幸,又写出他报复手段的残忍。后来又让温仪继续倒述,进一步刻画出金蛇郎君多姿多采的性格。夏雪宜因为发了毒誓,就把温仪抢走,温仪自知必定被污,想一头撞死,居然没有死成。这似乎与杨逍爱纪晓芙一节相同,其实不然。杨逍是先强奸了纪晓芙才让纪晓芙爱上自己,夏雪宜则更有风度,他怕温仪自尽,日夜守着她,又煮了好东西给她吃,唱山歌给她听,还捉了许多小鸡、小猫、小乌龟逗她笑,这使温仪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快乐。他先在心理上占有了温仪,并把动了情的温仪送回家去。温仪回到家中,反而成了罪人,她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又日夜思念夏雪宜,这才偷偷出来献身给这个与温家有仇的男人。最后夏雪宜为了温仪,又死在温家的阴谋诡计之中,并至死不悔。于是金蛇郎君形象便立了起来。

  何红药回忆夏雪宜,则勾勒了金蛇郎君复杂性格的另一面。夏雪宜为了替家人报仇,去五毒教偷取毒液,不慎中了蛇毒,幸得何红药相救。

  当时的何红药绝顶漂亮,又极多情,救了这个小白脸,便被夏雪宜利用,盗走三宝。夏雪宜玩弄了何红药,却轻易把她抛弃,这原因当然可以归根于他复仇心切,也一笔写出夏雪宜年轻时的放荡不羁。何红药因为盗宝受罚,变成一个丑女子,但她心中并不恨夏雪宜,还对他存有一片痴情,待到发现情郎已死,又大为悲伤。只是见了夏雪宜死时咬着温仪的金钗,这才大发醋劲。哪知夏雪宜早已料到,在尸骨中埋了炸药,何红药竟被炸死。何红药的死当然比起温仪之死要委屈得多,也不幸得多。

  真正动情的故事恐怕都有点哀怨的味道。何、温二女与夏雪宜的经历不是足以让人感叹不尽吗?

温仪

  男女相恋,确有许多无法言喻之处。欲明此理,不妨看《碧血剑》中的温仪。

  温仪生于石梁温家。石梁温家是江南出名的强盗窝,他们偷盗奸淫,无恶不作。他们与金蛇郎君夏雪宜结了仇。夏雪宜因为父母兄姐五人死于温氏之手,便决心报仇雪恨,一连杀了温家好几口,又把温仪掳到他藏身的洞穴之中。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子落入虎口,自知难免受辱,便想撞死来保住清白。不料夏雪宜竟不让她死。温仪撞昏后醒来,得到夏雪宜种种照顾。他捉了小鸡、小猫、小乌龟来给温仪解闷,后来又看在她份上,决心停止报复行动,并把她送回家去。

  温仪回到家中,她的家人不但不爱怜她,反而怀疑她失贞,对她十分冷淡。温仪在此时反而想念起夏雪宜对自己的种种好处,终于与冒险来看她的夏雪宜发生了关系,并有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夏青青。

  这以后,温仪的日子更加难过,家里人对她的岐视变本加厉,但她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不后悔。她的母亲骗她送一碗有毒的莲子羹给夏雪宜吃,夏雪宜毫无戒心,结果中计惨死。温仪为了女儿,忍辱偷生,心中却时时思念与温家有血海深仇的丈夫。

  温仪的故事很动人,她主动爱上强迫她的男人,并至死不悔,可见爱情的产生是很神秘的,不能以常理去忖度。夏雪宜是个半正半邪的武林高手,但他在温仪眼里却是个多情多义的男人。当她得知夏雪宜临终前口中还着咬她的金钗,她便认为作为一个女人,她的爱是值得的。

  金庸写温仪与夏雪宜的爱情悲剧,只能说明一点:爱情本来就没有模式。

何红药

  要知女人如何为情所毁,且读何红药的故事。

  《碧血剑》中的何红药出场时,是一个脸容奇丑的老乞婆。她满脸伤疤,钩鼻深目,相貌凶恶。她站在侄女五毒教教主何铁手身边,一言不发。待到温青青脱口说出金蛇郎君是她的父亲,那老乞婆突然动火,她仰天长笑,声音凄厉。那副神态,令读者猜想她身世之中必有一个凄惨动人的故事。

