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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谁来跟我干杯?》

本主题由 青龙 于 2008-5-8 05:03 设置高亮

关于排骨面(二)

  
少说并不是不说,台北还是有几家排骨面是可以吃得过的,较平民化的是“金园”,较贵族化的是“淞园”。

一、正宗老牌金园排骨本店

  
在某一方面来说,金园做生意倒是很企业化的,居然把它的招牌出售,造成了很多分店,可是大概因为是心理作用,我还是认为真正老牌本店的味道最道地。
  金园的面和汤都做得不错,汤鲜面爽,上面还有一点口味相当好的酸菜,排骨虽然有时会炸得略焦,大多数时候都能保持丰厚多汁的品味,泡排骨做的香料据说是家传秘方,老板娘脸上终年不见笑容,也有点像是蜀中唐门专管毒药暗器独门配方的姑奶奶。

二、“淞园”食府

  
淞园在仁爱路大安路,店面装潢布置都很雅致,主人翁与老板娘都是见过世面的,风采甚可喜,面点小菜也颇有风味,我们这里只说排骨面。
  那里的排骨面汤更清,面更爽,排骨炸得更肥嫩,口味虽然清淡了一点,却很适合现在的卫生标准,只不过一个人要想进去只吃一碗排骨面就出来,恐怕就连走进去都有点不好意思走进去了。
  还有几家的排骨面,是以清炖排骨汤一盅,配阳春面一碗,那又是排骨面另外一宗,不在此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19:22:56编辑过]

把喜欢的事做好来
※ ※ ※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再说牛肉面

  
台北卖牛肉面的实在太多,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尤其是几家特别的,更不可不说,故再说之。

有名的无名店

  
常到圆环一带去的人,都知道天水路那头有两家“名小吃”,一家是延平路口的卤肉饭,一家是比较靠近圆环的牛肉大王。
  这家店在一个楼梯口下,店是横的,宽而不深,店门前有个大锅,一锅清汤,几百牛肉,杂以牛鞭牛筋,炉火常年不熄,汤清几乎可以见底,味鲜而纯,要吃牛肉汤的,堂倌取巨勺舀一勺,取解腕刀割牛肉成片,配以姜丝,佐以辣椒酱酒,好吃。
  牛无蛋,若有,则与人之蛋是一样的蛋了,吃蛋补蛋,牛蛋据说也是男人的大补物,而且很不难吃。不吃辛辣的,可以舍沙茶用蕃茄炒,味道也不错,只可惜店里没冷气,吃完之后,如洗蒸气浴,刚添加的新鲜荷尔蒙,十分中也要被蒸掉三分。
  若问这家店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傻了眼,一起呒牵羊,“无名”者往往反而很有名,也可以算是件很绝的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19:26:21编辑过]

把喜欢的事做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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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唐矮子牛肉面

  
牛肉面,可以说是台北市最大众化的一样小吃了,各式各样的卖牛肉面的店铺摊贩,遍布台北的大街小巷,风味迥异,各擅胜长,有的还自称有“独门秘方”,吃起来滋味好像也确实与众有点不同。
  在百花纷陈的牛肉面中,首先说唐矮子。

  到了台北后,最早吃到的牛肉面,就是唐矮子。
  那时候正是三军球场的全盛期,七虎斗大鹏后,克难、国光、铁路、警光、虎风、大道,甲组的篮球队固然是精英辈出,就连乙组的追风、力力,球技也有足观处。
  那时候我们有几个朋友,每当三军球场有好戏登场时,就拉着当时的篮球王子陈祖烈带我们去看“赠球”,看完球就去吃唐矮子。
  那时候东门宝宫戏院对面的一块空地上,摊贩林立,紧靠着面临信义路一栋灰暗色的大楼,大楼下有走廊颇长,宽也有一两丈,唐矮子的面摊,就摆在走廊里,除了牛肉面外,还卖蒸饺、小菜、担担面、素椒炸酱,每一样都很入味,牛肉面更辣得过瘾。
  陈祖烈嗜辣,每次吃唐矮子,都辣得满头大汗,好像刚赛过一场球一样,非到宝宫对面去喝碗冰凉的绿豆汤不可。
  唐矮子短小精悍,每天练石担石锁,练出了一身好肉,人又豪爽,格老子的硬是条汉子,虽然卖牛肉面,却交了不少朋友,后来陈祖烈老朋友帮他去美国开店,不知道是不是美国牛肉面的第一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19:32:03编辑过]

把喜欢的事做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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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排骨大王

  
位于六勇战名的画点铺“明星”隔壁的排骨大王,也是多年老店,二十年前,“路透社”的蔡文智兄就带我去过,已经是一楼一底的局面,卖的东西只比现在少了原盅汤、福州鱼丸、酸辣汤、卤菜而已,味道则二十年未变。
  那里店铺门口,总是摆着一锅炸排骨鸡腿鱼排的老油,黑黝黝的,在大家还不懂老油可以致癌的时候,这锅油反而代表他们的字号老,味道浓。
  就算现在,只要味道真的好吃,一点点可能会致癌的消息,还是吓不走老吃客的。
  可是谁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原因,这家老字号的排骨大王竟然做了一件令人百思不解的事,居然“冒险”将他们卖的排骨变少了,也变薄了。
  肉不够厚,炸起来就干了,排骨一干,吃起来就不再有那种丰富多汁解谗的感觉,于是“排骨大王”这四个字,其中至少有两个字已经可以存疑。
  也许这位“大王”的老板其志已不在“排骨”,否则还是不要存侥幸之心的好,要知道吃客的嘴是谁也骗不过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20:04:03编辑过]

把喜欢的事做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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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鸭肉扁



  老牌的鸭肉扁,在武昌街和中华路的转角处,十几年以来,生意天天都好得造反。
  那里的陈设简陋,又没有冷气,炎夏被日,一碗热汤喝下去,如蒸三温暖,可是吃客仍然照旧排队去吃,毫无怨言。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不过他们的价钱虽贵一点,可是东西拿出来,绝对货真价实,绝不偷工减料,用来下面的汤,其味浓郁,风味独特,不但要以吃,而且可以享。
  沿着中华路往新世界那个方向走,还有一家鸭肉扁,叫十字轩,据说和武昌街口那一家也颇有渊源,只不过两家店的招待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味道却是路口那一家浓得多。
  我跟几个朋友有一点深具同感--要想享受一点伙计的笑容,就千万不要到生意特别好的小吃店。
  可是生意不好的小吃店伙计,有时候也一样面色如土,就令人想不通了。



  剑潭著名的米粉汤附近,有一家卖鸭肉扁的小店叫“有良心的黑店”,店面甚噱,并此一记。
  “鸭肉扁”者,鹅肉是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20:06: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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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边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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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武昌街上

  
近年来,武昌街上电影院林立,比台北其它任何一条街上的电影院都多,大家遂名之为“电影街”,却不知武昌街上的小吃店也不少,而且有四家是好吃的人早已耳熟能详的。
  现在我们从街头字号最老的一家说过来。
  味增汤与咖喱饭。
  味增汤和咖喱饭几乎已经成了日常人最喜爱的便餐,在台湾,也是种极普遍的食物,只可惜做得好的并不多。
  现在我说的味增汤,是非常平民化的,汤里只看得见葱花和豆腐,饭是用一个大盘子装一碗子白饭,上面再浇上浓浓的一勺咖喱汁,汁里有肉类、红萝卜、马铃薯和洋葱,其简陋当然不可和大饭店里的咖喱餐相提并论,可是做得好的话,也别有风味,而且非常解馋。
  武昌街口近沅陵院街处有一处木板店,做的汤和饭都极好,另外还卖炸肉、煎鱼、白切猪豚、糖醋排骨、炒白菜和炒鸡蛋等有限几样菜,是多年的老字号了,虽然也没有明确的招牌,可是一到中午饭口上,附近的“上班族”全都争先而来,真的时常有排队的事发生。
  老板薄利多销,二三十年来也赚了不少,有时候也会上白碧华殿和舞厅散步一番,遇见熟人,故作神秘状地偷偷一笑,意示彼此守秘,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反正再去的时候,老板也不会在饭上多浇一勺咖喱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4 20:10: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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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园食府



  在台北的小吃店中,以“食府”为名的,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共有三家,除了淞园外,较早的一家是“红豆”,较晚的一家是“东林”。
  红豆食府在白宁南路,大概就是现在一家皮鞋店的旧址,字号甚老,是我学生时代常去光顾的地方,不但价廉物美,一味“葡国鸡饭”,用小洋铁盆装上来,利用微火焗好,颜色金黄,焦香四溢,器皿虽不美,滋味之美,至今犹令人垂涎三尺。



  红豆结业已久,淞园是我早年光顾之处,店设大安街,门面装潢甚佳,小菜的风味亦佳。
  他们卖的盆菜、面点、黄鱼、狮子头、小砂锅,也都是道地的江浙家庭口味,但却不像“秀兰”、“东林”,并此不以为号召。
  他们的口味以清淡独家见称,盐加得不多,不加味道,非常适于现代医学卫生。我的朋友爱吃味精,每去必定另外要小碟,他们又照办不误,店主人陈老板夫妇将大生意改做小生意,一样的和气生财。
  他们的黄豆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剥肉出如粟子,新鲜结实,一碗排骨面汤清面爽,排骨嫩而厚,绝不在台北任何一家排骨大王之下,只可惜他们并不想做“大众化”的生意,连客人好像都要经过精挑细选的。



把喜欢的事做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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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东林食府在永康街,巷子前端有著名的永康街生煎包子,行端距离新近崛起的秀兰小吃也仅有一箭之远,一家新开的店铺能够在这两家名店中生存已经不是件容易事了,何况他们卖的东西又几乎完全跟秀兰差不多,样子反而好像少了些。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意还能够越做越好,当然是有原因的。
  鱼虾新鲜,小菜时新,口味地道,这当然是原因之一,可是严格说来,也并没有太大的特色,比起秀兰、淞园来,也没有太特别的地方,我想那里几位老板娘迎人的笑脸,是可以增进人们食欲的最好作料。
  到一些有名的小吃店去,本来多少总难免会受点气的。在那些地方,能够给你个座位,给你点东西吃,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如果你还有脸东挑西捡,嫌少嫌慢,就未免太不识相了。
  可是现在你居然能在一家好吃的小吃店里看到笑脸,你会不会以为你走错了地方?



