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破寨
戚少商
我叫戚少商,连云寨是我一手创立的,她就是我的恋人,我的家。
我创造她仅仅用了半天的时间,使得江湖当中,我最早的绰号叫做“浮生半日闲”。
半日,半日!
只是我没有想到,我用这半日换了十年。
十年生死、十年不忘:神州子弟今安在?
我没有想过连云寨会有如此多的风云际会。
本来这里只是偷得浮生半日,众友同好品茗交流的所在,或琴或歌,低吟浅唱,但凭情性。
只是,只要有人就有江湖,江湖儿女难免恩怨情仇、快意刀剑。不过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连云寨的附属产物而已,我一向都只是置身事外。以我的豁达,营造一个江湖的平和。十年后,我仍然听到那些意气风发的江湖小辈说起,当年连云寨的大哥,是那样一个甘居幕后默默耕耘的孺子牛,这时,我的心里就有一种自豪。
我知道,我的兄弟们,常常称我做——服务生。
其实江湖的刀光剑影,完全可以只是柴米油盐。我万万没有想过,当我所器重的雷卷、顾惜朝等人一步步迈进连云寨的中心时,我所创造的,也就成为我所屈从的。终有一日,我会被迫走向前台。
那日,那个自称是“绝灭王楚相玉”的人带来了萧秋水大哥的讯息。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且不说我建立连云寨最早的目的就是为了襄助萧大哥,就这寨中诸多兄弟姐妹,莫不是景仰萧大哥的英雄义举,相聚在一起的家人。于是这个本来热闹的江湖为了这个消息更加趋向沸腾,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繁华的顶点,竟然掩藏着胡茄的弦音。
雷卷和楚相玉、顾惜朝终于开战了。
连云寨乱!
连云寨散?!
连云寨倒????
一切的源头不过是那个尚未到来的他——萧大哥。
一个以热血和情义的代价,一个以民主和自由的名义,我不否认,那是一场战争。
这个如歌的家园终于被一刀横断成两截音符,再也无法连贯。
而我选择的是,出山、出刀。
我需要的是保持这个江湖的独立,我敏感的感觉到,它不应该是哪个大哥的附属品,它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连云寨!
一刀伤神,伤人伤己。
那时起,人们把我叫做九现神龙。
而我却从此成为那个被我敬若神灵的萧秋水之仇敌,而这一刀,我取名叫十年一悟。
从此以后,那个江湖,再也没有我的踪迹,而我的连云寨,也终归破败。我将山寨的事务转交雷卷之后,终于在那山寨的旧址之上,修建了一座小镇,名为——江湖。
雷卷
很多人叫我卷哥,不止是因为我年纪大,也因为我初进寨里只是个卖花卷馒头的小厮。
他们忘不了我的馒头香,还有好事者填了一首曲《七里香》来纪念我的馒头。当然胡哥凯歌兄弟我都是不认识的,一般情况下,我不会用那种方式做广告。
兄弟们至今依然叫我卷哥,或许大家都忘不了连云寨初建时的热闹与情义。
我还记得那时候老穆的爱情是我撮合的,还有老管的。他们俩闷骚成天躲在房里意淫,一度患上了主观不能症,最终在我成立的暖暖诊所内得到释放,双双追求到了自己的另一半。
这事搞得挺轰动的,以至于后来傅晚晴妹子嘲笑我说,我该化妆化妆去做媒婆。我还就真照办了,成立了一个媒婆帮,生意巨火,加上南晚楚妹子也加入进来,玉成了很多好事。其实,从诊所的情况来看,当时寨子里的单身男女对此的需求相当激烈。
我想,连云寨的经济发展史上,一定会因此写上我的名字。
只是我为当朝四大名捕之一无情说媒的时候,居然引起了寨里一阵大乱,诸多无情的红颜知己油条粉丝向我表达了宁为玉碎的不满。但是为了生意和连云寨的发展,我还是接了这笔买卖。最终导致息红泪愤而出走,在江湖中建立了毁诺城。这是我始料不及的。但也只有我知道,她毁的是每天要买我俩花卷的那个诺言。
无论如何,无情在连云寨结婚的消息还是为寨子换回了更多的人气,而我也逐渐进入寨子里的权力、经济、文化中心,甚至就在寨中心内,修了一座府院似的“雷门”。
虽然老戚是寨子真正的老大,可是他是个闲云野鹤般的人物,其他几位寨主也是或文或武,都没有将寨子的可持续发展纳入议程。于是我就从馒头花卷、煎饼果子对于寨子的人文个性着手,推出了连云寨最有魅力的闲话游、吵架游等旅游线路,正式主持着寨子的大局。
其实我最关心的,还是寨子的未来。在这样一个烟波浩淼的江湖中,它的命运将如何,它将最终归属何方,我想我应该和它一起。
或者,我去主宰它!
