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连载]小小少年留芳菲
第四章 偶遇奇人
却说小孩独在茫茫戈壁上活,与狼共存,亦敌亦友,却在一个暖春的午后看见了世间最令人恐怖,最惊世骇俗,最让人发狂的事。他一走出石林,就看见了那匹狼,确切地说是狼头,正对着他,眼睛暴突,里面是不见底的绝望和仇恨。只剩下狼头,身子却不翼而飞。
谁杀了它?四暮寂静,连风声都没有。只有小孩因惊恐而逐渐粗壮的呼吸声,顺着石头一路蔓延下去,翻过高山,越过大海,穿过森林,直抵一个妇人的耳朵,她猛地坐起来,和着小孩的呼吸声大口地喘着,汗水一颗一颗滴落,像泪珠像珍珠。
小孩干涩的眼已然发了红,几欲要喷出火来,满滩的石头似是禁不起他仇恨火焰的焚烧而躲进突如其来的狂风乱沙之中,再不出来。他的手不由得握紧身上的皮囊——他在戈壁生存的唯一最有效武器。
“哈哈哈——”笑声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随狂风乱沙卷过来,在这无人的戈壁,却似追魂的铁索,听来让人毛骨悚然。风停,沙降,笑声也嘎然而止。周围又归于寂静。
“小娃娃,你在这里啊——”小孩转身,出手快如闪电,手上却像落空了似的沾不到对方半片衣角。站定,一个干瘦的怪老头,身高四尺,和小孩一般高,小鼻子小耳,一双眼睛却大得吓人,几乎占去脸的三分之一,咧嘴笑时嘴角快扯到耳根,活脱脱一只大青蛙;浑身没有四两肉,头发如枯槁,着一身粗布麻衣,腰畔胡乱系一根粗布腰带,一眼便知不是中原的打扮;身后的巨大酒葫芦分外引人注目,只是这酒葫芦未免嫌太大了些,足足有他人那么高。小孩边细细打量边极快地暗忖道:此人必定是在风起的霎那发出笑声,却在沙止的瞬间已然来到身后,看来此人不但工于抓住时机,而且功夫了得,我不得不小心提防才是。凭他野兽般敏锐的嗅觉和超于常人的听力竟然毫无察觉,不由得暗地里惊出一身冷汗,此人若是敌人,他不俨然已作了死人么?虽作此想,脸上依旧磐石般无一丝变化。
他呆呆地看着他,他也呆呆地看着他。他在想:这个老头是谁?来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既无风景可赏亦无宝藏可掘的荒凉之地,做什么?而他在想:未曾料到此地竟还有人存活,而且还是个孩子。瞧他骨骼奇清,目中透着倔强与刚毅,只是眼神稍显冷漠了些。倘若调教得当,必有一番作为。我何不收了他做徒弟,也不枉我一身功夫。
不知不觉间,老叟的脸色已变了数变,开始惊讶继而欣赏而后欣慰,最后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小孩却木立当场,如石铸般一动不动,只一双眼睛骨碌碌转,如抹了油的湿刷子,在老头身上不住地刷来刷去,俱是警戒之色,手也从未离开身上的皮囊,只要老头稍有动作,他的柳叶飞刀将毫不犹豫插入对方的咽喉。
“小孩,”老头大大的青蛙眼眯成一条缝,“我替你杀了它,你——”他伸手指一指狼头,目中好像有惊奇,回头却见小孩目中突然充满怨毒,他的目光已变成刀化作剑,刷刷刺出去,既是世上最厉害也是最无用的武器——刺到善良人的身子,再强大也免不得要受伤,因为他们会同情弱者,关心他们的疾苦;而刺到奸诈肖小之辈身上,却毫无作用,他们不在乎你的死活,更不会了解你的痛苦。果然老头心中一凛,忖道:糟糕!我原以为狼是无限危险的,杀它无可厚非,却忘记在人迹罕至之地,人类却是最容易和动物交朋友的。本想以此打动他心,看他如此模样,二者必有渊源。瞧他此刻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才好,我又何苦作难于他?也罢,有缘再会罢。