  秀兰小吃,近年声名甚著,里面的小菜五花八门,时常变化更新,家腌的白肉和几样拿手名菜,各具特色,风味确实极佳,只要能够得到嘴,就算罚站半小时,也是值得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3 16:45: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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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后编:谈武侠小说及其他

牛哥的“三奇”

  说起李费蒙这名字,也许还有人不知道,如果说起“牛哥”,那就是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了。
  牛哥、牛哥的哥哥李凌翰,最近和“制片王”王龙合作的制作人张仁道,是我认得的朋友中,除了马芳踪之外,最驻颜有术、天赋异禀的三个人。
  牛哥的漫画是一绝,签名式也是一绝,他的人更是一绝。
  他当年画的“老油条”、“牛伯伯”、“四眼田鸡”、“牛小妹”,滑稽突梯,讽刺入骨,现在他的漫画锋芒虽已稍减,可是线条之美,仍不作第二人想。
  他当年写的小说《赌国仇城》、《职业凶手》、《情报贩子》全都风行一时。
  他编过剧,做过导演,而且还亲自上银幕当过小生,和吴惊鸿演过对手戏。
  他喝酒喝了三十多年,到现在还是酒到杯干,喝上个三两瓶绍兴,依然面不改色。
  他交的朋友,上至达官贵人、明星名导,下至贩夫走卒、流氓太保,不认得他的人实在不多,他认得的人实在不少。
  今年他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可是如果你在台北的“知名之地”,看见一个锐眼如鹰,谈笑风生,而且时常语惊四座的人,如果你好奇,悄悄的去问:“那个人是谁?”
  你得到的回答通常都会是:“他就是牛哥。”
  可是牛哥的奇,并不在这些方面。

牛哥的“三奇”

  牛哥不但奇,而且有三奇。
  只要认得牛哥的人,都知道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既不是喝酒,也不是吃肉,他甚至不能算好色。
  他最喜欢“臭人”--是“臭人”,不是骂人。
  被他“臭”的人,通常都是他的朋友,而且通常都不会生他的气,我从童子军时代就被他“臭”,“臭”了十七八年,也没有生过气。
  他不但喜欢“臭人”,而且很会“臭人”,一件明明是“无中生有”的事,只要被他沾到一点边,经过他加油添酱之后,好像就变成“确有其事”了,不但别人相信,连“当事人”都几乎有点非相信不可的样子。
  可是他“臭人”有点好处。
  他只“臭人”,从不伤人,而且他“臭”起人来,绝对一视同仁,六亲不认;只要他高兴,什么人他都“臭”,连他的老婆都不能幸免,别人又怎么能生气?
  这是一奇。
  在别人心目中,他一直是个“大”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来大去,大模大样,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是个冤大头。
  其实他一点都不大,做什么事他都很小心,他从来不欠别人一个小钱,别人没注意的小地方,他都照顾得很周到。
  在外面玩,有时候他虽然也会大而化之,可是一回到家里,他照样抱孩子,下厨房;切一点绿的葱,黄的姜,红的辣椒,摆在一条鱼上,做成一道漫画一样的清蒸鱼,端给正在打麻将的老婆大人吃。
  他的第三奇,就是他有个奇妻。

侠女、侠侣

  大家都知道张作霖是东北王,都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他也有害怕的时候。
  至少他有点怕他的兄弟冯麟阁。
  他抢先一步,抢到了奉天督军的宝座,冯麟阁就在他的督军府对面,也照样造了座督军府,而且还在院子里摆上十来架大炮,炮口正对着他的督军府,张大帅也只有低声下气的去求和。
  大家都知道张学良是东北的四公子之一,却不知道东北气派最大的一位公子并不是张少帅,而是“冯庸大学”的冯庸。
  冯庸就是冯麟阁的大少爷,也就是冯娜妮的父亲,牛哥的岳父。
  将门虎女,这位牛大嫂实在可以算是条“虎”--虽然不是那种人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头大如斗的母老虎,可是多少有点虎威。
  她心直口快,只要看见一个人有一点不顺眼的事,她就会指着那个人的鼻子,骂得“那小子”抬不起头来。
  她常常喜欢自称“老娘”,喝起酒来也不饶人,据说有很多“知名之士”都被她灌得跪地求饶--这虽然是她自己说的,可是无风不起浪,被她灌得跪下来的人多少总有一两个。
  如果你认为她真是个“老娘”,你又大错而特错了。
  我跟她是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她一直是我们的校花,现在虽然已经过“二十,二十”了,可是扎起小辫子,穿起牛仔裤来,依然还是个“牛小妹”,走到马路上,照样还是有人吹口哨。
  她跟牛哥,不但是经过患难、见过真情的夫妻,而且实在是天生的一对。
  他们夫唱妇随,妇唱夫随,夫妻两个人一吹一唱,一搭一档,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别人“双拳难敌四手”,所以,他们“臭人”的时候,别人只有乖乖的听着,傻傻的作苦笑状,然后还得敬他们一杯酒。
  郑证因的《边城侠侣》、金庸的《神雕侠侣》,都是我看过很多遍的武侠小说,我佩服这两位作家,更羡慕这两对侠侣。
  牛哥牛嫂这一对无疑也是一对侠侣,我希望他们也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能够永远青春不老,笑傲江湖。

看《小李飞刀》第一集

一、电视、朋友、酒

  在两年以前,我就已经是个单身汉了,可是重新过单身汉的生活之后,我家里的朋友反而更多。
  尤其是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的晚上,是《小李飞刀》第一次在华视频道出现的日子。
  --这么多宣传,这么多剧照,再加上“对抗”,对抗的又是港剧,又是女将,真好玩。
  我只不过是个写“武侠小说”的,可是我朋友的职业、学历、身份、地位,都比我受人尊敬得多。
  他们都很好玩。
  --“好玩”的意思,有时候就是有趣。
  所以他们也喜欢有趣的人、有趣的事,有趣的电视节目他们也不愿意错过,甚至每一分钟都不愿错过。
  所以他们才会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一天的晚上,到我家来看《小李飞刀》,而且事先声明,绝不喝酒。
  喝了酒,不但会影响判断力,也会影响到欣赏力,所以大家声明:
  “十一点之前,大家都不喝酒,谁喝,谁是乌龟。”

  到了十时零三分的时候,每个人都变成了乌龟。
  --严格来说,到了九时五十分左右,就有一大半人变成乌龟了。
  九时五十八分时,百分之八十五的朋友,都已经在开怀畅饮。
  电视机呢,哇!好象已经远在天外,《小李飞刀》呢?谁还记得谁才是乌龟。
  --你说这种情况好不好玩?
  当然不好玩。
  在我家里,坐我的椅子,吃我的饭,喝我的酒,居然不看《小李飞刀》,哎呀,真气死我也。
  到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终于找到一个脾气比较好的“总”字头朋友,一把揪住他,凶狠无比地问:“你为什么要关掉电视机,为什么不看《小李飞刀》?”
  我的朋友吓了一跳,用一种非常吃惊,而且非常抱歉的眼光看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好象刚被狗咬了一口,“难道你敢说刚才我们看的那档子戏是《小李飞刀》?”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就算他是十八个大学的博士,我也不管了。
  因为我已经被他气死。

二、小李与飞刀

  赵钱孙李,
  张王李赵。
  百家姓据说是宋朝人写的,宋朝的皇帝姓赵,赵字当先,理所应当。
  张王李赵四大姓,走遍全国,到处碰到。
  不管老新兵,姓“李”的人大概总要比其他姓氏的多一点,甚至多很多。
  可是“小李”只有一个。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个小李。

  刀有很多种,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宽刀窄刀单刀双刀虎头刀鬼头刀雁翎刀砍山刀斩马刀,以及戒刀腰刀解腰刀鸳鸯刀鱼鳞紫金刀青龙偃月刀五凤朝阳刀,甚至连菜刀屠刀剃头刀都叫刀,都是刀。
  每种刀都是刀,每种刀用力被掷飞出去之后,都是致命的武器。
  如果你把一柄剃头刀用力投出,刀飞、刀割,割断一个人的咽喉,不管是碰巧也好,不是碰巧也好,只有一点总是不争的事实--
  这把刀总是从一个人的手里飞出去,杀死了另外一个人。
  不管这把刀是一种什么样的刀都一样。
  可是“飞刀”只有一种。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种飞刀。

三、一点感觉,还未写出

  小李人人都可以演,人人都可以把一柄刀掷出去伤人。
  可是这个“小李飞刀”却是不一样的,尤其对我来说,更不一样。
  所以我总难免对这个“小李飞刀”有一点感想,甚至还有一点偏爱。
  有了偏爱,就难免会有偏见;有了偏见,就难免有得罪别人的地方。
  可是即使如此,我还是要把这一点感觉写出来,因为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有感觉的时候已经不多了。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一)

  听说我的朋友准备写《中国武侠小说史》,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说来,这实在是件非常值得欢喜兴奋的事。
  武侠小说之由来已久,武侠小说之不被重视,也由来已久,现在终于有人挺身而出,为这种小说作一个系统的记录,使它日后也能在小说的历史中占一席地。这件工作的本身,已无疑是武侠小说历史中的一大盛事;只要是写武侠小说的人,都应该来共襄盛举。
  所以我也不免见猎心喜,只可惜我既没有朋友那么大的魄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只不过像是个献曝的野人,想把我对武侠小说的一点点心得和感想写出来,既不能算正式的记录,更不能算严肃的评论。
  假如它还能引起读者诸君一点点兴趣,我就已心满意足了。



  关于武侠小说的源起,一向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自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这当然是其中最堂皇的一种,但接受这种说法的人并不多。
  因为武侠小说是传奇的,如果一定将它和太史公那种严肃的传记相提并论,就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在唐人的小说记事中,才有些故事和武侠小说比较接近。
  《唐人说荟》卷五,张骞的《耳目记》中,就有段故事是非常传奇,非常“武侠”的。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爽,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作金刚舞以送之。--“屈”即邀请之意。
  昂至后日,屈瓒所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斩脍,硙
砾蒜齑,唱夜叉歌狮子舞。
  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
  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乳房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
  瓒羞之,夜遁而去。