因为,那里的孩子们,让我喜爱。我想看着他们长大,我老去,我想对他们说,我爱他们。
寨子里最主流的文化就是萧氏文化,从萧秋水神州结义用的香料开始,寨子里对这个人的崇拜和模仿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我曾经问过阮明正,连云寨的未来在哪里。他回答我说,萧大哥在哪里,连云寨就在哪里。我心中一惊,其实我一直认为,连云寨已经可以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与萧秋水应该是独立和平等的个体。我一直说,在连云寨,最应该避免出现的就是一言堂,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不是每一个人都如我一般有这样的机遇和际遇,要誓死捍卫他们说话的权利。我所担心的,是大家不得不失去言论自由。
所以顾惜朝出现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抵触的,我总觉得他和寨子里传统的包容谦和的风格不太一致,他的身上燃烧着一股火样的热情和独断的魄力。于是我对沈边儿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连云寨会兴于他手,也会亡于他手。
事实证明,我的推断是正确的。
顾惜朝用自己的热情将连云寨趋于散乱的江湖传统整理清晰,对于各大门派的江湖底细都在短短时日内收录完毕。尤其对于萧秋水,他居然可以整理到使用过的尿片数量,令人叹为观止。
很短的时间内,他就拥有了一大片粉丝,盲目的粉丝给他买田买地,使他在寨子里的地位足以和我们这些老人对抗。
和他的第一次交锋是我发起的,我置疑了萧大哥作为连云寨唯一精神寄托的合理性,并对萧大哥的人格瑕疵提出了怀疑。我遇到的反击是剧烈的。如果说无情的美女粉丝仅仅是以不买我的馒头为代价,那么萧大哥的粉丝则是以问候我的祖上为招呼。我遇到的是二战盟军最猛烈的炮火,幸好我不是孤身一人,幸好还有其他炮灰。
经过无数次的交锋,寨子里很有些学究派的人士站在了我这边,使我不再孤单,而我痛批萧大哥一文也得以流传千古。
只是导火索却就此种下,当楚相玉带来萧大哥将要到来的消息时,寨里的第一次大乱就此展开。交锋很短暂,短暂得我只记得一个剑花,一抹刀光。
我无法回忆两个人的较量怎么变成两派势力的群殴,甚至上升到以死相胁。
我记得、我记得、我无法忘记——我一直疼爱的妹妹唐晚词站在寨子里的塔楼上对我挽出一个剑花,剑影哀怜,“为什么要抵制大哥?如果不能与大哥共存,我还在寨子里做什么?”
她果然跳了下去。那天的空中,永远记忆着一抹嫣红。
我闭上眼,我选择的不是是否共存的问题。我想看到的是民主和自由,这是一个无法用生死来衡量的问题。只是那时,妹子,你们还不明白。
我愤怒了:连云寨不能是萧秋水的附属品,永远不能!
我不妥协。
我相信,我是对的。
然而,寨子里的兄弟却大多选择了与我对立,哪怕是曾经支持过我的。就在我们行将兵败的瞬间,老大出刀了。
很多年后,他称那一刀叫“十年一悟”。
但是连他也没有想到,那一刀出,那些曾经一起共建家园的兄弟居然鸟兽四散,再也没有回来。
我记得楚相玉恨恨地说,“连云寨永远也不配得到萧大哥的庇佑。”
我看到顾惜朝血红的眼睛,他一把火烧尽了他为连云寨修建的藏经阁。或许只有我留意到,他的眼角有泪流下。
我的心中突然很痛,这不是我想的结局。
不能,你们不能走!
