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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派与78年《小李飞刀》

[日期:2008-01-17] 来源:热血古龙  作者:玉如意 [字体: ]

关于古龙影视剧是否要忠于原著的争论不计其数,我是比较偏向于原著派的,但只要不是很离谱的改编我一般能接受。

能接受,不代表会赞赏。

我喜欢古龙的作品,是因为其对场景、人物和对话的描述有一种魅力,能够引人入胜。影视剧是我的爱好之一,但在我迷恋古龙作品的那些日子里,我放弃了丰富多彩的电影电视而宁愿每天捧着一本书。我不相信如果完全忠于原著地将古龙的一部小说拍摄成影视剧,它的剧本会成为弱点。

除非它的演员、演员的演技、布景等等太出色了,已经超过剧本本身的魅力。我没有见过这种情况,偏激一点说,也不相信这种状况会出现。

1978TVB剧集《小李飞刀》为例。

(导演:王天林,杜琪峰,朱江饰李寻欢,黄元申饰阿飞,黄杏秀饰林仙儿,李琳琳饰林诗音,高妙思饰孙小红,吴孟达饰孙达,秦煌,江涛饰龙啸云,关海山饰铁笛先生)

十七个版本的小李飞刀我没看过几版,但据说这是最接近原著的一版。三十年前的电视剧说起来有一种抵触感,毕竟五年都会产生类似一代的隔阂,别说三十年。影片开头如我所料,明显是室内的光线,漫天满地的塑料泡沫,木板搭的房屋……看得我很是木然。将出场的朱江和黄原申相了相面,没发现与我心目中的李寻欢和阿飞有什么相似之处,于是继续木然。

然后对话开始了。这段对话如果演得不好,会显得很矫情。好在朱和黄都很自然。

 

李寻欢:“外面很冷,何不进来喝杯酒?我请你。”

阿飞:“……”

李寻欢:“你听不到我说话么?”

阿飞:“不是我自己买的东西,我不要;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不喝。”

李寻欢:“那么你请我吧。”

阿飞:“我请不起,因为我没有钱。”

李寻欢:“……那么等你有钱的时候,再请我吧。”

 

在这看似无意义的对话里,我忽然觉得飘落的雪花真实起来。朱江不再那么木讷,变得有些像李寻欢;黄原申的笑也不再那么可恶,看起来有些像阿飞了。飘雪的小镇,饱经沧桑的侠客和锋芒毕露的少年,忽然有了一种江湖的意境。

于是我忽然就很想再看下去。

这就是古龙的韵味。三十年过去,服装老去了,道具老去了,人也老去了,只有韵味是经久不衰的。

被拍成影视剧,多半是因为作品很受欢迎,很成功。要在影视里进行改编,意味着要改编一部很成功的作品,改编的部分想要超越原著是很难的。如果该的和原著同样好,不会受到表扬;如果改得差了,却一定会遭受谩骂。所以我的立场是,如果没有把握改好,不如不改。

比如“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对手根本不知道飞刀在哪儿,但看到它时,它已插进人的咽喉。这当然是很难拍摄的,无论是狄龙手中暗藏飞刀的大扇子,还是焦恩俊怀中的暗器带,都让这一神技的光彩大打折扣。看来看去比较可心的,还是朱江手中的普通木柄飞刀,像原著中写得那样,手一扬,不见刀光,直接一个蒙太奇特写到对方的咽喉。窃以为也不应该让飞刀拿在手中被看见的,直接该出手时就出手比较好。然而大概是为了让更多观众接受,本剧在小李与上官决斗时抛弃了此种优良拍摄手法,让飞刀在墙上弹来弹去,以至于像在耍杂技。

与我美好的愿望相违背的是,要将一部书拍摄成影视剧,不进行改编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说文字和影视剧的表现手法犹如男人和女人一样,各有擅长,无法互相替代;只是演员资金这些硬件,就让人不得不迁就。

比如小说中千奇百怪的人物可以像可乐里的气泡一样成群结队地冒出来,五花八门的招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使出来,电视剧里就不行了。于是什么千手罗刹,梅大先生,蔷薇夫人一类的花花草草只能面临被砍的命运,而白蛇也没办法将一剑蜡烛砍成七截再穿起来了。不过这些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改动,看到李寻欢与林仙儿之间真情假意曼妙无边变化无穷的对峙,足以让人将这些忘记了。这两段游龙戏凤也几乎照搬原著,而且林仙儿由书中的一个个铅字变成了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可谓是精彩纷呈,凸现了影视之于小说的优势之处。

另外,小李飞刀原名多情剑客无情剑,在我的印象中,它是讲述了一个有关爱情,友情,人的多情和江湖的无情的故事。然而这部剧应该是由于太短,将诸多感情戏的细节一带而过。于是阿飞对林仙儿似乎有些僵硬,孙晓红与李寻欢之间就更加莫名其妙了。突出加重处理的,反倒是十年前李寻欢、龙啸云和林诗音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这一段在原著中都未很详细地讲述,我觉得给这一段加重戏分而忽略其他感情戏是很失败的,有些头重脚轻。

在我看完回想这部剧的时候,比较无奈的发现我比较欣赏的片断都是与原著十分符合的片断。其实对自己死忠原著派的表现不满的时候,也曾用一些理由说服自己,比如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拍出原著的神髓等等,但纸上谈兵,谈何容易。唯有期待一部有“神髓”的片子来改变一下原著派的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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