  
这段故事描写诸葛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接近。
  但这故事却是片断的,它的形式和小说还是有段很大的距离。
  当时,民间的小说、传奇、评话、银字儿中,也有很多故事,是非常“武侠”的,譬如说:盗盒的红线、昆仑奴、妙手空空儿、虬髯客,这些人物,就几乎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互无分别。
  武侠小说中,最主要的武器是剑,关于剑术的描写,从唐时开始,就有很多比现代武侠小说中的描写更神奇。
  红线和大李将军的剑术,已被渲染得几近神话,但有关公孙大娘的传说,却无疑是有根据的,绝非空中楼阁。
  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其中对公孙大娘和她弟子李十二娘剑术的描写,就是非常生动而传神的。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火+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杜甫是个诗人,诗人的描写,虽不免近于夸张,可是以杜甫的性格和他的写作习惯看来,他纵然夸张也不会太离谱。
  何况,号称“草圣”的唐代大书法家张旭,也曾自言:“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由此可见,公孙大娘不但实有其人,她的剑术,也必定是非常可观的--剑器虽然不是剑,是舞,但是舞剑也必然可以算是剑术的一种,只可惜后人看不到而已。
  那么,以此类推,武侠小说中有关武功的描写,也并非全无根据,至少它并不像一些“文艺界的卫道者”所说的那么荒谬。
  这些古老的传说和记载,点点滴滴,都是武侠小说的起源,再经过民间的评话、弹词和说书的改变,才渐渐演变成现在的这种形式。
  《彭公案》、《施公案》、《七侠五义》、《小五义》和《三侠剑》等,就都是根据“说书”而收写成的,已可算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能接触到的最早的一批武侠小说。
  《七侠五义》本来并没有七侠而是《四侠五义》,后来经过一代文学大师俞曲园(樾)先生的增订修改,加上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小侠艾虎,才变为现在这种版本,而风行至今,所以,严格说来,俞曲园也是我们这些“写武侠小说的”的前辈。
  张杰鑫的《三侠剑》是比较后期的作品,所以它的型式和现在的武侠小说最接近。
  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物,本来应该是“金镖胜英”,他的“迎门三不过,甩头一只”和“鱼鳞紫金刀”,都是“天下扬名”的武器,但他却并不是个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人物。
  他太谨慎,太怕事,而且有点老奸巨滑,他掌门弟子黄三太的性格也一样,比起来,伤在黄三太镖下的山东窦尔墩,就比他们有豪气得多,但窦尔墩后来却偏偏又被黄三太的儿子黄天霸击败了。
  胜英、黄三太、黄天霸,本是一脉相承的英雄,但却又偏偏都不是真正的典型英雄人物。
  胜英是“剑客”艾莲迟的第四个徒弟,但武功比起他的师兄弟来,却差得很多,非但比不上他的大师兄“镇三山,辖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大头鬼王”夏侯商元,就算跟他的五师弟“飞天玉虎”蒋伯芳、六师弟“海底捞月”叶潜龙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所以我以前一直想不通,张杰鑫为什么要将他书中的英雄写成这么样一个人,直到现在我才了解,他当时这么样写,是有他的苦衷的。
  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要受到社会习惯的影响,所以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不难看出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张杰鑫的这本《三侠剑》,非但结构散漫,人物也太多,并不能算是本成功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本来就不是有计划地写出来的,而是别人根据他的“说书”笔录的,叫座的说书,应听众和书场老板的要求,欲罢不能,只有漫无限制地延长下去,到后来当然难免会变得尾大不掉,甚至无法收场。
  我特别提出这本书来,就因为后来所有的武侠小说,几乎全都犯了这种通病,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常常都会脱离主线很远,最显著的两个例子,就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平江不肖生和还珠楼主都是才气纵横、博闻强记的天才作家,他们的作品都是海阔天空,任意所之,雄奇瑰丽,变化莫测的。
  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三湘奇侠柳森严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他的《江湖奇侠传》据说就是根据柳森严的传说再加以渲染写成的,书中的主角--“金罗汉”吕宣良的弟子柳迟,就是柳森严的化身。
  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
  因为后面的一段,看了实在有点叫人泄气,但前面的一段,却是非常精彩的,甚至可以说百看不厌,所以《江湖奇侠传》不但在当时可以轰动,而且在武侠小说中,也可算是本不朽的名著。
  这种只有一半精彩的名著,例子并不少,《格列佛游记》和《镜花缘》也是这样的--最妙的是,这两本书本身也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前面的一半,都是假借一些幻想中的王国,来讽刺当时社会中的病态和人性中可悲可笑的一面。
  《格列佛游记》中,有大人国和小人国,《镜花缘》中,也有君子国和女儿国,这种奇妙的偶合,实在是非常有趣的。由此可见,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哲学思想,在基本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可惜后世的读者,往往只接受书中趣味的吸引,而忽略了其中的寓意。
  《蜀山剑侠传》的结构虽然也很散漫,趣味却是一致的,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绝对能前后呼应,每一个人的来历和武功,都交待得非常清楚,而且层次分明,若单以武侠小说而论,这本书无疑是要比《江湖奇侠传》成功。
  除了写人物生动突出外,书中写景,也是一绝,写古代的居室之美,服用器皿之精,饮食之讲究,更没有任何一本武侠小说能比得上。看这本书的时候,无异同时也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食谱和游记。
  我一向认为武侠小说的趣味,本该是多方面的。多方面的趣味,只有在武侠小说中,才能同时并存。
  --侦探推理小说中没有武侠,武侠小说中却能有侦探推理;言情文艺小说中没有武侠,武侠小说中却能有文艺言情。
  这正是武侠小说一种非常奇怪的特性,像《蜀山剑侠传》的写法,正好能将这种特性完全发挥。
  所以这种写作的方式,一直在武侠小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还珠楼主李寿民也因此而成为承先启后、开宗立派的一代大师。
  除了“蜀山”之外,还珠楼主的著作有《柳湖侠隐》、《长眉真人传》、《峨嵋七矮》、《云海争奇记》、《兵书峡》、《青门十四侠》、《青城十九侠》、《蛮荒侠隐》、《黑森林》、《黑蚂蚁》、《力》等,其中大多数都和“蜀山”有很密切的关系。
  这些书,几乎没有一部是真正完整结束的,因为他写的局面实在太大,所以很难收拾残局,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很多武侠小说会犯同样的毛病。
  但是和还珠楼主同一时代的作者中,却有一个人从未受到他的影响,这人就是王度卢。



  王度卢的作品,不但风格清新,自成一派,而且写情细腻,结构严密,每一部书都非常完整。
  他的名著《鹤惊昆仑》、《宝剑金钗》、《剑气珠光》、《卧虎藏龙》、《铁骑银瓶》,虽然是同一系统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都结束得非常巧妙。
  他也是第一个将写文艺小说的笔法,带到武侠小说中来的人。
  和他同时的名家,还有郑证因、朱贞木、白羽,除了这几人外,写《胜字旗》的还素楼主,写《碧血鸳鸯》的徐春羽,虽然也拥有很多读者,但比起他们来,就未免稍逊一筹了。
  郑证因是我最早崇拜的一位武侠小说作家,他的文字简洁,写侠林中事令人如身历其境,写技击更是专家,几乎能将每一招、每一式都写得极生动逼真,所以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本身也必定精于技击。
  他是位多产作家,写的书通常都很短,所以显得很干净利落,其中最长的一部是《鹰爪王》,最有名的一部也是《鹰爪王》。他的写作路线,仿效的人虽不多,但是他书中的技击招式和帮会规模,却至今还被人在采用,所以他无疑也具有一派宗主的身份。
  如果将当时的武侠小说分为五大派:还珠楼主、王度卢、郑证因、朱贞木、白羽,就是五大门派的掌门人。
  朱贞木的《七杀碑》、《罗刹夫人》、《艳魔岛》、《龙冈恩仇记》……
  白羽的《十二金钱镖》、《毒砂掌》、《狮林三鸟》……
  每一本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名著,都曾经令我废寝忘食,一看就是一个通宵。
  除此之外,还有部书虽然不太为人所知,却是我最偏爱的。
  那就是白羽和于芳合著的《神弹乾坤手》和《四剑震江湖》。
  我一直不知道于芳是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只写了这样短短的两部书,就不再有作品问世了。
  事实上,这些名家的作品都不太多,而且在二十年前,就已几乎不再有新作问世,所以在四十和五十年代之间的一段时候,可以算是武侠小说最消沉的一段时候。
  在这段时期中,只出了一位抄袭的“名家”,将还珠楼主书中的《黑摩勒》和《女侠夜明珠》,抄成了一部很畅销的武侠小说。
  直到五十年代开始后,才有个人出来“复兴”了武侠小说,为武侠小说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使得武侠小说又蓬勃发展了二十年。
  在这二十年中名家辈出,作品之丰富,和写作技巧的变化,都已到达一个新的高峰,比起还珠楼主他们的时代,尤有过之。
  开创这个局面的人,就是金庸。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二)

  我本不愿讨论当代的武侠小说作者,但金庸却可以例外。
  因为他对这一代武侠小说的影响力,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近十八年来的武侠小说,无论谁的作品,多多少少都难免受到他的影响。
  他融合了各家各派之长,其中不仅是武侠小说,还融会了中国古典文学和现代西洋文学,才形成了他自已的独特风格,简结、干净、生动!
  他的小说结构严密,局面虽大,但却能首尾呼应,其中的人物更跃跃如生,呼之欲出。
  尤其是杨过。
  杨过无疑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可爱的几个人之一。
  杨过、小龙女、郭襄间的感情,也无疑可以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动人的爱情故事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创造了这一代武侠小说的风格,几乎很少有人能突破。
  可是在他初期作品中,还是有别人的影子。
  在《书剑恩仇录》中,描写“奔雷手”文泰来逃到大侠周仲英的家,藏在枯井里,被周仲英无知的幼子,为了一架望远镜出卖,周仲英知道这件事后,竟忍痛杀了他的独生子。
  这故事几乎就是法国文豪梅里美最著名的一篇短篇小说的化身,只不过将金表改成了望远镜而已。
  但这绝不影响金庸先生的创造力,因为他已将这故事完全和他自已的创造联成一体,看起来是一气呵成的,看到《书剑恩仇录》中的这一段故事,几乎比看梅里美《尼尔的美神》故事集中的原著,更能令人感动。
  看到《倚天屠龙记》中,写张无忌的父母和金毛狮王在极边冰岛上的故事,我也看到了另一位伟大作家杰克·伦敦的影子。
  金毛狮王的性格,几乎就是“海狼”。
  但是这种模仿却是无可非议的。
  因为他已将“海狼”完全吸引溶化,已令人只能看见金毛狮王,看不见海狼。
  武侠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包罗万象,兼收并蓄--你可以在武侠小说中写“爱情文艺”,却不能在“文艺”小说中写武侠。
  每个人在写作时,都难免会受到别人影响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作家的创造力固然可贵,但联想力、模仿力,也同样重要。
  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命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
  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
  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金庸先生所创造的武侠小说风格虽然至今还是足以吸引千千万万的读者,但武侠小说还是已到了要求新、求变的时候。
  因为武侠小说已写得太多,读者们也已看很太多了。
  有很多读者看了一部书的前两本,就已经可以预测到结局。
  最妙的是,越奇诡的故事,读者越能猜到结局。
  因为同样“奇诡”的故事已被写过无数次了,易容、毒药、诈死、最善良的女人就是女魔头--这些圈套,都已很难令读者上钩。
  所以情节的诡奇变化,已不能再算是武侠小说中最大的吸引力。
  人性的冲突才是永远有吸引力的。
  武侠小说中已不该再写神,写魔头,已应该开始写人,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的人!
  武侠小说中的主角应该有人的优点,也应该有人的缺点,更应该有人的感情。
  写《包法利夫人》的大文豪福楼拜曾经夸下一句海口。
  他说:“十九世纪后将再无小说。”
  因为他觉得所有的故事情节,所有的情感变化,都已被十九世纪的那些伟大作家们写尽了。
  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了一点:纵然是同样的故事情节,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写出来的小说就是完全不同的。
  人类的观念和看法,本来就在永远不停地改变,随着时代改变。
  武侠小说写的虽然是古代的事,也未尝不可注入作家自己新的观念。
  因为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
  写小说不是写历史传记,写小说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吸引读者,感动读者。
  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已无法再变化,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潮和动作。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三)