兄弟~我在心里喊~其实,我想要和你们创造的,是一个永恒的自由国度,那里才是我们江湖的梦想;而萧秋水,对于才华横溢的你们来说,实际上太小太小。
泪水沾湿了眼眶,我和戚大哥呆呆地立在寨里,看着转眼间人去寨空,硝烟四起。
不,连云寨不会倒。
有我雷卷在。
她就不会倒。
顾惜朝
我最早的工作,是一个图书管理员。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用心理学的观点,我有收集癖。
大到那个人用过的金马桶,小到那个人丢弃的碎纸巾,我全部、一一、用制作生物标本的方式将其保留离开那人最后一刻的状态。用科学术语说,那玩意富含相当的科学信息。
我对此热爱不已,因为,对我来说,他就是神。
我一直认为,参加连云寨推出的闲话游旅游项目,是我一生中最英明的决定。虽然我为此花销了半生的积蓄,失去了喜爱的工作。但是,我得到的是一批使用锦江特产夜壶,吃夫妻肺片的同道。
士为知己者死。
我决定在连云寨住下来的时候,就把自己那杆心爱的碧血洗银枪扎在了会馆之外,深深、深深。
短短时日,我过去的藏品就如同宝珠重见天日,无数地下买家向我伸出贪婪的手。但是我从他们眼里看到的却是义气和热忱。其实,连云寨有多大的潜力,只有深入其中,才会真正感到。萧大哥有多大的魅力,只有真正热爱,才会心有灵犀。
我的身边很快有了朋友、圈子、阵营。我不知道阵营二字从何而来,因为不知何时开始,在寨子里那森严的庙堂之上,一个古老的商会“雷门”似乎在对我冷冷相望。
我才不管他,什么卷哥,花妹。
我要的是鲜衣怒马,追随大哥。在连云寨的字典里,没有暗算和伏击。
来,兄弟们,诗词酒一杯,且发少年狂,神州结义犹可追。
没有想到,就在我志得意满的时候,雷卷给了我冷冷一击。
仓惶间,我甚至还没想好如何还手,就被击败。
萧大哥的威信受到怀疑,甚至人品受污,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耻辱之一。
因为他是神,我心中的神。有什么比信仰受到亵渎更让人受辱、受伤?
一怒之下,我在连云寨的大门上刻下,“谁若犯萧,我必犯他”的句子。
举寨哗然,我傲然立在雷门之外,看着那个靠卖包子起家的商人如何为战,如何与我一战,如何与我神州弟子一战?!
他没有。
有时候,他狡猾地象个狐狸。
他选择沉默,甚至道歉。
而我虽被奉为英雄,却也同时被视作莽夫。
楚相玉的出现,让我的寻觅之旅找到了皈依。我说,带我去吧。他笑笑说,我是来带你们的。
连云寨的人声鼎沸让我和他看到了神州社复兴的希望。我们一度认为,连云寨被误导的信仰将会回归正确的轨道。
但是有些人偏偏不信。
他,还是雷卷。
在那个时候,我已然知道,他低估了一种力量,叫做感情。寨子里的融洽与维系,其实依靠的不仅仅是志趣和义气,还有就是感情。所以我这次出的是感情牌,以萧大哥的名义。
雷卷果然不敌,只是连楚相玉都没有料到,那个如废人般的戚少商,会一剑断掉寨内“神州结义”的大旗,一举击败我们所有人的信念。
神州结义!
州结义!
结义!
义!
……
那旗子缓缓落下,如同砸在我们心里。如果没有神州结义,我们为何会来到连云寨?
心丧若死,没有任何语言能形容那刻我的感受。
我一把火烧掉了自己的心血,看着熊熊大火将连云寨的资料室和会馆焚烧一空,不自觉间,眼角晶莹。那烈烈火中,始终屹立不倒的,居然是我插在那里的碧血洗银枪!
从此以后,它会成为我的一根刺。
第二部 立寨
顾惜朝
血犹未冷,神州梦,不会灭。
离开连云寨的当夜,我和八个兄妹就召开了会议,在不远的山上建立了新的庙堂。我将之命名为聚义厅,与神州结义暗合。
不出我所料,雷卷果然向我低下了高贵的头,希望我们回去。
可是、但是、然而
开弓没有回头箭!
