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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连载]小小少年留芳菲

[原创 连载]小小少年留芳菲

楔子


风,狂啸着,如卷残云般肆虐;
雨,呜咽着,似铺破幕般倾盆;
雷声大作,闪电划空。
夜已深了。
昏黄的豆灯下,一白衣少年正凝神看书,屋外的一切,似乎于他毫不相干。豆灯在风的作用下来回晃着,摇摇欲灭;灯的昏黄光晕映在少年苍白的脸上,竟说不出的诡异可怖;少年嘴角挂着的一抹冷酷的笑,更显得此地的阴森。突然,狂风呼号着将窗吹开,灯灭间一白影自窗中闪电般掠了出去,只几个起落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雨,依然在下;一道闪电打来,似要将天划道口子,照着屋内惨绝人寰的一幕,伴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久久留在了漆黑的夜空、、、、、、



第一章慕容世家



“爹爹,你明天带我出去玩好么?”一个机灵乖巧的小女孩摇着一威严老者的胳膊,奶声奶气道。小孩两三岁光景,扑闪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如黑夜中闪烁的星,正无邪地看着老者,满目乞求神色。只见她着一袭天蓝色丝绸公主裙,系一根浅色腰带,坠一块金色腰牌,蹬一双红色虎头绣花鞋,端的是招人喜欢。“我想出去玩嘛,爹爹~爹爹~”老者怜爱地看着这个他最小的女儿,喃喃道:“唉——晓雅,你若是男孩,该多好啊!”沉重的叹息声,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晓雅似懂非懂地看着她爹爹,点一点头,道:“嗯!爹爹,我、、、、、、”老者转过身,不愿女儿看见他的眼泪,但眼尖的晓雅已然看到,大声道:“爹爹,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呢?谁惹爹爹伤心了?我去教训他。”说完抬脚就走,却不知道自己根本无能无力。老者一阵心酸,一把拉住晓雅,神情也变得严肃而凝重:“晓雅,爹爹不想不愿也不忍毁你一生,但为慕容家族不致在我这一代凋零,只好委屈你了。晓雅,千万千万不要恨爹爹啊~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慕容风雅,不再是女儿身,一辈子只能做男儿——顶天立地的男儿,将慕容世家千秋基业发扬光大!”晓雅看着老者,目中竟流下泪来,她竟也仿佛预见了自己未来人生的坎坷,一头扑进老者怀里。老者紧紧搂着她,就像抱着一个易碎的洋瓷娃娃,眼泪却滚了一地、、、、、、
翌日,天刚破晓,东方只露出鱼肚白;万籁俱寂,大地仿佛沉睡了一般,连慕容府前那棵大垂柳也仿佛进入了梦乡,只柳枝偶尔的摆动,轻柔似抚摸情人的手;鸟儿似也不忍搅了此刻的清幽而静静躺在窝里,安然入梦。
“不好了,老爷,小小姐不见了~”一声急促的叫喊划破天地间的寂静,一锦衣华服的老汉慌慌张张地朝一处清幽处奔去,若平素到了此地,他绝不敢跑,就是走路,也得提着脚,此地乃是老爷的书房。老爷最喜幽静,尤其看书时不叫人刀扰;若是被老爷撞着,轻则棍棒伺候,重则逐出慕容府,也就断了生路。但今日之事非同小可,他也顾不得许多了。平日精明强干的仲管家,好像没有什么事能够能让他轻易动一动颜色,可今ri他却满面俱是焦急神色,即便如此,他还是常人的步伐,竟然不会武功。
“仲叔,什么事?”一声威严的低喝自屋内传来,紧接着走出一紫袍长髯的老者,两条浓眉倒八字撇开去,双目精光闪动,威严的气势却是谁也学不来的,一看便知是惯于发号示令之人。此人便是名动天下、富可敌国的慕容世家第三代继承人慕容花了。此刻他双目赤红,似是彻夜未眠。
仲叔不敢多言,只道:“老爷,我早起去如厕,经过小小姐房间时,见屋内一切安好,床被也未曾动过,唯独不见了小小姐。您知道,小小姐平素甚是听话,是以决不会乱跑,更不会夜不归宿,可此刻,此刻、、、、、、”他竟然着急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可此刻她却不在屋内,是么?”仲叔点点头,又不由得低了下去,似是十分惧怕。
“她自有去处,此事不必多言。”慕容花摆一摆手,低沉道。
“可是,老爷、、、、、、”仲叔话未说完,门已然关上。听得风声的丫头婆子伙计护卫,俱木立当场,面面相觑,却一句话也没有。
门刚关起,慕容花竟“卟”地喷出一口鲜血,原是慕容世家没有男丁,眼看百年基业无人继承,慕容花焦急攻心,伤了五脏六腑,此刻又闻此变故,怎能禁受得住?慕容花也并不知慕容风雅竟听懂了他的话不辞而别了。一个三岁的小孩子,能到哪里去?江湖凶险,人心难测,他能生存得下去么?饭菜凉了热,热了又凉,丫鬟进来三四次了,可慕容花背门而立,纹丝未动,甚至连手指都未曾动过。