  武侠小说中当然不能没有动作,但描写动作的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了呢?
  --这道人一剑削出,但见剑光点点,剑花错落,眨眼间就已击出七招,正是武当“两仪剑法”中的精华,变化之奇幻曼妙,简直无法形容。
  ……
  这大汉怒喝一声,跨出半步,出手如电,一把就将对方的长剑夺过,轻轻一拗,一柄百炼精钢制成的长剑,竟被他生生拗为两段。
  ……
  这少女剑走轻灵,身随剑走,剑随身游,眨眼之间,对方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她的剑影,也不知哪一剑是实,哪一剑是虚。
  ……
  这书生曼声长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掌中剑随着朗吟声斜斜削出,诗句中那种高远清妙、凄凉萧疏之意,竟已完全溶入这一剑中。
  ……
  郑证因派的正宗技击描写:“平沙落雁”、“玄鸟划沙”、“黑虎偷心”、“拔草寻蛇”,还珠楼主派的奇秘魔力、裸裎魔女……这些固然已经有些落伍,可是我前面所写的那些“动作”,读者们也已看过多少遍了呢?
  应该怎么样来写动作,的确也是武侠小说的一大难题。
  我总认为“动作”并不一定就是“打”。
  小说中的动作和电影不同,电影画面的动作,可以给人一种鲜明生猛的刺激,但小说中描写的动作没有这种力量了。
  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应该是简短而有力的,虎虎有生气的,不落俗套的。
  小说中动作的描写,先该制造冲突,情感的冲突,事件的冲突,让各种冲突堆积成一个高潮。
  然后再制造气氛,肃杀的气氛。
  用气氛来烘托出动作的刺激。
  武侠小说毕竟不是国术指导。
  武侠小说也是教你如何去打人、杀人的。
  血和暴力,虽然永远有它的吸引力,但是太多的血和暴力,就会令人反胃了。
  几乎所有的小说中,都免不了要有爱情故事。
  爱情本来就是人类情感中最基本的一种,也是最早的一种,远比仇恨还要早。
  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爱情,就没有人类。
  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故事中都充满了波折、误会、困难和危机,令读者为故事中相爱的人焦急流泪。
  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抱着桥柱而死的尾生……他们的困难虽能解决,但最后还是因为“误会”而死。
  席格尔《爱情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他们的爱情几乎可以说是完全顺利的,任何困难都没有能阻扰他们的爱情。
  最后的结局却还是悲剧。
  好像有很多人都认为爱情故事一定要是悲剧,才更能感人。
  在武侠小说中,王度卢的小说正是这一类故事的典型。
  尤其是《宝剑金钗》中的李慕白和俞秀莲,他们虽然彼此相爱很深,但却永远未能结合,有很多次他们眼见已将结合了,到最后却又分手。
  因为李慕白心里总认为俞秀莲的未婚夫“小孟”是为他而死的,他若娶了俞秀莲,就不够义气,就对不起朋友。
  这就是他们惟一不能结合的原因。
  我却认为这原因太牵强了。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四)

  不但我认为如此,就连故事中的江南鹤、史胖子、德啸峰,连俞秀莲的师兄杨铁枪,也都认为这理由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
  可惜李慕白是个非常固执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他,无论俞秀莲怎么样对他表示爱慕之意,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用慧剑斩断了情丝。
  有很多人也许会因此认为李慕白是条有血性、够义气的硬汉。
  我却认为这是李慕白性格中最不可爱的一点。
  我认为他提不起,放不下,不但辜负了俞秀莲的深情,也辜负了朋友们的好意。
  他甚至连“小孟”都对不起,因为小孟临死时,是要他好好照顾俞秀莲的,因为小孟知道俞秀莲对李慕白的感情。
  可是他却让俞秀莲痛苦了一生。
  以现代心理学的观点看来,李慕白简直可以说是个有心理变态的人。
  因为他的家庭不幸,从小父母双亡,他的叔父对他也不好,他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他畏惧爱,畏惧负起家庭的责任。
  所以只要有女孩子爱他,他总是要逃避,总是不敢挺起胸膛来接受。
  他对俞秀莲如此,对那可怜的风尘女子织娘也一样。
  说得偏激些,他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自怜狂。
  这故事虽然无疑是成功的,不但能感动读者,而且能深入人心,我却不喜欢这故事。
  我总认为人世间悲惨不幸的事已够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读者多笑一笑?为什么还要他们流泪?
  杨过和小龙女就不同了,他们的爱情虽然经过了无数波折和考验,但他们的爱心始终不变。
  杨过爱小龙女是不顾一切、没有条件的,既不管小龙女的出身和年纪,也不管她是否被人玷污,他爱她,就是爱她,从不退缩,从不逃避。
  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假如小龙女因为自觉身子已被人玷污,又觉得自已年纪比杨过大,所以配不上杨过,因此而将杨过让给了郭襄,而且对他们说:“你们才是真正相配的,你们在一起才能得到幸福。”
  假如故事真是这样的结局,我一定会气得吐血。
  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故事的传奇性太浓,太不实际,但我却认为爱情故事本来就应该是充满幻想和“罗曼蒂克”的。
  就因为我自已从小就不喜欢结局悲惨的故事,所以我写的故事,大多数都有很圆满的结局。
  有从说:悲惨的情操比喜剧高。
  我一向反对这种说法,我总希望能为别人制造些快乐,总希望能提高别人对生命的信心和爱心。
  假如每个人都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这世界岂非会变得更美丽得多?
  有一次去花莲,有从介绍了一位朋友给我,他居然是我的读者。
  他是个很诚实、很老实的人,这种人通常都吃过别人的亏,上过别人的当,他也不例外。
  一夜在微醺之后,他告诉我,有一阵他也曾很消沉,甚至想死,但看了我的小说后,他忽又发现生命还是值得珍惜的。
  我听了他的话,心里的愉快真像得到了最荣誉的勋章一样。
  在我早期的小说《孤星传》里,我曾写过一个很荒唐的故事。
  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在他们去捉蝴蝶的时候,他们的家忽然被毁灭,等他们带着美丽的蝴蝶回去时,他们的父母亲人都已惨死,他们的家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们的年纪还小,但世界上却已没有他们可以依靠的人。
  他们只有靠自己。
  从此那男孩子就用尽一切力量,来照顾那女孩子,他吃尽了各种苦,受尽了饥寒的折磨,有了吃的和穿的,他总是先让给他的小情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发育当然不能健全。
  到后来他们终于遇到了救星,有两位世外高人分别收容了他们。
  男孩子跟着一个住在塔上的孤独老人走了,收容那女孩子的,却是位声名很显赫的女侠。
  他们虽然暂时分别,但他们知道迟早总有再相聚的一天。
  所以他们拼命努力,练成了一身很高深的武功。
  男孩子练的武功属于阴柔一类的,而且大部分时候都耽在那孤塔上,再加上他发育时所受到的折磨,他长大了后,当然是个很矮小的人。
  那女子练的功夫却是健康的,发育也非常健全。
  等他们历尽千辛万苦,重新相聚的时候,他们的满怀热望忽然像冰一样被冻住了。
  那男孩子站在女孩子面前,简直就像是个侏儒。
  这种结局本来充满对人生的讽刺,本来应该是个很尖酸的悲剧。
  但是我不肯。
  我还是让他们两人结合了,而且是江湖中最受人羡慕、最受人尊敬的一对恩爱夫妻。
  因为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因任何事改变,所以值得受人尊敬。
  这悲剧竟变成了喜剧。
  邱吉尔是个伟人,也是个很乐观的人,他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
  “不幸的遭遇,常能使人逃避更大的不幸。”
  只要你能抱着这种看法,生命中就没有什么事能打击你了。
  失败虽然不好,但成功却往往是从失败中得来的。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五)

  但人生中的确有很多悲剧存在,所以任何作者都不能避免要写悲剧。
  《萧十一郎》就是个悲剧。
  一对武林中最受人尊敬的夫妻,妻子竟然爱上了个声名狼藉的大盗。
  在当时的社会中,这无疑是个悲剧。
  有很多写作的朋友在谈论这故事时,都说萧十一郎最后应该为沈璧君而死的,这样才能让读者留下一个虽辛酸,却美丽的回忆,这样的格调才高。
  我还是不愿意。
  在最后,我还是为这对恋人留下了一条路,还是为他们留下了希望。
  “阿飞的故事”也是悲剧。
  他爱上了一个最不值得他爱的女人,而她根本不爱他。
  在这种情况下,悲剧的结局是无法避免的。
  但阿飞却并没有因此而倒下去,他反而因此而领悟了真正的人生和爱情。
  他并没有被悲哀击倒,反而从悲哀中得到了力量。
  这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和《铁胆大侠魂》的真正主题。
  但是这概念并不是我创造的,我是从毛姆的《人性枷锁》中偷来的。