连云寨已经没有我们存在的空间,我们要的是一个热血激昂的江山。
我们自立门户的消息传开,各地的义士蜂拥而至,那时的聚义厅,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为了了结心中刺痛,我们有时还要回连云寨的废墟上挑衅一番,虽不是每次必胜,但也往往能对重建中的连云寨造成冲击。
最出乎我们意料的是,每次回来,不论胜败,大家似乎都没了兴致。而我常常躲在房里问自己,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是那杆烈火都焚不尽的碧血洗银枪,还是至今仍保留在寨门上的“谁若犯萧,我必犯他”!
楚相玉终于带来了大哥的消息,大哥决定途经毁诺城,再至聚义厅。消息一出,江湖中人潮涌至毁诺城朝圣,眨眼间,附近的大路小路就被挤得水泄不通。而我们则是打着神州的旗号,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毁诺城。
在朝圣的队伍中,我看到了连云寨的戚少商和雷卷,我笑了。我吩咐毁诺城的南晚楚,向他们送去了逐客令。那时的心中,有一种痛快的淋漓。
很快,我们聚义厅就成为神州结义萧秋水的总舵,天下的英雄开始在这里啸聚。而我终于接近了自己的梦想。
我的梦想是什么?
你知道麽?
活生生的萧大哥就在我的身边,就连大嫂唐方也在,不知发生在唐门的唐方一战究竟何如?我如在梦中,迟迟不愿醒来。
当我梦醒时,就是梦碎时。
不知从何时开始,厅里的兄弟一个又一个不辞而别,新来的都是萧家的人马;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说话不再高谈阔论肆无忌惮,而是小心翼翼阿谀奉承;
不知从何时开始,与连云寨的对立成为一种阶级矛盾而非感情冲突;
不知从何时开始,聚义厅的人事任免大小定夺全部都要盖上大哥的印章。
终于,我们建立聚义厅的九个兄妹中,开始有人被放逐,最后轮到我。
这一切,又十年。
我恍然记得当年戚大哥舞出的那刀,叫“十年一悟”。
我呢?
我悄悄地离开聚义厅,只是对空舞出一刀,那一刀,叫做“十年不悔”。
雷卷
连云寨不会倒。
这是我的诺言。
我倾尽自己的全部身家,为这个行将破败的寨子送来雪中炭,尽管戚少商的决定已经无法更改,尽管小顾他们已经不会回来,我还是坚信,以连云寨的底蕴和我的努力,连云寨不会倒下。
在最危难的时刻,寨子里那些近乎退休状态的老人们突然全部出现,比如高鸡血、比如韦鸭毛。他们和那些隐居山寨的义士们击退了来自聚义厅的攻击,并迅速为连云寨建立了难得的凝聚力。
那个时候,我突然领悟到,有失就有得。
江山代有才人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随着连云寨的逐渐平稳和我推出的各项经济措施的保证,连云寨的常驻人口又迎来了一个高峰期,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郝连小妖,因为他太像顾惜朝。所以我嘱咐沈边儿,不能赋予这个人在连云寨呼风唤雨的能力。
我随之发起了连云寨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全民立宪讨论,结果失败了。寨民们对信仰的虔诚令我吃惊。我选择暂时回避。
这次失败对我的打击是巨大的,我在沉默当中反思。我觉得这个寨子实际需要的是一个国王,一个强有力的舵手。因为大多数的民众尚且懵懂,凭借的只是对这块土地的眷恋。这眷恋迟早会有尽时。
众人皆醉我独醒,虽万千人吾往矣。