“老爷,外面吵闹得甚是厉害。有人送来战书一封,老爷——”一壮年汉子飞奔而来,一身红袍,此人长得倒是有鼻子有眼,不缺胳膊不少腿,但这一切组合在一起,却叫人瞧了不免难受;眼看就要撞到门柱上,他却生生定住,这份轻功,也着实了得。他双手高举过顶,呈上战书。“来了来了、、、好好、、、终于来了、、、”慕容花喃喃道,猛地转身,“你且先去,我随后便到。”他目中突然精光闪动,仿佛火焰般燃烧起来,声音也提高了好几倍,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汉子哪里见过老爷如此模样,平日老爷只是个威严的富公子爷,全然没有江湖侠客的锐气,他只当老爷有些徒有虚名而已,今日看来才知道自己错了,怔了片刻,闪身退了出去,轻功竟是一等一的好手。
慕容花自里屋取出一柄剑,手一抖一剑已作两柄,竟是一柄“鸳鸯剑”,剑未出,依有一股剑气自宵中泛出,他取一柄慢慢抽出,如秋泓般的剑光顺着他的手指流泻开去,满屋立刻笼罩在一片杀气里。江湖上,谁人不知,孰人不晓,昔日“鸳鸯剑客”慕容花何等威风何等了得,凭绝顶轻功和一招“鸳鸯戏水”竟将天下第一剑客公孙堡堡主公孙雨击败,怎能不动人心魄?
慕容花原本是豪门子弟,他父亲和父亲的父亲都是当朝状元,富甲一方,到慕容花这一代已达鼎盛。只可惜慕容花对四书五经三纲五常毫无兴趣,却对剑道痴迷痴狂,家人虽不赞成也奈何他不得,只得听之任之,由他去了。谁知慕容花竟然是个绝有天赋之人,自创一套剑法,乃是以一柄鸳鸯剑,配以绝顶轻功,挥洒间飘逸灵动,自由不羁,宛如鸳鸯戏水。此人说也奇了,竟然一通百通,剑学成念书竟也神速,一本书,别人要三天,他只一天便看完,还能倒背如流,端的是人人称奇。考科举竟也拿回个头名状元,为慕容家赢得“慕容三状元”的美誉,家人再无人反对他练武,他便更是醉心其中,不能自已。一招“鸳鸯戏水”,招法怪异,无人可当。“鸳鸯剑客”慕容花渐渐名声鹊起。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自从与公孙雨一役后,二人惺惺相惜,结为至交。慕容花放下鸳鸯剑,安心做起慕容老爷,而“鸳鸯剑客”的名号在江湖未闻已二十载了。今天他又拿起了这柄鸳鸯剑,手却有轻微的颤抖。无论来者何人,他都不必害怕,死有何惧?男子汉能为武殉道乃无尚光荣之事,他们之中总有一人必将倒下。既然是无可奈何之事,唯一的办法就是接受它。那是二十年前与公孙雨的生死约定,二十年后在战,而在此期间谁也不得插手江湖之事。
“罢了罢了——”慕容花缓缓将剑插入宵,道:“仲叔,”仲叔负手而立,低垂着头,等待老爷吩咐。“不瞧也罢,免得烦扰。你切记,如果我未归来,就不会回来了。所有下人等皆由你派遣,家眷全部送达公孙堡去,到时自然有人接应你。知道了么?”他已没有了往日的严厉,最后一句竟变得温柔;未卜的前途,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活着回来,对于忠诚的手下,他实已不忍严厉以待。手下个个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又半信半疑,慕容花瞧了不免心酸,转身大踏步走了出去。“老爷,您放心!我们等您回来。”仲叔大声道,眼泪却不由得流了下来。他看着慕容花出生、长大、成家、立业,此刻眼看着他去送死,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又怎能不心碎?
天地萧煞,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大颗大颗的水滴从脸庞流过嘴角,砸到地板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慕容花的背影在雨幕中看来是那样孤独决绝。“为什么?为什么要选择这条路?原本可以做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哥,衣食无忧,却毅然决然走一条艰辛漫长又孤独寂寞的路,不是很傻么?”仲叔满腔的悲愤无处发泄,张着嘴却一个字也发不出。他永远也不会明白,尚武之人,穷极一生悟武道参武精汇武气敛武神,纵然艰苦,纵然付出鲜血和生命,也是值得的。他在武学中获得的快乐和满足,却是不练武之人永远体会不到。选择一条怎样的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走下去。抛开安逸的生活、已得的名和利,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忍者留其名。”这“忍”字,便是对武者的最高要求,对名利诱惑的忍耐,对寂寞孤独的忍耐,能担当此字之人,不都做了圣贤么?
慕容花没有回来;却来了一批黑衣蒙面人,一言未发,手起刀落,慕容府大大小小三百一十六口,一个不剩,就连那护院的杀手们也无一例外地一招毙命。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出手,光影过处,他们只觉眼前一花,脖颈一凉,便仰面倒了下去。黑衣人动作极迅速,来得快去得更快,眨眼间就看不到半个活人。霎时慕容府便笼罩在一片血海腥愁云惨雾之中,垂柳的枝条在狂风骤雨中飘摇,仿佛也在为这残酷的杀戮悲鸣,为这冤屈的亡魂呜咽。
风更猛,雨更急,一道闪电打来,纵是铁石心肠之人,见此景象也不免要柔肠寸断。谁下的毒手?除了风声雨声,天地间一片死寂。