  模仿绝不是抄袭。
  我相信无论任何人在写作时,都免不了要受到别人的影响。
  《米兰夫人》虽然是在德芬·杜·莫里哀的阴影下写成的,但谁也不能否认它还是一部伟大的杰作。
  在某一个时期的琼瑶作品中,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蝴蝶梦》和《呼哮山庄》。
  《蓝与黑》这名字,也绝不是抄袭《红与黑》的,因为它有自己的思想和意念。
  你若被一个人的作品所吸引所感动,在你写作时往往就会不由自主地模仿他。
  我写《流星·蝴蝶·剑》时,受到《教父》的影响最大。
  《教父》这部书已被马龙·白兰度拍成一部非常轰动的电影,《流星·蝴蝶·剑》中的老伯,就是“教父”这个人的影子。
  他是“黑手党”的首领,顽强得像是块石头,却又狡猾如狐狸。
  他虽然作恶,却又慷慨好义,正直无私。
  他从不怨天尤人,因为他热爱生命,对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充满爱心。
  我看到这么一个人物时,写作时就无论如何也丢不开他的影子。
  但我却不承认这是抄袭。
  假如我能将在别人杰作中看到的那些伟大人物全都介绍到武侠小说中来,就算被人侮骂讥笑,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武侠小说中,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些伟大的人,可爱的人,绝不是那些不近人情的神。

  无论写哪种小说,都要写得有血有肉,但却绝不是那种被剑刺出来的血,被刀割下来的肉,更不是那种“血肉横飞”、“血肉模糊”的血肉。
  我说的血肉,是活生生的,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我说的血,是热血,就算要流出来,也要流得有价值。
  铁中棠、李寻欢、郭大路……都不是喜欢流血的人。
  但是他们宁可自己流血,也不愿别人为他们流泪。
  他们的满腔热血,随时都可以为别人流出来,只要他们认为他们做的事有价值。
  他们随时可以为了他们真心所爱的人而牺牲自己。
  他们的心里只有爱,没有仇恨。
  这是我写过的人物中,我自己最喜欢的三个人。
  但他们是人,不是神。
  因为他们也有人的缺点,有时也受不了打击,他们也会痛苦、悲哀、恐惧。
  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他们的性格却是完全不同的。
  铁中棠沉默寡言,忍辱负重,就算受了别人的冤屈和委曲,也从无怨言,他为别人所做的牺牲,那个人从来不会知道。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六)

  这种人的眼泪是往肚子里流的,这种人就算被人打落牙齿,也会和着血吞下肚子里去。
  但郭大路却不同了。
  郭大路是个大叫大跳、大哭大笑的人。
  他要哭的时候就大哭,要笑的时候就大笑,朋友对不起他时,他会指着这个人的鼻子大骂,但一分钟之后,他又会当掉裤子请这个人喝酒。
  他喜欢夸张,喜欢享受,喜欢花钱,他从不想死,但若要他出卖朋友,他宁可割下自己的脑袋来也绝不答应。
  他有点轻佻,有点好色,但若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时,无论什么事都不能令他改变。
  李寻欢的性格比较接近铁中棠,却比铁中棠更成熟,更能了解人生。
  因为他经历的苦难太多,心里的痛苦也隐藏得太久。
  他看来仿佛很消极,很厌倦,其实他对人类还是充满了热爱。
  对全人类都充满了热爱,并不仅是对他的情人,他的朋友。
  所以他才能活下去。
  他平生惟一折磨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李寻欢和铁中棠、郭大路还有几点不同的地方。
  他并不是个健康的人,用现代的医药名词来说,他有肺结核,常常会不停地咳嗽,有时甚至会咳出血来。
  在所有的武侠小说主角中,他也许是身体最不健康的人。
  但他的心理却是绝对健康的,他的意志坚强如钢铁,控制力也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他避世、逃名,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愿让别人知道。
  可是在他活着时,就已成为一个传奇人物。
  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却很少,尤其是他的刀。
  小李飞刀。
  他的刀从不随便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就绝不会落空。
  我一向很少写太神奇的武功,小李飞刀却是绝对神奇的。
  我从未描写过这种刀的形状和长短,也从未描写过它是如何出手,如何练成的。
  我只写过他常常以雕刻来使自己的手稳定,别的事我都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本来就是全部凭想象创造出来的。
  事实上,他的刀也只能想象,无论谁都无法描写出来。
  因为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
  所以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比他好,最后还是死在他的飞刀下。
  因为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黑暗的时间无论多么长,光明总是迟早会来的。
  所以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可以令人心振奋的力量。
  人们只要看到小李飞刀的出现,就知道强权必将被消灭,正义必将伸张。
  这就是我写“小李飞刀”的真正用意。

  武侠小说中,出现过各式各样奇妙的武器。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练子枪、流星锤、方便铲、跨虎篮、盘龙棍、弧形剑、三节棍、降魔刀、判官笔、分水镢、峨嵋刺、大白蜡竿子……
  刀之中又有单刀、双刀、鬼头刀、九环刀、戒刀、金背砍山刀……
  这些武器的种类已够多,但作者们有时还是喜欢为他书中的主角创造出一种独门的奇特武器,有的甚至可以作七八种不同的武器使用,甚至还可以在危急时射出暗器和迷药来。
  但武器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一件武器是否能令读者觉得神奇刺激,主要还是得看使用它的是什么人。
  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有几种。
  张杰鑫的《三侠剑》中,“飞天玉虎”蒋伯芳用的亮银盘龙棍。
  这条棍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绝对比不上“金镖”胜英用的鱼鳞紫金刀,更比不上“海底捞月”叶潜龙用的削铁如泥的宝剑,也比不上“混海金鳌”孟金龙用的降魔杵。
  就因为使用它的人是“飞天玉虎”蒋伯芳,所以才让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七)

  二十年前我看这本小说时,只要一看到蒋伯芳亮出他的盘龙棍,我的心就会跳。
  “鹰爪王”的手是种武器。
  但是武侠小说最常见的武器,还是刀和剑。
  尤其是剑。
  正派的大侠们,用的好像大多数是剑。
  一尘道长的剑,李慕白的剑,黑摩勒的剑,上官瑾的剑,展昭的剑,金蛇郎君的剑,红花会中无尘道长的剑,“蜀山”中三英二云的剑……
  这些都是令人难忘的。
  但武功到了极峰时,就不必再用任何武器了,因为他“飞花摘叶,已可伤人”,任何东西到了他手里都可以变成武器。
  因为他的剑已由有形变为无形。
  所以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通常都是宽袍大袖,身无寸铁的。
  这也是种很有趣的现象。
  好像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一个人的血肉之躯,是不是能比得上杀人的利器?

  暗器也是杀人的利器。
  有很多人都认为,暗器是雕虫小技,既不够光明正大,也算不了什么本事,所以真正的英雄好汉,是不该用暗器的。 
  其实暗器也是武器的一种。
  你若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现代的武器其实就是暗器。
  手枪和袖箭又有什么分别?机关枪岂非就是古时的连珠弩箭?
  练暗器也跟练刀练剑一样,也是要花苦功夫的,练暗器有时甚至比练别的武器还要困难些。
  苦练暗器的人,不但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还要有一双稳定的手。
  如果你不在背后用暗器伤人,暗器就是完全不可非议的。
  武侠小说中令人难忘的暗器也很多。
  俞三绝的“十二金钱镖”、“弹指神通”的毒砂、柳家父女的铁莲子…
  这些虽不是白羽所创造的暗器,但是他的确描写得很好。
  王度卢的小说中,描写的玉娇龙的小弩箭,也跟她的人一样,骄纵、泼辣,绝不给人留余地。
  他已将玉娇龙的性格和她的暗器溶为一体,这种描写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书剑恩仇录》中的“千手如来”赵半山,是武侠小说中暗器最犀利、心肠却最慈最软的人。
  《七侠五义》中的“白眉毛”徐良也一样,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暗器,无论在任何情况、任何角度下,都可以发出暗器来。
  “金镖”胜英的甩头一只、迎门三不过,孟金龙的飞抓,上官瑾的铁胆,郑证因写的子母金梭,出手双绝……
  这些都是描写得很成功的暗器。
  但在武侠小说中被写得最多的,还是四川“唐门”的毒药暗器。
  四川是不是真的有“唐门”这一家人,谁也不能确定。
  但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跟我自己一样,几乎都已相信他的存在。
  因为这一家人和他们的毒药暗器,几乎在每一个武侠小说作家的作品中都出现过,几乎已和少林、武当这些门派同样真实。
  假如它只不过是凭空创造出来的,那么这创造实在太成功了。
  只可惜现在谁也记不得究竟是哪一位作者先写出这一家人来的。
  在《名剑风流》中,我曾将这一家人制造暗器的方法加以现代化,就好像现在的间谍小说中,制造秘密武器一样。
  我写的时候自己觉得很愉快、很得意,因为我认为唐家既能以他的暗器在武林中独树一帜,那么这种暗器当然是与众不同的,制造它的方法当然应该要保密。
  但现在我的观念已改变了。
  唐家暗器的可怕,也许并不在于暗器的本身,而在于他们使用暗器的手法。
  暗器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一张平凡的弓,一支平凡的箭,到了养由基手里,就变成神奇了。
  所以现在我已将写作的重点,完全放在“人”的身上。
  各式各样的人,男人、女人。

  无论谁都不能否认,这世界上绝不能没有女人。
  “永恒的女性,引导人类上升。”
  所以连武侠小说中也不能没有女人。
  女人也跟男人一样,有好的,有坏的,有可爱的,也有可恨的。
  俞秀莲是个典型的北方大姑娘,豪爽、坦白、明朗,但她也是个典型的旧式女性。
  所以她虽然深爱着李慕白,却不敢采取主动来争取自己的幸福。
  她虽然很刚强,但心里有委曲和痛苦时,也只有默默地忍受。
  若是我写这故事,结局也许就完全不同了。
  我一定会写她跟定了李慕白,李慕白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因为她爱他,爱得很深。
  这种写法当然不如王度卢的写法感人,我自己也知道。
  但我还是会这么样写的。
  因为我实在不忍让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痛苦孤独一生。
  王度卢写玉娇龙,虽然骄纵、任性,但始终还是不敢,也不愿意光明正大地嫁给罗小虎。
  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千金小姐,罗小虎是个强盗,总认为罗小虎配不上她,世俗的礼教和看法,已在她心里生了根。
  俞秀莲不能嫁李慕白,是被动的,玉娇龙不能嫁罗小虎,却是她自己主动的。
  所以我不喜欢玉娇龙。
  所以我写沈璧君,她虽然温柔、顺从,但到了最后关头,她还是宁愿牺牲一切,去跟着萧十一郎。
  我总认为女人也有争取自己幸福的权利。
  这种观念在那种时代当然是离经叛道,当然是行不通的。
  但又有谁能否认,当时那种时代里,没有这种女人?
  《铁胆大侠魂》中的孙小红,《绝代双骄》中的苏樱,《大人物》中的田思思……就都是在这种观念下写成的。
  她们敢爱,也敢恨,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但她们的本性,并没有失去女性的温柔和妩媚,她们仍然还是个女人。
  女人就应该是个女人。
  这一点看法我和张彻先生完全相同,我的小说中是完全以男人为中心的。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看那种将女人写得比男人还要厉害的武侠小说。
  我不喜欢《罗刹夫人》,就因为朱贞木将罗刹夫人写得太厉害了,沐天澜在她面前,简直就像是个只会吮手指的孩子。
  这并不是因为我看不起女人--我从来也不敢看不起女人,英雄如楚之霸王项羽,在虞姬面前也服帖得很。
  但虞姬若也像项羽一样,叱咤风云,跃马横枪于千军万马之中,那么她就不是个可爱的女人了。
  女人可以令男人降服的,应该是她的智慧、体贴和温柔,绝不该是她的刀剑。
  我尊敬聪明温柔的女人,就和我尊敬正直侠义的男人一样。