连云寨在沈边儿、高鸡血、韦鸭毛等人的带领下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冬天,那年的冬夜,就连四大名捕都重新回到了山寨之中。我看着冬暖花开,看到了温泉水暖,那些过往的曾经似乎烟消云散,连云寨又走上了复苏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出山。
对于已经被传为神话年轻人当中,我的复出相当有影响力;
而对于那些掌握着寨子休养生息权力的老人来说,我的复出,意味着他们的放弃。毕竟,现在的寨子已经完全由我雷门供养。
我联合各界力量,推行的第一步就是完成去年未完成的改革。
如果去年的改革是议会立宪制,那么今年将走向立宪君主制,因为必须有一个人拥有独裁的力量,带领他们走向光明的彼岸。而这个人,只有我,也只能是我。
其他人,没有这个能力。
而历史,再一次验证了我的正确。
随着萧秋水在聚义厅一系列在旁人看来有损侠格的权术表演,我冷笑着预言顾惜朝的下场。同时,我敏感地感觉到,在如今的江湖中,谈情义、谈信仰、谈温暖已经不是主旋律,山寨的存活依靠的是文化和经济,以及强有力的体系和制度。我不否认,我利用了寨中人对萧大哥的失望情绪,我们迅速摆脱了过去的阴霾,走向了改革的春光大道上。
这个时候,两个人站在了我的对立面。
一个是郝连小妖,一个是韦鸭毛。郝连小妖这时已经凭借才气和社交能力成为民间的领袖,而一直与我并肩的韦鸭毛则每每与我意见不合,甚至私自夺走了寨里的兵权。我的每一次提议都遭到他们或明或暗的反对,甚至寨子里也飘散起不利于我的流言蜚语。
我不会放弃我的梦想,因为我是对的。
你们反对我,是因为你们还不明白。
连云寨如果仍然是一滩死水,伤害地则是更多的人。要让你们所爱的连云寨活,必须壮士断腕,必须流水不腐。
历史会再一次证明我是对的!
但首先,我要战胜你们。
我随即赋予郝连改革大臣的重任,却将改革的方案全部按照自己的意见一意孤行。我知道这个青年的脾气,他最终会选择放弃。果然,这孩子怒而出走,将改革的权力全部丢弃,而带领寨中一干游勇参加了江湖中的一次武技大赛,最终惨败而归。
改革最终顺利推进,我终于按照自己的方式重新建立了“连云寨”。
一切都是全新的,那是一个诱人的商业帝国。
没多久,对我们而言,是新生代的孩子们被我的杰作吸引,进入连云寨。他们身上散发着新时代的标签,叛逆而张扬,不可一世和目空一切,就如同时下的主流文化,这是天赐的礼物。只是,让我恼火的是,郝连居然站了出来,与这些孩子斗作一团。
他的理由竟然是维护连云寨固有的文化氛围?
哈。
这个连云寨是我创的,我要的是民主和自由。我要的是保护所有人的话语权,当然,包括那孩子。
很快,连云寨的势力又被划分为三派、激进的、维和的和包容的。我迅速将郝连塑造成一个好战的不宽容的建立阵营的阴谋家,而年轻的他不是我的对手。
这场战争,他输定了。
我没有料到他一次次顽强的反击、输掉、又反击。有一阵,我不禁赞叹于他的顽强和才华。
一直到他决定离开连云寨的时候,他说,他的每一次如唐吉诃德似的反击是希望让我看清自己,看清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我忽然愣住了。
我现在建立的,真的是几年前要保护的连云寨么?
我所要抵制的,是不是正是我现在所做的?
我看着他们一起长大,我爱他们,可是他们在哪里?
没多久,韦鸭毛也愤然辞职,带着连云寨最后的守望者,搬去了一个小村,据说,那里叫做忘川。
我留在连云寨,如今雕栏犹在,却再也没有昔日的繁华。
我在雷门的案牍上,轻轻刻下“一个蚂蚁的坚持”数字,然后飘然离去,再也没有回来。
韦鸭毛
卡!
干吗呀干吗呀?干吗把我推镜头前了。不是跟导演说好了,我只出资,不入戏的嘛。
什么?随便说点?
说什么?
自曝隐私?凭什么!
为了这片子好卖?能赚多少?
啊?那成。
对不起,你,重新卡一遍成么?
卡!