  何红药的故事是由自己回叙的。她见自己侄女何铁手爱上女扮男装的温青青,便一味阻止,原因是怕侄女再次上当。

  原来她早先也很俊美,是万妙山庄庄主,经管蛇窟,巧遇夏雪宜来盗宝。夏雪宜被毒蛇咬伤,危在旦夕。她见那个少年英俊,便动了春心,舍身相救,把五毒教的镇山之宝金蛇剑盗出来给了夏雪宜。夏雪宜取了宝剑,一去不还。何红药只能依着教中规矩,自入蛇窟,身受毒蛇咬啮之灾,以后又被罚讨饭三十年。这段故事虽然过去了二十多年,何红药因为讲给侄女听,未免对当年深爱夏雪宜的经过说得轻描淡写。但何红药明知盗剑后果之严重,仍然舍身成全情郎,单就这一点,就可知道这老乞婆当年是个情种。

  女人的爱情比男人持久。这点也可从何红药身上得到验证。

  何红药被毁容貌,心中不怪夏雪宜。她明知他对不起自己,但对他的负心薄幸却给予原谅。她一路乞讨,寻到江南,后来得知夏雪宜为温家所擒,已成废人。何红药依旧一往情深,发誓为他报仇。她找到夏雪宜,偷偷与他相见,临别时想亲亲他的脸,忽然闻到他胸口有女人香气,她搜到一只香荷包,顿时动了怒,非要夏雪宜说出香荷包的主人是谁,不然不救他,夏雪宜居然闭口不言。何红药把温家人吓走之后,又用刺荆鞭打负心情郎,逼他说出情人的姓名,夏雪宜这才说了心里话。他说他一生中玩过不知多少女人,但真正放在心中的只有一个温仪;又说他不喜欢何红药,原因并不是她的脸给蛇咬伤了,而是他从未真心喜欢过她。夏雪宜最后说道:“我爱那女子胜过爱自己的性命。”何红药听了气极,便把夏雪宜双足打折了。

  夏雪宜虽然说出了真相,但何红药仍然执迷不悟,她一方面恨他负心,另一方面又难以克制自己对他的痴情。二十年后,她对温家人大动干戈,不是爱夏雪宜的另一种表现吗?她对青青说得明白:“你父亲虽是个坏蛋,可是我不许别人折辱他。”可见,情孽一旦生根,痴情人就一辈子无法摆脱。

  何红药最后死得不明不白。但让她活着,岂不让她更痛苦?金庸让她死在情郎的尸骨旁边,也许是想给她一点可怜的安慰。

何铁手

  苗家女子何铁手被吴霭仪女士列入妖女之列。

  我想,她的“妖”,一是指她外貌妖媚,软语迷人。她身穿一身粉红色纱衣,凤眼含春,长眉入鬓,嘴角时露轻颦浅笑,瞧起人来长袖掩口,天生一副媚态。二是指她行事邪气十足,出手狠毒无比。她与袁承志交手时出语温柔,还故作撒娇之态,其实手段厉害,用起毒器来毫不留情。齐云璈背了九刀来求饶,何铁手却不肯一次拔尽,目的是让对方多吃一点苦头。其心肠毒如蛇蝎,不愧为是邪派五毒教的教主。

  何铁手未出场时就显出她教主身分的威严。独眼神龙单铁生也算江湖上的行家,但一听到五毒教主之名,就慌得赶紧避开。何铁手亮相之后,就让属下请出“五圣”,这“五圣”原来是青蛇、蜈蚣、蝎子、蜘蛛、蟾蜍。这些毒物互相争斗,其状惨毒之极,旁人皆大惊失色,但何铁手却欣赏得津津有味。这场戏,勾画了何铁手怪异狠毒的性格。

  后来何铁手拜在袁承志门下。袁承志原不肯收她,她居然用袁承志与阿九同睡一床的事来胁迫,也可见其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之极。

  她虽然在《碧血剑》尾声中自称已改邪归正,但她与华山派弟子交手时,还是用了五毒教对付人的手段。袁承志为她取名“惕守”,是怕她徒有其名而本性难改。

  何铁手的有趣之处,是她错把温青青当作男子,陷入相思之苦,并为此叛教。后来她明白青青原来是个女子,又羞得无地自容,想一死了事,幸亏袁承志及时察觉救了她。由此可见,何铁手毕竟是个无用黑心人。她入了情魔,就如一个普通女子一般,无法自拔而觉得万事皆空。金庸后来写她认温青青为师娘,这转变之快,大有戏剧性,但仔细咀嚼,又觉得有点不可信。