  “侠”和“义”本来是分不开的,只可惜有些人将“武”写得太多,“侠义”却写得太少。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至死与共的义气,有时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王度卢写李慕白和俞秀莲之间的感情固然写得好,写李慕白与德啸峰之间的义气写得更好。
  德啸峰对李慕白的友情,是完全没有条件的,他将李慕白当做自己的兄弟手足,他为李慕白做事,从不希望报答。
  他获罪后被发放离家时,还高高兴兴地拍着李慕白的肩膀,说自己早就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还再三要李慕白不要为他难受。
  他被人欺负时,还生怕李慕白为了替他出气而杀人获罪,竟不敢让李慕白知道。
  这种友情是何等崇高,何等纯洁,何等伟大!
  李寻欢对阿飞也是一样的,他对阿飞只有付出,从不想收回什么。
  爱情是美丽的,美丽如玫瑰,但却有刺。
  “世上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友情!”
  爱情虽然比友情强烈,但友情却更持久,更不计条件,不问代价。
  勇气也应该是持久的。
  在一瞬间凭血气之勇去拼命,无论是杀了人,还是被杀,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气。
  苏轼在他的《留候论》中曾经说过:“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段文章对勇气已解释得非常透彻。
  勇气是知耻,也是忍耐。
  一个人被侮辱,被冤枉时,还能够咬紧牙关,继续去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勇气。
  所以杨过是个有勇气的人,铁中棠也是,他们绝不会因为任何外来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意志。
  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是种了不起的勇气。
  武侠小说中若能多描写一些这种勇气,那么武侠小说的作者一定比现在更受人尊敬了。

把喜欢的事做好来
※ ※ ※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另一个世界
  --还是有关武侠



  我有很多好朋友都跟我一样,都是靠一支笔活了许多年的人,所以他们都觉得这种生涯实在痛苦极了,只要一提起笔,就会觉得头大如斗。
  只有我是例外,我的感觉不一样。
  提笔有时候也高兴得很。
  酒酣耳热,好女在坐,忽然有巨额帐单送来,人人俱将失色,某提笔一划,就已了事,众家朋友呼啸而去,付账至少已在今夜后,岂能不高兴乎?
  至于签字拿钱,签合约签收据,一签之下,支票就来,不需吹灰之力,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你想不高兴,都困难得很。
  可是若见到稿纸摊开在你面前时,就算你想高兴也高兴不起来了。
  稿子当前,你只有写。尤其是写长篇连载,少写一天都不行,就算别人不说你,你自己心里也好像犯了罪一样,时时刻刻都恨不得一头撞死。有一次潘垒告诉我,有一次报馆催稿,他写不出,这位纵横港台影艺文坛的名作家与名导演,居然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这是多么可爱的态度,这个人有一颗多么可爱的赤子之心。
  有一阵子我写稿如乌龟,每天急得满地乱爬也没用,倪匡问我:
  “你最近为什么写不出稿?”
  “因为我心情不好。”我说。
  “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我写不出稿。”
  这个笑话绝不是笑话,只有以写作为生写了三十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痛苦。



  可是写杂文就不同了。
  对我来说,写杂文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文雅而悠闲的世界,充满了丰富的人生体验和趣味。
  其实我根本没有资格写杂文的,前几天,有幸与唐鲁孙与夏元瑜两先生同席,见到他们那种平和温雅的长者风采,听到了他们那种充满了机智幽默而又博学多闻强记的谈吐,我更了解杂文之不易为。
  如果没有那种丰富的学识和经历,如果没有那种广阔的胸襟和精辟的见解,如果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幽默感,而一定要去写杂文,就是婢学夫人,自讨没趣了。

  不幸的是,我又偏偏喜欢写。
  写杂文至少不像写长篇连载,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好象有一根鞭子在后面抽着你。
  幸好我还有一点点自知之明,所以我写的大多都是我比较了解的事。
  我敢写友情,因为少小离家,无亲无故,已经能多少了解到一点友情的可贵。
  我敢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我已深深了解到一个江湖人的辛酸和那种无可奈何的痛苦。
  我敢写吃,因为我好吃。
  我敢写喝酒,因为我虽然还没有到达“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那种意境,却已经常常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种豪气了。
  有时候,我当然也会写一点有关武侠小说这一方面的事,写了这么多年武侠小说,心里多多少少总难免会有一点感触。

  这种感觉,在我最先写这一类杂文的两篇小稿里,感触最深。
  那已经是在多年前写的了。
  那时候武侠小说根本还没有被承认是一种小说,那时候的武侠小说还只不过是薄薄的一小本,印刷粗劣,纸质粗糙,编校粗忽,内容也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极为粗俗”。那已经是十余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还是个少不更事的、还很有余勇可鼓的青年敢死队,胸中还不时有血气上涌,随时都敢去冲锋。
  现在,我就把那篇不成气候也不成器的短文,再写一遍出来,让大家比较比较,现在武侠小说的地位,是不是已经比当时有了一种比较公平的估价。



  十六年前,《萧十一郎》第一次拍成电影时(由徐增宏导演,邢慧等主演),我曾有如下的感想:
  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的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画面,一定会受到很多限制。
  一个具有相当水准的剧本,也应具有相当的“可读性”,所以萧伯纳、易卜生、莎士比亚等,这些名家的剧本,不但是“名剧”,也是“名著”。
  但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先有“小说”,然后再有“剧本”,由小说而改编成的电影很多,由《飘》而有《乱世佳人》,是个最成功的例子,除此之外,还有《简爱》、《呼哮山庄》、《基度山恩仇记》、《傲慢与偏见》、《愚人船》,以及《云泥》、《铁手无情》、《窗外》等。
  《萧十一郎》却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萧十一郎》是先有剧本,在电影开拍之后,才有小说的,但《萧十一郎》却又明明是由“小说”而改编成的剧本,因为这故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了很久,我要写的本来是“小说”,不是“剧本”。小说和剧本并不完全相同,但意念却是相同的。
  写武侠小说最大的痛病就是:废话太多,枝节太多,人物太多,情节也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将武侠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就变成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谁都无法将《绝代双骄》改编成“一部”电影,谁也无法将《独臂刀王》写成“一部”很成功的小说。
  就因为先有了剧本,所以在写《萧十一郎》这部小说的时候,多多少少总难免要受些影响,所以这本小说我相信不会有太多的枝节,太多的废话,但因此是否会减少了“武侠小说”的趣味呢?我不敢否定,也不敢预测。
  我只愿作一个尝试。
  我不敢盼望这尝试能成功,但无论如何,“成功”总是因“尝试”而产生的。



  有一天我在台湾电视公司看排戏,排戏的大都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们大都是很优秀的演员。
  其中有一位不但是个优秀的演员,也是个优秀的剧作者、优秀的导演,曾经执导过一部出色而不落俗套的影片,在很多影展中获得喝彩声。
  这么样一个人,当然很有智慧,很有文学修养,他忽然对我说:“我从来没有看过武侠小说,几时送一套你认为最得意的给我,让我看看武侠小说里写的究竟是些什么?”
  我笑笑。
  我只能笑笑,因为我懂得他的意思。
  他认为武侠小说并不值得看,现在所以要看,只不过因为我是他的朋友,而且有一点好奇。
  他认为武侠小说的读者绝不会是他那一阶层的人,绝不会是思想新颖的高级知识分子。
  他嘴里说要看看,其实心里却早已否定了武侠小说的价值。
  而他根本就没有看过武侠小说,根本就不知道武侠小说写的究竟是什么。
  我不怪他,并非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所以才不怪他,而是因为武侠小说的确给予别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人认为就算不看也能知道它的内容。
  有这种观念的并不止他一个,有很多人都对我说过同样的话。说话时的态度和心理也几乎完全相同。
  因为武侠小说的确已落入了固定的形式。
  武侠小说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几种:
  一个有志气而“天赋异禀”的少年,如何去辛苦学武,学成后如何去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这段历程中当然包括了无数次神话般的巧合与奇遇,当然,也包括了一段仇恨,一段爱情,最后是报仇雪恨,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一个正直的侠客,如何运用他的智慧和武功,破了江湖中一个为非作歹、规模庞大的恶势力,这位侠客不但“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而且运气特别好,有时他甚至能以“易容术”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连这些人的至亲好友、父母妻子都辨不出真伪。
  这种写法并不坏,其中的人物包括了英雄侠士、风尘异人、节烈妇女,也包括枭雄恶霸、歹毒小人、荡妇淫娃。
  所以这种故事一定离奇曲折,紧张刺激,而且还很香艳。
  这种形式并不坏,只可惜写得太多了些,已成了俗套,成了公式,假如有人将故事写得更奇秘些,就会被认为是“新”,故事的变化多些,就会被认为是在“变”,其实却根本没有突破这种形式。
  “新”与“变”并不是这意思。
  《红与黑》写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引诱别人妻子的心理过程。《国际机场》写的是一个人如何在极度危险中如何重新认清自我。《小妇人》写的是青春与欢乐。《老人与海》写的是勇气和价值,以及生命的可贵。《人鼠之间》写的是人性的骄傲和卑贱……
  这些伟大的作家们,因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有力地刻画出人性,表达了他们的主题,使读者在为他们书中的人物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他们表现的方式往往令人拍案叫绝。
  这么样的故事,这么样的写法,武侠小说也一样可以用,为什么偏偏没有人写过?
  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样写,才能算正宗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故事所感动,你就算成功。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她读的书并不多,但却不笨。
  当她知道我是个“作家”时,她眼睛里立刻发出了光,立刻问我:“你写的是什么小说?”
  我说谎,却从不愿在我喜欢的人面前说谎,因为世上绝没有一个人的记忆力能好得始终能记得自己的谎言,我若喜欢她,就难免要时常和她相处,若时常相处,谎言就一定会被拆穿。
  所以我说:“我写的是武侠小说。”
  她听了之后,眼睛里那种兴奋而关顾的光辉立刻消失。
  我甚至不敢去看她,因为我早已猜出了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带着几分歉意告诉我:“我从不看武侠小说。”
  直到我跟她很熟之后,我才敢问她:“为什么不看?”
  她的回答使我很意外。
  她说:“我看不懂。”
  武侠小说本来是通俗的,为什么会使人觉得看不懂?
  我想了很久,才想通。
  她看不懂的是武侠小说中那种“自成一格”的对话,那种繁复艰涩的招式名称,也看不懂那种四个字一句,很有“古风”的描写字句。
  她奇怪,武侠小说为什么不能将文字写得简单明了些?为什么不将对话写得比较生活化些,比较有人情味。
  我只能解释:“因为我们写的是古时的事,古代的人物。”
  她立刻追问:“你怎么知道古时的人说话是什么样子的?你听过他们说话吗?”
  我怔住,我不能回答!
  她又说:“你们难道以为像平剧和古代小说中那种对话,就是古代人说话的方式?就算真的是,你们也不必那么样写呀,因为你们写小说的最大目的,就是要人看,别人若看不懂,就不看,别人不看,你们写什么?”
  她说话的技巧并不高明,却很直接。
  她说的道理也许并不完全对,但至少有点道理。
  写小说,当然是给别人看的,看的人越多越好。
  武侠小说当然有人看,但武侠小说的读者,几乎和武侠小说本身一样,范围太窄,不看武侠小说的人,比看的人多得多。
  我们若要争取更多的读者,就要想法子要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想法子要他们对武侠小说的观念改变。
  所以我们就要新,就要变!
  要新,要变,就要尝试,就要吸收。
  有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小说最蓬勃兴旺的地方,不在欧美,而在日本。
  因为日本的小说不但能保持它自己的悠久传统,还能吸收。
  它吸收了中国的古典文学,也吸收了很多种西方思想。
  日本作者先能将外来文学作品的精华融会贯通,创造出一种新的民族风格的文学,武侠小说的作者为什么不能。
  有人说:“从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若能再尽量吸收其它文学作品的精华,总有一天,我们也能将武侠小说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之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
  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现在我们的力量虽然还不够,但我们至少应该向这条路上去走,挣脱一切束缚往这条路上去走。
  现在我们才起步虽已迟了点,却还不太迟!