[ 本帖最后由 feiyulovehai 于 2008-6-6 08:32 编辑 ]
呵呵,刚开头就这么激烈啊。

第二章 神秘小孩

漆黑的夜,漫天星光如钻石般洒满天幕。
一块山石的后面,一个衣衫褴褛的瘦弱孩子,立在石堆之中,不过四五岁光景,他简直太瘦弱了,仿佛一阵轻风就能将他吹走,但此刻站在荒无人烟狂风大作的戈壁上却纹丝未动,只一双眼睛死死瞪着绿光发出的方向。那是一匹狼,眼中泛出贪婪残忍的光,恨不得立刻将这个孩子吞下肚去才好。只是,一人,一兽,一孩,一狼,竟谁也没有移动半分。凶残狡诈狼竟然对一个瘦弱的孩子无可奈何,这是怎么回事?殊不知,此狼与小孩较量已不下十次,每次对峙,每次狼都忍不住扑向小孩,在它到达小孩面目一尺,眼看就要抓着,小孩却偏偏不躲不避,只小手一扬,青光闪动间狼便吃痛逃走,待到僻静处,用嘴叼出一看,乃是一枚状如柳叶薄如蝉翼的铁片,它自然不知这就是人类使用的暗器了。只是小孩内力并不深厚,手法也不高明,否则只此一次狼还焉有命在?却不知这小孩与柳家庄有何渊源?
小孩见狼落荒而逃便嘴角浮起一抹冷酷的笑。那残酷的笑,使得原本还留有余温的戈壁瞬间笼罩在一片寒气里;那冷漠的眼神,连漫天星光也禁受不起而躲到云层后面去了。
茫茫戈壁,石头连着石头,石头的尽头还是石头。夜色愈深,寒气愈重,小孩也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掉转头朝一片怪石嶙峋的石林走去,拐了几拐便不见了。接着,微弱的光亮从一处小小的洞口透出来,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光,却是维持一个人生命必不可少的。在恶劣的环境下,与大自然、与野兽、与蚊虫蛇鼠、与饥饿、与寒冷作斗争,又怎能少得了火?
小孩坐在火堆旁,发呆;瘦弱的肩头不时地抖动,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饥饿。火不知何时已熄灭,周围空寂得听得见血液流过血管的声音。小孩没有再动,若不是偶尔眼睛转两圈,还以为他已然睡着了。他的确比常人更有忍耐力,能不动的时候绝对一动不动。过多的运动使能量消耗更快,在食物和水相对匮乏的戈壁,无疑是对死神招手。
这孤独冷漠的小孩是谁?眼神冷酷得没有一丝感情,而残忍的笑却是日月光华也禁受不起,好像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的心温暖。究竟发生了什么,使得这豆蔻年华的孩子有如此深重的仇恨和痛苦?他从哪里来?父母是谁?为何一个人住在这荒凉的石林里?他就像茫茫戈壁上的一个幽灵,孤独而倔强地活着。
初春的阳光夹杂着冬的梢楞,懒懒地洒在一块块石头上,仿佛少女抚摸自己的脸庞。没有一丝风,大朵大朵的白云飘在蔚蓝的天边,真是西域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可小孩并不懂得享受,慵懒地窝在床上,那也是在不能算作是床,枯草铺就,与地仅一尺之隔,只是小孩躺在里面,只能勉强算是了。他甚至连眼睛都懒得睁开,洞口的阳光耐不住寂寞似的一点点跳进洞来,轻轻抚摸小孩单薄的身体,那样轻柔那样温暖。小孩睁开眼,坐起来,整个人便置身于光影下,周围一圈金色光晕,他目中竟也有了柔和之意,脸却如磐石般没有丝毫表情,他呆呆地坐着,仿佛又神游天外了。
一声狼嚎,划破天地间的肃静,刺透耳膜直穿心脏,小孩心不由一紧,立刻跳起来,一个箭步冲到洞口,多年的大漠生活使得小小年纪的他神经已异常灵敏,反应也非凡人能比,否则在如此残酷的戈壁斗争中如何取胜,又如何能够活到现在?