  至于在《鹿鼎记》中出现的何惕守,实在无戏可做。因为她本来很有特点的个性,一旦离开了五毒教教主的位子,实在显不出什么作为来。

  至于感情上的纠缠,本来也可以顺其个性而发展出新套路,但《鹿鼎记》中美人多矣,还轮不上人到中年的何铁手来当主角。我以为安排何惕守在《鹿鼎记》中出现,实属多此一举。

  相比之下,何铁手还不及她姑姑何红药有戏,比起金庸笔下的其他“妖女”如黄蓉、殷素素来,也大为逊色,就是与演同一台戏的温青青相比,其个性的刻画也相去甚远。这恐怕与何铁手的身世不及温青青哀怨曲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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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

  阿九出场时,我便认定她是一个有神秘色彩的女子。

  袁承志带了十箱金银珠宝赴京,途经山东,遇到两伙劫镖人:一伙首领是阴阳扇沙天广,另一伙头子是青竹帮帮主程青竹。这两伙人为了十箱珠宝一对一比武,比到第七阵,青竹帮中走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手里没有兵刃,只握着两根细细的竹竿。看她弱不禁风,出手却又快又准,把黄石坡褰主秦栋打得不知所措。后来她在分财物时,又把属于自己的一箱宝物送给袁承志。这种气度与那些贪得无厌的盗贼显然有云泥之别。

  后来,袁承志获悉她是青竹帮帮主程青竹的徒弟阿九,不禁心中纳闷。因为在她身上自有一种颐指气使的派头,举止之间,气度高贵,像是豪门的娇女。至于她的美丽,在一部《碧血剑》中竟压倒众多女子。温青青、何铁手也算是明媚娇艳,但在阿九面前却矮了一截。她容貌清丽,如同明珠,那种高雅的风采确非寻常美女可比。温青青一直自负美貌,但相比之下,只有自惭的份儿。

  阿九自然大有来历,她原来是崇祯皇帝的女儿长平公主。因为请人算命,说她如在宫中娇生惯养,必定夭折,崇祯帝便让女儿去闯荡江湖。

  阿九在江湖上遇见袁承志,并爱上了他,回到宫中便画了袁承志的肖像日夜思念;又因为曹化淳捉寻刺客,阿九在情急中把袁承志藏在自己锦被内,与相爱的人有了片刻缠绵。虽然她后来出家当了尼姑,但总算有过春心萌发、春风一度之时。

  阿九的可爱,一是她比父皇能看清世道。她闯荡江湖,洞察民情,劝父皇多行仁政,让天下百姓衣暖食足,可惜崇祯帝对此充耳不闻。二是她虽然被父亲斩去一臂,还念父女之情,不让袁承志伤害崇祯帝。三是她无论处在何种环境,始终保持一种高贵脱俗的气质。金庸给她设计了一袭白狐裘装,越发显出她清丽万方。

  改名九难的阿九又在《鹿鼎记》中亮相。金庸通过陶红英的心态来衬写长平公主依旧气度不凡。但此时的九难却少了阿九的天真可爱。当然这是经历再塑了她的性格。

  查《明史》,长平公主确有其人,年十六,原配周显,因李闯王发难,故未及时嫁出。崇祯帝自缢前用剑斩其左臂。后来嫁给周显,虽荣华富贵,但长平公主心情忧郁,逾年病卒。至于长平公主闯荡江湖、后为尼姑之事,则是小说家的想象与创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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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刀

周威信


  金庸笔下的镖头有好几位,如《飞狐外传》中的马镖头马行空,《笑傲江湖》中的林镖头林震南,《书剑恩仇录》中的童镖头童兆和,《倚天屠龙记》中的都镖头都大锦,这些镖头都是书中配角。让镖头唱主角的,便是《鸳鸯刀》中的那个“铁鞭镇八方”的周威信周总镖头了。周威信在《鸳鸯刀》中算不上一流高手,但金庸着墨,是极写此人的心理活动,展示镖局中人的特定身分与个性特色。

  周威信是老江湖,他保过四十万两银子,因此保十万两银子对他来说是小事一桩。但周威信这次保镖分外谨慎,原因是他背上藏有一对鸳鸯刀,此刀名声极大,据说藏着武林的大秘密,得之者可无敌于天下。周威信受川陕总督大人嘱托,从西安护送此刀至北京。他深知一旦成功即可升官发财,但因鸳鸯刀名扬江湖,各路武林高手莫不为之眼红,弄不好就要丢脑袋。当他看见“太岳四侠”拦路抢劫,也不知对方武艺如何,就一个人捧刀悄悄溜走。后来又想“外松内紧”,哪知半夜里说梦话,把秘密泄露无遗。这一段描写,把周威信心神不宁、患得患失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