  现在我的希望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只希望大家都能认同,小说只有两种--一种好,一种坏,好的小说好看,坏的小说看不下去。

杂文与武侠



  对一个写武侠的人来说,杂文虽然是另外一个世界,可是两者之间,至少也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都把小说分为很多种,推理侦探,可以增进思虑;青春爱情,充满飞跃的活力;悲欢离合,当然是文艺;写一个好小子或者好女孩从黑暗中冲向光明,就是写实;把这些故事的背景都写到乡下去,就是乡土了。
  至于武侠小说呢,哈哈,这种小说怎么能算做一种小说?就算你能够把这些素材全都写进去,也没有人会承认你写的是一种小说。

  写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子的。
  散文的意境深远,文字优美,总是能深入人心,专栏的见解精辟,总是有独到之处,方块当然更权威,定期定时,文化尖兵,你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连它自己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
  至于杂文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消闲解愁而已,就算有一点散文的意境、专栏的独到和方块的见解,也只不过是碰巧而已。



  幸好写杂文和写武侠还是有一点愉快的地方,不但能让看的人愉快,也能让写的人愉快。
  因为它们通常都是有趣的。
  写武侠,可以什么都写,推理侦探悲欢离合青春爱情和那些从暴力和泥土中挣脱向上的好小子好女孩,都可以写进去。
  不管你承不承认它是小说,它总有人看。
  有些人甚至还承认,小说并不分种类,最多只能分为两种。
  --一种好,一种坏,一种有人看,一种没有。
  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的。



  写杂文的时候,你可以什么都写,既不必考虑到它是不是有意境,也不必想到它是不是能影响到别人的思想,更不必谈什么大道理。
  你们所要想到的,只问它是不是有趣,是不是能让你动手写,是不是有人看。
  在这种心情下写杂文,就比较愉快了。

说说武侠小说
  --《欢乐英雄》代序

  《欢乐英雄》又是个新的尝试,因为武侠小说实在已经到了应该变的时候。
  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不是文艺,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正如蚯蚓,虽然也会动,却很少有人将它当做动物。
  造成这种看法的固然是因为某些人的偏见,但我们自己也不能完全推卸责任。
  武侠小说有时的确写得太荒唐无稽,太鲜血淋漓,却忘了只有“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都不能缺少的。
  人性并不仅是愤怒、仇恨、悲哀、恐惧,其中也包括了爱与友情、慷慨与侠义、幽默与同情的,我们为什么特别强调其中丑恶的一面呢?
  还有,我们这一代的武侠小说约莫由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开始,至王度庐的《铁骑银瓶》和朱贞木的《七杀碑》为一变,至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又一变,到现在已又有十几年了。
  这十几年中,出版的武侠小说已算不出有几千几百种,有的故事简直已成为老套,成为公式,老资格的读者只要一看开头,就可以猜到结局。
  所以武侠小说作者若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得变;若想提高读者的兴趣,也得变。
  有人说,应该从“武”,变到“侠”,若将这句话说得更明白些,也就是说武侠小说应该多写些光明,少写些黑暗;多写些人性,少写些血。
  也有人说,这么样一变,武侠小说就根本变了质,就不是“正宗”的武侠小说了,有的读者根本就不愿接受,不能接受。
  这两种说法也许都不错,所以我们只有尝试,不短地尝试。我们虽然不敢奢望别人将我们的武侠小说看成文学,至少总希望别人能将它看成“小说”,也和别的小说有同样的地位,同样能振奋人心,同样能激起人心的共鸣。
  《欢乐英雄》每一小节几乎都是个独立的故事,即使分开来看,也不会减少它的趣味--如果它还有一点趣味,这尝试就不能算失败了。

一个作家的成长与转变
  --我为何改写《铁血大旗》



  人都是会变的,随着环境和年龄而改变,不但情绪、思想、情感会变,甚至连容貌、形态、身材都会变。
  作家也是人,作家也会变,作家写出来的作品当然更会变。
  每一位作家在他漫长艰苦的写作过程中,都会在几段时期中有显著的改变。
  在这段过程中,早期的作品通常都比较富于幻想和冲劲,等到他思虑渐渐缜密成熟,下笔渐渐小心慎重时,他早期那股幻想和冲劲也许已渐渐消失了。
  这一点大概也可以算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之一。
  


  如果有胸怀大量的君子肯把“写武侠小说的人”也称为作家,那么我大概也可以算为一个作家了。
  我第一次“正式”拿稿费的小说是一篇“文艺中篇”,名字叫做《从北国到南国》,是在吴恺玄先生主编的《晨光》上分两期刊载的,那时候大概是1956年左右,当时吴先生两鬓犹未白,我还未及弱冠。
  如今吴先生已乘鹤而去,后生小子如我,发顶也已渐见童山,只可惜童心却已不复在了。
  吴先生一生尽瘁于文,我能得到他亲炙的机会并不多。可是写到这里,心里却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和怀念。
  除了还有勇气写一点新诗散文短篇之外,写武侠小说,我也写了二十年,在这段既不太漫长也不太艰苦的过程中,也可以分为三段时期。
  早期我写的是《苍穹神剑》、《剑毒梅香》、《孤星传》、《湘妃剑》、《飘香剑雨》、《失魂引》、《游侠录》、《剑客行》、《月异星邪》、《残金缺玉》等等。
  中期写的是《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铁血大旗)、《情人箭》(怒剑)、《浣花洗剑录》(浣花洗剑)、《绝代双骄》,有最早一两篇写楚留香这个人的《铁血传奇》。
  然后我才写《多情剑客无情剑》,再写《楚留香》,写《陆小凤》,写《流星蝴蝶剑》,写《七种武器》,写《欢乐英雄》。
  而一部在我这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到的挫折最大的便是《天涯明月刀》。
  因为那时候我一直想“求新”、“求变”、“求突破”,我自己也不知是想突破别人还是想突破自己,可是我知道我的确突破了一样东西--我的口袋。我自己的口袋。
  在那段时候惟一被我突“破”了的东西,就是我本来还有一点“银子”可以放进去的口袋。



  口袋虽然破了,口袋仍在,人也在。
  我毫无怨尤。
  因为我现在已经发现那段时候确实是我创作力最旺盛、想象力最丰富、胆子也最大的时候。
  那时候我什么都能写,也什么都敢写。尤其是在写“大旗”、“情人”、“浣花”、“绝代”的时候。
  那些小说虽然没有十分完整的故事,也缺乏缜密的逻辑与思想,虽然荒诞,却多少有一点味。
  那时候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写到哪里算哪里,为了故作惊人之笔,为了造成一种自己以为别人想不到的悬疑,往往会故意扭曲故事中人物的性格,使得故事本身也脱离了它的范围。
  在那时候的写作环境中,也根本没有可以让我润饰修改、删减枝芜的机会。
  因为一个破口袋里通常是连一文钱都不会留下来的,为了要吃饭、喝酒、坐车、交女友、看电影、住房子,只要能写出一点东西来,就要马不停蹄地拿去换钱;要预支稿费,谈也不要谈。
  这种写作态度当然是不值得夸耀也不值得提起的,但是我一定要提起,因为那是真的。
  为了等钱吃饭而写稿,虽然不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但却是我的悲哀。
  我相信有这种悲哀的人大概还不止我一个。
  忽然间,我口袋里那个破洞居然被缝起来了,大概是用我思想中某几条线缝起来的。
  因为我同时也发现了我思想中已经缺少几条线,有些我本来一直自认为很离奇玄妙的故事,现在我已经不敢写了。
  可是以前那连我自己都认为有些荒诞离谱的故事,至今我还是觉得多少总有一点可以让人觉得紧张、刺激、兴奋、愉快的趣味。
  我能不能把那些故事换一种写法,换几个人名和一个书名再写出来?能不能把旧酒装在新瓶子里?
  不能。
  重复写雷同的故事,非但反而会让人更觉烦厌,自己也会觉得不是滋味。
  所以我才想到要把那些故事改写,把一些枝芜、荒乱、不必要的情节和文字删掉,把其中的趣味保留,用我现在稍稍比较精确一点的文字和思想再改写一遍。
  这种工作已经有人做过了。
  在香港,有一位我一直非常仰慕推崇的名家已经把他自己的作品修饰整理过一遍,然后再重新发表。
  我的另一位朋友也曾将另一位名家曾经轰动一时的名作删节润饰,至今犹在海外各大报刊杂志连载中。
  他们工作的环境与条件,他们的慎思与明断,都不是我能比得上的。
  我写的那些敝帚自珍的东西,更不能和那些名作相提并论。
  我这么做,既没有一点“想将之藏诸名山”的想法,也没有一点想要和“唐宋诗词与《水浒》相比较”的意思,这一点是我特别要向曾经在《中国时报》痛责过“武说”的一位君子,请求谅解与原谅的。
  我这么做,只不过要向读者诸君多提供一点消遣和乐趣而已,如果能够让诸君在消遣之余还有一点振奋鼓舞之意,那就更好了。



