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唐唐说这次唱游的主题是“痴狂”,于是我对着屏幕笑了,我喜欢这两个字,多好的题目,可是我不会写。我想到鲁迅说:“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常常发呆,什么都想不到,连做过的梦也无法记得。
有人说,给老年人看他年轻时的梦想是残忍的,幸好我还不算老,记忆的沉渣泛起时,总觉得曾经那个过往的我,虽然有时候也会因为太过在意细枝末节而把自己折腾得狼狈不堪,经常犯错,弄巧成拙,却并不至于面目可憎。
通常我是不喜欢把决定在事情完成前告诉别人的,毕竟这样的话可以给自己留下余地,也给对方留下惊喜的可能。我希望承诺的每件事都能做到,但是又实在很懒惰,于是便唯有越来越少地答应。然而,这次终究是答应了唐唐要参加的。
原本一直想在唱游发散文,及至今日却决定还是虚构个故事吧,好像许多时候真实只有附会在别人的树上才能开花结果,毕竟人本来就是善于自欺和掩饰的动物。
蜗牛的背
2006年大学毕业的那天,收到一封邮件。
如果不是为了找工作,我一定不会想起开那个邮箱。曾经只有一个人知道的地址,如今被我随意地写在简历上面,只是需要把公私分开,又懒得重新申请。
等到我真正打开的时候,才恍然意识到,免费的邮箱,如果经常不用是一定会被没收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应该有期限,为了尽量避免资源被浪费。
From : 咪咪 liulangmimi@126.com
Sent : Friday, July 14, 2006 1:00 AM
To : 黄泉 huangquan@hotmail.com
Subject : 写给黄泉
今天忽然预感你会看到这封信,是错觉么。
呵呵,你总是笑话我自以为是,可是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呢。
好像已经习惯每个星期发一封信到这个邮箱,既便我知道从很久以前你就不再用它,但是请原谅我固执地把这个当作维系。
过去你总是说我任性,对自己不坦诚,什么都不言说,却渴望别人能够明白。
可是,让我产生这种奢望的人,就是你吧,因为你总能看透我的内心。
每个星期都来开邮箱,然后删掉上一封自己写的信实在太寂寞了,我快要坚持不住了。
怎样都好,至少让我知道你确实存在着。
咪咪,即日。
我一直都叫她咪咪,正如同这个世界上唯有她会叫我黄泉。
这是我们之间特别的暗号,为了在相互呼唤的最初一刻,就知道那个是对方。
咪咪三岁的时候父亲出车祸死了,她和我说这话的时候既不悲伤也不惋惜,如同在陈述无关的事实。
父亲对她来说如同记忆里面的玩具,在日渐长大的过程中,褪了颜色,模糊了形象,终于被粉饰成一个美好,无关紧要也无法寻回的东西。
后来我才懂得,其实许多人嘴上说着毫不在乎,却穷尽一生都在追寻那些早已失散的事物。
时间那么强大,让一切原本尖锐的疼痛都变得温和缓顿。
所以咪咪可以笑着唱:“我要我要找我爸爸,去到哪里要找我的爸爸……”
我当时一直以为,她只是因为我们共同触及了幼年时看动画得到的哀伤而感到淡淡的欢喜。
那个夏夜的晚上,我们两个坐在寝室的阳台上,相互依偎着说了一宿话。我总是对别人说,当时满天都是闪亮的星子,凉风吹得人浑然欲醉,以至于第二天只弥留着温怡的感觉,却想不起到底说了点什么。
但是真实的情况应该是那天格外闷热,我们睡不着便一起坐在阳台上,顶着厚重的乌云,猛力扇着扇子在与蚊子的奋战中耗尽了力气。
你瞧,记忆是多么不可靠的东西。
隔开越久,我越觉得那是个梦境。但是高中毕业照上,她的微笑如此鲜亮。
邮箱的草稿箱里依然留着几年前她写的东西。
阿炳
阿炳是色盲,阿炳想当画家。
“你不知道瞎子只能拉二胡么。”
“我可以画素描,你要看吗。”
阿炳说我很漂亮,将来可以当他的模特。可是他不知道,我想当他的眼睛。
阿炳有个双胞胎哥哥,他们一点儿也不像,我知道,只有我能一眼就分辨出来。
在医院:
“原来你还有羊癫疯?那是笨蛋才得的毛病。”
“是这样啊,怪不得哥哥没有。”
“但是你哥哥不会画画。”
“那只是他不高兴学罢了,不论是学习,体育,唱歌,他都很厉害。”
“你忌妒他么。”
“嗯,但是也喜欢他。他是很好的哥哥。”
“笨蛋,是你自己甘心当他陪衬的。”
“曾经想考别的学校,但是爸妈出钱让我到这里读书,我不想辜负他们。”
“哦..傻人有傻福,你到这学校才幸运地遇到我。”
“呵呵,那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难过?”
“笨蛋,羊癫疯不会死的。”
……
后来阿炳死了。
他得的不是羊癫疯,是脑子里面生了恶性肿瘤,已经压迫到视神经。
一语成谶。
我一直觉得如果不是突然之间只能面对黑暗,他一定可以痊愈的。
我没有得到画像,便只能像吝啬的债主一样对他刻骨铭心,念念不忘。
赵老师
赵老师在念《与妻书》的时候红了眼圈,我的心里忽然之间溢满了说不出的难受。
后半节课都成了自习,我看到他在窗外的阴影里抽烟。
同学们都说,赵老师16岁的时候为了追女生选读文科,大学毕业就结了婚,他们有个女儿。赵老师办公桌上放着三口之家的合照,他最拿手的菜是红烧带鱼,因为师母喜欢。
我也想当语文老师,这样是不是会更靠近他的世界一点。
我总是在每周的随笔里面写些乱七八糟的心情,反正赵老师从来不给命题。
“……我是极喜欢《霸王别姬》的结局,在台上‘不疯魔不成活’,然而戏终要散场了,要成全那少一分钟、一秒钟都不是的一辈子,唯有死在台上,死在虞姬最后的结局里。……”
评语:
——死别的确具有艺术感染力,因为它保全了最美丽最体面的部分。但是终有一天,你会发觉,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你宁愿生离,也不要死别的。
黄泉
黄泉是处女座的,小时候看《圣斗士星矢》,一直最喜欢黄金十二宫的沙迦,因为他是最接近神的人。所以,我一直把黄泉当作我的释迦牟尼。
如果追溯到我最前世是只鸽子的话,那么黄泉的最前世一定是那个慈悲到以自己血肉之躯和老鹰做交易来拯救我国王。
可是我害怕她离开我,所以我总是急不可耐地做率先去追求别的幸福的人。
……
我想起咪咪失恋的时候,拖着我在地铁里来来回回的乘,直到把她买来的红酒喝完,末班车驶过。相互搀扶着走在深夜的大街上,然后她迎着风教我唱:“我们以为分手会是一种解脱/却还没分手就已开始寂寞/爱了多久遗忘就需要多久……”
不禁婉尔。
From : 黄泉 huangquan@hotmail.com
Sent : Saturday, July 15, 2006 4:00 PM
To : 咪咪 liulangmimi@126.com
Subject : 欢迎回来
我有告诉过你吧,不会搬家,家里电话和手机号码也不会换。
对于流浪的人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学着蜗牛把家背在背上。
我一直都在,你回头便可触及的距离。
黄泉,即日。
晚上的时候,咪咪发来短信:
“我只是想确认,我们之间的确有着足够强大的羁绊吧。”
你抬头望天,偶尔瞥见的云,或许下一秒就会化作雨,淋湿我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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