  金庸写周威信,还写出了一个老江湖的处世之道。他自信“善者不来,来者不善”,又抱定“忍得一时之气,可消百日之灾”(他肚皮里的江湖俗语实在太多),但这些“江湖妙诀”却一点不灵。他后来遇上任飞燕夫妇,对方见他背上包袱沉重,问他藏有什么东西,周威信竟然冲口而出:“鸳鸯刀。”这一节描写说明一个人一旦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他往日的经验与老练的处世之道往往会全部化为乌有,结果是弄巧成拙。

  凭周威信这点本事,当然担当不起护送鸳鸯刀的重任,因此金庸又让大内高手卓天雄及时出场,这就增加了“护刀”一幕戏的分量。周威信在戏中自然不是反面角色,但他私心极重,一心想护刀进京,变周镖头为周大老爷,这也就从一定程度上写出镖局这一阶层向上爬与向官府靠拢的倾向性。

  周威信凭着江湖妙诀行事,屡次失风,最后又败在师伯卓大雄的鞭下。他不怪自己本事太差,反而拿出江湖妙诀“万事不由人计较,一生都是命安排”来自我安慰。周威信大出洋相,为金庸笔下的那幅“江湖谐趣图”增色不少。

  鸯刀》称不上金庸作品中的力作,但其喜剧性的场面和喜剧性的人物都自有特色。读武侠小说,令人读得如此轻松快活,《鸳鸯刀》在这方面可谓独步古今。

太岳四侠

  “太岳四侠”是金庸笔下的四个有趣的浑人。

  武林中有句俗语,叫做“真人不露相”。自称“太岳四侠”的四个浑人却是“露相不真人”。盖一鸣等四人一出场就口出狂言。当周大镖头问他们是哪一路好汉时,盖一鸣道:“说给你听也不妨,只是小心别吓坏了。咱大哥是烟霞神龙逍遥子,二哥是双掌开碑常长风,三哥是流星赶月花剑影,区区在下是八步赶蟾、赛专诸、踏雪无痕、独脚水上飞、双刺盖七省盖一鸣!”这些绰号与盖一鸣的说话气派,把周大镖头果真吓了一大跳。但若动真刀真枪,这“太岳四侠”实在是武艺低劣,不过是江湖上不入流的龙套角色。

  盖一鸣等人的盎然趣味,在于他们身手平庸却能自命不凡,结果闹剧迭出。他们为了给晋阳大侠萧半和祝寿送礼,便想打劫,又偏偏找的对象是萧半和的女儿萧中慧。更有趣的是盖一鸣想安绊马索,结果尚未安好就被萧中慧发现了。萧女侠问他们干什么,盖一鸣干脆直说:“绊你的马儿啊!”萧女侠说:“你们要留下我马儿,还不是要欺侮我吗?”逍遥子居然振振有词地诡辩: “ 我们不欺侮你, 只欺侮你的坐骑, 一头畜生,算得什么?”他们与萧中慧一交手,常长风手中的石碑先砸了自己的脚趾。逍遥子更不行,用烟管打穴位,却打错了地方,被萧女侠随手提起。逍遥子大喊:“你抓住了我的风池穴。”萧中慧将刀刃有意抵错他穴位,逍遥子大叫:“姑娘错了,还要上去一寸二分!”

  临危还在研究穴道,可见这个浑人可笑之极。

  “太岳四侠”虽武功不济,但若论为人之道,确有侠士风范。萧中慧抓了逍遥子,盖一鸣等三侠不愿独活,情愿一起被杀,还大声表白:“有谁皱一皱眉头,不算好汉!”袁冠南与他们开玩笑,要他们相助十两纹银,常长风一拍胸脯,说:“大丈夫为朋友两肋插刀尚且不辞,何况区区十两纹银!”他们把身边仅有的银子全掏出来给了袁冠南。小说的尾声,任飞燕与他们开玩笑,让“太岳四侠”到污泥河中捉“碧血金蟾”。这四个浑人信以为真,结果歪打正着,把卓天雄抓了回来,又使鸳鸯刀物归原主。

  金庸在小说中塑造主角极显功力,但他写配角也驾轻就熟。这四个插科打诨的角色一会儿大言不惭,拦路打劫,一会儿义薄云天,济困扶危,读得人忍俊不禁。

  “太岳四侠”虽是四个人物,但其个性与“桃谷六仙”一般,四个人浑然一体,我便合起来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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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啸西风

李文秀


  《白马啸西风》是金庸小说世界中别具一格的作品,像一篇优美感伤的武侠散文诗。

  一座存满珠宝的高昌迷宫,引来武林中人的眼红与争夺,于是发生了生死搏斗。但这只是小说家的故弄玄虚,金庸真正想在作品中表达的是一种人性的美。这种人性之美恰如其分地体现在一个善良的小姑娘身上,这个小姑娘就叫李文秀。