  我写的大多数小说,都已由只能在租书店流传的小薄本改为勉强可以登堂的大厚本了;其中只有极少数例外,因为我知道小薄本的读者总是比较少一点,能看到的人也不会太多。
  所以我一直想把这几部书保留下来,作为我改写的尝试。这几部书之中当然也有一些值得保留的价值。
  这一部《铁血大旗》就是其中之一。

风铃·马蹄·刀
  --写在《风铃中的刀声》之前



  作为一个作家,总是会觉得自己像一条茧中的蛹,总是想要求一种突破,可是这种突破是需要煎熬的,有时候经过了很长久很长久的煎熬之后,还是不能化为蝴蝶,化作茧,更不要希望能练成丝了。
  所以有很多作家困死在茧中,所以他们常常酗酒、吸毒、逃避、自暴自弃,甚至会把一根“雷明顿”的散弹猎枪含在喉咙里,用一根本来握笔的手指扳开枪擎扣下扳机,把他自己和他的绝望同时毁灭。
  创作是一件多么艰苦的事,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恐怕很少有人能明白。
  可是一个作家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创作,否则他就会消失。
  无声无息的消失就不如轰轰烈烈的毁灭了。

  所以每一个作家都希望自己能够有一种新的突破,新的创作。对他们来说,这种意境简直已经接近“禅”与“道”。
  在这段过程中,他们所受到的挫折辱骂与讪笑,甚至不会比唐三藏在求经的路途中所受的挫折和苦难少。
  宗教、艺术、文学,在某一方面来讲是殊途同归的。在他们求新求变的过程中,总是免不了会有一些痛苦的煎熬。



  作为一个已经写了二十五年武侠小说,已经写了两千余万字,而且已经被改编为两百多部武侠电影的作者来说,想求新求变,想创作突破,这种欲望也许已经比一个沉水的溺者,想看到一根浮木的希望更强烈。
  只可惜这种希望往往是空的。
  所以溺者死,作者亡,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他们不死不亡的几率通常都不超过千分之一。
  《风铃中的刀声》绝不会是一条及时赶来的救援船,更不会是一块陆地。我最多只不过希望它是一根浮木而已,最多只不过希望它能带给我一点点生命上的绿意。



  有一夜,在酒后,和朋友闲聊之中我忽然想起来这个名字。聊起来,故事也就来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只不过有点故事的影子而已。有一天,酒后醉,醉后醒。这个故事的影子居然成了一点形。
  然后在床上,在浴中,在车里,在樽边,在我还可以思想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好像一只蛹忽然化作了蝴蝶。
  蝴蝶也有很多种,有的美,有的丑,有的平凡,有的珍贵。
  这只蝴蝶会是一只什么样的蝴蝶。
  谁知道。



  有一夜,有很多朋友在我家里喝酒,其中有编者、有作家、有导演、有明星、有名士、有美人、甚至还有江湖豪客、武术名家。
  我提议玩一种游戏,一种很不好玩的游戏。
  我提议由一个人说一个名词,然后每个人都要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出他们认为和那个名词有关的另外三个名词。
  譬如说:一个人说出来的名词是“花生”
  另外一个人联想到的三个名词就是“吉米·卡特”、“青春痘”、“红标米酒”。

  那一天我提出来的是:“风铃”
  大家立刻联想到的有:
  秋天、风、小孩的手、装饰、钉子、等待、音乐匣、悠闲、屋檐下、离别、幻想、门、问题、伴侣、寂寞、思情、警惕、忧郁、回忆、怀念……
  在这些回答中,有很多是很容易就会和风铃联想到一起的,有一些回答却会使别人觉得很奇突,譬如说“钉子”。“你怎么会把钉子和风铃联想到一起?”我问那个提出这个回答的人。
  这一次他的回答更绝:“没有钉子,风铃怎么能挂得住?”
  “小孩的手呢?小孩的手又和风铃有什么关系?”
  回答的人说:“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小孩在看到风铃时不用手去玩一玩的?”

  “你呢?”他们问我,“你对于风铃的联想是什么?”
  “我和你们有点不同。”我说,“大概是因为我是一个写小说的,而小说所写的总是人,所以我对每一件事情每一样东西联想到的都是人。”
  “这次你联想到的是一些什么人?”
  “浪子、远人、过客、离夫。”我忽然又说,“这次我甚至会联想到马蹄声。”
  “马蹄声?风铃怎么会让你联想到马蹄声?”
  我给他们的是三行在新诗中流传极广的名句:

  那答答的马蹄,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下,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情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远人已归。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在这一篇《风铃中的刀声》中,一开始我写的就是这么样的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里当然也有刀。



  一刀挥出,刀锋破空,震动了风铃。凄厉的刀声衬得风铃声更优雅美丽,这种声音最容易撩起人们的相思。
  相思中的人果然回来了,可是他的归来却又让所有的希望全部破灭。这是个多么残酷的故事,不幸的是真实有时比故事残酷。
  于是思念就变成了仇恨,感怀就变成了怨毒。
  于是血就要开始流了。

  “为什么武侠小说里总是少不了要有流血的故事?”有人问我。
  “不是武侠小说里少不了要有流血,而是人世间永远都避免不了这样的事。”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里,随时随刻都可能有这一类的事发生。”
  “这种事难道就永远不能停止?”
  “当然可以阻止。”我说,“只不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已。”
  我又补充:“这种代价虽然每个人都可以付出,但却很少有人愿意付出。”
  “为什么?”
  “因为要付出这种代价就要牺牲。”
  “牺牲什么?”
  “牺牲自己。”我说,“抑制自己的愤怒,容忍别人的过失,忘记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培养自己对别人的爱心。在某些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一种自我牺牲。”
  “我明白了。”问我话的朋友说,“这个世界上的血腥和暴力一直很难被阻止,就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去管这种事。”
  他的神情严肃而沉痛:“因为要牺牲任何事都很容易,要牺牲自己却是非常困难。”
  “是的。”

  我也用一种同样严肃而沉痛的表情看着我的朋友,用一种仿佛风铃的声音对他说:
  “可是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人,那你就完全错了。”
  我的朋友笑了,大笑!
  我也笑。



  我笑,是因为我开心,我开心是因为我的朋友都知道,武侠小说里写的并不是血腥与暴力,而是容忍、爱心与牺牲。
  我也相信这一类的故事也同样可以激动人心。

《三少爷的剑》前言

  现代的社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现实。
  现代人随时随地都会遭受到各式各样的约束。
  可是以前不同。
  “过去的日子都是好日子”,这句话我并不赞成。
  可是过去的确有过好日子。
  在现代的西方,你就算明知一个人是杀人犯,明知他杀了你的兄弟妻子,假如没有确实的证据,你也只有眼看着他逍遥法外。
  因为你若想“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你去杀了他,那么你也变成一个杀人犯。
  “报复”并不是种很好的法子,只不过那至少总比让恶人逍遥法外好。
  在以前某一种时代里,是不会有这种事的。
  那是种很痛快的时代,快意恩仇,敢爱敢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用不着老天替你报,你自己就可以报复。
  我写的就是那种时代。
  我写的就是那种时代中的江湖人。
  在那种时代中,江湖中有各式各样的人。
  有大侠,也有大盗;有镖客,也有刺客;有义士,也有隐士;有神偷,也有神捕;有侠女,也有妓女;有市井匹夫,也有世家子弟。
  他们的生活通常都是多彩多姿,充满了冒险和刺激。
  有很多人对他们憎恶厌恨,也有很多人羡慕他们。
  因为他们通常都衣着光鲜,出手豪阔,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只可惜这只不过是他们快乐的一面--
  他们还有另一面。
  痛苦的一面。

  神捕捉住了神偷,设宴庆功,大吃大喝,喝得半死为止。
  大盗捞了一票,分一点给穷人,自己去花天酒地,把钱花光为止。
  大侠有名有势,不管走到哪里去,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欢迎。
  世家子弟们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
  这种生活确实是值得羡慕的,可是你有没有看见他们的另一面?

  他们也有他们的寂寞和痛苦。
  夜深人静,从大醉中醒来,忽然发现躺在自己旁边的是个自己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这种滋味你有没有尝受过?
  在欢呼和喝彩声中,一个人回到家里,面对着漆黑的窗户,只希望快点天亮。
  这种心情你有没有想到过?
  今宵花天酒地,狂欢极乐,却连自己明日会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甚至连今宵酒醉在何地方都不知道。
  杨柳飞舞,晓风残月,这种意境虽然美,却又美得多么凄凉,多么让人心碎?
  这种欢乐,你不愿意享受吗?
  假如你要什么就有什么,这人生中还有什么是值得你去追求的?
  这种空虚有谁知道?
  我知道。
  因为我是也是个江湖人,也是个没有根的浪子。如果有人说我这是在慢性自杀,自寻死路,那只因为他不知道--
  不知道我手里早已有了杯毒酒。
  当然是最好的毒酒。

  武侠小说中写的本就是江湖人,可是我现在想写的却有点不同。
  我想写一系列的故事,每篇故事都以一个典型的代表人物为中心。
  我想写他们的欢乐,也要写他们的痛苦。
  我想让他们来做一面镜子,让大家可以从这面镜子中看出自己应该怎么做。
  无论任何,他们总是可爱的人。
  因为他们敢爱敢恨,敢哭敢笑,因为他们讲义气有原则。
  人生毕竟也是可爱的。
  人活着,就应该懂得怎么去享受生命,怎么样去追寻快乐。
  一个人脸上若是脏了,是不是要去照镜子才知道怎样去擦掉?
  我只希望这面镜子能做到这一点,能够帮助人擦掉生命中的污垢。
  我真的希望每个人的人生都能变得很快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3 17:23: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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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古龙《边城浪子》
  “我知道有两个人佩剑也从来不用鞘的,但他们却说不出如此有趣的道理。”
  “也许他们纵然说了,你也未必能听得到。”
  “也许他们根本不愿说……我知道他们都不是多话的人,他们的道理只要自己知道就已足够,很少会说给别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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