我在连云寨生活了很久很久,久得我都忘记了卷哥的馒头香,久得我都忘记了何时与戚大哥一起喝过酒。久得我都忘记了——
我是为什么来到连云寨。
据说与一个女人相关,这个女人后来成了我的妻。
我曾经是寨子里最大的饭馆老板;也曾经自诩天下第一布衣侯;曾经一怒拔剑,掌握着寨子里的大小军务;更曾经开办学堂,为新进寨员培训养殖知识。潮起潮落,恍如梦醒。
一切的缘由,似乎都是因为一个女人。她如一盏烛光,照亮我前世今生,照亮我数十年的光辉岁月。
很可惜,她不是我的妻,而只是一个阳光午后,在我的饭馆里点了一杯卡普齐诺的女人。我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会遇见她?
(谁?)
(看一眼问话的摄像师)就是她喽。
(到底是谁?)
(片场一顿暴揍……)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说不清楚,之后,老婆跟我离了婚,女儿跟着我。而我每天想着的,却是她会不会来我的饭店再点一杯卡普齐诺。
(你的女儿会不会很恨你啊?)
(看摄像师的眼神再次变化)不会啊。
(真的?)
(转头冲导演)拜托,你找点专业的摄像好不好,他的声音全他妈的录进去了。
(片场平息情绪中)
卡!
刚才说到我的女儿,没错,那孩子是一直对我耿耿。一直到她长大了,爱上寨里守更守了十六年的喽啰那刻,她才明白,总有一些爱情,是会让你身不由己的。
知道我为什么会说爱情么?
因为在我眼里,连云寨实际上是一个滋生爱、包容爱的地方。它其实很平凡,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在江湖中如何如何。生活在其中的人,莫不是褪去层层包裹,将真心换取真心的平凡人、真实人。很多人的梦想其实并不伟大,他们要的,只是一段感情,三两知己,如此而已。
顾惜朝将自己的梦想凌驾在连云寨之上,这不公平;但是雷卷不是做着同样的事情?
顾惜朝或许应该庆幸,他醒来的时候,还有几个兄弟姐妹与他一起长大;而雷卷呢,他痛心的时候,或许仍然会坚持,现在的连云寨,才是正确的轨道。
那个看去华丽地,却没有一丝人烟的地方。
(导演慢慢转过身,注视着韦鸭毛)
爱是一种很博大的情怀,他容纳着乡情、友情、亲情、爱情,甚至还有断背之情,只是我们往往太自私或者太自以为是,将爱变得很渺小很自私,甚至仅仅将目光注视到爱情之上。
对于连云寨,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因为还有一批、很多、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亲友看着我们长大,看着我们相爱或者看着我们战争。我们的痛,他们感同身受。
我记得,我的妹子秦晚晴,就在爱的自私中受伤受害,最终自绝于江湖。
我记得,我的朋友阵前风,也是在爱的别离中痛苦怨恨,最终剃度出家。
这么多年里,我看着连云寨多少人爱断神伤,我又看着多少人痴狂争斗。我记得,郝连小妖离开连云寨的时候,对我说,“我离开它,是因为我爱他们。我放弃它,是因为我无法给他们希望。”
那夜,我找到她,请她跟我走。她告诉我,这只是小情小爱,如果你真的懂得爱,就应该关心那些将爱投入这块土地之上的人的真正感受。
我恍然,大醒。
于是那寨子,风流云散,正应了“连云”的景,而我,则坐在忘川河边,有时垂钓,有时想她。
只是连云寨,我却再也不会回去。
尾声
“导演,这里就是连云寨啊,真的很雄伟啊。”多嘴的摄像火眼没有一刻消停,“导演,为什么韦鸭毛那段录完,你就再也不说话,反而来到这里。”
那是一座修建在崇山峻岭上的小寨,寨内有一股泉眼,四季常温。这摄制组一行人说说笑笑进得寨来,只有那导演一声不吭。
正在这时,寨中一人缓缓走出,冲导演微微颔首。化妆师祝无双冲大家低声嘀咕,“这人长得跟导演拿来的沈边儿画像一模一样。”
忽然,寨子里空荡荡地飘出一声喊,“师父,我按照你说的,在西边壹佰五十步地下三尺挖出了碧血洗银枪,还在雷门里找到了卷哥的残卷。”声音异常兴奋,将空荡荡的院落激荡得热闹非常。一个小丫头风一样冲了出来,扑进导演的怀里。
众人正惊愕间,先前那貌似沈边儿样的人开口说道,“郝连,你又回来了。”
(全剧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5 20:04:1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