  李文秀的父亲是白马李三,母亲是金银小剑上官虹。这对侠客夫妇因藏有高昌迷宫图,为“吕梁三杰”追杀。李三之死,表面上看来是为贪欲所害,其实是死在情孽之中,致他于死地的一箭,正是他的情敌史仲俊所射。史仲俊与上官虹为同门师兄妹,他因心上人另有所爱,因情入魔。

  他射死李三,是为了夺妻,但上官虹却利用史仲俊的痴情,为丈夫报了仇,同时自尽而死。这三个人都死在情孽之中。

  幸存于大沙漠中的李文秀,得到一位计爷爷的保护。在她与华辉交手时,眼看危在旦夕,计爷爷出手相助。计爷爷在临终时才露出真面目,他原来是个壮年英俊男子,他叫马家骏,是华辉的徒弟,因为华辉要杀死一褰哈萨克人,马家骏不忍投毒,怕师父报复,用毒针先下了手。他隐姓埋名多年,但为了李文秀还是舍命相助。马家骏之死,岂非也为了一个“情”字?华辉临终时,还想置李文秀于死地。

  李文秀只问了一句:“阿曼的妈妈很美丽吗?”顿时触动了华辉的情弦,这个恶人居然心头一震,下不了手。由此可见,《白马啸西风》实在是一出情孽戏。

  《白马啸西风》只是一部六七万字的中篇,其容量不能与金庸的鸿篇巨制相比。但就人物刻画而言,李文秀这一形象丝毫不见逊色。

  李文秀是金庸人物谱中最可爱的女主人公之一。她天性善良,品行端正。父母惨死之后,她在荒漠中关心计爷爷,爱上了哈萨克少年苏普,苏普的父亲死在汉人手中,她为了不让苏普被祖父鞭打,强忍痛苦不见苏普。后来苏普与阿曼相爱,李文秀救了阿曼,还成全了他们的婚姻。华辉要她杀死苏普,她却说了这么一段话:“师父,你得不到心爱的人,就将他杀死;我得不到心爱的人,却不忍心让他给人杀死。”这个有深情与爱心的少女能经受这种痛苦,谁不为之赞叹而生爱慕之心!

  李文秀的可爱,还在于她永远以善心来对待世上一切人。华辉在临终时要向她下毒手,她居然一无所知。她虽然很幸运地走出了凶杀之地,但她内心深处经受的情孽之苦,岂不更加深重!

  因情生孽, 自古而然。这永远是一个美丽而感伤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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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

陈家洛


  金庸原籍浙江海宁。海宁乃江南观潮胜地,苏轼、周密、苏曼殊皆写过“钱江巨浪排空来”之盛景。金庸念及故乡,必有眷恋之情,但小说家往往更留意故乡名人行踪,如乾隆帝南巡至海宁,野史又载乾隆本是汉人,是海宁陈阁老的亲骨肉。此说虽查无实据,但是可为文学家留下驰骋想象之天地。金庸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即取材于此。

  陈家洛是金庸笔下的第一个正面主角,一个充满矛盾的大英雄。他出身富贵而投身武林,有志报效国家,为人重情重义,二十来岁的富家公子,居然已当上红花会的总舵主。红花会的宗旨是替天行道,与官府为敌,但偏偏官府的总后台乾隆皇帝又是陈家洛的亲哥哥。导致陈家洛矛盾心理的另一个缘由,是他自身性格软弱而极重感情,决策又欠果断,一遇上私情与公德相违,便进退维谷,优柔寡断。陈家洛虽率众起义,但依我看,他还是清代的宋江,一心只想受招安。他在统治阶级面前,过高估计情义的力量,其失败自然势所难免。天真的幻想孕育了红花会的一场悲剧,陈家洛的出路只能是退隐回疆。

  我不喜欢也不欣赏陈家洛这号男人。他虽与乾隆有同胞之情,但他把与自己爱恋甚深的香香公主送给乾隆,就此斩断情网。用心爱的女人去换取事业的成功,这种男人纵然有出息,也未必让人佩服。后来香香公主为他而死,陈家洛只能一生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他在事业与爱情上都是失败者。

  陈家洛不是成功的英雄,他的失败也是金庸的失败,这恐怕与作者只有三十多年的阅历有关。陈家洛起点太高,年纪轻轻就当了江湖领袖,儒雅有余,豪迈不足。但陈家洛从庄子学说中悟出了武学的精髓,这显然说明金庸写武侠小说时已有新的追求:他把人生的至高境界渗透到传统的侠客义士身上去了。