第三章 戈壁惊魂

小孩小心翼翼将脑袋伸出去半个,天那么蓝,云那么白,仿佛海上漂浮的叶叶扁舟,又像天山镶嵌的座座莲池。小孩并未留意这些,一双犀利的眼睛四下搜索,未见半个影子,脸色稍缓,只侧耳倾听,那声音却再未响起。小孩也没有往外迈一步,暗中调动所有神经。在这里,不得不提着十二分的小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丧命,凶恶狡诈的狼,犀利残忍的鹰,飞沙走石的恶劣天气,寒冷与饥饿、、、他深刻地记得:
一个沙石满天飞的严冬的午后,久旱未露的戈壁,大地仿佛要裂开了一般。干裂的嘴唇,焦灼的眼神,谁看了都忍不住要心碎。饥渴侵蚀着他,不只是肉体,还有灵魂。那种深刻的饥渴感击垮了他所有的意志和理智,他不顾一切冲了出去,立刻被飞沙走石包围住,裹挟着他向前。严重的缺水和两天的饥饿让他四肢像灌了铅,每走一步就眼冒金星,摇摇欲坠。在这样的天气里,找到水和食物的希望实在太渺茫了!没有任何活的生物愿意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来,绝不可能。只有他,瘦弱的、小小的身影,看起来那样孤独,那样绝望。踩到沙石,发出的“沙沙”声变成了催命的音符,他也未曾想到这声音竟是如此刺耳、那样难听。若不是他已无气力,早已将耳朵捂起来。沙石迷了眼,拳头大的石头像吃人的恶魔啃噬着他瘦小的身体。终于,小孩倒下了,瞳孔里是深深的仇恨与绝望。任何人看了这双眼睛都难免胆怯、心碎——那种对命运残酷的仇恨,对活着看不到希望的绝望,深深地印在他的眼眸中。狂风的怒吼淹没了他心底绝望的呐喊,虽然实际上只是微弱的呻吟。
就在此时,他看见了那匹狼,那匹如附骨之蛆无所不在的狼,眼中的惊惧和绝望更加浓烈。他仿佛看见自己的血骨被它一点点吞噬,他已没有一丝力气,但他不能死,他还有仇恨,那深切的仇恨淹没了一切,也是他活到现在的唯一支撑。可是此时此刻,他就是沾板之鱼肉,任狼宰割了。他躺在那里,脑袋一片空白,满天沙石变成馒头向他砸来,他想伸手去抓,即使死也要做个饱死鬼。他却一动未动,他实在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狼却也没有动,仿佛在猜测小孩的用意。在凛凛寒风中,狼的身体不停地轻轻颤抖,他也已经骨瘦嶙峋毫无力气,几天未进食,此刻能站着已是奇迹。动物总是比人类有更持久的忍耐力。他们就这样相隔几尺对望着,那几尺,变成了生与死的鸿沟,却不可逾越。狼最终走了,虽然几欲倒下,还是站着消失在小孩视线里,连狼都知道,即使死,也要死得有尊严。
小孩已想到,狼其实是一直跟着他的,直到他倒下。他不明白为什么狼竟然“轻易”放过了他。他与狼之间,已不仅仅是敌对关系,而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没有狼的无处不在也就造就不了他的机智、勇敢、敏捷、细心、沉着、冷静、自尊、自立,是狼教会了他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但刚才那声音,凄厉、短促,像是被人生生扼断脖颈,而不似它平日的悠长粗犷连绵不绝,莫非出了什么事?小孩极快地思考着。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什么都可能发生,一场暴风雪,一阵龙卷风,都可能使这里许久没有生气。
小孩抬头看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艳阳高照,这样的天气里,会有什么事?小孩毕竟是小孩,总会有好奇心,虽然冷漠又冷酷,却还是有着人类的天性。他小心地跨出去,刚走出石林,却仿佛被雷击一般,僵在原地,眼睛里是满满的恐惧与绝望。应该没有比死亡更令人恐怖的了,也许死亡并不可怕,那他看得了什么,竟让这个比铁还坚比石还硬的小孩如此害怕?无论谁看到这样的景象也免不得恐惧绝望得宁愿去死。

