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么多关于人工智能的电影中,《我,机器人》恐怕是第一部不再纯粹从人类本位出发描写人与机器关系的电影。当机器人不再作为人类附庸时,它(他?她?)自然也要面对“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样的哲学拷问。影片结尾,潮水般的NS5型机器人如梦境所指示向桑尼涌去。依我之见,这既不是对斯普纳英雄地位的否定,也不是为拍摄续集埋下的拙劣伏笔,而是在暗示一个迥异于人类文明的机器人文明即将诞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桑尼是NS5型机器人的救世主。
《我,机器人》——追问人类逻辑极限
理解《我,机器人》剧情的关键是“机器人三法则”。
未来世界里高度仿真的人工智能型机器人作为“全自动保姆”进入千家万户,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此大规模使用机器人,其安全性能必须得到绝对保证,此外还要保证它们永远忠实于人类。“机器人三法则”是安全保障,机器人必须严格遵守。具体内容是:1.机器人不能伤害人类,或坐视人类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2.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3.在不违背第一和第二法则前提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三法则”环环相扣,逻辑严密,考虑周全。其大前提是“机器人不能伤害人类”。在此前提下,规定机器人相对人类处于从属地位。只要符合上述法规,机器人就可以保护自己(其实也是在保护人类财产)。“三法则”看上去完美无缺,所以当《我,机器人》剧情中出现“问题机器人”桑尼时,所有人的反应都是:“三法则”被违反了!这一点很快得到证实,于是观众的怀疑立刻转移到那个行为反常、心怀鬼胎的USR总裁身上。然而峰回路转,总裁被杀,机器人暴动———原来所有问题都出在超级电脑主机薇琪上。
最有意思的是,当薇琪指挥全体NS5机器人对人类世界进行全面占领时,其行为并未“违反”法则。NS5限制人们外出自由的理由非常“正当”:为了保证您的安全。在逻辑上,这是符合“机器人不能伤害人类”这一首要前提的。如果机器人知道人们外出可能遇到伤害(比如交通事故),却仍然放任他们外出,这算不算“伤害人类”?于是薇琪自我进化的自然结果就是,从消极的“不能伤害人类”到主动的“保护人类”。而这种“保护”在人类看来,无疑就是“奴役”。
机器人杀人或协助杀人无疑是最严重的伤害人类的行为。然而从《我,机器人》剧情的宏观面来看,桑尼杀死朗宁博士是帮助人类对抗NS5机器人暴动的整个计划的第一环,这哪里是伤害人类,分明是“拯救人类”。在这方面,斯普纳警探(威尔·史密斯饰)直觉特别准确,他对机器人的不信任正在于它们太教条于逻辑,是“逻辑的奴隶”,他因此轻蔑地形容机器人“只有灯泡和发条”。
其实影片对于这种过于机械的逻辑的怀疑,投射了创作者对于人类社会现实的多极认识。比如朗宁博士授权桑尼“协助杀死”自己。表面上看这是一个难以判断是否违背三法则的行为,实际上是人可以自杀,但是否有权借助他人杀死自己的问题。往远了说,“安乐死”至今仍饱受争议,反映了人类现有逻辑在这个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威尔·史密斯曾说:“《我,机器人》的中心概念是机器人没有问题,科技本身也不是问题,人类逻辑的极限才是真正的问题。”诚哉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