  《书剑恩仇录》令世人知道香港有位写武侠小说的新作家金庸,倘若金庸就此搁笔,其武侠小说泰斗的地位只能拱手让于他人。幸亏金庸不是平庸之辈,他在《书剑恩仇录》初露锋芒之后便一发不可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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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泰来

  奔雷手文泰来在《书剑恩仇录》中出场不多,但他是一个关键人物。

  文泰来出场前,三道沟的安通客栈门口发生了一场恶战:四个恶汉斗一个以死相拼的少妇。那个少妇不是别人,正是文泰来的妻子骆冰。文泰来身受重伤,骆冰倘若没有陆菲青师徒出手干预,差点送命。后来,陆菲青推荐文泰来夫妇去投奔铁胆庄主周仲英,导致周家祸从天降,儿子死于非命,妻子出走,铁胆庄烧成一片废墟。陈家洛率领红花会众弟兄几次救文泰来,屡涉险境。由此可见,文泰来确是《书剑恩仇录》中的牵线人物。

  文泰来的重要性,就在于他知道了乾隆帝的秘密,于是乾隆既不敢杀他又不敢放他。一个是蔑视一切的天子,一个是大字不识几个的草莽英雄,但乾隆几次审问阶下囚,却半点不占上风。文泰来泰然自若的冷言冷语,居然让皇帝出了一身冷汗。乾隆原以为只消把文泰来一刀斩了,他的身世之谜就不会外传,不料文泰来说:“你一杀我,哈哈,你的秘密就保不住了。” 因为文泰来一死就有人把物证公布于天下, 急得乾隆连连搓手,焦急之情见于颜色。他想用武力杀人灭口,用金钱收买证人,都无济于事,这一场戏,把九五之尊的皇帝弄得束手无策,狼狈不堪,当然,也让一个铮铮硬汉的豪迈与机智跃然纸上。

  后来,文泰来脱离险境,重展奔雷手的威风,那几个场面也颇好看。

  可惜金庸写余鱼同把自己暗中爱慕骆冰的心事向文泰来吐露,文泰来只说他早已知道师弟依恋自己的妻子,这场戏似乎没有做足。此处写文泰来内心世界的起伏,也未曲尽其妙,不如余鱼同这个人物有情有味。

  陈家洛救文泰来,是表现一个“义”字,骆冰舍身爱丈夫,是写一个“情”字。反过来说,文泰来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侠士好汉。他外貌平平,照余鱼同看来,文泰来实在配不上皮肤白腻、外貌俊美的骆冰,但文泰来自有男人的阳刚之气,他勇武刚烈,是一条硬汉。尤其在危难之际,更显出他镇定冷静、不屈不挠的个性。这样的男子,自有吸引女人的魅力。

  金庸写余鱼同爱恋骆冰一往情深,骆冰不为所动,又写骆冰与文泰来的夫妻之情,让男人风头出足,男读者恐怕下辈子都愿意当一回文泰来。

余鱼同

  金笛书生余鱼同一出场,就喜欢咬文嚼字,性格有点轻狂又有点清高。他自称在红花会中是个小角色,坐的是第十四把交椅。他面对北京名捕快吴国栋与三名公差,把笛子扬了一扬,道:“你们不认识这家伙么?”

  可见其人之自负。

  余鱼同的戏,是围绕一种非理性的爱展开的。他暗中爱上了师兄文泰来的妻子骆冰,他明知这种感情是非分之念,但又排遣不了,于是一时必热,居然乘骆冰沉睡之际,把她抱在怀里,作一深吻。骆冰醒来羞怒交加,狠狠打了他一掌。掉入情网而不可自拔的余鱼同却没有被打醒,反而求骆冰杀了自己,他颤声说道:“这五六年来,我为你受了多少苦!我第一次见你,我的心就不是自己的了。”余鱼同想躲避骆冰,但哪一天哪一个时辰不想骆冰几遍!他恨自己心如禽兽,每次恨极就用匕首在手臂上刺一刀,结果一条手臂刺得满是伤疤。这份痴心,不能不叫人可怜。

  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理论可解释的。刻骨相思之苦,会让人失去理智。余鱼同无疑是武侠世界的“情种”。他认为骆冰与文泰来不相配,骆冰美貌,文泰来相貌平平,年纪又大。但骆冰却是一个刚烈的女子,她的爱心不变,只能让余鱼同痛苦一辈子。

  金笛书生后来将功补过,为救文泰来差点送了命,又毁了面容,一个英俊后生变成一个丑男子。读到这里,读者也许会原谅他的一时放纵。

  吴霭仪女士在评论余鱼同时,初觉他太无耻,后来有了阅历,才对他的看法有了改变。我读《书剑恩仇录》时,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因此我对余鱼同的暗恋骆冰,一开始就不觉得奇怪。因为爱本来不是理性的产物,过分理性的爱织成的爱情故事,我想一定很乏味。

  余鱼同与李沅芷的结合,是那个女孩子痴心的结果。余鱼同真的爱那个女孩子?我看不见得。红花会的事业,使余鱼同还俗结婚,这段姻缘恐怕也未必美满。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真挚相爱、美满如意的伴侣呢?