[原创 连载]小小少年留芳菲

第四章 偶遇奇人

却说小孩独在茫茫戈壁上活,与狼共存,亦敌亦友,却在一个暖春的午后看见了世间最令人恐怖,最惊世骇俗,最让人发狂的事。他一走出石林,就看见了那匹狼,确切地说是狼头,正对着他,眼睛暴突,里面是不见底的绝望和仇恨。只剩下狼头,身子却不翼而飞。
谁杀了它?四暮寂静,连风声都没有。只有小孩因惊恐而逐渐粗壮的呼吸声,顺着石头一路蔓延下去,翻过高山,越过大海,穿过森林,直抵一个妇人的耳朵,她猛地坐起来,和着小孩的呼吸声大口地喘着,汗水一颗一颗滴落,像泪珠像珍珠。
小孩干涩的眼已然发了红,几欲要喷出火来,满滩的石头似是禁不起他仇恨火焰的焚烧而躲进突如其来的狂风乱沙之中,再不出来。他的手不由得握紧身上的皮囊——他在戈壁生存的唯一最有效武器。
“哈哈哈——”笑声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随狂风乱沙卷过来,在这无人的戈壁,却似追魂的铁索,听来让人毛骨悚然。风停,沙降,笑声也嘎然而止。周围又归于寂静。
“小娃娃,你在这里啊——”小孩转身,出手快如闪电,手上却像落空了似的沾不到对方半片衣角。站定,一个干瘦的怪老头,身高四尺,和小孩一般高,小鼻子小耳,一双眼睛却大得吓人,几乎占去脸的三分之一,咧嘴笑时嘴角快扯到耳根,活脱脱一只大青蛙;浑身没有四两肉,头发如枯槁,着一身粗布麻衣,腰畔胡乱系一根粗布腰带,一眼便知不是中原的打扮;身后的巨大酒葫芦分外引人注目,只是这酒葫芦未免嫌太大了些,足足有他人那么高。小孩边细细打量边极快地暗忖道:此人必定是在风起的霎那发出笑声,却在沙止的瞬间已然来到身后,看来此人不但工于抓住时机,而且功夫了得,我不得不小心提防才是。凭他野兽般敏锐的嗅觉和超于常人的听力竟然毫无察觉,不由得暗地里惊出一身冷汗,此人若是敌人,他不俨然已作了死人么?虽作此想,脸上依旧磐石般无一丝变化。
他呆呆地看着他,他也呆呆地看着他。他在想:这个老头是谁?来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既无风景可赏亦无宝藏可掘的荒凉之地,做什么?而他在想:未曾料到此地竟还有人存活,而且还是个孩子。瞧他骨骼奇清,目中透着倔强与刚毅,只是眼神稍显冷漠了些。倘若调教得当,必有一番作为。我何不收了他做徒弟,也不枉我一身功夫。
不知不觉间,老叟的脸色已变了数变,开始惊讶继而欣赏而后欣慰,最后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小孩却木立当场,如石铸般一动不动,只一双眼睛骨碌碌转,如抹了油的湿刷子,在老头身上不住地刷来刷去,俱是警戒之色,手也从未离开身上的皮囊,只要老头稍有动作,他的柳叶飞刀将毫不犹豫插入对方的咽喉。
“小孩,”老头大大的青蛙眼眯成一条缝,“我替你杀了它,你——”他伸手指一指狼头,目中好像有惊奇,回头却见小孩目中突然充满怨毒,他的目光已变成刀化作剑,刷刷刺出去,既是世上最厉害也是最无用的武器——刺到善良人的身子,再强大也免不得要受伤,因为他们会同情弱者,关心他们的疾苦;而刺到奸诈肖小之辈身上,却毫无作用,他们不在乎你的死活,更不会了解你的痛苦。果然老头心中一凛,忖道:糟糕!我原以为狼是无限危险的,杀它无可厚非,却忘记在人迹罕至之地,人类却是最容易和动物交朋友的。本想以此打动他心,看他如此模样,二者必有渊源。瞧他此刻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才好,我又何苦作难于他?也罢,有缘再会罢。
