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来老六

看一本书,就是和一个人相遇。

记得第一次看他的书是《少年冷血》,最后一本是《少年无情》。

大概是高三左右,有个哥们给我一套书:“你看这回目是谁写的?”我大致一翻:“一定不是古龙。”他笑着想把书拿走,我顺手把他的手打开,又花了几节物理课把这套书给我解决了,它们依次是《少年冷血》、《少年追命》、《少年铁手》。

其实这套被很多人诟病的少年系列并不是一无所是,记得其中讲中国的读书人历来要比武士更使朝廷颤抖就使我很痛快。不过这部书的确有一点犯了大忌,犯了最触怒读者的一点:这是完全为自己写的一个系列,读者无法代入,甚至无法去理解。

不过,当时,我只知一点:这个作家不是古龙,但不妨看看。

然后看得就是《七大寇》和《四大名捕》。

我罕有地讨厌起了强盗:唐什么牛和方恨少,还有那个温柔,真是奶熊啊,沈虎禅不断地替他们善后,然后,他们再去不断地闯祸,我甚至想起了二战时德国人的一句话:消灭意大利人只要三个师,但和他们并肩作战三十个都不够。

但更令我吃惊的是我竟然会对六扇门的鹰犬会起好感:且不说诸葛小花实在妖得仙风道骨,四个捕快大人实在有血有肉,而围绕着他们,一个世界缓缓开始转动,突然也有个和他们平天下的冲动。

但真正使我喜欢上温瑞安的是他的《幽冥血河车》(记得当年看得盗版书应该是这个名字)。

后来,特意在文庙买了两套九折的新书。其中一套就是这本书,不过那时候的名字已经叫做《血河车》了…

其实这是套最俗气的书:复仇、奇遇,凡是现在一般人讨厌武侠的套路他全有。

但这部书又极帅:人如剑来马如龙,衣冠如雪间,流血飘橹;吹角连营时,却上心头。

以人物论,自然有驾长车,纵横万里,不过求得心爱的人不要落发的方歌吟。方歌吟几乎不断地在学武功,不断地蜕变,但又不断地遭到挫败,但也不断地屡败屡战,愈挫愈强。但这部书又何止一个方歌吟。三正四奇直不待言,又如林雪宜、任狂这样的人物,都是千万人中无法忽视的飒飒风景,更愈加还有个卫悲回。以事件论,武林仇杀,山河变色,武道修炼,儿女牵缠,倏忽金戈铁马,万丈豪情;倏忽绕指柔情,旖旎风光。方寸间,不妨蓦然回首。

方歌吟几乎是被拖入武林的,但从他的一腔热血而言,似乎本就应该属于这厮杀的江湖。这部书我第一个拍案狂呼的地方就是任狂回忆武林大会的时刻。那没有人会为了一个小角色申张正义的时候,有个人跳出来:小兄弟,我为你干上了。所谓萍水相逢,所谓拔刀相助。童话是什么?不过就是在反复羞辱反复玩弄的人生里,有了一个缺口,有了一个转折,所谓相信还会有人来关心你,甚至帮助你。留残梦几许,继续上路。所以方歌吟可谓是根正苗红。而且,他又遇见了宋自雪。记得桑书云的一句话:这金羽剑,倒的确没有退缩过。

我很喜欢那招“九弧震日”,虽说觉得硬要往山上靠比较滑稽,但那种宁折不弯,虽死不回的精神象极了宋自雪,象极了“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宋自雪。仗手中长剑,啸傲江湖,视天下而不屑,却郁郁而终,恰似那把剑就那么断在怀里。方歌吟几乎是带着宋自雪的怨毒和刚硬重出江湖的,但连遭剧变,自以为离开心爱的人是种成全,却想不到她却要破碎。这里就是书里第二个我连叫“拿酒来,拿酒来”的地方:独上雪山,阻她落发。那真是酣畅淋漓的一种奔腾,当遍体鳞伤地看见她依旧还是长发如瀑,一甩手,昏过去就昏吧。再后来,自然要国仇家恨,自然要民族大义,但其间他还是落入黄河,因为那里有一个比宋自雪愤懑百倍的孤魂野鬼——卫悲回。卫悲回是什么?卫悲回是一封信。

「…余卫悲同,血河派第一十二代掌门。…余最恨天下不诚者也,故宁可自毁身,绝灭功,也不愿将武艺传於小人之手。余一生中,杀人无数,快意恩仇,今落此下场,诚属报应,余一生无过可悔。余生平最爱之人,虽嫁作他人妇,唯余声名狼藉,其人悖悖君子,余所爱能有良配,余甚宽慰。…余生平与人交手,未尝一败,今重创於萧秋水手下,余无所怨。余平生虽无丰功伟业,但纵横押阖,自书悲歌,深宵弹剑,活得好不惬意。哈哈,哈哈,哈哈!龙门卫悲同江南布衣秋绝笔」那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的笔意,那“朱弦一拂遗音在,却是当时寂寞心”的流转,那封存不化的傲岸寂寞。当时读到此处,我便知道,我这一生都休想忘怀这个从未出场的男人,就像胸中的块垒不是给浇开,而是硬生生地被劈开。我甚至都不屑去记这个人究竟干了什么,究竟如何遭遇如此,又有何心愿那么久还耿耿于怀,我只是默默地喃喃自语:卫悲回,卫悲回,人间竟有卫悲回…事实上,这部书一旦写到了卫悲回,寂天寞地,其他的不管了。

《血河车》是所谓的“神州奇侠”外传,那么自然要谈谈正传。

正传里就谈一个人:李沉舟。

其实以前有人问起过温瑞安笔下最受你喜欢的角色这类的问题,我第一反映总是铁手。我喜欢干燥稳定的铁手,也许是因为自知自己是那么浮嚣冲动,总觉得需要块定海神针。但潜意识里,或者说如果黑甜过后,猛得一想,自己最喜欢的还要算李沉舟。

我喜欢李沉舟的拳头。就那么一拳,管你是天上神仙,还是地上妖孽,我就这么一拳。恰似远山含黛,又如天际惊雷,拳到处,我是九天十地的王,我是天下万物的皇。

我喜欢李沉舟的猜忌。其实他没猜错什么,只是时机不对,只是次序不对,狼总是孤独的,哪怕是面对同一群狼。

我喜欢李沉舟的痛苦,我喜欢他将那轻衫轻轻柔覆在他妻子赤裸的身上,我喜欢他腰脊折断还依然抱着赵师容,我喜欢在北风狂吼中,他小心地抱着赵师容,一起死去。

李沉舟是个充满缺点的人,但他爱过了,也被爱过了,他做错的事情他用他的每一滴血,每一块碎了的骨头偿还了,什么?还不够?可惜他已经没有了。他和他的好兄弟,他的她,一起,没有了。

本来就像这么搁下笔,不过有一个人我一定要提一下,那就是李布衣。

李布衣系列的主角从来就不是李布衣,后来则根本就归结于赖药儿,小说写得也甚是散乱,但我就是很喜欢这个落拓江湖,胡子和长衫一样褴褛的汉子。总想,风重雪狂,他就那么在天地间悠悠而走,无所谓而来,无所谓而去,管他日久天才…

温瑞安的书看来还是不能回忆,很多人觉得他过于自恋,后期更是随心所欲逾矩而行,我不由仰天狂笑:

象我这样为爱痴狂,到底你会怎么想?