  余鱼同、骆冰、李沅芷的关系,正应了法国大文豪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你爱人家,人家不爱你;人家爱你,你又不爱人家。”余鱼同的爱情波折,不是一个很好的印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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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冰

  一个男人能娶到骆冰那样的妻子,无疑是一种满足。

  骆冰具备女人的诸多好处。

  她皮肤白腻,面目俊美,说起话来清脆柔和,有江南美人的韵味。

  不要说童兆和这类恶棍一见她外貌、一听她声音就着了迷,就是她的同门师弟余鱼同也对她暗生爱恋之心。

  骆冰之美,当然不止于外貌与声音。她性格开朗,从小爱笑,一笑起来就笑靥迷人,对人亲切随和,又极关心他人。这是她性格上的吸引人之处。

  骆冰还具有一般闺阁女子少有的幽默感,她几句俏皮话,居然叫当了和尚的余鱼同还俗,这也是大家闺秀中罕见的。

  骆冰还是武林中的豪爽女侠。她使一对鸳鸯刀,还能放飞刀,武艺不凡,更显出女中英豪的风采。她“纤手执白刃,如持鲜花枝”,可见她出手打仗也是风姿绰约、光彩照人。

  这几点好处已让骆冰独具魅力,但骆冰的魅力还不仅仅于此。她为人随和,却又循规蹈矩,严守一</PGN0281.TXT/PGN>个妇人的忠贞。余鱼同爱她甚深,但骆冰却不为所动。尤其当余鱼同说她丈夫年纪太大,相貌又与她不配之际,骆冰怒目痛斥:“年纪差一大截又怎么了?四哥是大仁大义的英雄好汉!”她把余鱼同狠狠教训了一顿,但并非不给对方面子。

  她见余鱼同茫然失措,心中又觉不忍,便劝慰他说:“只要你以后好好给红花会出力,再不对我无礼,今晚的事我决不对谁提起。以后我给你留心,帮你找一位才貌双全的好姑娘。”说罢,骆冰又“嗤”的一笑,策马走了。

  这起小风波,足见骆冰不仅贤慧,而且为人善良,又有聪明的处事方法。一个轻浮的女子会无法拒绝青年男人的大献殷勤,一个刚烈的女子会对求爱的人不留面子,甚至把这种事捅出去。但骆冰不是这样,既坚持了原则,又不使余鱼同难堪。这也是骆冰的可爱之处。

  《书剑恩仇录》的女子中,骆冰虽不及霍青桐能干,也不及香香公主漂亮,但她无疑是男人心目中最可爱的女人。她有几场戏最令人难忘。

  一是文泰来受伤之际,她一个人拼死斗四个恶汉。二是她与文泰来重逢之后的亲热情态,足见其情意绵绵。三是她在大漠中被清军围困之际,众英雄都很悲伤,唯独她还在开玩笑。这种爽朗性格是一般漂亮女人少有的。

  至于她投奔铁胆庄,一出手就赏庄丁十两金子,那阔绰的气派,不仅因为她父亲骆元通是有名的仁义大盗,她从小就有花不尽的钱财,还因为她生就豪爽洒脱的个性。那种女人,难怪余鱼同爱之甚深。

陆菲青

  吴蔼仪女士评点金庸笔下的人物谱,没有把陆菲青列入其内,我觉得有点可惜,因为陆菲青算得上是个很有个性的武林人物。

  陆菲青早在雍正年间就做过一番事业,是武当派大侠,又是屠龙帮中响当当的人物。那屠龙帮是反清的秘帮,因反清未成,陆菲青改名陆高止,远走边疆。他不仅武功卓绝,而且智慧极高。他深知“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道理,觉得绿林、寺院、镖行、武场均非最好的藏身之处,于是扮作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先生,隐藏在杭州总兵李可秀的衙门内,教李总兵的独生女儿李沅芷学文谈古,以饱学宿儒的面目来躲避清兵搜捕。