小孩只眼前一花,老头便不见了踪影。他呆了一呆,迅速折回洞中,他知道此地已非久留,既然有人能够找到这里,就还会有第二个人来。他坐进床里,不知又在想些什么。
“番茄,你去哪儿了?瞧你一身黄沙,是不是又去那荒漠了?”老叟刚一进家门,一妇人便迎上来,好像早已等在那里,是以一眼便瞧见他。此妇人,远看很美,着一身宽大丝绸百褶裙,未穿鞋,轻步莲移间美足外泄,白得炫目,却是穿了双雪白的棉袜;脑后松散地挽个万字髻,是中原的打扮,而且还是江南一带,只因江南才有这种料子的丝绸。只是细看去,眼睛还很有神韵,牙齿也很有风情,只是脸上已刻上一道道不饶人的岁月的淡淡印记,她已不再年轻。
老叟刚一落座,妇人一杯清茶已送到,道:“吃些茶罢。”瞧他啜了一口,妇人又道:“今日我在关口瞧见一女子,便带了回来。”
老叟闻言,微一皱眉,道:“我们久未入关,江湖之事知之甚少,来历不明之人怎可随便带回家来?”语气里少不得有些责备,妇人不置可否。
见他面色稍缓,才娇笑道:“人都领回来了,难不成赶她走?”她略一停顿又快快道:“此女子在关口张望了许久,像是在寻人,看到来往车辆行人,就扑过去,问:‘有没有看见一小女孩,五岁光景,大概这么高。’边说边比划,见别人摇头就像丢了魂似的。直道体力不支倒下去,我看她似是许久米水未进,便领回来。总不能见死不救罢?”
“小女孩?”老叟闻言心中一动,后面的话却是一句也未听进去,那个有着狼一样眼神的冷漠小孩,不知是男是女。姑且去瞧一瞧,若是真有此等巧事,孩子也不必再受苦,岂不是美事一桩?妇人见番茄脸色大变,狐疑道:“怎么?你是否想到什么?”番茄笑着摇头。
翌日,外面才是麻麻亮,干燥的空气里尘土飞扬,处处还沉寂在亦梦亦幻的朦胧状态,只因西域比中原晚两个时辰,若在中原,此刻人们早已起来开始一天的忙碌劳作。
“吱——”柴扉轻启,一黑影飘飘穿门而过,没有半点声息。以怪老叟的武功绝不可能是江湖上的无名之辈,而江湖中提得出名姓的也绝没有一个叫做番茄的人。
一声笑自屋内传来,伴着轻快的调子,道:“呦~番茄,大清早的上哪儿去啊?”老叟无奈笑笑,缓缓落下,尘土在他身边四散开去,他便笼罩在一片淡淡的薄薄的尘埃之中。“小白菜,我就知道瞒你不过。你——”此女子竟然叫“小白菜”,瞧她那腰间的肥肉一块块抖动,像墙上的蔷薇花微微发颤。这两人倒是天生一对,一个番茄,一颗小白菜,再来个鸡蛋就是一碗鲜美的番茄蛋汤了,只怕却没人喝得起。
“你忘了,我是谁?”娇笑又起。
“不错不错,‘五禽四兽’的名号提出来,只怕还没有人能站着好好说话的。五禽之首的‘飞鹰’花胜南更是了得,不但功夫超过四兽之首的‘金狮’金霸,而且美貌聪慧,乃天下奇女子也。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孰料她拒绝所有爱慕者,独选了奇丑无比的丈夫。却不知是何道理。”
“行了,别给我戴高帽。你去罢!早去早回。”前半句是无奈,后半句却是满满的关怀。人迹罕至的戈壁,任何人都无法独自存活,大自然残酷的生存法则造就了人类的脉脉温情与惺惺相惜。
如果老叟晚到一步,也许就再无机会见着小孩;只是,他早到一步。只一步,便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 本帖最后由 feiyulovehai 于 2008-7-16 2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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