小孩只眼前一花,老头便不见了踪影。他呆了一呆,迅速折回洞中,他知道此地已非久留,既然有人能够找到这里,就还会有第二个人来。他坐进床里,不知又在想些什么。
“番茄,你去哪儿了?瞧你一身黄沙,是不是又去那荒漠了?”老叟刚一进家门,一妇人便迎上来,好像早已等在那里,是以一眼便瞧见他。此妇人,远看很美,着一身宽大丝绸百褶裙,未穿鞋,轻步莲移间美足外泄,白得炫目,却是穿了双雪白的棉袜;脑后松散地挽个万字髻,是中原的打扮,而且还是江南一带,只因江南才有这种料子的丝绸。只是细看去,眼睛还很有神韵,牙齿也很有风情,只是脸上已刻上一道道不饶人的岁月的淡淡印记,她已不再年轻。
老叟刚一落座,妇人一杯清茶已送到,道:“吃些茶罢。”瞧他啜了一口,妇人又道:“今日我在关口瞧见一女子,便带了回来。”
老叟闻言,微一皱眉,道:“我们久未入关,江湖之事知之甚少,来历不明之人怎可随便带回家来?”语气里少不得有些责备,妇人不置可否。
见他面色稍缓,才娇笑道:“人都领回来了,难不成赶她走?”她略一停顿又快快道:“此女子在关口张望了许久,像是在寻人,看到来往车辆行人,就扑过去,问:‘有没有看见一小女孩,五岁光景,大概这么高。’边说边比划,见别人摇头就像丢了魂似的。直道体力不支倒下去,我看她似是许久米水未进,便领回来。总不能见死不救罢?”
“小女孩?”老叟闻言心中一动,后面的话却是一句也未听进去,那个有着狼一样眼神的冷漠小孩,不知是男是女。姑且去瞧一瞧,若是真有此等巧事,孩子也不必再受苦,岂不是美事一桩?妇人见番茄脸色大变,狐疑道:“怎么?你是否想到什么?”番茄笑着摇头。
翌日,外面才是麻麻亮,干燥的空气里尘土飞扬,处处还沉寂在亦梦亦幻的朦胧状态,只因西域比中原晚两个时辰,若在中原,此刻人们早已起来开始一天的忙碌劳作。
“吱——”柴扉轻启,一黑影飘飘穿门而过,没有半点声息。以怪老叟的武功绝不可能是江湖上的无名之辈,而江湖中提得出名姓的也绝没有一个叫做番茄的人。
一声笑自屋内传来,伴着轻快的调子,道:“呦~番茄,大清早的上哪儿去啊?”老叟无奈笑笑,缓缓落下,尘土在他身边四散开去,他便笼罩在一片淡淡的薄薄的尘埃之中。“小白菜,我就知道瞒你不过。你——”此女子竟然叫“小白菜”,瞧她那腰间的肥肉一块块抖动,像墙上的蔷薇花微微发颤。这两人倒是天生一对,一个番茄,一颗小白菜,再来个鸡蛋就是一碗鲜美的番茄蛋汤了,只怕却没人喝得起。
“你忘了,我是谁?”娇笑又起。
“不错不错,‘五禽四兽’的名号提出来,只怕还没有人能站着好好说话的。五禽之首的‘飞鹰’花胜南更是了得,不但功夫超过四兽之首的‘金狮’金霸,而且美貌聪慧,乃天下奇女子也。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孰料她拒绝所有爱慕者,独选了奇丑无比的丈夫。却不知是何道理。”
“行了,别给我戴高帽。你去罢!早去早回。”前半句是无奈,后半句却是满满的关怀。人迹罕至的戈壁,任何人都无法独自存活,大自然残酷的生存法则造就了人类的脉脉温情与惺惺相惜。
如果老叟晚到一步,也许就再无机会见着小孩;只是,他早到一步。只一步,便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 本帖最后由 feiyulovehai 于 2008-7-16 23:5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