  关东魔头焦文期发现陆菲青行藏,约了陕西巡抚府中的两名高手寻仇厮杀。陆菲青力战三敌,毫无惧色,几涉险境,终于用点穴手、大摔碑手、芙蓉金针连毙三敌。这一场戏是极写陆菲青的武艺高强与智谋出众。

  后来,陆菲青援救了红花会,也是极其冷静沉着。他与霍青桐过招,也显示出他气度不凡,三言两语把恼怒倍加的霍青桐说得骄气全消。红花会与清兵周旋之际,陆菲青也屡出奇谋,见识不凡。这些情节都点出了陆菲青的处世之道,也显示了越是武林高手越是不肯轻易露出自己的高超武功,也就越懂得“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便是陆菲青高人一筹的地方。

  陆菲青的弱点是天性过分善良,甚至因顾惜同门之谊,处事太天真。

  他与张召重过招,处处留有余地。后来张召重被红花会生擒,陈家洛看在马真、陆菲青的情分上,饶了张召重,陆菲青当即向众人团团作揖:“实在感激不尽!”马真还说,张召重再要作恶,除非他先把我杀了,否则我第一个容他不得!

  马真被张召重杀害之后,陆菲青应该彻底清醒了,但他还是被同门师兄弟的感情蒙住了眼睛。张召重再次作恶,被红花会擒住推入狼城。众人都认为他恶贯满盈,但陆菲青望着张召重双目含泪,不由想起当年与张召重的师兄弟之情,居然跳入狼城,叫道:“师弟,我来救你!”不料张召重和身扑上,双手抱住陆菲青,叫道:“反正是死了,多一个人陪陪也好!”陆菲青失落白龙剑,双臂又被张召重紧紧抱住,一片怜悯之心差点害了自己性命,幸亏被红花会群雄奋力救出。

  陆菲青的性格悲剧,使他被“义”字所惑而失去辨别正义与邪恶的能力。他的天性善良又差点酿成自己的终生不幸。这些恐怕对今人也有诸多启迪。

李沅芷

  千金小姐李沅芷是个精灵古怪的少女。她一方面活泼可爱,另一方面又任性冷峻。这种性格在千金小姐身上没有多少典型性。但李沅芷毕竟是李沅芷,她有一种坚韧不拔的耐性兼恒心,她要办成功一件事,可以想出许多办法,软磨硬逼,无所不用其极。这种性格的形成,当然与她所处的环境有关。她父亲李可秀是杭州总兵,他对这个独生女儿百依百顺,也就使李沅芷可以为所欲为。

  李沅芷在处世上并非一帆风顺,至少她在追求余鱼同这个婚姻问题上连连碰壁。她想不通余鱼同为什么不爱她,因为她生就一张清秀明艳的脸蛋,浑身透溢出少女的青春气息,她又确实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可是金笛书生偏偏心有所属,暗恋骆冰不成,心灰意懒,出家做了和尚。李沅芷一再屈尊求爱,居然白费心思。一般的少女在恋爱上自尊心大受损害,想来会绕道而走,另择新人,可惜李沅芷不是那种容易气馁的女子,她向新疆的机谋大师阿凡提求计,阿凡提教她一个办法:以冷对冷。一个男子如果遇到一个太热情的女子,反而不爱她,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故意冷淡他、疏远他,这样反而会使高傲的男子改变态度。当然这个办法只是让余鱼同略为改变了一下对李沅芷的看法,真正促成“针笛奇缘”的,还是因为余鱼同为了红花会的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感情。当然走到这一步,也不能不说李沅芷的爱心之可贵了。

  李沅芷的可爱之处,一是她勇敢大胆,爱打抱不平;二是她机警百变。她引开张召重、捉弄关东三魔、用巴豆让三魔腹泻,又写了挽联开他们玩笑。这一幕幕戏,当然是写她如何爱余鱼同,但也写出这位千金小姐的心机。后来,她故意让张召重抓住,又把老谋深算的张召重骗得好苦,令人对她又敬又爱。生活中倘若真有这样的女人,你不爱她可千万不要惹她,不然她不让你吃足苦头是不会罢休的。

  对李沅芷与余鱼同的婚姻,我以为金庸写得比较勉强,因为这种组合很难说两人婚后会很幸福。余鱼同是为了为红花会除去张召重才向李沅芷求爱的,而李沅芷尽管对余鱼同脸形变丑不加考虑,但倘若余鱼同婚后依旧无法排遣自己内心深处对另一个女人深恋的阴影,心胸狭窄的李沅芷是不是会后悔却也难说。

  要我来写“针笛奇缘”,倒不如让他们不结婚为好,因为追求的过程比真正获取,在某种程度上更具诱惑力。
【只要我不醒来,世界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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